文学是现实生活的反映。
传说故事属民间文学范畴。民间文学是文学的一种,因而也同样是现实生活的反映,而决不可能完全是人们头脑中虚拟出来的。
文学,包括民间文学,都有其产生的背景和原因,吕四娘杀雍案也不例外。
雍正身为皇帝,却死得不明不白。由于宫廷不能做出确切说明,自然引起人们的传言与猜测。猜测属于虚构,却并非空穴来风、虚无飘渺之事,否则便不会广泛流传。
民间传说中,首先把杀雍者定位在了与雍正有深仇大恨的人身上。对于这种“定位”,选择的是吕留良的后代——吕四娘。为了说明这种“选择”,让我们先从文字狱说起。
所谓文字狱,就是从文字中寻找罪行,然后进行审讯、治罪,轻者终身监禁,重者满门抄斩。
中国封建时代的文字狱自古有之,然而,到了雍正朝和乾隆朝时,达到顶峰。形成罪行的文字,可以是专著、诗文集,也可以是一篇短文,一首诗,也可以是只言片语,而且只要认定这是罪证,那么便不管它是自己作的还是抄来的,甚至援引古人的。可以说“文字狱”是专门对付文人的“特刑庭”。以这种办法来达到长期禁锢思想,巩固封建统治的目的。
“文字狱”极其残酷。被判定者,定是逮捕、受审、抄家、监禁、流放,充军、凌迟、杀头。已死的人,则开棺戮尸。对于文字狱还有“连坐”制度。一人犯罪,全家株连,包括妇孺老妪在内,满门抄斩。作者有罪,那么为他写序、跋,题诗、题签者,也都有罪,那些刻印、售书、收藏者也不能逃脱。地方官有牵连者,同样处置,若无牵连,则犯有“失查”罪。因而,一个案件下来,判罪者往往是少则几十人,多则被杀头者就逾百人,被流放、关押、降为奴隶者,则多出被砍头者数倍。真是令人不寒而栗!
为何将杀雍正者说成是吕留良的后代呢?这与吕留良案是个牵涉人极多的大冤案有关!
吕留良案源于曾静案。
曾静是个比较清苦的汉族读书人。中年放弃举业,教授生徒,具有反满意识,人称“蒲潭先生”。雍正六年九月,曾静派门徒张熙带着他的书信和《生员应诏书》前往陕西,交给岳钟琪。
岳钟琪是汉族军官,籍贯四川成都,在平定罗卜藏丹津判乱中表现卓著,受封三等公,调陕西任川陕总督。这个职位自康熙十九年定例,本系八旗人员的专缺。人们认为他是岳飞的后代,因而对他的提升引起争议。反对者认为他必有反满情绪,应对他防备,调离总督要职。民间一些人士则认为,他必然忠义爱民,反对雍正的暴政,而对他寄予希望。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曾静投书给他。
曾静在信中称岳钟琪为“天吏元帅”。信的内容,据岳讲为:江南无主游民夏靓遣徒张倬上书。其中皆诋毁天朝,言极悖乱,且谓系宋武穆王岳飞后裔,今握重兵,居要地,当乘时反叛,为宋、明复仇等语。《文献丛编》第2辑《张倬投书岳钟琪案》25页上至26页下。岳钟琪接到曾静的书信后,立即审讯张熙,得知夏靓、张倬均系假名,真名分别为曾静和张熙。岳钟琪将曾静案立即奏报,受到雍正的夸奖。雍正说自己朝夕焚香,对天起誓,祝愿岳钟琪“多福多寿多男子”。并即刻派遗刑部侍郎杭奕禄等前往湖南,与湖南总督共同审理曾静一案。
从审讯口供中了解到曾静的政治观点,共有三个方面:
(一)历数雍正的十大罪状,即:谋父、逼母、弑兄、屠弟、贪财、好杀、酗酒、淫色、怀疑诛忠、好谀任佞《大义觉迷录》卷2。。
(二)主张“华夷之分大于君臣之义”。
(三)希望拯救百姓于贫穷。
经审讯又得知,曾静及其门徒们最崇敬吕留良,深受其影响。曾静写有《知新录》。书中甚至提出应由吕留良做皇帝:皇帝合该是吾学中儒者做,不该把世路上英雄做。周末局变,在位多不知学,尽是世路中英雄,甚至老奸巨滑,即谚所谓光棍也。……明末皇帝该吕子做。《大义觉迷录》卷2。吕留良(公元1629~1683年),号晚村,浙江石门人。他于顺治十年(公元1653年)中秀才,后来思想起了很大变化,悔恨自己猎取清朝功名。康熙五年以后,放弃做官求荣,退而著书立说。主张“华夷之分,大于君臣之义。”他坚持汉族立场,不承认清朝统治,将视为“彼中”、“燕”、“北”、“清”、拒而不称“大清”、“国朝”、“圣朝”。他拒不出仕,康熙十八年(公元1679年)开博学鸿词科,官员推荐他,他拒而不赴;第二年地方官又以山林隐逸举荐他,他也坚词予拒。为避免纠缠,后来甚至削发为僧。他的做法影响很大,所谓“乡晚进有志之士,风闻而兴起其甚众”。
请欣赏:
请给我换一个看看! 拜托,快把噪音停掉!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Previous Chapter Next Chapt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