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典 全本新注聊斋志异   》 陈锡九      Pu Songling

  陈锡九,邳人[1].父子言,邑名士。富室周某,仰其声望,订为婚姻。
  陈累举不第,家业萧条,游学于秦[2],数年无信。周阴有悔心。以少女适王孝廉为继室;王聘仪丰盛,仆马甚都[3].以此愈憎锡九贫,坚意绝昏[4];问女,女不从。怒,以恶服饰遣归锡九。日不举火,周全不顾恤。一日,使佣媪以■饷女[5],入门向母曰:“主人使某视小姑姑饿死否。”女恐母惭,强笑以乱其词。因出■中肴饵,列母前。媪止之曰:“无须尔!自小姑入人家,何曾交换出一杯温凉水?吾家物,料姥姥亦无颜啖■得。”母大恚,声色俱变。媪不服,恶语相侵。纷纭间,锡九自外入,讯知大怒,撮毛批颊,挞逐出门而去,次日,周来逆女,女不肯归;明日又来,增其人数,众口呶呶,如将寻斗。母强劝女去。女潜然拜母,登车而去。过数日,又使人来逼索离婚书,母强锡九与之。惟望子言归,以图别处。周家有人自西安来,知子言已死,陈母哀愤成疾而卒。
  锡九哀迫中,尚望妻归;久而渺然,悲愤益切。薄田数亩,鬻治葬具。
  葬毕,乞食赴秦,以求父骨。至西安,遍访居人。或言数年前有书生死于逆旅,葬之东郊,今家已没,锡九无策,惟朝丐市廛,暮宿野寺,冀有知者。
  会晚经丛葬处,有数人遮道,逼索饭价。锡九曰:“我异乡人,乞食城郭,何处少人饭价?”共怒,■之仆地,以埋儿败絮塞其口。力尽声嘶,渐就危殆。忽共惊曰:“何处官府至矣!”释手寂然。俄有车马至,便问:“卧者何人?”即有数人抉至车下。车中人曰:“是吾儿也。孽鬼何敢尔!可悉缚来,勿致漏脱。”锡九觉有人去其塞,少定,细认,真其父也。大哭曰:“儿为父骨良苦。今固尚在人间耶!”父曰:“我非人,太行总管也[6].此来亦为吾儿。”锡九哭益哀,父慰谕之。锡九泣述岳家离婚。父曰:“无忧,今新妇亦在母所。母念儿甚,可暂一往。”遂与同车,驰如风雨。移时,至一官署,下车入重门,则母在焉。锡九痛欲绝,父止之。锡九啜泣听命。见妻在母侧,问母曰:“儿妇在此,得毋亦泉下耶?”母曰:“非也,是汝父接来,待汝归家,当便送去。”锡九曰:“儿侍父母,不愿归矣。”母曰:“辛苦跋涉而来,为父骨耳。汝不归,初志为何也?况汝孝行已达天帝,赐汝金万斤,夫妻享受正远,何言不归?”锡九垂泣。父数数促行[7],锡九哭失声。
  父怒曰:“汝不行耶!”锡九惧,收声,始询葬所。父挽之曰:“子行,我告之:去丛葬处百余步,有子母白榆是也。”挽之甚急,竟不遑别母,门外有健仆,捉马待之。既超乘[8],父嘱曰:“日所宿处,有少资斧,可速办装归,向岳索妇;不得妇,勿休也。”锡九诺而行。马绝驶[9],鸡鸣至西安。
  仆扶下,方将拜致父母,而人马已杳。寻至旧宿处,倚壁假寐,以侍天明。
  坐处有拳石碍股;晓而视之,白金也。市棺赁舆,寻双榆下,得父骨而归。
  合厝既毕,家徒四壁。幸里中怜其孝,共饭之。将往索妇,自度不能用武,与族兄十九往。及门,门者绝之。十九素无赖,出梧秽亵。周使人劝锡九归,愿即送女去,锡九还。
  初,女之归也,周对之骂婿及母,女不语,但向壁零涕[10].陈母死,亦不使闻。得离书,掷向女曰:“陈家出汝矣[11]!”女曰:“我不曾悍逆,何为出我?”欲归质其故,又禁闭之。后锡九如西安,遂造凶讣,以绝女志。
  此信一播,遂有杜中翰来议姻[12],竟许之。亲迎有日,女始知,遂泣不食,以被韬面[13],气如游丝。周正无法,忽闻锡九至,发语不逊,意料女必死,
  遂异归锡九,意将待女死以泄其愤。锡九归,而送女者已至;犹恐锡九见其病而不内,甫入门,委之而去。邻里代忧,共谋异还;锡九不听,扶置榻上,而气已绝。始大恐。正遑迫间,周子率数人持械入,门窗尽毁。锡九逃匿,苦搜之。乡人尽为不平;十九纠十余人锐身急难,周子兄弟皆被夷伤[14],始鼠窜而去。周益怒,讼于官,捕锡九、十九等。锡九将行,以女尸嘱邻媪。
  忽闻榻上若息,近视之,秋波微动矣;少时,已能转侧。大喜,诣官自陈。
  宰怒周讼诬。周惧,啖以重赂,始得免。
  锡九归,夫妻相见,悲喜交并。先是,女绝食奄卧,自矢必死。忽有人捉起曰:“我陈家人也,速从我去,夫妻可以相见;不然,无及矣!”不觉身已出门,两人扶登肩舆。顷刻至官廨,见翁姑具在[15],问:“此何所?”
  母曰:“不必问,容当送汝归。”一日,见锡九至,甚喜。一见遽别,心颇疑怪。翁不知何事,恒数日不归。昨夕忽归,曰:“我在武夷[16],迟归二日.难为保儿矣。可速送儿归去。”遂以舆马送女。忽见家门,遂如梦醒,女与锡九共述曩事,相与惊喜。从此夫妻相聚,但朝夕无以自给。
  锡九于村中设童蒙帐[17],兼自攻苦,每私语曰:“父言天赐黄金,今四堵空空,岂训读所能发迹耶[18]?”一日,自塾中归,遇二人,问之曰:“君陈某耶?”锡九曰:“然。”二人即出铁索絷之。锡九不解其故。少间,村人毕集,共诘之,始知郡盗所牵。众怜其冤,醵钱赂役[19],途中得无苦。
  至郡见太守[20],历述家世。太守愕然曰:“此名士之子,温文尔雅,乌能作贼!”命脱缧绁,取盗严梏之,始烘为周某贿嘱。锡九又诉翁婿反面之由,太守更怒,立刻拘提。即延锡九至署[21],与论世好,盖太守旧邳宰韩公之子,即子言受业问人也。赠灯火之费以百金[22];又以二骡代步,使不时趋郡,以课文艺[23].转于各上官游扬其孝[24],自总制而下[25],皆有馈遗。
  锡九乘骡而归,夫妻慰甚。一日,妻母哭至,见女伏地不起。女骇问之,始知周已被械在狱矣。女哀哭自咎,但欲觅死。锡九不得已,诣郡为之缓颊[26].太守释令自赎,罚谷一百石,批赐孝子陈锡九。放归,出仓粟,杂糠秕而辇运之。锡九谓女曰:“尔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矣。乌知我必受之,而琐琐杂糠■耶[27]?”因笑却之。
  锡九家虽小有,而垣墙陋蔽。一夜,群盗入。仆觉,大号,止窃两骡而去。后半年馀,锡九夜读,闻挝门声,问之寂然。呼仆起视,则门一启,两骡跃入,乃向所亡也。直奔杨下,咻咻汗喘。烛之,各负革囊;解视,则白镪满中。大异,不知其所自来。后闻是夜大盗劫周,盈装出,适防兵追急,委其捆载而去。骡认故主,径奔至家。周自狱中归,刑创犹剧;又遭盗劫,大病而死。女夜梦父囚系而至,曰:“吾生平所为,悔已无及。今受冥谴[28],非若翁莫能解脱,为我代求婿,致一函焉。”醒而呜泣。诘之,具以告。锡九久欲一诣太行,即日遂发。既至,备牲物酪祝之,即露宿其处,冀有所见,终夜无异,遂归,周死,母子逾贫,仰给于次婿。王孝廉考补县尹[29],以墨败[30],举家徙沈阳[31],益无所归。锡九时顾恤之。
  异史氏曰:“善莫大于孝,鬼神通之,理固宜然。使为尚德之达人也者,即终贫,犹将取之,乌论后此之必昌哉?或以膝下之娇女,付诸颁白之臾[32],而扬扬曰[33]:‘某贵官,吾东床也[34].’呜呼!宛宛婴婴者如故,而金龟婿以谕葬归,其惨已甚矣;而况以少妇从军乎[35]?”
  据《聊斋志异》铸雪斋抄本
  “注释”
  [1]邳(pī或péi丕或陪):州名,治所在今江苏邳县境内。
  [2]秦:地名,指今陕西省。
  [3]都:华美。
  [4]昏:古“婚”字。
  [5]以■(kē柯)饱女:以酒食赠女。■,此指食盒。饷,赠送。
  [6]太行总管:此指冥官。太行,山名,在今河北、山西交界处。
  [7]数数:犹屡屡、一再。
  [8]超乘:此谓跳上坐骑。
  [9]绝驶:飞奔。
  [10]但:此据二十四卷抄本,原作“偶”。
  [11]出:休弃。
  [12]中翰:清代内阁中书之称,也称“内翰”。
  [13]韬面:蒙面。韬,藏。
  [14]夷伤:创伤。
  [15]翁姑:此据二十四卷抄本,原作“公姑”下文“翁不知何事”,亦据二十四卷抄本。
  [16]武夷:山名,在今福建崇安县西南。
  [17]设童蒙帐:即做启蒙教师。童蒙,蒙昧无知的儿童。
  [18]训读:讲解诵读,谓教小几识字读书。发迹:此据二十四卷抄本,原作“发积”。
  [19]醵钱:凑钱。醵,聚合。
  [20]太守:明清指称知府。
  [21]延:请。
  [22]灯火之费:学习费用的委婉说法。
  [23]文艺:此指八股文。详《陆判》注。
  [24]游扬:传扬其事迹。
  [25]总制:总督。总督别称制府、制军、制台。
  [26]缓颊:此谓说情。
  [27]糠■(hé核):谷糠及米屑。|,通“|”、“|”,米麦的粗屑。
  [28]冥谴:阴世的责罚。
  [29]县尹:即县令、知县。* [30]墨:贪墨,贪污受贿。
  [31]沈阳,即今辽宁沈阳市。
  [32]颁白之叟:须发花自的老翁。颁白,通作“斑白”,也作“班白”,半白,花白。语出《孟子·梁惠王》上。
  [33]而扬扬曰:此据二十四卷抄本,“曰”原作“也”。
  [34]东床:指女婿,东晋祁鉴至王家选婿,选中了坦腹东床的王羲之(见《世说新语·雅量》),后因称人婿为东床。
  [35]“宛宛”四句:谓娇小的女儿依然娇小貌美,而做贵官的女婿却已死去而遵旨归葬;年轻守寡,其境况已十分悲惨了。又何况嫁给贪官污吏要随婿遭受流放的情景呢?此四句为针对但求贵婿而不计女婿品行的世俗丑态发出的感慨。宛宛,犹婉婉,柔美的样子。婴婴指少女。金龟婿,任贵官之婿。金龟,黄金铸的宫印,龟纽,汉为二公印饰,唐为三品以上官员的佩饰。
  见《汉旧仪·补遗》上和《旧唐书·舆服志》。谕葬,奉旨归葬是封建皇帝给已故品位较高大臣的一种荣誉。谕:谕旨。皇帝施于臣下的文书。从军,即充军。明清时代处罚犯罪官员的一种徒刑。



   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Previous Chapter   Next Chapter >>   


【选集】大话聊斋
卷一: 考城隍耳中人尸变喷水瞳人语画壁山魈[1]咬鬼
捉狐荍中怪宅妖王六郎偷桃种梨劳山道士长清僧
蛇人斫蟒犬奸雹神狐嫁女娇娜僧孽妖术
No.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IX]   [10]   [XI]   [XII]   [XIII]   XIV   [XV]   [XVI]   [XVII]   [XVIII]   [IXX]   [20]   [XXI]   Page

Comments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