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典 全本新註聊齋志異   》 陸押官      蒲鬆齡 Pu Songling

  趙公,湖廣武陵人[1],官宮詹[2],致仕歸[3].有少年伺門下,求司筆札[4].公召入,見其人秀雅;詰其姓名,自言陸押官。不索傭值。公留之,慧過凡僕[5].往來箋奏[6],任意裁答[7],無不工妙。主人與客奔,陸脫之,指點輒勝。趙益優寵之。
  諸僚僕見其得主人青目[8],戲索作筵。押官許之,問:“僚屬幾何?”
  會別業主計者約三十餘人[9],衆悉告之數以難之。押官曰:“此大易,但客多,倉卒不能這辦,肆中可也。”遂遍邀諸侶,赴臨街店。皆坐。酒甫行,有按壺起者曰:“諸君姑勿酌,請問今日誰作東道主?宜先出資為質,始可放情飲吠;不然,一舉數千,哄然都散,嚮何取償也?”衆目押官。押官笑曰:“得無謂我無錢耶?我固有錢。”乃起,嚮盆中捻濕面如拳,碎掐置幾上;隨擲,遂化為鼠,竄動滿案。押官任捉一頭,裂之,啾然腹破,得小金;再捉,亦如之。頃刻鼠盡,碎金滿前,乃告衆曰:“是不足供飲耶?”衆異之,乃共恣飲。既畢,會直三兩餘。衆秤金,適符其數。衆索一枚懷歸,白其異於主人。主人命取金,搜之已亡。反質肆主,則償資悉化蒺藜。僕白趙,趙詰之。押官曰:“朋輩逼索酒食,囊空無資。少年學作小劇[10],故試之耳。”衆復責償。押官日:“某村麥穰中,再一簸揚,可得麥二石,足償酒價有餘也。”因輓一人同去。某村主計者將歸,遂與偕往。至則淨麥數斛,已堆場中矣。衆以此益奇押官。
  一日,趙赴友筵,堂中有盆蘭甚茂,愛之。歸猶贊嘆之。押官曰:“誠愛此蘭,無難緻者。”趙猶來信。凌晨至齋,忽聞異香蓬勃,則有蘭花一盆,箭葉多寡,宛如所見。因疑其竊,審之。押官曰:“臣傢所蓄,不下千百,何須竊焉?”趙不信。適某友至,見蘭驚曰:“何酷肖寒傢物[11]!”趙曰:“餘適購之,亦不識所自來。但君出門時,見蘭花尚在否?”某曰:“我實不曾至齋,有無固不可知。然何以至此?”趙視押官,押官曰:“此無難辨,公傢盆破,有補綴處;此盆無也。”驗之始信。夜告主人曰:“嚮言某傢花卉頗多,今屈玉趾,乘月往觀。但諸人皆不可從,惟阿鴨無害。”——鴨,宮詹僮也。遂如所請。公出,已有四人荷肩輿[12],伏候道左。趙乘之,疾於奔馬。俄頃入山,但聞奇香沁骨。至一洞府,見捨字華耀,迥異人間;隨處皆設花石,精盆佳卉,流光散馥,即蘭一種,約有數十餘盆,無不茂盛。
  觀已,如前命駕歸。
  押官從趙十餘年。後趙無疾卒,遂與阿鴨俱出,不知所往。
  據《聊齋志異》鑄雪齋抄本
  “註釋”
  [1]湖廣武陵:指湖南常德府武陵縣,即今湖南常德市。
  [2]宮詹:即詹事:秦置宮,掌皇后、太子傢事。明清皆置詹事府,設詹事及少詹事,掌太子(東宮)事:為三、四品官。
  [3]致仕:納還其官職。《公羊傳·宣公元年》“致仕”《註》:“還祿於君。”一般指告老辭官,還歸鄉裏。
  [4]司筆札:主管文書之事。
  [5]凡僕:一般的奴僕
  [6]箋奏:書信、奏疏。
  [7]裁答:裁箋作答。
  [8]青目:看重,另眼相看。意同“青眼”。
  [9]別業:即別墅。主計者:主管財物賬目的僕人。
  [10]小劇:此謂小戲法,今稱魔術。
  [11]寒傢:貧寒之傢,謙詞。
  [12]肩輿:小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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