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于是也并不多话,只伸手接过她的行李,顾自在前头引路,叫了车,直接送她到香港大学。
大学位于半山腰的一座法国修道院内——后来半山就成了张爱玲小说里的重要背景,葛薇龙的姑姑便住在半山别墅,乔琪的车从山下一路开上来,薇龙等在路边,等着他回头;愫细同罗杰闹翻了,从半山一路地跑下来;言子夜教授的住宅,是在半山;范柳原为白流苏租的房子,也在半山。
山路两旁盛开着如火如荼的野花,那便是我遍寻不见的“影树”,据说有着燃烧一般的颜色。满山植着矮矮的松杉,风送来海的微腥。有一次爱玲抱着一摞书从山上下来,突然看到一条蛇钻出山洞来半直立着,两尺来长,眼圆舌细,丝丝地瞪着她;她也回瞪着它,瞪了有一个世纪那么久,然后才突然“哇呀”一声大叫着跑掉了——估计那条蛇也被吓了一跳。
在学校里,她最喜欢的去处是图书馆,那里是感情的冷藏室,文化的修罗场,那一排排的乌木长台和影沉沉的书架子,略带一点冷香的书卷气——是悠长的岁月,给它们薰上了书卷的寒香;那些大臣的奏章、象牙签、锦套子里装着的清代礼服的五色图版;那阴森幽寂的空气,都是她熟稔而喜爱的,坐在图书馆里,就仿佛坐在历史的殿堂中,有种君临天下的安泰与笃定。
偶尔从书卷中抬起头来,看着饭堂外面坡斜的花园,园里灼灼的杜鹃花,水门汀道围着铁栏杆,铁栏杆外的雾或是雾一样的雨,再远处,是海那边的一抹青山。那时候,心是静的,属于天地与自然。
本地的女孩都是圣斯提反书院毕业的,与马来西亚侨生都是只读英文,中文不过识字;又多是阔小姐,最是挥金如土,眼高于顶的,社交活动多得如午夜繁星,又讲究吃又讲究穿。然而爱玲为了节约开支,不敢参加任何活动,免得在学费膳宿与买书费外再有额外开销。在香港求学三年,也没学会跳舞,因为怕要置办跳舞裙子。
宿舍里有个叫周妙儿的女孩子,父亲是巨富,买下整座离岛盖了别墅。她请全宿舍的同学去玩一天,要自租小轮船,来回每人摊派十几块船钱。张爱玲为了省这十几块钱,便向修女请求不去,然而修女追根问底要知道原因,她于是不得不解释,从父母离异、被迫出走说起,一直说到母亲送她进大学的苦楚,说得眼圈渐渐红起来,自觉十分羞窘。偏那修女也不能做主,又回去请示修道院长,最后闹得所有人都知道了。张爱玲大丢面子,无可争强,只有以加倍地发奋苦读来雪耻。
为了加强英语练习,她从入学第一天起便给自己定了一条不成文的规矩——不再用中文写字,连家信也是用英语书写,反正妈妈和姑姑的英语都是很好的,还可以顺便纠正她的语法错误。
求学三年里,只有过一次例外——就是为了参加《西风》征文比赛,写过一篇《我的天才梦》。
当时女生宿舍的规矩是每天在餐桌上分发邮件。张爱玲最喜欢收到姑姑的信,淑女化的蓝色字迹写在粉红色的拷贝纸边上,像一幅精致的印象派裱画。每每见了,真有种“见字如晤”的亲切。
这天同学蔡师昭一边分信一边念名字,念到张爱玲,她以为又是姑姑来信了,兴高采烈地拆开,却是《西风》的获奖通知,不由又惊又喜地“呀”了一声。蔡师昭看到她的样子,笑着问:“什么事这么开心?”
“你看。”她递过信去,巴不得有人同她分享快乐与荣誉。如果可能的话,她愿意与所有的人分享,可惜同学们都是华侨,多半不懂中文,就只有蔡师昭熟悉中文报刊。
蔡师昭是天津来的,20出头,在同学中算是年龄大的,为人又稳重,家教很严——替她取名师昭,要她效法《女训》的班昭,显然守旧。因为比同学们年长几岁,比较善解人意,对张爱玲的处境很了解,深知得奖的意义对她有多么重大——还不止只是奖金的缘故。她替爱玲庆幸,也要替她在身边的阔小姐中撑面子,便把信传给别的女生看,一边解释《西风》是怎么样了不起的一本杂志,得这个奖有多么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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