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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年 》 後漢紀校註 》
捲三十
袁宏 Yuan Hong
袁宏 Yuan Hong
十二年(丁亥、二0七)
春,曹操上表曰:「昔袁紹入郊甸,戰於官渡,時兵少糧盡,圖欲還許。荀彧乃建進討之規,遂摧大逆,覆取其衆。此彧睹勝敗之機,略不世出〔一〕。紹既破敗,臣糧亦盡,以為河北未易圖也,欲南討劉表。彧復止臣,陳其得失。臣用反〔旆〕,於是遂平四州〔二〕。嚮使臣退於官渡,紹必鼓行而前;遂徵劉表,則河北延其兇計。彧之二策,以亡為存,以禍為福,臣所不及也。是故先帝貴指縱之功,薄搏獲之賞〔三〕;古人尚帷幄之規,下攻拔之捷〔四〕。原其績效,足享高爵,而海內未喻其狀,所受不侔其功,臣誠惜之。乞重平議,增疇戶邑。」彧深辭讓。操報之曰:「君之策謀,非但所表二事而已,前後謙衝,欲慕魯連先生乎〔五〕?此聖人達節者所〔不〕(以)貴也〔六〕。昔介子推有言:「竊人之財,猶謂之盜。」〔七〕況君密謀安衆,先於孤者以百數乎?以二事相還而復辭,何取謙亮多邪?」
〔一〕「世出」原誤倒作「出世」,據三國志彧傳註引彧別傳徑改。
〔二〕據裴註引彧別傳及範書補「旆」字。又四州者,冀、並、幽、青諸州也。
〔三〕漢定天下,論功行封,高祖以蕭何為最,諸將不服。高祖曰:「夫獵,追殺獸兔者,狗也;而發蹤指示獸處者,人也。今諸君徒能走獸耳,功狗也;至如蕭何,發蹤指示,功人也。」見史記蕭相國世傢。按漢書蕭何傳「蹤」作「縱」。師古註:「發縱,謂解紲而放之也。指示者,以手指示之,今俗言放狗。縱音子用反,而讀者乃為蹤跡之蹤,非也。書本皆不為蹤字。」又範書荀彧傳亦作「縱」。註曰:「縱或作蹤,兩通。」
〔四〕史記留侯世傢曰:漢元年正月,封功臣。良未嘗有戰鬥功,高帝曰:「運籌策帷帳中,决勝千裏外,子房功也。自擇齊三萬戶。」
〔五〕史記魯仲連列傳曰:「平原君欲封魯連,魯連辭讓者三,終不肯受。平原君乃置酒,酒酣起前,以千金為魯連壽。魯連笑曰:「所貴於天下之士者,為人排患釋難解紛亂而無取也。即有取者,是商賈之事也,而連不忍為也。」遂辭平原君而去。」
〔六〕據裴註引彧別傳改。
〔七〕見僖公三十四年左傳。
三月癸醜〔一〕,增封守尚書令彧戶一千,並前二千戶。操欲表彧為三公,彧使荀攸申讓,至於十數,乃止。
〔一〕是月壬戌朔,無癸醜,疑有訛。
是時〔一〕……「曹公世子聰明尊雋,宜選天下賢哲以師保之,輔成至德。及徵行軍,宜以為副貳,使漸明禦軍用兵之道。」操從之。
〔一〕其下有脫文,且不詳語者為何人。
秋八月,曹操登白狼山,與匈奴蹋頓戰〔一〕,大破斬之。
〔一〕「蹋頓」原誤作「冒頓」,據三國志、範書、通鑒徑改之。
袁尚、熙奔遼東,太守公孫康斬尚、熙首送京師。
乙酉〔一〕,封操三子為列侯,操不受。
〔一〕八月庚寅朔,無乙酉。疑乃九月事。
鼕十月,星孛於鶉尾。
乙酉〔一〕,濟南王斌為黃巾所殺。
〔一〕範書獻帝紀「乙酉」作「乙巳」,「斌」作「贇」。按十月己醜朔,無乙酉,當以範書為是。
劉備屯新野,荊州豪傑歸者日衆。
琅邪陽都人諸葛亮,字孔明,躬耕隴畝,好為梁甫吟〔一〕。身長八尺,嘗自比於管仲、樂毅,時人莫之許也。唯博陵崔州平、潁川徐元直與亮友善〔二〕,謂之信然。於是徐庶見劉備曰:「諸葛孔明,臥竜也,將軍豈願見之乎?」備曰:「君與俱來。」庶曰:「此人宜可以就見,不可屈緻。將軍且枉駕顧之。」
〔一〕盧弼曰:「按藝文類聚十九引陳武別傳曰:「陳武字國本,休屠鬍人。常騎驢牧羊,諸傢牧竪十數人,或有知歌謠者,武遂學太山梁父吟,幽州馬客吟及行路難之屬。」是梁父吟本為古歌謠,諸葛亮吟之遣興耳。」又類聚捲十九載蜀志諸葛亮梁父吟曰:「步出齊城門,遙望蕩陰裏。裏中有三墳,纍纍正相似。問是誰傢塚?田強古冶子。力能排南山,文能絶地理。一朝被讒言,二桃殺三士。誰能為此謀?國相齊晏子。」
〔二〕崔州平,史失其名,僅以字見。徐元直,即徐庶也。
由是備三詣其廬,因屏人而言曰:「漢室傾頽,姦臣竊命,主上蒙塵。孤不量力度德,欲信大義於天下〔一〕,而智術淺短,遂用猖蹶,至於今日。然志猶未已,君為計將安出?」亮答曰:「自董卓以來,豪傑並起,跨州連郡,不可勝數。曹操比於袁紹,則名微而衆寡,遂能剋紹,以弱為強,此非唯天時,抑亦人謀也。今已擁百萬之衆,挾天子而令諸侯,此誠不可與爭鋒。孫權據有江東,已歷三世,國險而民附,賢能為之謀,此可與之為援,不可圖也。荊州北據漢、沔,利盡南海,東連吳會〔二〕,西通巴蜀,此用武之國,而其主不能〔守〕〔三〕,殆天將所以資將軍也。益州險塞沃野,天府之地,高祖因之,以成帝業。劉璋暗弱,張魯在北,民殷國富而不知存恤,智能之士,思得明後〔四〕。將軍既帝室之冑,信義着於四海,總覽英雄,思賢如渴。若跨有荊、益,保其岩阻,西和諸戎,南撫夷越,結好孫權,內修政治。天下有變,命一上將,將荊州之軍以嚮宛、洛,將軍身率益州之衆,出於秦川,百姓孰不簞食壺漿以迎將軍者乎〔五〕?如是霸業可成,漢室復興也。」備曰:「善!」於是與亮情好日密。諸將不悅,備解之曰:「孤之有孔明,猶魚之得水,願諸君勿復言。」
〔一〕信讀如申。
〔二〕鬍三省曰:「吳會者,言吳為東南一都會也。」
〔三〕據三國志諸葛亮傳補。
〔四〕三國志諸葛亮傳「後」作「君」,其意一也。
〔五〕孟子梁惠王下曰:「今燕虐其民,王往而徵之,民以為將拯己於水火之中也,簞食壺漿以迎王師。」
十三年(戊子、二0八)
春正月癸未,司徒趙溫請置丞相〔一〕。
〔一〕範書獻帝紀作「司徒趙溫免」。陳璞據以疑袁紀有訛。按三國志武帝紀曰:「十三年春正月,漢罷三公官,置丞相、御史大夫。夏六月,以公為丞相。」據此疑溫下脫「免」字,「丞相」下脫「御史大夫」四字。又其後恐脫「夏六月,罷三公官,置丞相、御史大夫。癸巳,以曹操為丞相」等句,下接?慮為御史大夫事,方與事理合。
秋七月,曹操徵劉表。
八月丁未,光祿大夫?慮為御史大夫。
初,操以𠔌少禁酒。太中大夫孔融以為不可,與操相覆疏,因以不合意。時中州略平,惟有吳、蜀。融曰:「文德以來之〔一〕。」操聞之怒,以為怨誹浮華,乃令軍諮祭酒路粹傅緻其罪。壬子,太中大夫孔融下獄誅,妻子皆棄市。
〔一〕出論語季氏。
融字文舉,魯國人,孔子二十世孫。幼有異纔,年十餘歲,隨父詣京師。時河南尹李膺有重名,敕門通簡賓客,非當世英賢及通傢子孫不見也。融欲觀其為人,遂造膺門曰:「我是李君通傢子孫。」門者白膺,請見曰:「高明父祖嘗與僕周旋乎?」融曰:「然。先君孔子與君李老君同德比義,而相師友〔一〕,則僕纍世通傢也。」衆坐莫不嘆息,僉曰:「異童子也!」太中大夫陳禕後至〔二〕,同坐以告,禕曰:「小時瞭瞭者,至大亦未能奇也。」融曰:「如足下幼時豈常惠乎?」膺大笑,謂融曰:「高明長大,必為偉器。」年十三喪父,哀慕毀瘠,杖而後起,州裏稱其至孝。
〔一〕李賢引孔子傢語曰:「孔子謂南宮敬叔曰:「吾聞老聃博古而達今,通禮樂之源,明道德之歸,即吾之師也。今將往矣。」遂至周,問禮於老聃焉。」。
〔二〕按三國志崔琰傳註引續漢書、範書孔融傳,「陳禕」均作「陳煒」。又世說新語言語篇作「陳韙」。
初,山陽張儉與融兄裒友善〔一〕,亡命來詣,裒適出。時融年十六,儉不告。融知儉長者,有窘迫色,謂曰:「吾獨不能為君主也!」因留捨藏之。後以人客發泄,國相以下,密就掩捕,儉得脫走,收融及裒送獄。融曰:「保內藏捨者,融也,當坐之。」裒曰:「彼來求我,求我之由,非弟之過,我當坐之。」兄弟爭死,郡縣疑不能决,乃上讞。詔書令裒坐之,融由是顯名。
〔一〕裒,範書作「褒」。按爾雅釋詁,裒古字本作褒。
年二十八,為北海太守。先是黃巾破青州,融收合〔吏〕(夷)民〔一〕,起兵自守。賊張餘等過青州〔二〕,融逆擊,為其所敗,收餘兵保朱虛。稱詔誘吏民,復置城邑,崇學校庠序,舉賢貢士,表顯耆儒,以彭璆為方正,邴原〔為〕有道〔三〕,王修為孝廉,告高密縣為鄭玄特立鄉名曰鄭公鄉。又國人無後及四方遊士有死亡,皆為棺木而殯葬之。使甄子然臨配食縣社〔四〕,其禮賢如此。
〔一〕吏、夷形近而訛,今正之。
〔二〕範書孔融傳作「張饒」。
〔三〕據裴註引續漢書補。
〔四〕陳璞曰:「範書:甄子然臨孝存知名,早卒。似是兩人。魏志註云:郡人甄子然孝行知名。早卒,融恨不及之,乃令配食縣社。據此則一人,「臨」字當衍。」按惠棟曰:「孝存名碩,註見鄭玄傳。」然查玄傳並無此註,而有「答臨孝存周禮難」之作,則臨孝存當是人名,疑袁紀「臨」下脫「孝存」二字。又瀋傢本亦以為魏志註引續漢書當據範書改之。
劉備表融領青州刺史。年餘,為群賊所攻,不能自守,建安初,徵為將作大匠,遷少府。每朝會訪對,輒為議主,諸卿大夫寄名而已。
初,穎川陳紀論復肉刑:〔一〕「書曰:「惟敬五刑,以成三德。」〔二〕易着劓、刖、滅趾之法,所以輔政助教,懲惡息殺也。且殺人償死,合於古製;至於傷人,或殘毀其體,而纔剪毛發,非其理也。若用古刑,使淫者下蠶室,盜者刖其足,永無淫放穿窬之姦矣。」融難之曰:「古者吏端刑清,治無過差,百姓有罪,皆不之濫。末世凌遲,風化壞亂,法害其民。故曰上失其道,民散之矣。而欲繩之以古刑,投之以殘棄,非所謂與時消息也〔三〕。紂斬一朝涉之脛,〔四〕天下謂之無道;九牧之地,千八百居〔五〕,若各刖一人,是下常有千八百紂也。求世休和,不可得已。且被刑之人,慮不全生,志在思死,類多趨惡。夙沙亂齊〔六〕,伊戾禍宋〔七〕,趙高、英布,為世大患〔八〕。雖忠如鬻權〔九〕,信如卞和〔十〕,智如孫臏〔十一〕,冤如巷伯〔十二〕,纔如史遷〔十三〕,違如子政〔十四〕,一離刀鋸,沒世不齒。是太甲之思庸〔十五〕,穆公之霸秦,〔十六〕陳湯之都賴〔十七〕,魏尚之邊功〔十八〕,無所復施也。」曹公將復肉刑,以衆議不同乃止。
〔一〕按三國志陳群傳,此議乃陳群發揮其父陳紀之論而封曹操之議復肉刑令。袁紀文義不清。
〔二〕見書呂刑。註曰:「以成剛、柔、正直之三德也。」
〔三〕易豐卦曰:「天地盈虛,與時消息,而況於人乎?況於鬼神乎?」
〔四〕書泰誓下:「斫朝涉之脛。」傳曰:「鼕月,見朝涉水者,謂其脛耐寒,斬而視之。」
〔五〕漢書賈山傳曰:「昔者,周蓋千八百國,以九州之民養千八百國之君,用民之力不過歲三日,什一而籍,君有餘財,民有餘力,而頌聲作。」
〔六〕襄公十九年左傳曰:齊靈公廢太子光,徒之東鄙,使高厚傳新太子牙,夙沙衛為少傅。靈公卒,崔杼迎太子光即位,是為莊公。以夙沙衛易己,衛奔高唐以叛。十一月,莊公醢衛於軍。
〔七〕襄公二十六年左傳曰:太子痤美而很,合左師畏而惡之,寺人伊戾為太子內師而無寵。秋,楚客聘於晉,過宋。太子知之,請野享之,公使往。伊戾請從之。至,則欿,用牲,加書,徵之,而騁告公,曰:「太子將為亂,既與楚客盟矣。」公使視之,則信有焉。公囚太子,太子乃縊而死。公後聞其無罪也,乃亨伊戾。
〔八〕趙高,秦之閹臣;英布,秦時被黥。高惑二世而亂秦,布於漢初據淮南以叛故融舉以為例。
〔九〕莊公十九年左傳曰:「初鬻拳強諫楚子。楚子弗從。臨之以兵,懼而從之。鬻拳曰:「吾懼君以兵,罪莫大焉。」遂自刖也。」
〔十〕卞和,楚獻和氏璧者。詳見前。
〔十一〕臏嘗與龐涓俱學兵法。涓事魏為將軍,陰忌臏賢於己,則以法斷其兩足而黥之。後齊侯陰載臏之齊,以計誘龐涓入馬陵道而誅之。又銀雀山出土之孫臏兵法擒龐涓篇言擒涓於桂陵之役,與史記孫子吳起傳異。
〔十二〕詩小雅巷伯序曰:「巷伯,刺幽王也。寺人傷於讒,故作是詩也。」
〔十三〕史遷以李陵事下蠶室,發憤而着史記。
〔十四〕子政,劉嚮之字。漢書楚元王傳贊曰:「博物洽聞,通達古今。」傳文曰:子政幼誦枕中鴻寶苑秘書,言黃金可成,上令典尚方鑄作事,貴甚,多方不驗。上乃下嚮吏,係當死。上亦奇其材,得逾鼕減死論。
〔十五〕書太甲上曰:「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諸桐。三年,復歸於亳,思庸,伊尹作太甲三篇。」思庸,念常道也。
〔十六〕文公三年左傳曰:「秦伯伐晉,濟河焚舟,取王官及郊,晉人不出。遂自茅津濟,封殽屍而還。遂霸西戎,用孟明也。」又史記秦本紀曰:「三十七年,秦用由餘謀,伐戎王,益國十二,開地千裏,遂霸西戎。」
〔十七〕建昭三年,陳湯與甘延壽出西域,誅郅支單於於都賴水。事見漢書陳湯傳。
〔十八〕尚,文帝時雲中守,坐上首虜差六級,下吏削爵,罰作之。馮唐諫,遂赦尚,復為雲中守。事見漢書馮唐傳。
袁宏曰:夫民心樂全而不能常〔全〕〔一〕,蓋利用之物懸於外,而嗜欲之情動於內也,於是有進〔取〕(即)陵競之行〔二〕。希求放肆不已〔三〕,不能充其嗜欲也,則苟且僥幸之所生也。希求無厭,無以〔愜〕(疏)其欲也〔四〕,則姦偽忿怒之所興也。先王知其如此,而欲救弊,故先以德禮陶其心,其心不化,然後加以刑闢。書云:「百姓不親,五品不遜,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寬。」「蠻夷猾夏,寇賊姦宄,汝作士,五刑有服。」然德刑之設,參而用之者也。三代相因,其義詳焉。周禮:「使墨者守門,劓者守〔關〕(閭),宮者守內,刖者守囿。」〔五〕此肉刑之製可得而論也。荀卿亦云:「殺人者死,傷人者刑,百王之所同,末〔有〕知其所由來者也。」〔六〕夫殺人者死,而大辟可以懲未殺,不能使天下無殺。傷人者刑,而害物者不息,有黥劓可以懼未刑,不能使天下無刑也。故將欲止之,莫若先以德禮。夫罪過彰着,然後入於刑闢,是將殺人者不必〔死,欲傷人者不必〕刑也〔七〕。縱而不〔化〕(死)〔八〕,則陷於刑闢矣。故刑之所製,在於不可移之〔地〕(也)〔九〕。禮教則不然。明其善惡,所以潛勸其情,消於未〔殺〕(然)也〔十〕;示以恥辱,所以內化其心,治之未傷也。故過微而不至於着,罪薄而不及於刑也。終入辜闢者,非教化之所得也。故雖殘一物之生,刑一人之體,是除天下之害,夫何傷哉!率斯道也,風化可以漸淳,刑罰可以漸少,其理然也。苟不化其心,而專任刑罰,民失義方,動陷刑網,求世休和,焉可得哉!
〔一〕據三國志鍾繇傳註引袁紀補。
〔二〕據裴註引袁紀改。
〔三〕裴註引袁紀此句作「希求放肆之事,進取不已」。
〔四〕據裴註引袁紀改。
〔五〕見周禮秋官司寇罪隸。據其文及裴註引袁紀改「閭」作「關」。
〔六〕見荀子正論篇。據其文及裴註引袁紀補「有」字。
〔七〕據裴註引袁紀補。
〔八〕據裴註引袁紀改。
〔九〕據裴註引袁紀改。
〔十〕據裴註引袁紀改。
周之成、康,豈案三千之文〔一〕,而致刑措之美乎?蓋德化刑清所致〔二〕,斯有由也。漢初懲酷刑之弊,務寬厚之論,公卿大夫,相與恥言人過。文帝登庸,加以玄默。張武受賂,賜金以愧其心;吳王不朝,崇禮以讓其失〔三〕。是以吏民樂業,風化篤厚,斷獄四百,幾於刑措〔四〕,豈非德刑〔兼〕用之效哉〔五〕?世之論者,欲言刑罰之用,不先德教之益,失之遠矣。今大辟之罪,與古同製,免死以下,不過五歲,既釋鉗?,復齒於人。是以民不恥惡,數為盜姦,故刑徒多而亂不治也。苟教之所去〔六〕,一離刀鋸,沒身不齒,鄰里且猶恥之,〔而況鄉黨乎〕〔七〕?而況朝廷乎?如此,則夙沙、趙高之儔,無所施其惡,則陳紀所謂「無淫放穿窬之姦」,於是全矣。
〔一〕書呂刑曰:「五刑之屬三千。」「三千」乃刑法條文也。
〔二〕「刑清」,裴註引袁紀作「漸漬」。
〔三〕以上兩句出自漢書文帝紀贊。按張武受金之事,史焉不詳。吳王濞不朝,文帝納吳使者諫,則賜吳王幾杖,老可不朝。事見漢書荊燕吳傳。
〔四〕亦本自漢書文帝紀贊。
〔五〕據裴註引袁紀補。
〔六〕裴註引袁紀「教之所去」作「罰當其罪」。
〔七〕據裴註引袁紀補。
古者察言觀行,而善惡彰焉。然則君子之去刑闢,固已遠矣。設有不幸,則〔八〕(入)議之所宥也〔一〕。若夫卞和史遷之冤〔二〕,淫刑之所及也。苟失其道,或不免於大辟,而況肉刑哉!又相刑之與枉殺人,其理不同,則死生之論善已疏矣。漢書:「斬右趾及殺人先自告;吏坐受〔賕〕(財),守官物而即盜之,皆棄市。」〔三〕此班固所以謂當生而令死者也〔四〕。今不忍截刻之慘,而安剿絶之悲,此皆治體之所先,而有國所宜改者也。
〔一〕據黃本、南監本及裴註改。
〔二〕「夫卞」原誤作「天下」,徑改。
〔三〕出漢書刑法志。據其文及裴註所引袁紀改「財」作「賕」。
〔四〕漢書刑法志曰:「且除肉刑者,本欲以全民也,今去髡鉗一等,轉而入於大辟。以死罔民,失本惠矣。故死者歲以萬數,刑重之所致也。」
劉表病死。少子琮領荊州。
九月,劉琮降曹操。
劉備率衆南行,曹操以精騎追之,及於當陽。備與諸葛亮等數十騎邪趣漢津〔一〕。
〔一〕三國志先主傳「邪」作「斜」。按漢書司馬相如傳曰:「邪與肅慎為鄰。」註「讀為斜。謂東北接也。」袁紀此「邪」,亦當讀如「斜」。時備東奔漢津,遇關羽,遂得渡沔水而至夏口。
徐庶母見獲,庶辭備而指其心曰:「本與將軍共圖王霸之業,以此方寸之地也。今失老母,方寸亂矣,無益於事,請從此辭。」遂詣曹操。
操既有荊州水軍十萬,將順流東伐,吳人振恐,議者鹹勸孫權迎操。周瑜曰:「不然。操雖托名漢相,其實漢賊。將軍以神武雄纔,兼仗父兄之烈,割據江東,地方數千裏,精兵足用,英豪樂業,尚當橫行天下,為漢除殘去害。況操自送死,何迎之有?瑜得精兵三萬,保為將軍破之。」權曰:「老賊欲廢漢天子自立久矣,徒忌二袁、劉表與孤耳。今數雄巳滅,唯孤存。孤與老賊勢不兩立,君言當擊,甚與孤合,此天以君授孤也。」
劉備至夏口,諸葛亮謂備曰:「事急矣,請求救於孫將軍。」時權軍於柴桑,備使亮說權曰:「海內喪亂,將軍起兵江東,豫州亦收衆漢南,與曹操並爭天下。今操芟夷大難,略平矣,遂破荊州,威振四海。英雄無所用武,故豫州遁逃至此。將軍量力而處之:若能以吳、越之衆與中國抗〔衡〕(行)〔一〕,不如早與之絶;若不能,何不案戈束甲,北面而事之乎?今將軍外托服從之名,內懷猶豫之計,事急而不斷,禍至無日矣!」權曰:「苟如君言,劉豫州何不事之乎?」亮曰:「田橫,齊之壯士耳,猶〔守〕義不辱〔二〕,況豫州王室之冑,英才蓋世,人之仰慕,若水之歸海,事之不濟,此乃天也,安能復為之下!」權勃然曰:「吾不能以全吳之地,十萬之衆,受製於人。吾計决矣!非劉豫州莫可當曹操者,然豫州新敗之後,復能抗此難乎?」亮曰:「豫州雖敗,戰士還者精甲萬人。曹操之衆,遠來疲弊,聞追豫州,騎一日一夜行三百裏,此所謂「強弩之末,不能穿魯縞」者也〔三〕。故兵法忌之,曰「必蹶上將軍」〔四〕。且北方之人,不皆水戰;又荊州之民附操者,逼以兵勢耳,非心腹也〔五〕。將軍誠能命猛將統兵數萬,與豫州協規同契,破操必矣。操敗必北還,如此則荊、吳之勢強,鼎足之形成。成敗之機,在於今日。」權大悅,即遣周瑜將水軍三萬,隨亮詣備,並力拒操。
〔一〕據三國志諸葛亮傳改。
〔二〕據三國志諸葛亮傳補。
〔三〕漢書韓安國傳曰:「臣聞之。衝風之衰,不能起毛羽;強弩之末,力不能入魯縞。」師古曰:「縞,素也,麯阜之地,俗善作之,尤為輕細,故以取喻也。」
〔四〕孫子兵法軍爭篇曰:「倍道兼行百裏而爭利,則擒三將軍。」又曰:「五十裏而爭利,則蹶上將軍。」
〔五〕蜀志諸葛亮傳及通鑒「腹」均作「服」,疑袁紀誤。
鼕十月癸未〔一〕日有蝕之。
〔一〕疑「癸未」下脫「朔」字。
十二月壬午,徵前將軍馬騰為衛尉。
是月,曹操與周瑜戰於赤壁,操師大敗。
十四年(己醜、二0九)
劉備以孫權行車騎將軍,備自領荊州,屯公安。
七月,曹操徵孫權。
鼕十月晦,日有蝕之〔一〕
〔一〕鼕十月,荊州有地震,見範書。諸書是月皆不言有地震,恐係前文「鼕十月癸未,日有蝕之」之重出而致誤。
十五年(庚寅、二一0)
春二月乙巳,日有蝕之〔一〕。
〔一〕「乙巳」下當有「朔」字。
十六年(辛卯、二一一)
春正月辛巳,以曹操世子丕為五官中郎將,副丞相〔一〕。
〔一〕副丞相,乃丞相副手之意,非正式官名。鬍三省曰:「漢五官中郎將,主五官郎而已,未嘗置官屬也。領屬光祿勳,未嘗為丞相副也。」以五官中郎將副丞相,僅此一例。
三月,馬超、韓遂反。
秋七月,操徵超、遂,大破之。
是歲,劉備入益州。
十七年(壬辰、二一二)
春正月,加曹操入朝不趨,劍履上殿,贊拜不名〔一〕。
〔一〕如漢初蕭何故事。
夏五月癸未〔一〕,誅衛尉馬騰,超之父也〔二〕。
〔一〕五月壬辰朔,無癸未,疑有訛。
〔二〕初學記捲十引袁紀曰:「長樂衛尉馬騰,其長八尺,身體洪大,面鼻雄異,而性賢厚,人多敬之。」亦見御覽捲三七七。今本脫之。
六月庚寅晦,日有蝕之。
秋七月庚戌,立皇子臨為濟陰王〔一〕懿為山陽王,邈為濟北王,敦為東海王〔二〕。
〔一〕範書獻帝紀作「秋九月」,又「臨」作「熙」。
〔二〕廿二史考異曰:「按:東海王祇以建安五年薨,子羨嗣。魏受禪始除。不應別封皇子,當是北海之訛。」錢說是。
鼕十月,曹操徵孫權。侍中、尚書令荀彧勞軍於譙。
初,董昭等謂曹操宜進爵郡公〔一〕,九錫備物,以彰殊勳,密以語彧。彧曰:「曹公本興義兵,以匡朝寧國,秉忠貞之誠,守退讓之實。君之愛人以〔德〕(禮)〔二〕,不宜如此。」操由是心不平之。是行也,操請彧勞軍,因留彧,以侍中、光祿大夫持節監丞相軍事。次壽春,彧以憂死〔三〕。
〔一〕「昭」原誤作「紹」,徑改之。又「郡公」,三國志、範書均作「國公」,即以郡為國,乃殊禮也。
〔二〕禮記檀弓載曾子語曰:「君子之愛人也以德。」三國志及範書「禮」均作「德」,故據以改。
〔三〕通鑒考異曰:「陳志彧傳曰:「以憂薨。」範書彧傳曰:「操饋之食,發視,乃空器也,於是飲藥而卒。」孫盛魏氏春秋亦同。按彧之死,操隱其誅。陳壽雲以憂卒,蓋闕疑也。」
袁宏曰:夫默語者,賢人之略也〔一〕。政捲舒廢興之間,非所謂以智屈伸,貴其多算,權其輕重,而揣難易。君子之行已也,必推其心而達其道,信其誠而行其義。義不違心,故百姓知其無私;道不失順,則天下以為至當。其出也,忠着於時君,仁及於天下。匹夫匹婦,莫不咨嗟者,以其緻功之本義和也。若時不我與,中道而廢,內不負心,外不愧物,千載之下,觀其跡而悲其事,以為功雖不就,道將可成也。及其默也,非義而後退,讓謀而後止。蓋取捨不同,故宛竜蟠以求其志,雖仁者之心大存兼愛,授手而陷於不義,君子不為也。苟違斯道,四體且猶緻患,而況萬物乎?
〔一〕易係辭曰:「君子之道,或出或處,或默或語。」又曰「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
漢自桓、靈,君失其柄,陵遲不振,亂殄海內,以弱緻弊,虐不及民,劉氏之澤未盡,天下之望未改。故徵伐者奉漢,拜爵賞者稱帝,名器之重,未嘗一日非漢。魏之平亂,資漢之義,功之剋濟,荀生之謀。謀適則勳隆,勳隆則移漢,劉氏之失天下,荀生為之也。若始圖一匡,終與事乖,情見事屈,容身無所,則荀生之識為不智矣。若取濟生民,振其塗炭,百姓安而君位危,中原定而社稷亡,於魏雖親,於漢已疏,則荀生之功為不義也。夫假人之器,乘人之權,既而以為己有,不以仁義之心終,亦君子所恥也。一污猶有慚色,而況為之謀主!功奮於當年,跡聞於千載,異夫終身流涕,不敢謀燕之徒隸者。自己為之功,而己死之,殺身猶有餘愧,焉足以成名也!惜哉,雖名蓋天下,而道不合順,終以憂卒,不殞不與義。故曰非智之難,處智之難;非死之難,處死之難。嗚呼!後之君子,默語行藏之際,可不慎哉〔一〕!
〔一〕文選捲四七袁宏三國名臣序贊曰:「文若懷獨見之明,而有救世之心。論時則民方塗炭,計能則莫出魏武,故委面霸朝,豫議世事。舉纔不以標鑒,故久之而後顯;籌畫不以要功,故事至而後定,雖亡身明順,識亦高矣。」又曰「英英文若,靈鑒洞照。應變知微,探賾賞要。日月在躬,隱之彌曜。文明映心,鑽之愈妙。滄海橫流,玉石同碎。達人兼善,廢己存愛。謀解時紛,功濟宇內。始救生人,終明風概。」所贊較之紀論,語氣平和,而不盡拘泥於名教矣。
十八年(癸巳、二一三)
春二月庚寅,省幽州、並州,以其郡國並屬冀州;省司隸校尉,以其郡國分屬豫州、〔冀州、雍州〕;省敘州,以其郡國並屬〔雍〕(冀)州〔一〕。
〔一〕按範書獻帝紀曰:「春正月庚寅,復禹貢九州。」註引獻帝春秋曰:「時省幽、並州,以其郡國並於冀州;省司隸校尉及敘州,以其郡國並為雍州;省交州,並荊州、益州。於是有兗、豫、青、徐、荊、揚、冀、益、雍也。」又按續漢百官志註引獻帝起居註曰:「建安十八年三月庚寅,省州並郡,復禹貢之九州。」所述時日與袁紀同。又曰:「冀州得魏郡、安平、巨鹿、河間、清河、博陵、常山、趙國、勃海、甘陵、平原、太原、上黨、西河、定襄、雁門、雲中、五原、朔方、河東、河內、涿郡、漁陽、廣陽、右北平、上𠔌、代郡、遼東、遼東屬國、遼西、玄菟、樂浪,凡三十二郡。省司隸校尉,以司隸部分屬豫州、冀州、雍州。省敘州刺史,以並雍州部,郡得弘農、京兆、右馮翊、右扶風、上郡、安定、隴西、漢陽、北地、武都、武威、金城、西平、西郡、張掖、張掖屬國、酒泉、敦煌、西海、漢興、永陽、東安南,凡二十二郡。省交州,以其郡屬荊州。荊州得交州之蒼梧、南海、九真、交趾、日南,與其舊所部南陽、章陵、南郡、江夏、武陵、長沙、零陵、桂陽,凡十三郡。益州本部郡有廣漢、漢中、巴郡、犍為、蜀郡、牂牁、越嶲、益州、永昌、犍為屬國、蜀郡屬國、廣漢屬國,今並得交州之鬱林、合浦,凡十四郡。豫州部郡本有潁川、陳國、汝南、沛國、梁國、魯國,今並得河南、滎陽都尉,凡八郡。徐州部郡得下邳、廣陵、彭城、東海、琅邪、利城、城陽、東莞,凡八郡。青州得齊國、北海,東萊、濟南、樂安,凡五郡。」據此可知,袁紀之文出於起居註,其「豫州」下脫「冀州、雍州」,又「並屬冀州」是「並屬雍州」之誤,故皆據正之。又二月戊午朔,無庚寅,亦當以獻帝起居註作三月為是。
夏五月丙申,天子使御史大夫?慮持節策命曹操為公曰〔一〕:「朕以不德,少遭憫兇,越在西土,遷在唐、衛〔二〕。當此之時,殆若綴旒〔三〕,宗廟乏祀,社稷無位;群兇覬覦,分裂諸夏,率土之民〔四〕,朕無獲焉,即我高祖之命將墜於地。朕用夙興假寐,振悼於厥心,曰:「惟考惟祖,股肱先正,其孰恤朕躬〔五〕?」乃誘天衷〔六〕,誕育丞相,保乂我皇傢,弘濟於艱難,朕實賴之。今將授君典禮,其敬聽朕命。
〔一〕文選「策」作「册」。此文乃潘勖所作。勖字元茂,獻帝時為尚書郎,復拜尚書左丞。
〔二〕李善曰:「獻帝初平元年,遷都長安。興平二年,車駕東歸,渡河幸安邑。建安元年,幸聞喜。七月,車駕至洛陽。河東郡有安邑縣、聞喜縣,然聞喜入洛必塗經河內。河內本衛國,河東本唐堯所封,故曰唐衛。」
〔三〕襄公十六年公羊傳曰:「君若贅旒然。」註曰:「旒,旗旒。贅,係屬之辭。以旗旒喻者,為下所執持東西。」綴,贅也。三國志武帝紀即作「綴」。
〔四〕三國志武帝紀與袁紀同。文選作「一人尺土」。孟子公孫醜曰:「紂之去武丁未久也,其故傢遣俗,流風善政,猶有存者,故久而後失之也。尺地,莫非其有也;一民,莫非其臣也。然而文王猶方百裏起,是以難也。」
〔五〕書文侯之命曰「惟祖惟父,其伊恤朕躬」,又曰「亦惟先正」。鄭註:「先正,先臣,為公卿大夫。」
〔六〕僖公二十八年左傳曰:「?武子與衛人盟於宛濮曰:「用昭乞盟於爾大神以誘天衷。」」楊伯峻曰:「天衷,天心之意。此謂乞天心嚮我也。」
昔者董卓初興國難,群後釋位以謀王室〔一〕,君則首啓戎行,此君之忠於本朝也。後及黃巾反易天常,侵我三州〔二〕,延及平民,君又剪之,以寧東夏,此又君之功也。韓暹,楊奉專用威命,君則緻討,剋黜其難,遂遷許都,造我京邑,設官兆祀,不失舊物〔三〕,天地鬼神,於是獲乂,此又君之功也。袁術僭逆,肆於淮南,懾憚君靈,用丕顯謀,蘄陽之役,橋蕤授首,棱威南邁,術以殞潰,此又君之功也。回戈東徵,呂布就戮;乘轅將反,張陽殂斃,睦固伏罪,張綉稽服,此又君之功也。袁紹逆常,謀危社稷,憑恃其衆,稱兵內侮;當此之時,王師寡弱,天下寒心,莫有固志。君秉大節,精貫白日,奮其武怒,運其神策,緻屆官渡,大殲醜類,俾我國傢,拯於危墜,此又君之功也。濟師黃河,拓定四州〔四〕,袁譚、高幹,鹹梟其首,海盜奔迸〔五〕,黑山順軌〔六〕,此又君之功也。烏桓三種〔七〕,崇亂二世,袁尚因之,逼處塞北,束馬懸車,一徵而滅,此又君之功也。劉表背誕,不供貢賦,王師首路,威風先逝,百城八郡〔八〕,交臂屈膝,此又君之功也。馬超、成宜,同惡相濟,濱據河、潼,求逞所欲,殄之渭南,獻馘萬計,遂定邊城,撫和戎狄,此又君之功也。鮮卑、丁零,重譯而至,〔箄〕(單)於白屋〔九〕,諸吏率職,此又君之功也。君有定天下之功,重之以明德,班序海內,宣美風俗,旁施勤教,表繼絶世,舊德前功,罔不鹹秩;雖伊尹格於皇天,周公光於四海,方之衊如也。
〔一〕魏志武帝紀註引左傳:「諸侯釋位,以聞王政。」服虔曰:「言諸侯釋其私政而佐王室。」
〔二〕三州者,青州、兗州及東平國也。
〔三〕哀公元年左傳伍員諫吳王曰:「祀夏配天,不失舊物。」楊伯峻曰:「依古禮,祀天以先祖配之,此則祀夏祖而同時祀天帝也。」
〔四〕四州者,青、冀、幽、並也。
〔五〕三國志武帝紀曰:「公東徵海賊管承,至淳於,遣樂進、李典擊破之,承走入海島。」
〔六〕三國志武帝紀曰:「黑山賊張燕率其衆降,封為列侯。」
〔七〕即三郡烏桓也。
〔八〕李賢註引漢官儀曰:「荊州管長沙、零陵、桂陽、南陽、江陵、武陵、南郡、章陵是也。」洪亮吉言章陵不見諸地志,而見於禰衛傳、趙儼傳、劉表傳註引傅子,疑郡亦建安時所立。又江陵應作江夏。瀋傢本言章陵亦見魏志武帝紀。今按續漢百官志註引獻帝起居註,亦言荊州有章陵郡。詳見建安十八年註。
〔九〕李善註引博物志曰:「北方五狄:一曰匈奴,二曰穢貊,三曰密吉,四曰箄於,五曰白屋。」以為「單於」當作「箄於」。甚是,據以改。
朕聞先王並建明德,胙之以土,分之以民,崇其寵章,備其禮物,所以蕃衛王室,左右厥世也。其在周成,管蔡不靜,懲難念功,乃使邵康公賜齊太公履〔二〕,東至於海,西至於河,南至於穆陵,北至於無棣,五侯九伯,實得徵之〔三〕,世祚太師,以表東海。爰及襄王,亦有楚人不恭王職,又命晉文登為侯伯,錫以二輅、虎賁、斧鉞、秬鬯、弓矢,〔四〕大啓南陽〔五〕,世作盟主。故周室之不壞,繄二國之是賴。今君稱丕顯德,明保朕躬,奉答天命,導揚弘烈,綏寧九域,莫不率俾,功高伊、周,而賞卑於齊晉,朕甚恧焉〔六〕。朕以眇眇之身,托於兆民之上〔七〕,永思厥艱,若涉〔淵〕(泉)水,非君攸濟,朕無任焉〔八〕。今以冀州之河東、河內、魏郡、趙國、中山、常山、巨鹿、安平、甘陵、平原凡十郡,封君為魏國公,錫君玄土,苴以白茅,爰契爾龜,用建塚社〔九〕。昔在周室,畢公、毛公,入為卿佐,周、邵師保,生為二伯。外內之任,君實宜之。其以丞相領冀州牧如故。又加君九錫。其敬聽朕命。以君經緯禮律,為民軌儀,使安職業,無或遷志。是用錫君大輅、戎輅各一,玄牡二駟。君勸分務本〔十〕,穡人昏作〔十一〕,粟帛滯積,大業惟興,是用錫君袞冕之服,赤舄副焉。君敦尚廉讓,俾民興行,少長有禮,上下鹹和,是用錫君軒懸之樂,八佾之舞〔十二〕。君宣冀風化,爰及四方,遠人回面,華夏充實,是用錫君朱戶以居。君研其明哲,思帝所難,官纔任賢,群善必舉,是用錫君納陛以登。君秉國之鈞,正色處中,纖毫之惡,靡不抑退,是用錫君虎賁之士三百人。君糾逖天刑〔十三〕,章厥有罪,犯關幹紀〔十四〕,莫匪誅殛,是用錫君斧鉞各一。君竜驤虎視,旁眺八維,掩討逆節,折衝四海,是用錫君彤弓一,彤矢百,玈弓十,盧矢千。君以溫恭為基,孝友為德,明允篤誠,感於朕思,是用錫君秬鬯一卣,圭瓚副焉。魏國宜置丞相已下群臣百僚,皆如漢初諸侯王製。往欽哉,敬服朕命!簡恤爾衆,時亮庶工,用終爾顯德,封揚我高祖之休命。」
〔一〕隱公八年左傳曰:「衆仲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胙之土而命之氏。」」
〔二〕楊伯峻以為「履」,非指疆土,乃指得以徵伐之範圍。可參閱桂馥札璞。
〔三〕此以上見僖公四年左傳載管仲對楚使之語,文句稍有易置。
〔四〕事見僖公二十八年左傳。
〔五〕僖公二十五年左傳曰:晉文公朝見周王,王賜陽樊、溫、原、攢茅之田,「晉於是始啓南陽」。
〔六〕方言曰:「山之東西,自愧曰恧。」音匿。
〔七〕此語脫胎於漢書文帝紀之遺詔。
〔八〕書大誥曰:「予惟小子,若涉淵水。予惟往求,朕攸濟。」「淵」原作「泉」,乃避唐諱改。
〔九〕李善曰:「尚書緯曰:「天子社,東方青,南方赤,西方白,北方黑,上冒以黃土。將封諸侯,各取方土,苴以白茅以為社。」毛詩曰:「爰始爰謀,爰契我龜。」毛萇曰:「契,問也。」鄭玄曰:「契約其龜。」毛詩曰:「乃立塚社,戎醜攸行。」毛萇詩傳曰:「塚土,大社也。」」
〔十〕僖公二十一年左傳載臧文仲曰:「非旱備也。修城郭,貶食,省用,務穡,勸分,此其務也。」楊伯峻曰:「勸分者,勸其有儲積者分施之也。」又曰:「務穡者,務稼穡之事。册魏王九錫文之「勸分務本」,「務本」即此「務穡」。」
〔十一〕書盤庚上曰:「惰農自安,不昏作勞。」
〔十二〕「八佾」當是「六佾」之誤。李善註引鄭玄周禮註曰:「諸侯用六。」
〔十三〕國語魯語曰:「糾虔天刑。」韋昭曰:「糾,恭也;虔,敬也;刑,法也。」袁紀「逖」當作「虔」。
〔十四〕李善曰:「左氏傳:季孫盟臧氏曰:「無或如臧孫紇,幹國之紀,犯門斬關。」」按乃襄公二十三年傳文。
六月己巳,徒趙王珪為博陵王。
十九年(甲午、二一四)
春三月癸未,改授魏公金璽、赤黻、遠遊冠。
夏五月,劉備剋成都,遂有益州。
諸葛亮為股肱,乃峻刑法,自君子小人,鹹懷怨嘆,法正諫曰:「昔高祖入關,約法三章,秦民知德。今君假藉威力,跨有一州,初有其國,未重惠撫;且客主之義,宜相降下。願緩刑弛禁,以慰其望。」亮曰:「君知其一,未知其二。秦以無道,政苛民怨,一夫掉臂,天下土崩,高祖因之,以成帝業。劉璋暗弱,自〔焉〕(是)已來,有纍世之恩〔一〕,支柱羈縻,示相承奉,德政不修,威刑不肅。寵之以位,位極則賤;順之以恩,恩竭則慢。所以致弊,實由此也。吾今先威以法,法行則知恩;限之以爵,爵加則知榮。恩榮並濟,上下有節。為治之要,於此為着。」
〔一〕據三國志諸葛亮傳裴註改。焉,璋之父,靈帝末,為監軍使者,領益州牧。
鼕十一月丁卯,皇后伏氏廢,非上意也。
曹操使人收後,後被發徙跣而出。上謂御史大夫?慮曰:「?公,天下寧有是乎!」後見殺之日,後父完及宗族死者百有餘人。
二十年(乙未、二一五)
春正月,立皇后曹氏,操女也。初操以二女為貴人,大貴人立為皇后。
三月,曹操徵張魯。
秋七月,魯遂降。
二十一年(丙申、二一六)
春正月己醜〔一〕,封魏公子六人為列侯。
〔一〕正月辛醜朔,無己醜,疑係乙醜之訛。
夏四月甲午,進魏公爵為王〔一〕。
〔一〕範書獻帝紀作「曹操自進號魏王」。又魏志武帝紀作「夏五月」,未知孰是。
五月己亥朔,日有蝕之。
二十二年(丁酉、二一七)
夏四月,命魏王建天子旌旗,出警入蹕。
鼕十月,命魏王冕,有十二旒〔一〕,乘金根車,設五時副車。
〔一〕疑當作「十有二旒」。
是歲大疫。
二十三年(戊戌、二一八)
春正月甲子,太醫令吉平、少府耿熙等謀誅曹操〔一〕發覺伏誅。
〔一〕三國志武帝紀作「太醫令吉本與少府耿紀」。註引三輔决錄亦同。範書「耿熙」亦作「耿紀」,然「吉本」作「吉?」。註曰:「?或作平。」與袁紀同。盧弼曰:「按常林傳註引魏略、鄧艾傳註引世語,均作「吉本」。或魏臣避文帝諱,改?為本。陳志仍其舊文也。」今按袁紀「耿熙」當作「耿紀」,「吉平」當作「吉?」。
三月,有星孛於東井〔一〕。
〔一〕範書獻帝紀作「孛於東方」。續漢天文志曰:「孛星晨見東方二十餘日,夕出西方,犯歷五車、東井、五諸侯、文昌、軒轅、後妃、太微,鋒炎指帝坐。」
二十四年(己亥、二一九)
春三月壬子晦,日有蝕之〔一〕。
〔一〕範書作「二月」,續漢五行志亦同。按三月癸醜朔,無壬子,袁紀誤。
夏五月,劉備取漢中。
秋八月〔一〕,諸葛亮等上言曰:「唐堯至聖而四兇在朝,周成仁賢而四國作難〔二〕,高後稱製而諸呂竊命〔三〕,孝昭幼衝而上官逆謀〔四〕,皆憑〔藉〕世寵,(藉)履國威權〔五〕,窮兇極亂,社稷幾危。非大舜,周公、朱虛、博陸〔六〕,則不能擒兇討逆,扶危定傾。伏惟陛下誕姿聖德,統理萬邦,而遭傢運不造之難。董卓首亂,蕩覆京畿;曹操階禍,竊執天衡;皇后太子,〔鴆〕(鳩)殺見害〔七〕,剝畏天下,殘毀民物。久令陛下蒙塵幽處,人神無位,遏絶王命,厭昧皇極,欲佻神器〔八〕。左將軍領司隸校尉豫、荊、益等州牧宜城亭侯備,授朝爵秩,念在輸力,以?國難〔九〕。睹其機兆,赫然發憤,與車騎將軍董承謀共誅操,將安國靜難,剋寧舊都。會承不密,令操遊魂遂得長惡,殘泯海內。臣等每懼王室大有閻樂之禍,小有定安之變〔十〕,夙夜惴惴,戰慄纍息。
〔一〕範書作「秋七月庚子」。
〔二〕周公攝政,管叔、蔡叔、霍叔、武庚相與叛周。事見史記周本紀。
〔三〕呂後封呂産為梁王,呂祿為趙王,呂通為燕王。呂後病甚,命呂祿領北軍,呂産領南軍。曰:「高帝巳定天下,與大臣約,曰「非劉氏王者,天下共擊之」。今呂氏王,大臣弗平。我即崩,帝年少,大臣恐為變。必據兵衛宮,慎毋送喪,毋為人所製。」事見史記呂後本紀。
〔四〕上官桀,昭帝上官皇后安之父,與燕王旦謀殺霍光,因廢帝立桀,事覺皆伏誅。事見漢書霍光傳。
〔五〕據陳璞校記改。
〔六〕朱虛,朱虛侯劉章;博陸,博陸侯霍光。
〔七〕據袁紀下文改。時曹操殺伏後而滅其族,並及二皇子。
〔八〕國語周語曰:「郄至佻天之功,以為己力。」
〔九〕蜀志作「殉」。按?乃徇之俗字,而徇與殉通。
〔十〕定安,即定安公王莽也。
昔在虞書,敦序九族〔一〕。周監二代,封建同姓〔二〕,詩着其義,歷載長久。漢興之初,割裂疆土,尊王子弟,是以卒折諸呂之難,而成太宗之基。亮等以備肺腑枝葉,宗子蕃翰〔三〕,心存國傢,念在弭亂。自備破收漢中,海內英雄望風蟻附,而爵號不顯,九錫未加,非所以鎮衛社稷,光照萬世。奉辭在外,詔命斷絶。昔西河太守梁統等值漢中興,限於河山,位同權均,不能相率,鹹推竇融以為元帥,卒立績效,摧破隗囂。今社稷之難,甚於隴蜀,操外吞天下,內殘群僚,朝廷有蕭墻之危,而禦侮未立,可〔為〕(謂)寒心〔四〕。臣等輒依舊典,立備為漢中王,拜大司馬,董齊六軍,糾合同盟,埽滅兇逆。以漢中、巴、蜀、廣漢、犍為為國,所置依漢初立諸侯王故典。夫權宜之製,苟利國傢,專之可也。然後功成事立,臣等退伏矯罪,雖死無恨。」遂於〔沔〕(江)陽設壇場〔五〕,禦王冠於劉備。
〔一〕見書臯陶謨。
〔二〕二代,夏,商也,又昭公二十六年左傳王子朝曰:「昔武王剋殷,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並建母弟,以蕃屏周。」
〔三〕詩大雅板曰:「大宗維翰。」。
〔四〕據三國志先主傳改。
〔五〕據三國志先主傳改。水經註沔水曰:「沔水又東徑沔陽縣故城南。城,舊言漢祖在漢中,蕭何所築也。漢建安二十四年,劉備並劉璋,北定漢中,始立壇,即漢中王位於此。」
備上言曰:「臣以具臣之才,荷上將之任,董督三軍,奉辭於外,不能除寇靜難,以匡王室,久使陛下聖教陵遲,六合否而不泰,惟憂反側,疢如疾首〔一〕。曩者董卓造為亂階,自是之後,群兇縱橫,殘剝海內。賴陛下聖德威靈,人神同應,或忠義奮討,或上天降罰,暴逆並殪,以漸冰消。惟獨曹操久未梟除,侵擅國〔權〕(威),〔二〕恣心極亂。臣等昔與車騎將軍董承同謀討操,機事不密,承見陷害。臣播越失據,忠義不果。遂得使操窮兇極逆,主後戮殺,皇子鳩害。雖糾合同盟,念在奮力,懦弱不武,歷年無效。常恐殞歿,孤負國恩,假寐永嘆〔三〕,夕惕若厲〔四〕。
〔一〕見詩小雅小弁。箋雲:「疢猶病也。」疏曰:「疾首,謂頭痛也。」
〔二〕據三國志先主傳改。
〔三〕亦見詩小雅小弁。箋雲:「不脫冠衣而寐曰假寐。」
〔四〕見易幹卦。正義曰:「夕惕者,謂終竟此日,後至嚮夕之時,猶懷憂惕。若厲者,若,如也,厲,危也。言尋常憂懼,恆如傾危。」
今臣群僚以為昔在虞書,敦敘九族,庶明厲翼〔一〕,五帝以來,此道不廢。周監二代,建諸姬姓,實賴晉、鄭夾輔之福〔二〕高祖竜興,尊王子弟,大啓九國〔三〕,卒斬諸呂,以安大宗。今操惡直醜正,實繁有徒,包藏禍心,篡逆巳顯。既王室微弱,帝族無位,斟酌古式,依假權宜,上臣大司馬、漢中王。所獲已過,不宜復忝高位,以重罪謗。群臣見逼,迫以大義,追惟寇賊不梟,國難未已,宗廟傾危,社稷將墮,誠臣深憂之責。若應權通變,以寧聖主,雖越水火,所不敢辭。常慮於懷,以防後悔。輒順衆議,拜授印璽,以崇國威。仰惟爵高寵厚,俯思自效,憂深責重,驚悸纍息,如臨於𠔌。輒將率六軍,順時撲討,以寧社稷,以報萬分。」
〔一〕出書臯陶謨。註曰:「言庶民皆明其教,而自勉勵;冀戴上命。」
〔二〕犬戎殺幽王,晉文侯、鄭武公立故太子宜臼,是為平王。」
〔三〕九國者,荊王劉賈、楚王劉交、齊王劉肥、代王劉仲、梁王劉恢、淮陽王劉友、淮南王劉長、吳王劉濞、燕王劉建也。
九月,丞相掾魏諷謀誅曹操,發覺伏誅。諷有威名,潛結義士,坐死者數千人〔一〕。
〔一〕三國志武帝紀註引世語作「數十人」,黃本同。然通鑒亦作「數千人」。
二十五年(庚子、二二0)
春正月庚子,魏王曹操薨,謚曰武王。
壬寅,詔曰:「魏太子丕:昔皇天〔授〕(據)乃顯考以冀我皇傢〔一〕,遂攘〔除〕群兇,戡定九州〔二〕,弘功茂績,光於宇宙,朕用垂拱〔二〕(三)十有餘載〔三〕。天不慭遺一老〔四〕,永保餘一人,早世潛神,哀悼切傷。丕奕世宣明,宜秉文武,紹熙前緒。今使使持節御史大夫華歆奉策詔,授丕丞相印綬、魏王璽黻,領冀州牧。方今外有遺慮,遐夷未賓,旗鼓尚在邊境,幹戈不得韜刃,斯乃播揚洪烈,立功垂名之秋也。豈得修諒暗之禮,究曾、閔之志哉?甚敬服朕命,抑弭憂懷,旁祇厥序〔五〕,時亮天工〔六〕,以稱朕意。於戲,可不勉乎!」
〔一〕據三國志文帝紀註引袁紀改。
〔二〕「除」據裴註引袁紀補,又「戡」註作「拓」。
〔三〕據裴註引袁紀改。盧弼亦曰:「今本袁紀「二」作「三」,誤。蓋指操遷帝都許二十五年也。」
〔四〕「慭」原誤作「●」,據裴註引袁紀徑改之。語出哀公十六年左傳。
〔五〕盧弼引錢儀吉曰:「「旁」疑作「方」。」是。
〔六〕裴註引袁紀作「時亮庶功」。
二月丁未朔,日有蝕之。
鼕十月乙卯,詔曰:「朕在位三十有二載,遭天下蕩覆,幸賴宗廟之靈,危而復存。然瞻仰天文,俯察民心,炎精之數既終,行運在乎曹氏。是以前王既樹神武之績,今王又光裕明德以應其期,是歷數昭明,亦可知矣。大〔道〕(人)之行,天下為公,選賢與能〔一〕,故唐堯不私於厥子,而名播於無窮。朕羨而慕之,今其追踵堯典,禪位於魏王。」
〔一〕據魏志註引袁紀改。此十二字出禮記禮運篇。
乃告宗廟,使御史大夫張音奉皇帝璽綬,禪位於魏王曰:「咨爾魏王:昔者帝堯禪位於虞舜,舜亦以命禹,天命不於常,惟歸有德。漢道陵遲,世失其序,降及朕躬,大亂滋昏,群兇肆逆,宇宙傾覆。賴武王拯茲難於四方,惟清區夏,以〔保〕綬我宗廟〔一〕,豈餘一人獲乂,俾九服實受其賜。今王欽承前緒,光於乃德,恢文武之大業,昭爾考之弘烈,皇天降瑞,人神告徵,誕惟亮采,師錫朕命,僉曰爾禮度剋協於虞舜,用率我唐典,敬遜爾位。於戲!天之歷數在爾躬,允執其中,天祿永終〔二〕;君其祇奉大化,饗茲萬國,以肅天道。」
〔一〕據三國志文帝紀補。
〔二〕自「天之歷數」至此,出自尚書大禹謨。
庚午,魏王即皇帝位,改年曰黃初。
魏帝既受禪,問尚書陳群曰:「朕應天順民,卿等以為何如?」群對曰「臣與華歆俱事漢朝,難欣聖化,義形於色。」
袁宏曰:夫君位,萬物之所重,王道之至公。所重在德,則弘濟於仁義;至公無私,故變通極於代謝。是以古之聖人,知治亂盛衰有時而然也,故大建名教,以統群生,本諸天人,而深其關鍵。以德相傳,則禪讓之道也;暴極則變,則革代之義也。廢興取與,各有其會,因時觀民,理盡而動。然後可以經綸丕業,弘貫千載。是以有德之興,靡不由之;百姓與能,人鬼同謀,屬於蒼生之類,未有不蒙其澤者也。其政化遺惠,施及子孫,微而復隆,替而復興,豈無僻王賴前哲以免〔一〕。及其亡也,刑罰淫濫,民不堪命。匹夫匹婦,莫不憔悴於虐政;忠義之徒,無由自效其誠。故天下囂然,新主之望,由茲而言。君理既盡,雖庸夫得自絶於桀、紂;暴虐未極,縱文王不得擬議於南面,其理然也。
〔一〕疑文有脫誤。
漢自桓、靈。君道陵遲,朝綱雖替,虐不及民。雖宦竪乘間,竊弄權柄,然人君威尊,未有大去王室,世之忠賢,皆有寧本之心。若誅而正之,使各率職,則二祖、明、章之業,復陳乎目前,雖曰微弱,亦可輔之。時獻帝幼衝,少遭兇亂,流離播越,罪不由己。故老後生未有過也。其上者悲而思之,人懷匡復之志。故助漢者協從,背劉者衆乖,此蓋民未忘義,異乎秦漢之勢。魏之討亂,實因斯資,旌旗所指,則以伐罪為名;爵賞所加,則以輔順為首。然則劉氏之德未泯,忠義之徒未盡,何言其亡也?漢苟未亡,則魏不可取。今以不可取之實,而冒揖讓之名,因輔弼之功,而當代德之號,欲比德堯舜,豈不誣哉!
初,魏王欲以楊彪為太尉,彪辭曰:「嘗已為漢三公,遭世衰亂,不能立尺寸之益,若復為魏氏之臣,於義既無所為,於國選亦不為榮也。」遂聽所守。及魏受禪,乃下詔曰:「夫先王製幾杖之賜,所以賓禮黃耇〔一〕,褒崇元老也。昔孔光、卓茂皆以淑德高年,受此嘉錫〔二〕。公故漢宰相,乃祖已來,世着忠賢。公年過七十,行不逾矩,可謂老成人矣,所宜寵異,以彰舊德。其錫公延年杖及伏幾,〔延〕(筵朝)請之日〔三〕,使杖入侍;又使着鹿皮帽冠。」彪上章固讓,不聽。年八十四,以壽終。
〔一〕儀禮士冠禮曰:「黃耇無疆,受天之慶。」註曰「黃,黃發也。耇,凍梨也。皆壽徵也。」
〔二〕漢書孔光傳曰:莽白太後,徙孔光為太師。光稱病辭位,太後賜靈壽杖。又範書卓茂傳曰:光武初即位,以茂為太傅,封褒德侯,賜幾杖車馬。
〔三〕據黃本刪改。三國志、範書之註引續漢書均作「延請」。
彪字文先,幼習祖考之業,以孝義稱。自為公輔,值王室大亂,彪流離播越,經歷艱難,以身衛主,不失中正,天下以此重之。自震至彪,四世宰輔,皆以儒素名德相承。秉、賜雖方節不及震,然其恭謹、孝友、篤誠,不忝前列也。有子曰修,少有俊纔,而德業之風盡矣。至魏初,坐事誅〔一〕。
〔一〕三國志陳思王傳曰:植既以纔見異,而丁儀、丁廙、楊修等為之羽翼。植寵衰。太祖既慮終始之變,以楊修頗有纔策,而又袁氏之甥,於是以罪誅修。
癸酉〔一〕,魏以河內之山陽,封漢帝為山陽公,行漢正朔焉。
〔一〕十一月癸酉朔,疑袁紀上脫「十一月」三字。
明年,劉備自立為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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