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评论 读《金瓶梅》品明朝社会   》 土地永远第一位(1)      梅朝荣 Mei Chaorong

  那消几日,花子虚来家,清河县委下乐县丞丈估:太监大宅一所,坐落大街安庆坊,值银七百两,卖与王皇亲为业;南门外庄田一处,值银六百五十两,卖与守备周秀为业。止有住居小宅,值银五百四十两……
  ——《金瓶梅》第十四回
  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是以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主,这种经营模式,决定人们对土地的是否占有至关重要,土地永远是众多人们的生存之本,“重农抑商”也是整个封建王朝始终贯彻的条规。明朝社会中后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城镇经济的繁荣,外加上统治者的荒淫,土地越来越受到威胁。
  随着明朝政治的腐败,皇族、勋贵和官僚地主对财富的掠夺日益严重,新经济形式的出现,又刺激了人们对财富的追求。但是,不管如何,土地依然是人们心目中最重要的财富。
  《金瓶梅》第三十回中也透露出了这方面的信息:春梅一面打发西门庆穿衣裳,金莲便问:“张安来说什么话?”西门庆道:“张安前日来说,咱家坟隔壁赵寡妇家庄子儿连地要卖,价银三百两。我只还他二百五十两银子,教张安和他讲去。里面一眼井,四个井圈打水。若买成这庄子,展开合为一处,里面盖三间卷棚,三间厅房,叠山子花园、井亭、射箭厅、打毬场,耍子去处,破使几两银子收拾也罢。”
  西门庆是个新型的商人,尽管如此,他也仍然摆脱不了对土地的占有,土地对于封建小农经济社会的人来说,就是最富有的资产。他们会抓住一切机会,得到更多的土地。西门庆要买的庄子,就是赵寡妇的。至于赵寡妇为什么要卖地,书中没有明确交代,不过通过整部书的内涵,我们能够推出,大概是日子过不下去了,或是被西门庆一类人强买强卖的。
  明朝下层人们的土地消失逐渐加快,跟明朝统治者有莫大关系。
  明朝权势对土地的掠夺,首推皇室。众所周知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是对整个国家来说,是统治者对被统治的人来说的。真正的实际情况是,在这个统治集团内部还有很多小的利益个体,他们需要共同分享这个利益。
  皇室之中土地兼并的形式有皇庄、宫庄、王府庄田,等等,花样繁多。《明史·食货志一》上说:“明时,草场颇多,占夺民业。而为民厉者,莫如皇庄及诸王、勋戚、官中庄田为甚。”
  皇庄并不是一开始就有。一说是从明成祖朱棣兴起的,在朱棣做燕王的时候,曾在北平宛平县建立王庄,即位后,改称皇庄;一说是从天顺八年开始,天顺八年,“宪宗即位,以没入曹吉祥地为官中庄田,皇庄之名由此始”(明史·食货志一)。不论具体时间开始于哪一年,总之,皇庄作为一个最高统治者掠夺土地的形式开始了。
  元末农民大起义,贵族官僚和地主受到沉重打击,或死或逃,“往年大姓家,存者无八九。”他们占有的土地,回到农民手中。
  明朝建立后曾把土地分为官田和民田两种。官田包括:还官田,没官田,断入官田,学田,皇庄,牧民草场,城墙苜蓿地,牲地,园陵坟地,公占隙地,诸王、公主、勋戚、大臣内监、寺观赐乞庄田,百官职田,边臣养廉田,军、民、商屯田;其余的为民田。
  明太祖采取了一些有利于社会经济恢复和发展的措施,成“洪武之治”,如:承认被农民耕垦的土地归农民所有,并奖励开荒;在全国大兴屯田;兴修水利等。同时,对豪强兼并也明令禁止。“若兼并之徒多占田以为业,而转令贫民佃种者,罪之”。杀了一批富豪和没收他们的财产。
  这种情况在天顺八年(1484年)武宗时急剧变化,武宗即位后一月之间,就增皇庄七处,后又增至三十多处。皇庄的分布,主要集中在北直隶的顺天等八府,尤以顺天、保定、河间等府为最多。
  明代皇庄除皇帝庄田外,还有皇太后及皇太子庄田,皇帝的庄田是由皇帝委派太监经营的“自行管业”的土地。收入的皇庄籽粒或皇庄籽粒银,都由管庄太监直接掌管,由宫廷自行支配。皇太后的庄田又名宫庄,在明代史籍中大多称为仁寿、清宁、未央三宫庄田,所占土地数量亦相当多,每年所收籽粒银称三宫籽粒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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