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集 欧阳修集   》 卷三十三 居士集卷三十三      Ouyang Xiu

  ◎墓志五首
  【尚书户部侍郎参知政事赠右仆射文安王公墓志铭〈嘉祐四年〉】
  公姓王氏,其先太原祁人。其六世祖某,为唐辉州刺史,遭世乱,因留家砀
  山。砀山近宋,其后又徙宋州之虞城,今为应天虞城人也。
  公讳尧臣,字伯庸。天圣五年,举进士第一,为将作监丞、通判湖州。召试,
  以著作佐郎、直集贤院知光州。岁大饥,群贼发民仓廪,吏法当死。公曰:“此
  饥民求食尔,荒政之所恤也。”乃请以减死论。其后遂以著令,至今用之。
  丁父忧,服除,为三司度支判官,再迁右司谏。郭皇后废,居瑶华宫,有疾,
  上颇哀怜之。方后废时,宦者阎文应有力,及后疾,文应又主监医。后且卒,议
  者疑文应有奸谋,公请付其事御史,考按虚实,以释天下之疑。事虽不行,然自
  文应用事,无敢指言者,后文应卒以恣横斥死。后犹在殡,有司以岁正月,用故
  事张灯。公言郭氏幸得蒙厚恩,复位号,乃天子后也,张灯可废,上遽为之罢。
  景祐四年,以本官知制诰,赐服金紫,同知通进银台司兼门下封驳,提举诸司库
  务,迁翰林学士、知审官院。
  元昊反,西边用兵,以公为陕西体量安抚使。公视四路山川险易,还言某路
  宜益兵若干,某路贼所不攻,某路宜急为备,至于诸将材能长短尽识之,荐其可
  用者二十余人,后皆为名将。是时边兵新败于好水,任福等战死。今韩丞相坐主
  帅失律,夺招讨副使,知秦州;范文正公亦以移书元昊不先闻,夺招讨副使,知
  耀州。公因言此两人天下之选也,其忠义智勇名动夷狄,不宜以小故置之,且任
  福由违节度以致败,尤不可深责主将。由是忤宰相意,并其他议,多格不行。明
  年,贼入泾原,战定川,杀大将葛怀敏,乃公指言为备处。由是始以公言为可信,
  而前所格议,悉见施行。因复遣公安抚泾原路,公曰:“陛下复用韩琦、范仲淹,
  幸甚。然将不中御,兵法也,愿许以便宜从事。”上以为然,因言诸路都部署可
  罢经略副使,以重将权,而偏将见招讨使以军礼。置德顺军于笼竿城,废泾原等
  五州营田,以其地募弓箭手。其所更置尤多。方公使还,行至泾州,而德胜寨兵
  迫其将姚贵闭城叛。公止道左,解装为榜射城中,以招贵,且发近兵讨之。初,
  吏白曰:“公奉使且还,归报天子尔。贵叛,非公事也。”公曰:“贵,土豪也,
  颇得士心,然初非叛者,今不乘其未定速招降,后必生事,为朝廷患。”贵果出
  降。
  明年四月,以学士权三司使。自朝廷理元昊罪,军兴而用益广,前为三司者
  皆厚赋暴敛,甚者借内藏,率富人出钱,下至果菜皆加税,而用益不足。公始受
  命,则曰:“今国与民皆弊矣,在陛下任臣者如何。”由是天子一听公所为。公
  乃推见财利出入盈缩,曰:“此本也,彼末也。”计其缓急先后,则去其蠹弊之
  有根穴者,斥其妄计小利之害大体者,然后一为条目,使就法度。罢副使、判官
  不可用者十五人,更荐用材且贤者。期年,民不加赋而用足。明年,以其余偿内
  藏所借者数百万。又明年,其余而积于有司者数千万,而所在流庸稍复其业。公
  曰:“臣之术止于是矣,且臣母老,愿解烦剧。”天子多公功,以为翰林学士承
  旨,兼端明殿学士、群牧使。初,宦者张永和方用事,请收民房钱十之三以佐国
  事。下三司,永和阴遣人以利动公,公执以为不可。度支副使林濰附永和,议不
  已,公奏罢濰,乃止。益、利、夔三路转运使皆请增民盐井课,岁可为钱十余万,
  公亦以为不可。而权幸因缘,多见裁抑。京师数为飞语及上之左右,往往谗其短
  者,上一切不问,而公为之亦自若也。及公既罢,上慰劳之,公顿首谢曰:“非
  臣之能,惟陛下信用臣尔。”丁母忧,去职,服除,复为学士、群牧使,再迁给
  事中。
  皇祐三年,以本官为枢密副使。公持法守正,遂以身任天下事,凡宗室、宦
  官、医师、乐工、嬖习之贱,莫不关枢密而滥恩幸,请随其事,可损损之,可绝
  绝之,至其大者,则皆著为定令。由是小人益怨构,为飞书以害公,公得书,自
  请曰:“臣恐不能胜众怨,愿得罢去。”上愈知公为忠,为下令购为书者甚急,
  公益感励。在位六年,废职修举,皆有条理。枢密使狄青以军功起行伍,居大位,
  而士卒多属目,往往造作言语以相扇动,人情以为疑,而青色颇自得。公尝以语
  众折青,为陈祸福,言古将帅起微贱至富贵而不能保首领者,可以为鉴戒,青稍
  沮畏。
  嘉祐元年三月,拜户部侍郎、参知政事。三年,迁吏部侍郎。八月二十一日,
  以疾薨于位,享年五十有六。公在政事,论议有所不同,必反复切劘,至于是
  而后止,不为独见。在上前,所陈天下利害甚多,至施行之,亦未尝自名。其所
  设施与在枢密时特异,岂政事者丞相府也,其体自宜如是邪?
  公为人纯质,虽贵显不忘俭约。与其弟纯臣相友爱,世称孝悌者言王氏。遇
  人一以诚意,无所矫饰,善知人,多所称,荐士为时名臣者甚众。有文集五十卷。
  将终,口授其弟纯臣遗奏,以宗庙至重储嗣未立为忧。天子愍然,临其丧,辍视
  朝一日,赠左仆射,太常谥曰文安。
  曾祖讳化,某官,赠太傅;妣戚氏,封曹国太夫人。祖讳砺,某官;父讳渎,
  某官,皆赠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祖妣袁氏,郓国太夫人。妣仇氏,徐国太夫
  人。娶丁氏,安康郡夫人。子男三人:同老,大理评事;周老,太常寺太祝,早
  卒;朋老,大理评事。二女:长适校书郎戚师道,早卒;次未嫁。王氏自迁虞城,
  由公曾祖而下或葬双金,或葬土山,皆在虞城。嘉祐四年八月十日,改葬公之皇
  考于宋城县平台乡石落原,而以公从葬焉。铭曰:
  王为祁人,遭乱不迁。六世之祖,初留砀山。其后再迁,虞、宋之间。遂安
  其居,葬不远卜。宋多名家,王实大族。族大而振,自公显闻。公初奋躬,以学
  以文,逢国多事,有劳有勤。利归于邦,怨不避身。帝识其忠,谓堪予弼。俾副
  枢机,出入惟密。遂参政事,实有谋谟。谁中止之,不俾相予?帝有褒章,愍饰
  之赠。长于百寮,考德惟称。维古载功,在其庙器。今亦有铭,幽宫是閟。
  【资政殿大学士尚书左丞赠吏部尚书正肃吴公墓志铭〈嘉祐四年〉】
  嘉祐四年十一月丁未,资政殿大学士、金紫光禄大夫、尚书左丞、知河南府
  兼西京留守司、上柱国、渤海郡开国公、食邑二千八百户、食实封八百户、赠吏
  部尚书、谥曰正肃吴公,葬于郑州新郑县崇义乡朝村之原。吴氏世为建安人,自
  高、曾以来皆葬建州之浦城,至公始葬其皇考于新郑。公讳育,字春卿。为人明
  敏劲果,强学博辩。能自忖度,不可,守不发;已发莫能屈夺。天圣中,与其弟
  京、方俱举进士,试礼部为第一,遂中甲科,而京、方皆及第。当是时,吴氏兄
  弟名闻天下。
  公初以大理评事知临安、诸暨二县,迁本寺丞知襄城县。举才识兼茂、明于
  体用,策入三等。迁著作佐郎,直集贤院,通判苏州,同知太常礼院,三司户部、
  度支二判官,知谏院,修起居注,知制诰,判太常、大理二寺,吏部流内铨,史
  馆修撰,累迁起居舍人,为翰林学士。久之,迁礼部郎中,以学士知开封府。
  公为政简严,所至,民乐其不扰,去虽久,愈思之。初,秦悼王葬汝州界中,
  其后子孙当从葬者与其岁时上冢者不绝,故宗室,宦官常往来为州县患。公在襄
  城,每裁折之。宗室、宦官怒,或夜半叩县门索牛驾车以动之,公辄不应,及旦,
  徐告曰:“牛不可得也。”由是宗室、宦官曰:“此不可为也”,凡过其县者,
  不敢以鹰犬犯民田,至他境矣,然后敢纵猎。其治开封,尤先豪猾,曰:“吾何
  有以及斯人,去其为害者而已。”居数日,发大奸吏一人流于岭外,一府股栗。
  又得巨盗积赃万九千缗,狱具而辄再变,众疑以为冤,天子为遣他吏按之,卒伏
  法。由是京师肃清。
  方元昊判河西,契丹亦乘间隳盟,朝廷多故,公数言事,献计画。自元昊初
  遣使上书,有不顺语,朝廷亟命将出师,而群臣争言竖子即可诛灭。独公以谓元
  昊虽名藩臣,而实夷狄,其服叛荒忽不常,宜示以不足责,外置之。且其已僣名
  号,夸其人,势必不能自削以取羞种落,第可因之赐号若国主者,且故事也,彼
  得其欲宜不肯妄动。然时方锐意于必讨,故皆以公言为不然。其后师久无功,而
  元昊亦归过自新,天子为除其罪,卒以为夏国主。由是议者始悔不用公言而虚弊
  中国。
  公在开封,数以职事辨争,或有不得,则辄请引去,天子惜之。庆历五年正
  月,以为谏议大夫、枢密副使。三月,拜参知政事。与贾丞相争事上前,上之左
  右与殿中人皆恐色变,公论辩不已,既而曰:“臣所争者,职也;顾力不能胜矣,
  愿罢臣职,不敢争。”上顾公直,乃复以为枢密副使。居岁余,大旱,贾丞相罢
  去。御史中丞高若讷用《洪范》言大臣廷争为不肃,故雨不时若。因并罢公,以
  给事中知许州,又知蔡州。
  州故多盗,公按令,为民立伍保而简其法,民便安之,盗贼为息。京师有告
  妖贼千人聚确山者,上遣中贵人驰至蔡,以名捕者十人。使者欲得兵自往取之,
  公曰:“使者欲藉兵立威?欲得妖人以还报也?”使者曰:“欲得妖人不尔。”
  公曰:“吾在此,虽不敏,然聚千人于境内,安得不知?使信有之,今以兵往,
  是趣其为乱也。此不过乡人相聚为佛事,以利钱财尔,一弓手召之,可致也。”
  乃馆使者,日与之饮酒,而密遣人召十人者,皆至,送京师,告者果伏辜。
  拜资政殿学士,徙知河南府,兼西京留守司,又徙陕府。迁礼部侍郎,徙永
  兴军。丁父忧,去官。起复,恳请终丧。服除,加拜翰林侍读学士,且召之。公
  辞以疾,上恻然,遣使者存问,赐以名药,遂以知汝州。居久之,又辞以疾,即
  以为集贤院学士、判西京留守司御史台。疾少间,复知陕府,加拜资政殿大学士。
  自公罢去,上数为大臣言吴某刚正可用,每召之,辄以疾不至,于是召还,
  始侍讲禁中,判通进银台司、尚书都省。明年,拜宣徽南院使、鄜延路经略安抚
  使、判延州。庞丞相经略河东,与夏人争麟州界,亟筑栅于白草。公以谓约不先
  定而亟城,必生事。遽以利害牒河东,移书庞公,且奏疏论之,皆不报。已而夏
  人果犯边,杀骁将郭恩,而庞丞相与其将校十数人皆以此得罪,麟、府遂警。既
  而公复以疾辞不任边事,且求解宣徽使,乃复以为资政殿大学士、尚书左丞、知
  河中府,遂徙河南。公前在河南,逾月而去,河南人思之,闻其复来,皆欢呼逆
  于路,惟恐后。其卒也,皆聚哭。
  公享年五十有五,以嘉祐三年四月十五日卒于位,诏辍朝一日。曾祖讳进忠,
  赠太师;妣陈氏,吴国太夫人。祖讳谅,赠中书令;妣葛氏,越国太夫人。父讳
  待问,官至礼部侍郎,赠太保;妣李氏,楚国太夫人。娶王氏,太原郡夫人。子
  男十人:安度、安矩、安素,皆太常寺太祝;安常,大理评事;安正、安本、安
  序,皆秘书省正字;安厚,太常寺奉礼郎;安宪、安节未仕。女三人:长适集贤
  校理韩宗彦,次适著作佐郎庞元英,皆早卒;次适光禄寺丞任逸。
  公在二府时,太保公以列卿奉朝请,父子在廷,士大夫以为荣。而公〈踧
  〉不安,自言子班父前,非所以示人以法,顾不敢以人子私乱朝廷之制,愿得罢
  去,不听。天子数推恩群臣子弟,公每先及宗族疏远者,至公之卒,子孙未官者
  七人。有文集五十卷,尤长于论议。铭曰:
  显允吴公,有家于闽。自公皇考,卜兹新原。厚壤深泉,乐其宽闲。今公其
  从,公志之安。公昔尚少,始来京师。挟其二季,名发声驰。乃赐之策,以承帝
  问。语惊于廷,有伟其论。乃登侍从,乃任大臣。出入险夷,周旋屈伸。公所策
  事,先其利害。初有不从,后无不悔。公于临政,简以便人。人失而思,愈久弥
  新。帝曰廷臣,汝刚而直。来汝予用,断余不惑。公曰臣愚,负薪之忧。帝为咨
  嗟,公其少休。优以本邦,宠其秩禄。尚冀公来,公卒不复。史臣考德,作铭幽
  宅。
  【镇潼军节度观察留后李公墓志铭〈嘉祐五年〉】
  嘉祐五年八月某日,镇潼军节度观察留后、知澶州军州事、陇西李公得暴疾,
  薨于州之正寝。其以疾闻也,上方宴禁中,为止乐,命中贵人驰国医往视,未及
  行而以薨闻。诏辍视朝一日,赐其家黄金三百两,赠公感德军节度使,已而又赠
  兼侍中。太常谥曰某。即以某年某月某日,葬于开封府开封县褒亲乡先茔之次。
  公讳端懿,字元伯,开封人也。右千牛卫将军、赠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
  陇西元靖王讳崇矩之曾孙,连州刺史、赠太师讳继昌之孙,镇国军节度使、驸马
  都尉、赠尚书令兼中书令、谥和文公讳遵勖之子。母曰齐国献穆大长公主,太宗
  之女,真宗之妹,今天子之姑,属亲而尊,礼秩崇显,其淑德美问彰于内外。而
  和文公好学不倦,折节下士,喜交名公卿,一时翕然,号称贤尉。故李氏之盛,
  受宠三朝,而天下之士不侈其荣,而乐道其德。
  公为冢子,于其家法习见安行,不待教告。少笃学问,长而孝友。喜为诗,
  工书画,至于阴阳、医术、星经、地理无所不通。七岁为如京副使,历文思副使、
  供备库使、洛苑使、新州刺史、康怀二州团练使、济州防御使。坐知冀州失捕妖
  人,降授单州团练使、知均州,未行,改滑州兵马钤辖。居岁中,迁汝州防御使、
  蔡州观察使。天子祀明堂,推恩,徙华州观察使。献穆大长公主薨,起复为镇国
  军节度观察留后,公泣血辞让,愿终丧制。上不许其让,许其终丧,给以全俸。
  服除,拜镇潼军节度观察留后。累阶金紫光禄大夫,勋上柱国,爵开国公,食邑
  四千四百户、实封九百户。
  公为儿时,上在东宫,真宗命公侍研席,上尤亲爱,尝解方玉带赐之。稍长,
  出入宫禁,礼如家人。虽燕见,语不及私,数为上陈朝廷阙失,开说古今治乱,
  多所补益,退而未尝言。公既薨,得其遗稿之未上者,言宗室事甚详,其余不传。
  公少自勉励,见士大夫有失节废义者辄叹曰:“士起寒苦,以学行自名,至
  牵利欲,遂亡其所守,况骄佚易习,而生长富贵间邪!”故常惕然痛自刮磨,思
  立名节。闻一善士,倾身下之,而贤士大夫亦乐与之游。以此多得名誉。
  方大长公主在时,数欲求外官以自效,不可得。久之,出知冀州,为政循法
  度,检身束下,民以不扰,岁满召还。初在冀,捕妖人李校,校穷,自经死,验
  得实矣。后贝州妖贼王则闭城叛,声言校在以惑众,公坐贬官。已而则诛,城开
  无李校者,乃还公防御使。又知郓州,安抚京东之西路。是岁,京东水灾,民饥
  流亡,公为治室庐,发仓廪,而流人至者如归,咸赖以全活。置弓手马,教其马
  门,皆如精兵。治汶阳堤百余里,郓人遂无水患。又知澶州,发军吏之奸者去之,
  流其尤者于远方,然后明军籍,均其劳逸,军中称平,而畏其法。始下令捕盗,
  有登邻屋取一杓者,遽置之法,以徇于市,曰:“是固足以信吾令。”由是盗贼
  屏息。公虽以公主子,自少居京师,常领职事,其在三班院尤为称职。三班掌诸
  使臣功过黜陟,而主者皆显官自重,或贵家子食俸廪而已,吏得因依为奸,而职
  废久不省。至公,始躬治簿书,考核虚核实,尝罚必当,后人多遵用其法。及出
  为三州,又皆有治状。故虽享年不永,不究其所施,而士君子皆知其非安于富贵
  者也,及闻其丧也,莫不痛惜焉。公自为镇潼留后,十年不迁。上以其久也,以
  为宁远军节度使,公恳辞不拜。及其薨也,遂赠感德军节度使。
  公享年四十有八。娶郭氏,封仁寿郡君,先公九年卒,赠太原郡夫人,西京
  左藏库使、昌州团练使中和之女。子男五人:长曰诜,供备库副使;次曰諲、曰
  询,皆右侍禁;次曰谆、曰,尚幼。女四人:长适皇侄、右屯卫大将军、吉州
  团练使、建安郡公宗保,早卒;次适秘书丞夏倚;次适皇侄、左领军卫大将军宗
  景;次适皇侄孙、右监门卫将军世逸。
  公平生尝语其子弟曰:“吾蒙国厚恩,未有以报。吾且死,宜有遗言:毋因
  以求恩泽。”及其薨也,其家如其言。铭曰:
  允矣和文,惟时显人。蔚有士誉,匪矜帝姻。赍其子孙,列爵启国。惟公承
  之,克似其德。士起寒家,骄于满盈。纷其利欲,败节堕名。公生盛族,赫奕高
  明。都尉之子,天子之甥。惟谨惟恭,其色不懈。闻善如贪,在得思戒。间亦宴
  见,忠言告猷。学而从政,有惠三州。享其多美,独不遐年。高旌巨节,以贲于
  泉。曷又赠之?金榼附蝉。宠渥名荣,惟有其实。刻诗同藏,其固其密。
  【尚书刑部郎中充天章阁待制兼侍读赠右谏议大夫孙公墓志铭〈嘉祐五年〉】
  公讳甫,字之翰,许州阳翟人也。初举进士,天圣五年得同学究出身,为蔡
  州汝阳县主簿。八年,再举进士及第,为华州观察推官。转运使李纮荐其材,迁
  大理寺丞、知绛州翼城县。故丞相杜祁公与纮皆以清节自高,尤难于取士,闻公
  纮所荐也,数招致之,一见大喜。已而祁公自御史中丞拜枢密直学士、知永兴军,
  辟公司录,凡事之繁猥者一以委之。公叹曰:“待我以此,可以去矣。”祁公为
  谢,顾事非他吏不能者,不敢烦公。公乃从容为陈当世之务,所以缓急先后施设
  之宜,又多荐士之贤而在下者,于是祁公自以为得益友。岁满,知彭州永昌县,
  监益州交子务,再迁太常博士。祁公为枢密副使,荐于朝,得秘阁校理。
  是时,诸将兵讨灵夏,久无功。天下骚动,盗贼数入州县,杀吏卒,吏多失
  职而民弊矣。天子方锐意更用二三大臣,乃极选一时知名士,增置谏员,使补阙
  失,公以右正言居谏院。上好纳谏诤,未尝罪言者,而至言宫禁事,他人犹须委
  曲开讽,而公独曰:“所谓后者,正嫡也,其余皆犹婢尔。贵贱有等,用物不宜
  过僣。自古宠女色,初不制而后不能制者,其祸不可悔。”上曰:“用物在有司,
  吾恨不知尔。”公曰:“世谓谏臣耳目官,所以达不知也。若所谓前世女祸者,
  载在书史,陛下可自知也。”上深嘉纳之。保州兵变前,有告者,大臣不时发之。
  公因力言枢密使、副当得罪,使,乃杜祁公也。边将刘沪城水洛于渭州,部署尹
  洙以沪违节度,将诛之。大臣稍主洙议,公以谓水洛通秦、渭,于国家利,沪不
  可罪。由是罢洙而释沪。洙,公平生所善者也。公在谏院,所言补益尤多,是三
  者,其一人所难言,其二人所难处者。其后言宰相以某事当去者,上亟为罢之,
  因以陈执中为参知政事,公又言执中不可用。由是上难之,公遂求解职。于是小
  人不便大臣执政,而朋党之论起,二三公相继去位。公亦在论中,而辨诤愈切,
  不自疑。由是罢谏职,以右司谏知邓州,徙知安州,历江南、两浙转运使,再迁
  兵部员外郎,改直史馆、知陕府,又徙晋州、河东转运使。
  公素羸,性淡然寡所好欲,恂恂似不能言,而内劲果,遇事精明。议者谓公
  道德文学,宜在朝廷备顾问,而钱谷刀笔非其职,然公处之益办,至临疑狱滞讼,
  常立得其情。大贼张海、郭貌山攻劫商、邓,新破南阳、顺阳。公安辑有方,常
  曰:“教民知战,古法也。”乃亲阅县弓手,教之击射坐作,皆为精兵,盗贼
  息。陕当东西冲,吏苦厨传,而前为守者顾毁誉,不能有所损。至公,痛裁节之,
  过客畏其清,初无所望,而亦莫之毁也。陕人赖以纾,后遂以为法。其为转运使,
  所至州县,视其职事修废,察其民乐否,以此升黜官吏,而不纳毁誉。遇下虽严
  而不害。其在两浙,范文正公守杭州,以大臣或便宜行事。公曰:“范公,贵臣
  也。吾屈于此,则不得伸于彼矣。”由是一切绳以法,而常以监司自处。范公遇
  公无倦色,及退而不能无恨;公遇范公不少下,然退而未尝不称其贤也。自河东
  召为度支副使,勤其职,不能为劳,已而得疾。嘉祐元年,迁刑部郎中、天章阁
  待制、河北都转运使,不行。疾少间,乃留侍读。
  公博学强记,尤喜言唐事,能详其君臣行事本末,以推见当时治乱,每为人
  说,如其身履其间,而听者晓然如目见。故学者以谓终岁读史,不如一日闻公论
  也。所著《唐史记》七十五卷,论议宏赡。书未及成,以嘉祐二年正月戊戌卒于
  家,享年六十。公既卒,诏取其书,藏于秘府。赠右谏议大夫。又有文集七卷。
  公喜接士,务扬人善。所得俸廪,多所施与。抚诸孤儿,教育如己子。
  曾祖讳恕,博州堂邑主簿。祖讳贲,尚书库部员外郎。考讳从革,不仕,以
  公贵,累赠都官郎中。母曰长安县太君李氏。娶程氏,寿昌县君。子三人:长曰
  宜,滑州节度推官;次曰实、曰寘,皆将作监主簿。女三人,一适将作监主簿程
  著,余皆早亡。以五年七月丁酉,葬公于阳翟县旧学乡坞头村之北原。铭曰:
  惟学而知方,以行其义;惟简而无欲,以遂其刚。力虽弱兮志则强,积之厚
  兮发也光。仁宜寿兮奄以藏。有深其泉兮有崇其冈,永安其固兮百世无伤。
  【梅圣俞墓志铭〈嘉祐六年〉】
  嘉祐五年,京师大疫,四月乙亥,圣俞得疾,卧城东汴阳坊。明日,朝之贤
  士大夫往问疾者,驺呼属路不绝。城东之人,市者废,行者不得往来,咸惊顾相
  语曰:“兹坊所居大人谁邪?何致客之多也!”居八日癸未,圣俞卒。于是贤士
  大夫又走吊哭如前日益多,而其尤亲且旧者相与聚而谋其后事,自丞相以下皆有
  以赙恤其家。粤六月甲申,其孤增载其柩南归,以明年正月丁丑葬于某所。
  圣俞,字也,其名尧臣,姓梅氏,宣州宣城人也。自其家世颇能诗,而从父
  询以仕显,至圣俞遂以诗闻。自武夫、贵戚、童儿、野叟,皆能道其名字,虽妄
  愚人不能知诗义者,直曰此世所贵也,吾能得之,用以自矜。故求者日踵门,而
  圣俞诗遂行天下。其初喜为清丽闲肆平淡,久则涵演深远,间亦琢刻以出怪巧,
  然气完力余,益老以圣。其应于人者多,故辞非一体,至于他文章皆可喜,非如
  唐诸子号诗人者僻固而狭陋也。
  圣俞为人仁厚乐易,未尝忤于物,至其穷愁感愤,有所骂讥笑谑,一发于诗,
  然用以为欢,而不怨怼,可谓君子者也。初在河南,王文康公见其文,叹曰:
  “二百年无此作矣。”其后大臣屡荐宜在馆阁,尝一召试,赐进士出身,余辄不
  报。嘉祐元年,翰林学士赵概等十余人列言于朝曰:梅某经行修明,愿得留与国
  子诸生讲论道德,作为雅颂,以歌咏圣化。乃得国子监直讲。三年冬,袷于太庙,
  御史中丞韩绛言天子且亲祠,当更制乐章以荐祖考,惟梅某为宜,亦不报。
  圣俞初以从父荫补太庙斋郎,历桐城、河南、河阳三县主簿,以德兴县令知
  建德县,又知襄城县,监湖州盐税,签署忠武、镇安两军节度判官,监永济仓,
  国子监直讲,累官至尚书都官员外郎。尝奏其所撰《唐载》二十六卷,多补正旧
  史阙缪。乃命编修《唐书》,书成,未奏而卒,享年五十有九。
  曾祖讳远,祖讳邈,皆不仕。父讳让,太子中舍致仕,赠职方郎中。母曰仙
  游县太君束氏,又曰清河县太君张氏。初聚谢氏,封南阳县君。再娶刁氏,封某
  县君。子男五人,曰增、曰墀、曰坰、曰龟儿,一早卒。女二人,长适太庙斋郎
  薛通,次尚幼。
  圣俞学长于《毛氏诗》,为《小传》二十卷,其文集四十卷,注《孙子十三
  篇》。余尝论其诗曰:“世谓诗人少达而多穷,盖非诗能穷人,殆穷者而后工也。”
  圣俞以为知言。铭曰:
  不戚其穷,不困其鸣。不踬于艰,不履于倾。养其和平,以发阙声。震越浑
  锽,众听以惊。以扬其清,以播其英。以成其名,以告诸冥。



   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Previous Chapter   Next Chapter >>   
卷一 居士集卷一卷二 居士集卷二卷三 居士集卷三
卷四 居士集卷四卷五 居士集卷五卷六 居士集卷六
卷七 居士集卷七卷八 居士集卷八卷九 居士集卷九
卷十 居士集卷十卷十一 居士集卷十一卷十二 居士集卷十二
卷十三 居士集卷十三卷十四 居士集卷十四卷十五 居士集卷十五
卷十六 居士集卷十六卷十七 居士集卷十七卷十八 居士集卷十八
卷十九 居士集卷十九卷二十 居士集卷二十卷二十一 居士集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居士集卷二十二卷二十三 居士集卷二十三卷二十四 居士集卷二十四
No.   I   [II]   [III]   [IV]   [V]   [VI]   [VII]   Page

Comments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