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西方的学术规范我并不迷信,这正像我对西方的法律并不迷信一样。但这类规范的毛病是一回事,它在现代学术交流中的有效性是另一回事。比如我们的学术论文,最容易为国外学者诟病,甚至控告为"鼠窃狗偷"的地方,主要是引证的主观随意和缺乏周密性。
国外的东西找不着看不懂,他们神经过敏把咱们的收藏实力和外语能力估计太高,是让人感到冤枉的。但我们对材料挑肥拣瘦藏着掖着,对人物谄上骄下摔着捧着,也确实不象话。在这方面,必要的规矩还是有点用。现在写书写文章,在我们这儿,有很多人都并不了解,一部现代学术著作(特别是年代晚近的著作),在西方人看来,它同时还有目录学的功能,还要被人用来查找资料和核验作者的观点,供别人学习,也供别人批判,并非寓褒贬深义练春秋笔法的地方。所以脚注、索引一定不可少。其评价也不是以搞点"小制作"、"小发明"、千锤百炼、一字不易为标准,而是要看它是否能开辟新的研究领域,启发别人思考(哪怕是当靶子),"转移一时之风气"(大师都是"成亦萧何败亦萧何"的人物)。
如果我们不是以"选手"的身份而是以"裁判"的身份看问题,以为"我引用谁那是我看得起谁,不引用谁是看不起谁",如果引用了他"看不起"的人物就是跌份,那可是等于自己给自己扣屎盆子。
因为这种因偏见而造成的"入眼亦有限",这种因挑眼而造成的"故意隐匿",在西方学者看来是极不光彩而且应归入"鼠窃狗偷"的行为。还有我们常用的"有人说"。中国的"有人说"分两种,一种是学界权威、前辈师友,不好意思点名批评,"为尊者讳";一种是学泼妇骂街("哪孙子偷了我白菜,叫他吃了得噎嗝"),隐其名而道其实,故意说给人听。
这里面第二种之下作是不必说了,就是第一种也未必可取。因为前者若按我们"尊老"(未必"爱幼")的传统虽也不失其厚道,但如果批评者把大人物都摘出,所有炮火全冲小人物或跟自己同一重量级的对手去发,这也太不公平(岂止是不公平,简直就是残酷)。
此外,还有"正如权威所说"或"正如众所周知"一类以势压人的说法,我们觉得省心省力又壮声威,但严格讲起来也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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