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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评论 》 讀《金瓶梅》品明朝社會 》
土地永遠第一位(1)
梅朝榮 Mei Chaorong
那消幾日,花子虛來傢,清河縣委下樂縣丞丈估:太監大宅一所,坐落大街安慶坊,值銀七百兩,賣與王皇親為業;南門外莊田一處,值銀六百五十兩,賣與守備周秀為業。止有住居小宅,值銀五百四十兩…… ——《金瓶梅》第十四回 中國古代封建社會是以男耕女織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為主,這種經營模式,决定人們對土地的是否占有至關重要,土地永遠是衆多人們的生存之本,“重農抑商”也是整個封建王朝始終貫徹的條規。明朝社會中後期,隨着商品經濟的發展,城鎮經濟的繁榮,外加上統治者的荒淫,土地越來越受到威脅。 隨着明朝政治的腐敗,皇族、勳貴和官僚地主對財富的掠奪日益嚴重,新經濟形式的出現,又刺激了人們對財富的追求。但是,不管如何,土地依然是人們心目中最重要的財富。 《金瓶梅》第三十回中也透露出了這方面的信息:春梅一面打發西門慶穿衣裳,金蓮便問:“張安來說什麽話?”西門慶道:“張安前日來說,咱傢墳隔壁趙寡婦傢莊子兒連地要賣,價銀三百兩。我衹還他二百五十兩銀子,教張安和他講去。裏面一眼井,四個井圈打水。若買成這莊子,展開合為一處,裏面蓋三間捲棚,三間廳房,疊山子花園、井亭、射箭廳、打毬場,耍子去處,破使幾兩銀子收拾也罷。” 西門慶是個新型的商人,儘管如此,他也仍然擺脫不了對土地的占有,土地對於封建小農經濟社會的人來說,就是最富有的資産。他們會抓住一切機會,得到更多的土地。西門慶要買的莊子,就是趙寡婦的。至於趙寡婦為什麽要賣地,書中沒有明確交代,不過通過整部書的內涵,我們能夠推出,大概是日子過不下去了,或是被西門慶一類人強買強賣的。 明朝下層人們的土地消失逐漸加快,跟明朝統治者有莫大關係。 明朝權勢對土地的掠奪,首推皇室。衆所周知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是對整個國傢來說,是統治者對被統治的人來說的。真正的實際情況是,在這個統治集團內部還有很多小的利益個體,他們需要共同分享這個利益。 皇室之中土地兼併的形式有皇莊、宮莊、王府莊田,等等,花樣繁多。《明史·食貨志一》上說:“明時,草場頗多,占奪民業。而為民厲者,莫如皇莊及諸王、勳戚、官中莊田為甚。” 皇莊並不是一開始就有。一說是從明成祖朱棣興起的,在朱棣做燕王的時候,曾在北平宛平縣建立王莊,即位後,改稱皇莊;一說是從天順八年開始,天順八年,“憲宗即位,以沒入曹吉祥地為官中莊田,皇莊之名由此始”(明史·食貨志一)。不論具體時間開始於哪一年,總之,皇莊作為一個最高統治者掠奪土地的形式開始了。 元末農民大起義,貴族官僚和地主受到沉重打擊,或死或逃,“往年大姓傢,存者無八九。”他們占有的土地,回到農民手中。 明朝建立後曾把土地分為官田和民田兩種。官田包括:還官田,沒官田,斷入官田,學田,皇莊,牧民草場,城墻苜蓿地,牲地,園陵墳地,公占隙地,諸王、公主、勳戚、大臣內監、寺觀賜乞莊田,百官職田,邊臣養廉田,軍、民、商屯田;其餘的為民田。 明太祖采取了一些有利於社會經濟恢復和發展的措施,成“洪武之治”,如:承認被農民耕墾的土地歸農民所有,並奬勵開荒;在全國大興屯田;興修水利等。同時,對豪強兼併也明令禁止。“若兼併之徒多占田以為業,而轉令貧民佃種者,罪之”。殺了一批富豪和沒收他們的財産。 這種情況在天順八年(1484年)武宗時急劇變化,武宗即位後一月之間,就增皇莊七處,後又增至三十多處。皇莊的分佈,主要集中在北直隸的順天等八府,尤以順天、保定、河間等府為最多。 明代皇莊除皇帝莊田外,還有皇太後及皇太子莊田,皇帝的莊田是由皇帝委派太監經營的“自行管業”的土地。收入的皇莊籽粒或皇莊籽粒銀,都由管莊太監直接掌管,由宮廷自行支配。皇太後的莊田又名宮莊,在明代史籍中大多稱為仁壽、清寧、未央三宮莊田,所占土地數量亦相當多,每年所收籽粒銀稱三宮籽粒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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