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类 荀子今註今譯   》 附錄 荀子其人其書(2)      王云五 Wang Yunwu    熊公哲 Xiong Gongzhe

  惟法後王之說,則散見於《不苟》,及《非相》兩篇中。荀子嘗言“儒者法先王,隆禮義”,故所謂法後王云者,並不是法後王,而是以近知遠,以今度古。故曰:“君子審後王之道而論於百王之前,若端拱而議。”
  非相篇第五 相就是俗言看相。此篇,前面破除迷信,衹有一段。後面如“五帝之外無傳人”雲雲,對於法後王之義,說得何等透徹!互詳《不苟》篇。
  非十二子篇第六 雜取戰國諸子而評量其得失,與《莊子·天下篇》略同,而不及其宏肆。後世如《淮南子·要略》以至司馬談《論六傢要旨》,抑其流也。
  仲尼篇第七“仲尼之門,五尺童子羞稱五伯。”全篇皆申明此意。
  儒效篇第八 論儒有小儒、俗儒、雅儒、大儒之等。荀子論禮,嘗謂“禮者衆人法而不知,聖人法而知之”,知之,即知通禮意。知通禮意,然後能濟助法教之所不及,聞見之所未至,而躋於大儒。大儒,即聖人也。末後隆性隆積雲雲,與《性惡篇》足相發明。
  王製篇第九 以下五篇,梁啓超以為皆荀子政治論。本篇暢論人生不能無群,謂“義以分則和,和則多力,多力則能勝物”。此等議論,與西哲物競天擇之說極為相近。
  富國篇第十 首論足國之道,節用裕民,而善藏其餘。次論,兼足天下之道在明分。所論皆今所謂經濟學原理也。
  王霸篇第十一 “義立而王,信立而霸,權謀立而亡”,此三語與《王製篇》,足以互相發明。
  君道篇第十二 主旨在說,“有亂君無亂國”,“有治人無治法”。
  臣道篇第十三 人臣之等,有態臣,有篡臣,有功臣,有聖臣。
  緻士篇第十四 (略)
  議兵篇第十五 陳王者仁義之兵,以折臨武君。
  強國篇第十六 首論“隆禮尊賢而王,重法愛民而霸。好利多作而危,權謀傾覆幽險而亡”;次論“力術止,義術行”,藉秦為喻,而深惜其無儒。中間附有說齊相國語,及答應侯入秦何見之問。
  天論篇第十七 荀子以為物生在天,成之在人;主張以人製天,乃荀子最特殊見解。故云:“大天而思之,孰與物畜而製之;從天而頌之,孰與製天命而用之。”“願於物之所以生,孰與有物之所以成。”
  正論篇第十八 辨正世俗之說。頗近拉雜。末幅,則攻難宋鈃見侮不辱,人之情欲寡淺之說,反復不已,足補《天論》、《解蔽》、《非十二子》諸篇所未發。
  禮論篇第十九 論禮之所起,歸於人生而有欲,似與孔門“禮之用和為貴”之說不同。荀子之學,本長於禮。此文為本書最重要之一篇。所論多喪祭儀文之事。《大戴禮記》、《小戴禮記》皆節取其文。
  樂論篇第二十 與《禮記·樂記》相發。論樂與禮之關係,一部份采入《禮記·樂記》,難以一言概也。
  解蔽篇第二十一 為荀子心理學建設之要文。其精語雲:“治亂在於心之所可,亡(同無)於情之所欲。”嘗謂荀子渾欲與性為一,故曰人之性惡。歧心智與性為二,故曰“亂治在於心之所可,亡(同無)於情之所欲”,此聖人所以能化性而起偽也。亡,謂無關也。
  正名篇第二十二 荀子以為聖王沒,名守漫;奇辭起,名實亂。有王者起,必將有作於新名,有循於舊名。蓋攻難惠施、鄧析名傢一輩之文也。梁啓超以本篇為荀子邏輯學。
  性惡篇第二十三 本篇為荀子學說基本觀念。孟子以“情”言性,故曰性善。荀子以“欲”言性,故曰性惡。孟子所言者天,荀子所言者人。故曰: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偽,即人為之意。蓋荀子論學,要貴於“有辨合,有符驗”。故曰:“善言天者,必有徵於人,善言古者,必有節於今。”徵於人,故言性惡。節於今,故法後王。此尤研讀《荀子》的人所不可不加註意的。
  自《君子篇》以下諸篇,或係辭賦,或係雜記,不擬深論。
  三、結論
  我國學術,自來即有兩種途徑;一自“知識”入,一自“行誼”入。《白虎通》裏說:“學之為言覺也。”覺者是覺吾心之所覺,真積日久之效果。伊尹所云“以斯道覺斯民”,便是行入。《尚書·大傳》說:“學也者,仿也。”仿者是效古人之所為。傳說:“學於古訓乃有獲。”便是知入。譬若軍事傢然,其由軍校正科出身者,他的軍事知識,完全由教本教室裏得來;這便是知入。其由行伍出身者,他的軍事知識,完全由戰場磨煉得來,這便是行入。
  這是就學問的途徑而言,若就流別而言,那又有“魯教”與“齊教”之不同。魯起周公,其治尚恩,為禮治,為王跡。齊肇太公,其治尚功,為法治,為霸政。魯教以義為自內出,而以性為善。齊教以義為自外來,而以性為惡,這在《史記·齊世傢》,《呂氏春秋》,《韓詩外傳》,《漢書地理志》,《劉嚮說苑》,都有同樣的記載,但文字互有詳略而已。我們研究荀子的學說,必先將此兩點弄個清楚,方能知道荀子之學所以與孟子不同的原因所在。自來一般學者,對於此兩點,不免多所忽略;所以說來說去,總不免隔靴搔癢之感。荀子論學,所以主張性惡,主張法後王,完全是因居齊太久,且嘗做過稷下三次祭酒,而受到法傢的影響之故。法傢就是性惡說,《管子樞言》雲:“人之心悍,故為之法。”又云:“人固相憎也。”此非性惡說而何?這是我個人的看法,並附記於此,以備讀者參考。
  荀子事跡,汪容甫嘗為之作年表,鬍元儀又作別傳,學者如欲求詳,其文具載王先謙《荀子集解》,可資參閱,茲文無用復贅矣。公哲附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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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集】臺灣商務印書館國學經典文叢

【資料來源】重慶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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