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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文 》 花間一壺酒 》
第32節:法術的末流是詭辯
李零 Li Ling
學術辯論和法律有緣,那是於古有徵。比如希臘的詭辯派,中國的形名傢或刑名傢,也叫名傢,它們都不是一般的"能說會道",而是和那時的"現代化"需求有關,和法術之學或打官司的學問有關。昔馮友蘭先生嘗言,"名傢者流,蓋出於訟師"(如鄧析、惠施、公孫竜輩),這是很有道理的。我們的先秦諸子,"道術將為天下裂",各種流派都拿"大道"的一部分打擊別人,打擊的結果是"大道"崩潰。
儒傢盛言堯舜,墨傢鼓吹大禹,道傢說"聖人不死,大盜不止",反而把黃帝君臣,"一個大笨蛋管一群聰明人",當理想境界。他們相互攻訐,彼此擡杠,當然對名辯之術都有所利用,但真正的辯論術,專業的辯論術,發展到頭,古今中外都是以咬文嚼字、吹毛求疵、顛倒黑白,必欲"置之死地而後快"為特徵,即所謂"山淵平,土地比,齊襲秦,入乎耳,出乎口,鈎有須,卵有毛","以非為是,以是為非,是非無度,而可與不可日變,所欲勝因勝,所欲罪因罪"。
法術的末流是詭辯,學術的末流也是。
法術和學術有關,今天比古代更明顯。我們要想瞭解西方的學術規範,恐怕還得從西方的法律制度入手。大前年的夏天,我在西雅圖看足球世界杯,不是到現場看,而是蹲在傢裏從電視上看。
每天上下午兩個鐘點兩個臺,回回不落。有一天,轉播半截兒,畫面一換,忽然蹦出一汽車,天上是直升機,後面是警車,狂奔,多少雙眼睛盯着,把大傢全看懵了。
這就是轟動一時鬧騰好久有如長篇電視連續劇的辛普森案的頭一幕。對辛普森案本身我沒興趣,但沒完沒了的法庭調查、聽證、辯論,持續達兩年之久,還是讓我明白了很多表面上是學術之外而實際上是學術之內的事情。
比如他們在法律上重"證據",重"眼見為實",重推理過程的"形式合理性",問者咄咄逼人,答者斬釘截鐵,讓你常常覺得"大真若謊"、"大謊若真",好像施瓦辛格主演的那個充滿刺激而又荒唐透頂的電影的片名《真實的謊言》一樣,這些全對理解他們的學術很有幫助。比如前一陣兒,我和一位美國漢學家討論問題。
他說,商代史料是甲骨文,西周史料是金文,後來是竹簡,我說,中國學者不這麽看,我們認為甲骨文、金文都不是真正的史料,古代史料是寫在竹簡上,戰國秦漢是如此,商代西周也是如此。
好,那他就要問了,你的evidence(證據)呢(這是他們的口頭禪)?我衹好說沒有。雖然我補充說,甲骨卜辭商代西周都有,東周甲骨和戰國卜辭現在也已發現(寫在竹簡上),銅器銘文也是前後都有,它們是"兄弟關係"而不是"父子關係",竹簡也是。早期竹簡沒發現,不等於沒有。"眼見"不一定"為實",evidence也不一定是truth(真相)。
"可你挖不出商代西周的竹簡,人傢就不服。我們和西方漢學家有時談不攏,如在"疑古"的問題上談不攏,其實很多分歧都未必是來源於事實的理解,而是來源於程序的理解。他們特別喜歡argument(辯詰),立場鮮明,底氣十足,yes/no毫不含糊,忌諱assume(假定),也痛恨confusing(顛三倒四),這類習慣,說起來復雜,比照法律,也是一目瞭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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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節:說校園政治 | 第2節:給不合理制度"火上澆油" | 第3節:"博導"是國際醜聞 | 第4節:給少數人"錦上添花" | 第5節:書不是白菜 | 第6節:渾身都是寶 | 第7節:饑餓是最好的廚師 | 第8節:"經典化"就是為擺脫危險 | 第9節:學校不是養雞場 | 第10節:校園目睹之怪現狀 | 第11節:放下筷子駡娘 | 第12節:大人有錢你有命 | 第13節:清官上面有皇帝 | 第14節:發展不是沒頭蒼蠅 | 第15節:犧牲大傢的學術生命 | 第16節:不說人話專說鬼話 | 第17節:沒有學問,光點鈔票 | 第18節:大國不學外語 | 第19節:"愚兵投險"的禦兵之術 | 第20節:知恥近乎勇 | 第21節:改革就會有犧牲 | 第22節:用不着妄自菲薄 | 第23節:要講兼容並包 | 第24節:馬年說伯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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