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年 后汉纪校注   》 卷二十九      袁宏 Yuan Hong    袁宏 Yuan Hong

  建安元年(丙子、一九六)
  春二月,执金吾伏完为辅国将军,开府如三公。
  是时董承、张阳欲天子还洛阳,杨奉、李乐不欲。尚书上官洪言还洛之议,李乐辅洪。由是诸将错乱,更相疑贰。董承奔野王〔一〕,韩暹屯闻喜。胡才、杨奉之坞乡,欲攻韩暹,上使人喻止之。
  〔一〕范书、通鉴在「董承」上均有「韩暹攻董承」句,袁纪恐脱。
  夏五月丙寅,遣使至杨奉、李乐、韩暹营,求送至洛阳,奉等从诏。
  六月乙未,车驾幸闻喜。杨奉、胡才悔令乘舆去,乃与李乐议,欲还大驾,诈言「当游渑池东,以避匈奴」,上不从。
  庚子,车驾从北道出,傍山而东,无匈奴寇。李乐愧其言,惧而辞还。
  是时粮食乏尽,张阳自野王迎乘舆,赈给百官。
  丙辰〔一〕,行至洛阳,幸故常侍赵忠宅。张阳治缮宫殿。
  〔一〕范书献帝纪作「秋七月甲子」,三国志亦作「秋七月」。
  丁丑〔一〕,大赦天下。
  〔一〕六月乙未朔,无丁丑。此乃七月事,疑有脱文。
  是月,孙策入会稽,太守王朗与策战,败绩。
  八月辛丑,天子入南宫阳安殿。阳以为己功,故因以名。阳谓诸将曰:「天子当与天下共之,辜有公卿大臣,阳当扞外难,何事京都?」遂还野王。杨奉亦屯梁。
  癸卯,张阳为大司马,杨奉为车骑将军、韩暹为大将军,领司隶校尉,皆假节钺。
  是以州郡各拥兵自为,莫有至者。百官穷困,朝不及夕,尚书已下,自出采樵,或饿死墙壁间,〔或〕为吏兵所杀〔一〕。暹等各矜其功,任意恣睢,干乱政事。
  〔一〕据范书献帝纪补。
  于是曹操议欲迎乘舆。或曰:「山东未定,韩暹,杨奉亲与天子还京,北连张阳,未可卒制。」司马荀彧劝之曰:「昔高祖东征,为义帝缟素,而天下归心〔一〕。自天子播越,将军首倡义兵,徒以山东扰乱,未能远赴关右,然犹分遣将帅,蒙险通使,虽御难于外,乃心无不在王室〔二〕,是将军匡天下之素志也。今车驾旋轸,义士有存本之思,百姓怀感旧之哀。诚因此时,奉主上以从民望,大义也;〔三〕秉至公以服雄杰,大略也;扶弘义以致英俊,大德也。天下虽有逆节,必不能为累明矣。韩暹、杨奉其敢为害!若不时定,四方生心,后虽虑之,无能及也。」操从之。
  〔一〕项羽密令杀义帝于江南,刘邦闻之,遂为义帝发丧,发使者告诸侯曰:「天下共立义帝,北面事之。今项羽杀义帝于江南,大逆无道。寡人亲为发丧,诸侯皆缟素。悉发关内兵,收三河士,南浮江汉以下,愿从诸侯王击楚之杀义帝者。」事见史记高祖本纪。
  〔二〕书康王之诰曰:「虽尔身在外,乃心罔不在王室。」乃心,汝心也。
  〔三〕三国志、范书、通鉴均作「大顺也」。
  辛卯,操诣关贡献,廪公卿以下。操陈韩暹、张阳之罪。暹怖,单骑奔走。上以暹、阳有翼驾还洛之功,一切勿罪。于是诛羽林郎侯折,尚书冯硕、侍中台崇〔一〕,讨有罪也。封卫将军董承、辅国将军伏完、侍中〔丁冲〕种辑〔二〕、尚书仆射锺繇、尚书郭浦、御史中丞董芬、彭城相刘艾、左冯翊韩斌、东〔郡〕(莱)太守杨众〔三〕、〔议郎〕罗邵〔四〕、伏德、赵蕤为列侯,赏有功也。追赠射声校尉沮隽为弘农太守,〔旌〕(矜)死节也〔五〕。
  〔一〕范书、通鉴二书注引袁纪均作「壶崇」,范书献帝纪与袁纪同,而注引山阳公载记亦作「壶崇」。惠栋曰:「案:孙愐广韵台姓下云,汉有侍中台崇,徒哀切。又十六国春秋,台产字国初,上洛人,汉侍中台崇之后。作壶者非。」惠说是。又八月甲午朔,无辛卯。范书献帝纪作「辛亥」,是。
  〔二〕黄本作「丁种辑」。按范书董卓传注引袁纪作「侍中丁冲、种辑」,是,据以补。
  〔三〕据范书注、通鉴注引袁纪改。
  〔四〕据范书及通鉴注引袁纪补。
  〔五〕据范书注引袁纪改。
  符节令董昭说曹操曰:「将军兴义兵以诛暴乱,朝天子,辅翼王室,此五伯之功也〔一〕。已下诸将,人人殊异,未必服从。今留匡弼,事势不便,唯有移车驾幸许耳。然朝廷播越,新还旧都,远近企望,冀一〔朝〕获安〔二〕。今复徙车驾,不厌众心。夫行非常之事,乃有非常之功,愿将军策其多者。」操曰:「此孤之本志也。」遂言幸许之计,上从之。
  〔一〕五伯,即五霸也。
  〔二〕据三国志董昭传补。
  庚申,车驾东。杨奉自梁欲要车驾,不及。
  己巳,车驾到许,幸〔曹〕(东)营〔一〕。
  〔一〕曹古字作?,与东形近而讹,范书献帝纪作「幸曹操营」,故正之。按八月无己巳,与下文甲戌,皆当是九月事。疑袁纪有脱文。
  甲戌,镇东将军曹操为大将军,更封武平侯。操固让,不许。太尉杨彪、司空张喜以疾逊位。
  冬十月戊辰〔一〕,右将军袁绍为太尉。绍耻班在操下,不肯受。操乃辞大将军。
  〔一〕十月癸巳朔,无戊辰。与下文合观,疑当为十一月事。
  丙戌,以操为司空〔一〕,领车骑将军。
  〔一〕范书献帝纪作「冬十一月丙戌,曹操自为司空」。按十一月壬戌朔,有丙戌,亦有辛卯,范书是。
  辛卯,曹操征杨奉于梁,奉奔袁术。
  吕布袭徐州,刘备奔曹操。
  初,陈郡人袁涣为刘备茂才〔一〕,避地江淮之间,为吕布所拘。布令涣作书骂辱备,涣曰:「不可!」再三强之,不许。布大怒,以兵胁之曰:「为之则生,不为则死。」涣颜色不变,笑而应曰:「涣闻唯德可以辱人,不闻以骂。使彼固君子也,且不耻将军之言;彼诚小人也,将复将军之意,则辱在此,不在于彼。且涣他日之事刘备,犹今日之事将军也。如一旦去此,复骂辱将军,可乎?」布惭而止。
  〔一〕三国志袁涣传作「涣」,而许靖传作「焕」。赵一清曰:「例以曜卿之字,「涣」当作「焕」。晋书袁环传「焕之曾孙」,亦从火作「焕」。」王鸣盛曰:「义门何氏校云:「「涣」当作「焕」。今太康县有魏袁焕碑。」案:北平黄叔璥玉圃辑中州金石考,陈州府扶沟县有魏袁涣碑。此县又有汉国三老袁良碑。方舆纪要云:「金石林载入太康县。」何氏因此遂以为在太康,但作涣甚明,不知何以云当作焕。惟是蜀志许靖传云,靖与陈郡袁焕亲善,且其字曰曜卿,则又似从火为合。且其父名滂,不应涣亦从水,未知其审。」按袁纪诸本均作「涣」,涣又是袁宏之六世祖,不当致误,且有袁涣碑为证,恐以作「涣」是。
  涣字曜卿,司徒滂之子也。涣少与弟微俱以德行称〔一〕。是时汉室衰微,天下将乱。涣与微闲居,从容谋安身避乱之地。涣慨然叹曰:「汉室陵迟,乱无日矣。苟天下不靖〔二〕,逃将安之?若天将丧道,民以义存,唯强而有礼,可以庇身乎?」微曰:「古人有言:「知几其神乎?」〔三〕见几而作,君子所以元吉也。天理盛衰,汉其已矣。夫有大功必有大事,此又君子之所深识,退藏于密者也〔四〕。且兵革之兴,外患众矣,微将远蹈山海,以求免乎?」天下殽乱,各行其所志。微避地至交州,涣展转刘备、袁术、吕布之间,晚乃遇曹公。
  〔一〕三国志袁涣传注引袁纪「微」作「徽」。
  〔二〕裴注引袁纪作「苟天下扰攘」。
  〔三〕易系辞下载子曰:「知几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谄,下交不渎,其知几乎?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几」亦作「机」,黄本及裴注引袁纪均作「机」。
  〔四〕见易系辞上。
  涣说操曰:「夫兵者,凶器也,不得已而用之〔一〕。鼓之以道德,征之以仁义,兼抚其民,而除其害。夫然,故可与之死,可与之生。自大乱以来,十数年矣,民之欲安,甚于倒悬,然而暴乱未息者,何也?岂政失其道与〔二〕?伏闻明君善于救世,乱则济之以义,伪则镇之以朴,世异事变,治国不同,不可不察也。夫制度损益,此古今之不必同者也。若夫惠爱天下,而反之于正,虽以武平祸乱,而济之以德,诚百王不易之道也。公明哲超世,古之所以得其民者,公既勤之矣;今所以失其民者,公既戒之矣,海内赖公,得免于危亡之祸,然而民未知义,唯公所训之,则天下幸甚。」操重涣言,以为军谘祭酒〔三〕。涣常谓人曰:「夫居兵乱之间,非吾所长。」每〔谦〕(让)不敢处也〔四〕。
  〔一〕老子道经曰:「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又吕氏春秋曰:「凡兵,天下之凶器也。勇,天下之凶德也。兴凶器,行凶德,不得已也。」
  〔二〕黄本无「岂」字。三国志袁涣传「岂」作「意者」。
  〔三〕按三国志本传作「拜为沛南部都尉」。拜军谘祭酒,乃以病去官,复任谏议大夫后之事。又「谘」原作「师」,避晋讳而改。此职始置于建安三年。
  〔四〕据黄本及裴注引袁纪改。
  张济自关中走南阳,为飞矢所中死。从子绣领其众,屯宛。天子既免于曹阳,贾诩去李傕,托于段煨。顷之,复归张绣。
  二年(丁丑、一九七)
  春正月,曹操征张绣,绣降。其季父济妻,国色也,操以为妾。绣由是谋叛,袭操七军,大破之,杀其二子。
  自曹操之迎乘舆也,袁绍内怀不服。绍既兼河朔,天子畏其强。操方东忧吕布,南距张绣。及绣败操军,绍益自骄,而与操书悖慢。操大怒,动止变于常,众皆以为失利于绣故也。仆射锺繇以问尚书令荀彧,彧曰:「公以明哲,必不追咎往事也,殆有他虑乎?」遂见操以问焉。操以绍书示之,且曰:「今将征不义,而力不敌,如何?」彧对曰:「古之成败,诚有其材,虽弱必强;苟非其人,其强易弱,刘项之事足以观矣。今与公争天下者唯袁绍。绍貌外宽内忌,任人而疑其心。公明达不拘,唯材所宜,不问疏贱,此度胜也。绍迟重少决,失在后机。公能断大事,应变有方,此谋胜也。绍御军宽缓,法令不一,士卒虽众,而实难用。公法令严明,赏罚必行,士卒虽寡,皆争致死,此武胜也。绍凭世资,从容饰智,〔以〕收名誉〔一〕,故士之寡能好闻者归之。公以至仁待士,又推诚心,不为虚美,行己谦恭俭约,而与有功者无吝,故忠正杀身之士,咸愿为用,此德胜也。夫此四胜,仗义征伐,谁敢不从!绍以四失,背忠自专,强何能为!」操悦。
  〔一〕据三国志补。
  秋七月,即拜太尉袁绍为大将军。
  于是马日磾丧还京师,将欲加礼,少府孔融议曰:「日磾以上公之尊,秉旄节之使,衔命直指〔一〕,宁辑东夏。而曲媚贼臣,为所牵率,章表署用,辄使首名〔二〕,附下罔上,奸以事君。昔国佐当晋军而不挠〔三〕,宜僚临白刃而正色〔四〕,王室大臣不得以见胁为辞。郑人讨幽公之乱,斫子家之棺〔五〕。圣人哀矜,未忍追治。不宜加礼。」
  〔一〕李贤曰:「直指,无屈挠也。前书有绣衣直指。」周寿昌曰:「直,径也,言衔命径指其地也。若云无屈挠,则与下「曲媚奸臣,为所牵率」语相背。马日磾官太傅,较绣衣直指为尊,示不得以直指二字相同引为训也。」周说是。
  〔二〕李贤曰:「所上章表及署补用,皆以日磾名为首。」
  〔三〕成公二年公羊传曰:「鞍之战,齐师大败。齐侯使国佐如师,郄克曰:「与我纪侯之甗,反鲁卫之侵地,使耕者东亩,且以萧同侄子为质,则吾舍子矣。」国佐曰:「与我纪侯之甗,请诺。反鲁卫之侵地,请诺。使耕者东亩,是则土齐也。萧同侄子者,齐君之母也。齐君之母,犹晋君之母也,不可。请战,壹战不胜,请再;再战不胜,请三;三战不胜,则齐国尽子之有也,何必以萧同侄子为质!」揖而去之。」
  〔四〕左传有两宜僚。昭公二十一年载宋之宜僚,华貙承之以剑讯之,惧尽以告,貙遂杀多僚,劫司马以叛。哀公十六年载楚之熊宜僚,白公胜欲作乱,欲得勇可当五百人者,遂至市南见宜僚。说之,宜僚辞;承之以剑,不动,胜曰:「不为利谄,不为威惕,不泄人言以求媚者,去之。」则融所言,熊宜僚也。
  〔五〕宣公十年左传曰:「郑子家卒。郑人讨幽公之乱,斫子家之棺,而逐其族。」以其弒郑幽公也。
  冬十月,谒者仆射裴茂督三辅诸军讨李傕也〔一〕。
  〔一〕范书系于三年夏四月,三国志与袁纪同。按傕之诛族当在三年,然诸军出讨日之当以袁纪为是。
  三年(戊寅、一九八)
  春正月,破傕,斩之,夷三族。郭汜为其将伍习所杀,李乐病死,胡才为怨家所杀,张阳为其将睦固所杀〔一〕。马腾、韩遂叙州自相攻击。
  〔一〕三国志张杨传曰:「其将杨丑,杀杨以应太祖。杨将眭固杀丑,将其众,欲北合袁绍。」又范书系此事于冬十一月,三国志武帝纪作「建安四年春二月」,均与袁纪异。另袁纪「眭」作「睦」,恐误,下卷同。
  五月,韩暹、杨奉死。
  秋七月,曹操征张绣,破之。荀彧说曹操曰:「不先取吕布,河北未易图也。」操曰:「若袁绍侵扰关中,西羌南诱蜀汉,是我独以兖州抗天下,五分之一也〔一〕,为之奈何?」彧曰:「关中将帅以十数,莫能久相一,唯韩〔遂〕(暹)、马腾最强〔二〕。彼见山东之败,必各拥众自保全,若抚以恩德,使连和相推,虽不能久〔安〕(要)〔三〕,公定山东,足以不动。锺繇可属以西事,公无忧也。」操从之。
  〔一〕三国志荀彧传作「抗天下六分之五」。
  〔二〕暹已死,此系「遂」之误,故正之。
  〔三〕据三国志荀彧传改。
  九月,曹操征吕布。
  是岁袁术自立为天子。
  术与杨彪婚亲也〔一〕,操忌彪忠正,收彪付狱,将杀之。孔融闻之,不及朝服,往见操曰:「杨彪累世清德,四叶重光。周书:「父子兄弟,罪不相及。」〔二〕况袁氏之罪乎?易称「积善余庆」,〔三〕但欺人耳。」操曰:「国家之意也。」融曰:「假使成王欲杀召公,则周公可得言不知邪?今天下缨緌搢绅之士〔四〕,所以仰瞻明公者,以辅相汉室,举直措枉,致之雍熙也。今横杀无辜,则海内观听,谁不解体?孔融,鲁国之男子〔五〕,明日便当拂衣而去,不复朝也。」操意解,乃免彪。彪睹汉祚将微,自以累世公辅,耻事异姓,遂称疾不行。
  〔一〕惠栋曰:「古文苑载曹公卞夫人与杨太尉夫人袁氏书,又杨夫人答书称「彪袁氏顿首」是也。」
  〔二〕僖公三十三年左传载臼季曰:「康诰曰:「父不慈,子不祗,兄不友,弟不共,不相及也。」」又昭公二十年苑何忌曰:「在康诰曰,父子兄弟,罪不相及,况在群臣?」今本尚书康诰脱此二文。
  〔三〕易坤文言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
  〔四〕李贤曰:「说文曰:「缨,冠索也。」郑玄注礼记曰:「緌,冠饰也。绅,带也。搢,插也,插笏于绅也。」或作「缙」者,浅赤,言带之色。」按黄本作「缙」。
  〔五〕李贤曰:「若以非罪杀彪,融则还为鲁国一男子,不复更来朝也。」杨树达曰:「案前书萧望之传:「萧育杜陵男子,何诣曹也?」颜注与李略同。今按凡云「某某男子」者,皆自豪壮之辞,颜李注并误。」杨说是,然义犹未尽。汉代地方名姓,往往以郡望自诩,所谓「某某男子」,则是某某地方名姓大族之意也,非一般平民所能自言。
  征郑玄为大司农,不至。
  玄字康成,北海高密人也。为啬夫,隐恤孤苦,闾里安之。家贫,虽得休假,常诣校官诵经。太守杜密异之,为除吏录,使得极学。玄之右扶风,事南郡太守马融。融门徒甚盛,弟子以次相授,至三年不得见。玄讲习弥笃,昼夜不倦。融见奇之,引与相见,自篇籍之奥,无不精研,叹曰:「诗书礼乐,皆以东矣!」〔一〕会党事起,而玄教授不辍,弟子数百人。中平初,悉解禁固,玄已六十余矣,始为王公辟命,一无所就者。
  〔一〕世说新语文学篇:「郑玄在马融门下,三年不得相见,高足弟子传授而已。尝算浑天,不合,诸弟子莫能解。或言玄能者,融召令算,一转便决,众咸骇服。及玄业成辞归,既而融有礼乐皆东之叹。」注引玄别传曰:「年二十一,博极群书,精历数图纬之言,兼精算术。」又曰:「时涿郡卢子干为门人冠首。季长又不解剖裂七事,玄思得五,子干得三。季长谓子干曰:「吾与汝皆弗如也。」季长临别执玄手曰:「大道东矣,子勉之。」」季长,融之字。子干,卢植之字也。
  玄身长八尺,秀眉朗目,造次颠沛,非礼不动。黄巾贼数万人经玄庐,皆为之拜,高密一县,不被抄掠。袁绍尝遇玄而不礼也。赵融闻之曰:「贤人者,君子之望也。不礼贤,是失君子之望。夫有为之君,不失万民之欢心,况于君子乎?失君子之望,难乎有为也。」
  四年(己卯、一九九)
  春,曹操获吕布,斩之〔一〕。
  〔一〕范书献帝纪作「三年十二月癸酉」。按三国志武帝纪,曹操十月始围城,「灌其城三月」,则擒吕布在十二月底或第二年正月,袁纪亦不误。疑「春」下脱「正月」二字。
  二月,司空曹操让位于太仆赵岐,不听。
  三月,卫将军董承为车骑将军。
  封操三千户,讨吕布之功也。固让不受。
  三月〔一〕,袁绍讨公孙瓒。
  〔一〕此文重出,恐系衍文。
  六月,拜孙策为会稽太守、讨逆将军,封吴(阳)侯〔一〕。
  〔一〕据三国志本传及注引江表传删。
  初,彭城人张昭避乱淮南,策宾礼之。及策东略,遂为之谋主。闻袁术僭号,昭为策书谏术曰:「昔者董卓无道,陵虐王室,祸加太后,暴及弘农,天子播越,宗庙焚毁。是以豪杰发愤,赫然俱起。元恶既毙,幼主东顾,乃使王人奉命,宣明朝恩,偃武修文,与之更始。而河北异谋,黑山不顺〔一〕,刘表僭乱于南,公孙叛逆于北,刘繇阻兵,刘备争盟,是以未获承命,囊弓戢戈也。常谓使君与国同轨,舍是不恤,睆然有自取之志〔二〕,惧非海内企望之意。昔汤伐桀,称「有夏多罪」〔三〕;武王伐纣,曰「殷有重罚」〔四〕。此二王者,虽有圣德,假使时无失道之过,何由逼而取之也。今主上岂有恶于天下,徒以幼小,胁于僣臣,异于汤武之时也。又闻幼主明智聪敏,有夙成之德,天下虽未被恩,咸以归心焉。若辅而兴之,旦、奭之美,率土之所望也。使君五世相承,为汉宰辅,荣宠之盛,莫与为比,宜效忠守节,以报汉室。世人多惑图纬之言,妄牵非类之文,苟以悦主为美,不顾成败之计,今古所慎也。忠言逆耳,驳议致憎,苟有益于尊明,则无所敢辞。」术始自以为有淮南之众,料策之必与己同,及得其书,遂愁沮发疾。
  〔一〕李贤曰:「谓袁绍为冀州牧,与黑山贼相连。」
  〔二〕睆,完也。睆然,自得之貌。
  〔三〕见书汤誓。
  〔四〕见史记周本纪。
  袁绍自破公孙瓒,贡御希慢,私使主簿耿苞密白曰:「赤德运衰,历数将改,宜顺天意,以应民望。」绍以苞白事咨于军府,议者咸以苞为妖妄宜诛,绍杀苞以悦众,然遂有逆谋。
  于是绍将南出师,以攻曹操。沮授、田丰谏曰:「师出历年,百姓疲敝,仓库无积,赋役方殷,此国之深忧也。宜遣使献捷天子,务农逸民。若不得通,乃表曹操隔我王路。然后进屯黎阳,渐营河南,益作船舫,缮治器械,分遣精骑,抄掠边鄙。令彼不得安,我处其逸,三年之内,事可坐定也。」审配、郭图曰:「兵书之法,十围五攻,敌则能战〔一〕。今以明公之神武,跨河朔之人众,以伐曹氏,譬若覆手。今不时取,后难图也。」授曰:「盖救乱诛暴,谓之义兵;恃众凭强,谓之骄兵。兵义无敌,骄者先灭〔二〕。曹氏迎天子,建宫许都,今兴师南向,于义则违。且庙胜之策,不在强弱。曹氏法令既行,士卒精练,非公孙瓒坐而受围者也。今弃万安之术,而兴无名之兵〔三〕,窃为公危之。」图曰:「武王伐纣,不为不义,况〔兵加〕曹氏而云无称〔四〕!且公师武臣勇,将士愤怒,人思自骋。而不及时早定大业,虑之失者。夫「天与不取,反受其咎」〔五〕。此越之所以霸,吴之所以亡也。监军之计,恐非见时知机之变。」绍从之。
  〔一〕孙子兵法谋攻篇:「故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
  〔二〕魏相之语,见汉书魏相传。
  〔三〕汉书高帝纪曰:「新城三老董公遮说汉王曰:「兵出无名,事故不成。」」
  〔四〕据三国志袁绍传注引献帝传补,范书绍传亦有「兵加」二字。
  〔五〕见史记越王句践世家载范蠡之语。
  图等因是谮授曰:「授监统内外,威震三军,若其浸盛,何以制之?夫臣与主同者昌,主与臣同者亡,黄石之所忌也〔一〕。且御众于外,不宜知内。」绍疑焉,乃分监军为三都督,使授及郭图、淳于琼各典一军,遂南。
  〔一〕按三国志袁绍传注引献帝传作「夫臣与主不同者昌,主与臣同者亡」。范书、通鉴均作「臣与主同者亡」。李贤曰:「臣与主同者,权在于主也。主与臣同者,权在臣也。」则臣不同于主,则权不在于主,岂能得昌?献帝传之「不」字系衍文。范书标点本据惠栋说补传文与袁纪同,甚是。此乃张良所传黄石公兵法之文。
  冬十一月,张绣、贾诩降曹操。
  十二月甲辰,司隶校尉锺繇持节镇抚关中。
  庚辰〔一〕,曹操率师拒袁绍于官渡。孔融谓荀彧曰:「绍地广兵强;田丰、许攸,智计之士也,为之谋;审配、逢纪,尽忠之臣也,任其事;颜良、文丑,勇冠三军,统其兵,殆难克乎?」彧曰:「绍兵虽强,而法不整。田丰刚而犯上,许攸贪而不治。审配专而无谋,逢纪果而自用,此二人留知后事者,攸〔家〕犯其法,必不能从也〔二〕,攸必为变。颜良、文丑,一夫之勇耳,可一战而擒也。」
  〔一〕十二月甲辰朔,无庚辰,疑有讹。
  〔二〕「家」字据三国志荀彧传补。从即纵也,古通用。
  袁术欲北至青州,曹操使刘备要击之。会术病死,操悔遣备,追之不及。备遂据下邳。
  五年(庚辰、二00)
  春正月壬午,车骑将军董承、偏将军王服谋杀曹操,发觉伏诛。
  初,承与刘备同谋,未发而备出。〔承〕谓服曰〔一〕:「郭汜有数百兵,坏李傕数万人,但足下与吾同不耳!昔吕不韦之门,须子楚而后高〔二〕,今吾与子犹是也。」服〔曰〕〔三〕:「惶恐不敢当,然兵又少。」承曰:「兴事讫,得曹公成兵,不足邪?」服曰:「今京师岂有所任者乎?」承曰:「长水校尉种辑〔四〕、议郎吴硕,是吾腹心办事者。」辑、硕皆被诛。
  〔一〕据三国志先主传注引献帝起居注补。
  〔二〕史记吕不韦传曰:吕不韦谓子楚曰:「子不知也,吾门待子门而大。」
  〔三〕据裴注引献帝起居注补。
  〔四〕范书献帝纪作「越骑校尉」。而董卓传、三国志先主传注引献帝起居注与袁纪同。
  曹操攻刘备,备奔袁绍。
  二月,绍遣沮授、郭图、淳于琼、颜良等攻刘延于白马,绍引兵至黎阳。
  沮授临发,会其宗族,散赀财以与之曰:「夫势存则威无不行,势亡则不保一身,哀哉!」其弟宗曰:「曹公士马不敌,兄何惧焉?」授曰:「以曹兖州之明略,又挟天子为资,我虽克伯珪,众实疲敝,而将校主锐〔一〕,军之破败,在此举矣。扬雄有言曰:「六国蚩蚩,为嬴弱姬〔二〕。」今之谓矣。」
  〔一〕三国志袁绍传注引献帝传及范书均作「将骄主?」,袁纪恐误。
  〔二〕语见法言。
  夏四月,曹操救刘延,大战,斩颜良。
  秋七月辛巳,立皇子冯为〔南〕(河)阳王〔一〕。
  〔一〕据范书改。此即下文之南阳王也。
  壬午,南阳王薨。
  八月,袁绍将济河,沮授谏曰:「胜负变化,不可不详。今宜留屯延津,分兵官渡。若克获,还迎不晚;设其有难,众不可还。」绍不从。授临济叹曰:「上盈其志,下务其功,悠悠黄河,吾其反乎?」遂以疾辞。绍恨之,乃省其所部,并属郭图,遂军官渡。
  绍众盛,操军大惧,与荀彧书,议欲还许以引绍。彧报曰:「绍聚官渡,欲与决胜负。公以至弱当至强,若不制,必为所乘,是天下之大机也。且绍布衣之雄,能聚人而不能用也。以公神武明哲,而奉以大顺,何向而不济!今军食虽少,未若楚汉在荥阳、成皋间也。是时刘、项莫能先退,先退者势屈也。公以十分居一之众,画地而守之,扼其喉而不能进,已半年矣。情见势竭,必将有变。此用奇之时,不可失也。」操从之。
  刘备去袁绍,南奔汝南。
  九月庚子朔,日有蚀之〔一〕。诏公卿各上封事,靡有所讳。
  〔一〕范书、续汉志均作「庚午」,袁纪误。
  袁、曹相持于官渡。孙策欲袭许,迎乘舆。部署未发,为许贡客所害。
  先是吴郡太守许贡为策所杀,其小子与客谋报曰:「孙策勇锐,若多杀人于道,策必自出,则可擒也。」客从之,乃杀人于江边。策闻之怒,单骑自出,客刺伤之。将死,谓张昭曰:「中国乱,以吴、越之众,三江之固,足可观成败。公等善辅吾弟!」呼权,佩以印绶曰:「举江东之众,决机于两阵之间,与天下争衡,卿不如我。任贤使能,各尽其力,以保江东,我不如卿。」
  初,策在吴与张昭论曰:「今四海未定,当以武平之耳。」吴人陆绩年少,在坐末大声言曰:「昔管夷吾相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不用兵车。孔子曰:「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一〕今诸君不务道德怀取之术,而唯尚武,绩虽童蒙,窃所未安也。」昭等异焉。
  〔一〕见论语季氏。
  绩容貌雄壮,博学多识,星历算数,无不该览。及权统事,辟奏曹掾。以直道见惮,出为郁林太守,加偏将军。绩意在儒雅,非其志也,虽在军旅,著述不废。作浑天图〔一〕,注易释玄〔二〕,皆传于世。预自知亡日,乃为辞曰:「有汉志人,吴郡陆绩,幼敦诗书,长玩礼易,受命南征,遘疾逼厄,遭命不永,鸣呼悲隔!」又曰:「从今已去,六十年之外,车同轨,书同文,恨不及见也。」
  〔一〕开元占经卷六十七载之。
  〔二〕隋志曰:周易十五卷,吴郁林太守陆绩注。新旧唐志均作十三卷。原本已佚,现存明姚士?所辑陆氏易解一卷。又隋志载扬子太玄经十卷,陆绩、宋衷注。新旧唐志均作十二卷。亦佚。
  十一月甲子,曹操与袁绍战于官渡,绍师大溃。
  沮授为操军人所执,授大呼曰:「授不降也,为所执耳。」操与之有旧,逆谓之曰:「分野殊异,遂用阻绝,不图今日乃相擒也。」授对曰:「冀州失策,以取奔北。授智力俱困,宜其见擒。」操曰:「本初无谋,不相用计,今丧乱过纪,国家未定,当相与图之。」授曰:「叔父、母弟,悬命袁氏,若蒙公灵,速死为福。」公叹曰〔一〕:「孤早相得,天下不足虑也。」遂舍而厚遇之。顷之,谋归袁氏,操杀之。
  〔一〕「公」字蒋本原阙,据黄本、南监本补,然据上文,恐当以作「操」为是。
  六年(辛巳、二0一)
  春三月,曹操以袁绍新败,欲悉军以征刘表,以问尚书令荀彧曰。彧曰:「今绍之败,其众离心,宜因而遂定;而欲远背兖豫,南军江汉。夫困兽犹斗,况在绍乎?若收绍其余烬承虚以出,则公之事去矣。」
  四月,曹操将兵于河上。
  八月辛卯,侍中郗虑、尚书令荀彧、司隶校尉锺繇侍讲于内。
  冬十一月,曹操征刘备。备奔刘表,屯新野。
  七年(壬申、二0二)
  夏五月庚戌,袁绍发病死。
  初,绍有三子:谭、熙、尚。谭长而惠,尚少而美。绍妻爱尚,数称其才。绍以奇其貌,欲以为后,乃出谭为青州刺史。沮授谏曰:「世称一兔走衢,万人逐之,一人获之,贪者悉止,分定故也〔一〕。且平均以贤,德均则卜,古之制也〔二〕。愿上推先代成败之诫,下思逐兔分定之义。」绍曰:「孤欲令三子各据一州,以观其能。」授出曰:「祸其始此矣。」及绍未命而死,其别驾审配、护军逢纪宿以骄侈,为谭所疾,于是纪外顺绍妻,内虑私害,乃矫〔绍〕(诏)遗命〔三〕,奉尚为嗣。谭至不得立,自称车骑将军。由是有隙,谭军黎阳。
  〔一〕商君书定分篇:「一兔走,百人逐之,非兔可分以为百也,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故名分未定,尧、舜、禹、汤且皆●焉而逐之;名分已定,贫盗不取。」慎子亦有此说。
  〔二〕昭公二十六年左传载王子朝使告于诸侯曰:「昔先王之命曰:「王后无适,则择立长。年钧以德,德均以卜,王不立爱,公卿无私,古之制也。」」又襄公三十一年左传载穆叔曰:「大子死,有母弟,则立之;无,则立长。年钧择贤,义均则卜,古之道也。」其义一也。
  〔三〕绍、诏形近而讹,故正之。
  九月,曹操征谭、尚。
  越嶲男子化为妇人。周群曰:「将有易代之事者。」
  八年(癸未、二0三)
  春,操破谭、尚。
  秋七月,曹操上言:「守尚书令荀彧自在臣营,参同计画,周旋征伐,每皆克捷,奇策密谋,悉皆共决。及彧在台,常私书往来,大小同策,诗美腹心〔一〕,传贵庙胜〔二〕,勋业之定,彧之功也。而臣前后独荷异宠,心所不安。彧与臣事通功并,宜进封赏,以劝后进者。」于是封彧为万岁亭侯〔三〕。
  〔一〕诗周南兔罝曰:「赳赳武夫,公侯腹心。」
  〔二〕孙子兵法计篇曰:「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吾以此观之,胜负易见矣。」
  〔三〕卢弼曰:「胡三省曰:「九域志,郑州有万岁亭。彧所封也。」潘眉曰:「太平寰宇记九,新郑汉旧县,属河南郡,有万岁亭,后汉荀彧封万岁亭侯于此。」弼按:韩浩封万岁亭侯,见武纪建安十八年注。彧第六子顗,亦封万岁亭侯,见晋书荀顗传。」
  八月,曹操征刘表,军次西平。
  谭、尚争冀州。
  九月,公卿迎气北郊,始用八佾〔一〕。
  〔一〕范书献帝纪作「冬十月己巳」。又疑袁纪「始」下脱「复」字。范书及续汉祭祀志注引献帝起居注均有「复」字。
  冬十月,曹操至黎阳。
  九年(甲申、二0四)
  夏四月,操拔邯郸。
  秋八月,曹操破邺。袁尚、熙奔匈奴。
  辛巳,封萧何后为安众侯。
  九月,太中大夫孔融上书曰:「臣闻先〔王〕分九圻〔一〕,以远及近。春秋内诸夏而外夷狄。诗云:「封畿千里,惟民所止。」〔二〕故曰天子之居,必以众大言之〔三〕。周室既衰,六国力征授赂,割裂诸夏。镐京之制,商邑之度,历载弥久,遂以暗昧。秦兼天下,政不遵旧,革?五等〔四〕,埽灭侯甸,筑城万里,滨海立门,欲以六合为一区,五服为一家,关卫不要,遂使陈项作难,家庭〔临渊〕〔五〕,击柝不救〔六〕。圣汉因循,未之匡改,犹依古法。颍川、南阳、陈留、上党,三河近郡,不封爵诸侯。臣愚以为千里国内,可略从周官六乡、六遂之文,分取北郡,皆令属司隶校尉,以正王赋,以崇帝室。役自近以宽远〔七〕,繇华贡献〔八〕,外薄四海,揆文旧武,各有典书。」帝从之。
  〔一〕据全后汉文补。
  〔二〕见诗商颂玄鸟。原文「封」作「邦」。汉人避高祖讳而改,宏因之。
  〔三〕桓公九年公羊传曰:「京师者何?天子之居也。京者何?大也。师者何?众也。天子之居,必以众大之辞言之。」
  〔四〕礼记王制曰:「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孔疏、孟子、孙疏文字均异,此不并录。此非三代贵族等级制之实,仅是理想之制。
  〔五〕黄本、全后汉文均作「临海」,蒋本疑其讹而阙之。陈璞曰:「四字疑讹。」今按此当指诗「如临深渊」之意,「海」当作「渊」,故补入。
  〔六〕易系辞下曰:「重门系柝,以待暴客,盖取诸豫。」系柝者,值夜打更,以防不豫者也。
  〔七〕「役」,蒋本阙,黄本作「投」。今据全后汉文补入。
  〔八〕此句疑讹,他书均无。
  戊辰,以司空曹操领冀州牧。或说操曰:「宜复古制,置九州,则所制者广大,天下服矣。」操将从之,荀彧言于操曰:「冀州求公领牧,以要民心,甚善。至于分改九州,窃有疑焉。若是,冀州当取河东、冯翊、扶风、西河、并、幽之地,所夺者众。前日公破袁尚,擒审配,海内震骇,人人自恐不保其土地,守其兵众也。今〔使〕(便)分属冀州〔一〕,将皆动心。且人多说关右将士以〔闭关〕(动心)之计〔二〕,今闻此,必以为次第见夺,一旦生变,有守善者,〔三〕转相胁为非,则袁尚得宽其死,而袁谭怀贰,刘表遂保江汉之间,天下未易图也。愿公引兵先定河北,然后修复旧京,南临荆州,责王贡之不入,则天下咸知其意,人人自安。天下大定,乃议古制。」操曰:「微足下,失之者多矣。」遂寝九州之议。
  〔一〕据三国志荀彧传改。
  〔二〕作「动心」,乃涉上文而误,今据三国志彧传改。
  〔三〕「守善」原作「善守」,误。据黄本改。
  十月,有星孛于东井。分叙州四郡为梁州〔一〕。
  〔一〕此事不见他书。按兴平元年纪文分河西四郡为雍州,此恐重出而致误,当删。
  十年(乙酉、二0五)
  春正月,曹操攻袁谭于南皮,大破斩之。
  丁丑〔一〕,增封操万三千户,平幽、冀之功也。
  〔一〕正月乙巳朔,无丁丑,疑有讹。
  八月,侍中荀悦撰政治得失,名曰申监〔一〕。既成而奏之曰:
  夫道之本,仁义而已〔二〕。五典以经之,群籍以纬之,咏之歌之,弦之舞之。前监既明,后复申之。
  致治之术,先屏四患,乃崇五政。
  一曰伪,二曰私,三曰放,四曰奢。伪乱俗,私坏法,放越轨,奢败制。四者不除,则政末由行矣。其致也,俗乱则道荒,虽天〔地〕(下)不得保其性也〔三〕;法坏则世倾,虽人主不得守其度也;轨越则礼亡,虽圣人不得全其行矣;制败则欲肆,虽四表不得充其求矣〔四〕。是谓四患。
  修农桑以养其生,审好恶以正其俗,〔宣〕(置)文教以章其化〔五〕,立武备以秉其威,制赏罚以统其法。是谓五政。
  民不畏死,不可惧以罪;人不乐生,不可劝以善。虽使契布五教〔六〕,咎繇作士〔七〕,政不行矣。故在上者先丰民财,以定其志,帝耕藉田,后桑蚕宫,国无游民,野无荒业,财(贾)不〔虚〕用〔八〕,力不妄加,以周民事。是谓养生。
  君子之所以动天地,感神明,正万物,而成至治者,必乎真定而已。故在上者审定好恶,好恶既定乎功罪,毁〔誉〕(举)亦终于准验〔九〕。听言责事,举名察实,无或(作)诈伪淫巧〔十〕,以荡众心。故事无不核,物无不〔切〕(功)〔十一〕,善无不显,恶无不彰,俗无奸诈,民无淫风。百姓上下,睹利害之存乎己也,故肃敬其心,内不回惑,外无异望,则民志平矣。是谓正俗。
  君子以情用,小人以刑用,荣辱者,赏罚之精华也。故礼教荣辱,以加君子,化其情也;桎梏〔鞭扑〕〔十二〕,以加小人,化其刑也。君子不犯辱,况于刑乎?小人不忌刑,况于辱乎?若其在中人之伦,则礼刑兼焉。教化之废,推中人而堕于小人之域;教行之行,引中人而纳于君子之涂。是谓章化。
  小人之情,缓则骄,骄则怠,怠则怨〔十三〕,怨则叛,危则谋乱,安则思欲,非威强无以惩之。故在上者,必有武备,以戒不虞,以遏寇虐。安居则寄之内政,有事则用之军旅〔十四〕。是谓秉威。
  赏罚,政之柄也。赏明罚审,信顺令行〔十五〕。赏以劝善,罚以惩恶。人主不妄赏,非徒爱其财也,赏妄行则善不劝矣。不妄罚,非徒矜其人也,罚妄行则恶不惩矣。赏不劝,谓之止善;罚不惩,谓之纵恶。在上者能不止下为善,不纵下为恶,则国法立矣。是谓统法。
  四患既蠲,五政既立,行之以诚,守之以固,简而不怠,疏而不失。无为为之,使自施之;无事事之,使自安之〔十六〕。不肃而成,不严而治,垂拱揖让,而海内平矣。
  古者天子诸侯有事,必告于庙。〔朝〕(庙)有二史〔十七〕,左史记言,右史记事〔十八〕。事为春秋,言为尚书。君举必记,善恶成败,无不存焉。下及士庶,苟有茂异,咸在载籍。或有欲显而不得,欲隐而名彰,得失一朝,荣辱千载。善人劝焉,淫人惧焉。〔十九〕可备史官,掌其典常。
  上览而善焉。
  〔一〕按汉纪自序,汉纪始作于建安三年,成于建安五年,历时二年左右。申监之作又早于汉纪,当系建安初年之事。袁纪系之于十年,恐误。
  〔二〕易说卦:「立人之道,曰仁与义。」
  〔三〕据申鉴及范书荀悦传改。昭公八年左传载师旷曰:「怨讟并作,莫保其性。」杨伯峻曰:「性之言生也,莫保其生,言无人能保其生活或生存。」
  〔四〕书尧典曰「光被四表」,指四方之地。
  〔五〕据申鉴及范书改。
  〔六〕书舜典曰:「帝曰:契,百姓不亲,吾以不游,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宽。」
  〔七〕书舜典曰:「帝曰:皋陶,蛮夷猾夏,寇贼奸宄,汝作士,五刑有服。」
  〔八〕据申鉴改。范书作「财不贾用」。
  〔九〕据黄本改。申鉴即作「誉」。
  〔十〕据申鉴删。
  〔十一〕据申鉴改。
  〔十二〕据申鉴补。
  〔十三〕申鉴作「骄则恣,恣则急,急则怨」,范书作「骄则恣,恣则怨」,与袁纪迥异。
  〔十四〕即管仲作内政而寄军令之意,详前。
  〔十五〕申鉴及范书作「明赏必罚,审信慎令」。
  〔十六〕「安」,申鉴作「交」。老子德经曰:「为无为,事无事。」又曰:「我无为,人自化;我无事,人自富。」
  〔十七〕据申鉴改。
  〔十八〕礼记玉藻曰:「天子玄端而居,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
  〔十九〕成公十四年左传曰:「君子曰: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污,惩恶而劝善,非圣人,谁能修之?」
  悦字仲豫,颍川人也。少有才理,兼综儒史。是时曹公专政,天子端拱而已。上既好文章,颇有才意,以汉书为繁,使悦删取其要,为汉纪三十篇。
  冬十一月,并州刺史高干反。
  十一年(丙戌、二0六)
  正月〔一〕,有星孛于北斗。占曰:「人主易位。」
  〔一〕其上当脱「春」字。
  曹操征高干,斩之。
  己丑〔一〕,增封操并前三万户,食柘城、阳夏四县,比邓禹、吴汉故事。
  〔一〕正月己亥朔,无己丑。疑系乙丑之误。
  秋七月,武威太守张猛杀叙州刺史邯郸商〔一〕。
  〔一〕原误作「商邯」,据范书、通鉴径改。又范书献帝纪「叙州」作「雍州」。按兴平元年,分叙州河西四郡置雍州,武威属河西四郡,当以范书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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