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 二月蘭 February Lan   》 第32節:北大的"牛棚"      季羨林 Ji Xianlin

  我的"論"大體如此。
  這個"論""帶"出了什麽樣的"史"呢?
  這個"史"頭緒繁多。上面其實已經講了一些。現在結合北大的"牛棚"再來分別談上一談。據我看,北大黑幫大院的創建就是理論聯繫實踐的結果。
  下面分門別類來談。
  (一)正名
  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則言不順。"我們這一群被抄傢被"打倒"的罪犯應該怎樣命名呢?這是"革命"的首要任務。我們曾被命名為"黑幫"。但是,這是老百姓的說法,其名不雅馴。我們曾被叫做"八蛋";但是,此名較之"黑幫",更是"斯下矣"。我們曾被命名為"反革命分子"。這確實是一個"法律語言";不知為什麽,也沒有被普遍采用。此外還有幾個名,也都沒有流行起來。看來這個正名的問題,一直沒有妥善地解决。現在黑幫大院已經建成了,算是正規化了,正名便成了當務之急。我們初搬進大院來的時候,每一間屋的墻上都貼着一則告示,名曰"勞改人員守則"。裏面詳細規定了我們必須遵守的規矩,具體而又嚴厲。樣子是出自一個很有水平的秀纔之手。當時還沒有人敢提倡法治。我們的"革命"小將真正是得風氣之先,居然訂立出來了類似法律的條款,真不能不讓我們這些被這種條款管製的人肅然起敬了。
  但是,俗話說:"智者千慮,必有一失。"我們這些小智者也有了"一失",失就失在正名問題上。《勞改人員守則》貼出來大概衹有一兩天就不見了,換成了《勞改罪犯守則》。把"人員"改為"罪犯",衹更換了兩個字,然而卻是點鐵成金。"罪犯"二字何等明確,又何等義正辭嚴!讓我們這些人一看到"罪犯"二字,就能明確自己的法律地位,明確自己已被打倒,等待我們的衹是身上被踏上一千衹腳,永世不得翻身了。我們這一群從來也不敢造反的秀纔們,從此以後,就戴着罪犯的帽子,小心翼翼,日日夜夜,都如臨深淵,如履薄冰,把我們全身,特別是腦袋裏的細胞,都萬分緊張地調動到最高水平,這樣來實行勞改。
  我有四句歪詩:
  大院建成,
  乾坤底定。
  言順名正,
  天下太平。
  (二)我們的住處
  關於我們的住處,我在上面已經有所涉及。現在再簡略地談一談。
  "罪犯們"被分配到三排平房中去住。
  這些平房,建築十分潦草,大概當時是臨時性的建築,其規模比臨時搭起的棚子略勝一籌。學校教室緊張的時候,這裏曾用作臨時教室。現在全國大學都停課鬧革命已經快兩年了,北大連富麗堂皇的大教室都投閑置散,何況這簡陋的小屋?所以裏面塵土纍積,蛛網密集,而且低矮潮濕,黴氣撲鼻。此地有老鼠、壁虎,大概也有蝎子。地上爬着多足之蟲,還有土鱉,以及其他許許多多的小動物,總之,低矮潮濕之處所有的動物,這裏應有盡有。實際上是無法住人的。但是我們此時已經被剝奪了"人"籍,我們是"罪犯",讓我們在任何地方住,都是天恩高厚。我們還敢有什麽奢望!
  最初幾天,我們就在濕磚地上鋪上席子,晚上睡在上面,席子下面薄薄一層草實在擋不住濕氣。白天蒼蠅成群,夜裏蚊子成堆。每個人都被咬得遍體鱗傷,奇癢難忍。後來,運來了木頭,席子可以鋪在木頭上了。夜裏每間房子裏還發給幾個蘸着敵敵畏的布條,懸挂在屋內,據說可以防蚊。對於這一些"人道"措施,我們幾乎要感激涕零了。
  這時候,比起太平莊來,勞動"罪犯"的隊伍大大地擴大了,至少擴大了一倍。其中原因我們不清楚,也不想清楚,這同我們有什麽關係呢?我觀察了一下,陸平等幾個"欽犯",最初並沒有關在這裏,大概旁處還有"勞改小院"之類,這事我就更不清楚了。有一些新面孔,有的過去在某個批鬥會上見過面,有一些則從沒有見過面,大概是隨着"階級鬥爭"的深入發展,新"揪"出來的。事實上,從入院一直到大院解散,經常不斷地有新"罪犯"參加進來。我們這個大家庭在不斷擴大。
  (三)日常生活
  牛棚裏有了《勞改罪犯守則》,就等於有了憲法。以後雖然也時常有所補充,但大都是口頭的,沒有形諸文字。這裏沒有"勞改罪犯"大會,用不着什麽人通過。好在監改人員--我不知道這是不是官方的稱呼?--出口成法,說什麽都是真理。
  在"憲法"和口頭補充法律條文的約束下,我們的牛棚生活井然有序。早晨六點起床,早了晚了都不允許。一聲鈴響,穿衣出屋,第一件事情就是繞着院子跑步。監改人員站在院子正中,發號施令。在我的記憶中,他們很少手執長矛,大概是覺得此地安全了。跑步算不算體育鍛煉呢?按常理說,是的。但是實際上我們這一群"勞改罪犯",每天除了幹體力活以外,誰也不允許看一點書,我們的體育鍛煉已經夠充分的了,何必再多此一舉?再說我們"這一群八蛋"已經被警告過,我們是鐵案如山,誰也別想翻案。我們已經罪該萬死,死有餘辜,身體鍛煉不鍛煉完全是無所謂的。惟一的合理解釋就是我發現的"折磨論"。早晨跑步也是折磨"罪犯"的一種辦法。讓我們在整天體力勞動之前,先把體力消耗淨盡。
  跑完步,到院子裏的自來水竜頭那裏去洗臉漱口。洗漱完,排隊到員二食堂去吃早飯。走在路上,一百多人的浩浩蕩蕩的隊伍,個個垂頭喪氣,如喪考妣。根據口頭法律,誰也不許擡頭走路,誰也不敢擡頭走路。有違反者,背上立刻就是一拳,或者踹上一腳。到了食堂,衹許買窩頭和鹹菜,油餅一類的"奢侈品",是絶對禁止買的。當時"勞改罪犯"的生活費是每月十六元五角,傢屬十二元五角。即使讓我買,我能買得起嗎?靠這一點錢,我們又怎樣"生",怎樣"活"呢?餐廳裏當然有桌有凳;但那是為"人"準備的,我們無份。我們衹能在樓外樹底下,臺階上,或蹲在地上"進膳"。中午和晚上的肉菜更與我們無關,衹能吃點????水拌黃瓜,清水煮青菜之類。整天劇烈的勞動,而肚子裏卻滴油沒有。我們衹能同窩頭拼命,可是我們又哪裏去弄糧票呢?這是我繼在德國挨餓和所謂"三年睏難時期"之後的第三次墮入饑餓地獄。但是,其間也有根本性的區別:前兩次我衹是餓肚子而已,這次卻是在餓肚子之外增加了勞動和隨時會有的皮肉之苦。回思前兩次的挨餓宛如天堂樂園可望而不可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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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節:重返哥廷根第10節:饑餓地獄中第11節:我的老師們第12節:十分剛強的人
第13節:學習吐火羅文第14節:使我畢生難忘第15節:邁耶一傢第16節:八十述懷
第17節:一場春夢終成空第18節:至今大惑不解第19節:我的大學生活第20節:有勇氣承擔
第21節:沒有絲毫歧視第22節:北京終於解放了第23節:難得的硬漢子第24節:永遠不應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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