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滚石乐团认为在令人昏昏欲睡的伦敦,贫穷的街头少年除了搞乐队外就无事可做,现在,这群反滚石乐团的朋克少年正在凝集的新力量,燃烧着这个沉睡的伦敦。6
Ⅲ.
朋克(punk)作为一种音乐语言和风格,并不是诞生于英国。这个词原意指成人世界的边缘人或受害者。美国音乐怪杰FrankZappa在1967年用这个词指涉旧金山的嬉皮。
七○年代初,一位乐评人用这个词描述音乐人LennyKaye--他也是美国朋克女诗人PattiSmith的长期合作伙伴,他制作的一张地下音乐合辑Nuggets中充满了用简约配器制造出来的粗糙而猛烈的噪音,宣示了他们向当时主流体制挑战的精神。这张专辑以及LennyKaye由此成为美国朋克摇滚的滥觞。
从六○年代末到整个七○年代,美国朋克音乐的起点--底特律的MC5、IggyPopandtheStooges,以及纽约的"地下丝绒"(TheVelvetUnderground)、TheNewYorkDolls先后登场。1975年开始,朋克场景定格在纽约东村一家传奇的pub"CBGB",Ramones、Televisions、PattiSmith、Blondie、TalkingHeads,在这个波西米亚的村落轮番上阵,传承纽约地下文化的薪火。接着,通过艺术经理人MalcolmMcLaren,这种新音乐形式的火炬被传递到英国。
朋克虽然源自美国,但如果没有当时英国的音乐/社会脉络,朋克不会成为一场伟大的音乐"运动"。
英国在七○年代中期后由于经济不景气,失业率非常高。从1974年到1977年,失业率增长了120%,青年失业率的增长更高达200%。另一方面,1976年在诺丁山(NottingHill)爆发了英国战后最严重的种族暴动,黑人青少年和警察之间发生了激烈的冲突。
音乐上,摇滚乐虽是六○年代青年亚文化的体现,到了七○年代却已经与年轻人生活脱节。不论是重金属的齐柏林飞船(LedZeppelin),或是前卫摇滚如平克·弗洛伊德(PinkFloyd),都强调高超的演奏技术、华丽的舞台效果或是深奥的概念性专辑。这些庞大沉重的"恐龙"所生产的音乐,早已无法表达年轻人的挫折感与愤怒。相对地,朋克强调的是懂三和弦即可组团,并且相对于那些超级乐队的大舞台,七○年代中期在英国兴起许多小pub让这些乐团可以随性演奏,所以朋克音乐使音乐的生产到表演都具有DIY的精神,让任何年轻人都可以实现玩音乐的梦想。他们要挑战从六○年代以降魔掌日益强大的音乐商业建制,打破听众和表演者的界限,并让音乐的诠释权回归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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