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 文字不是东西 Text is not something   》 第32节:写作以疗伤的“小女子”      刘绍铭 Liu Shaoming

  写作以疗伤的“小女子”
  ——读黄碧云的小说《失城》 我要飞纽约。我的兄长要来送我,或许怕不能再见到我了。我还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快要进入出境柜台了,便忽然说:“就像要去死似的。”他已经双眼发红了。我心一难过,忽然便流下泪来……上文引自黄碧云的杂文《我与机场的忘年恋》(1996年)。黄碧云在大学毕业后当过记者,到过越南和柬埔寨等地区跑新闻。战事结束后,她重临金边,在机场看到几年前还流亡北京的施汉诺亲王的画像。她还“把玩着一把捷克黑星点三八曲尺手枪,上膛,还打开保险掣,我很希望可以杀一个人。和平了,午夜我在金边,还听到偶尔枪声,对我说来,跟夜莺没有分别”。 机场跑多了,深知人生聚散本无常。“这样我变成最迟钝的一个人了,可以改一个名字,叫做无忧。这是我对于残缺不全的人生,能做出最美丽温柔的姿势……”写作以疗伤的“小女子”第二辑文字岂是东西《我与机场的忘年恋》一文,值得摘录的段落,着实不少。但作为对黄碧云作品与文字的一种指标,以上所引,已足见其特色。显而易见,黄碧云的想象力常为以下几种认识所左右,如生命之脆弱、死亡之诱惑、暴力之疯狂。把玩手枪时想到要杀人已经“事不寻常”,但更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她哥哥给她送行时,她突然冒出来的那句话:“就像要去死似的。”西方文学批评有一个至今尚未“折旧”的金科玉律:看小说时,作者与作品不可混为一谈。《我与机场的忘年恋》不是小说,因此,这个“我”应是作者黄碧云。送别时对亲人说这些“不吉利”的话,对方伤心,自己也不好受;伤害人,也伤害自己。这种近乎任性、情难自已的作风常在黄碧云的小说中流露出来。试举《失城》为例。故事中的陈路远是个香港建筑师,其未婚妻赵眉是个护士。20世纪80年代,香港暗流涌现,股市与港币饱受冲击。超市出现抢购情形的时候,赵眉从医院跑出来,投入陈路远的怀抱说:“住不下去了。让我们结婚,离开香港。” 婚后,他们在加拿大的加特利城定居,靠积蓄过活。风雪交加的日子,赵眉爱把现金换来的硬币拿出来一个一个地数,喃喃地念道:“足够我们过两年四个月零五天。”陈路远面对着电视,听着硬币碰硬币的清脆金属声。这些日子几时才过得完呢?一念及此,竟动杀机,但也“一闪即过,用力劈碎她的脑子,肚里流出紫黑的胎儿,再杀死熟睡中的(长女)明明……”这些念头令他震惊不已。他转过头去,看到赵眉正也面对着他,像着穿了一切似的说:“陈路远,我知道你恨我,你恨我迫你离开香港。但谁知道呢?我们从油镬跳进火堆,最后不过又由火堆跳回油镬,谁知道呢?”第二个孩子出生后他们便移居多伦多,然后又转到三藩市。为了应付生活,陈路远不问身份酬劳地打散工。赵眉却被焦虑与失眠不断折磨,已临精神崩溃的边缘了。一天晚上陈路远突然惊醒,在厨房找到赵眉,长女明明“却坐在地上,靠着煤气炉,满脸紫蓝,嘴里塞着一条香蕉”。“她不会再哭了。”赵眉说。赵眉的精神状态每况愈下。为了给孩子“驱邪”,她竟拿血淋淋的鸡心、牛排和猪肝逼迫着喂他们。陈路远觉得再无气力“背负爱情的十字架”。他独自到了欧洲,最后回到香港,找到旧日的拍档,重过他的单身生活。但赵眉终于找到了他。当夜他们还做爱,“顶着奇怪而邪恶的隆腹”。可能也在当天晚上,他觉得“受够了”。在一个“必然是个月色明蓝的艳丽晚上”,陈路远用刀和铁棍把赵眉和四个孩子杀了。事后陈路远到邻居詹克明的住所,请他代报案。詹克明走到陈路远家的客厅,“激光唱机转动,传出巴赫大提琴无伴奏一号组曲。陈路远侧身听着,现着光辉宁静的、基督徒一样的神情”。陈路远在言谈举止方面是个十足的君子。他再三向詹克明道歉,说不该这样麻烦他。他怎么下得了手?依他说来,倒也简单:“我爱我的家人,所以为他们做决定。” 他还觉得自己的决定“再光明坦直不过”。以上是《失城》故事的简介。既然是简介,暴力场面也因此略过,但读《失城》不能不正视暴力在文学作品中引起的问题。试“抽样”看看凶杀现场: 督察推开了门,大女孩伏在桌上,正在画画,脑后被硬物劈成星状。小女孩正在床上玩玩具熊,手还抱着血熊,颈部被斩至几乎脱落。陈路远是建筑师,受过高等教育,欣赏巴赫的音乐,这种学识和修养应对他的性情起潜移默化的作用。不幸,他的所作所为,正好给史丹纳(George Steiner)教授的悲观论调提供了实例。史丹纳认为,就时空范围而言,杀害犹太人的屠场与贝多芬的独奏会,施酷刑的地窖与藏书千万卷的世界级图书馆,互相并不抵触。这也是说,“一个人白天杀人放火、干尽伤天害理的事后,晚上回家读里尔克(Rilke)诗作或演奏舒伯特乐章,一样会感动得流下泪来”。中国现代文学出现暴力的场面,当然非自黄碧云始。正如英译余华小说的美国学者琼斯(Andrew F.Jones)教授所说: 中国现代小说一开始就与暴乱、杀人和暴力结下不解缘。在“五四”时代的写实作品如鲁迅的作品中,刑场、战场、因暴乱而沦为鬼域的街道、因暴力而破碎的家庭——这一切都是常见的现场。作家透过这些现场向当时的政治、社会和文化提出控诉或发出呐喊的声音。这种看法相当恰当。我们应该认识的是,暴力在“五四”作品中虽然普遍得像“家常便饭”,但却统摄于更高层次的命题之下,那就是暴力有其内在逻辑和喻意作用。因此,暴力的出现,不是为了“骇人听闻”,或为暴力而暴力。就拿鲁迅的《药》为例。这本来是个血淋淋的故事,但在作者低调的处理下,暴力场面只留给读者去想象和补充。鲁迅要攻击的是国人愚昧和残忍的“劣根性”。杀头是暴力,是鲁迅用以突出国民“劣根性”的一种艺术手段。鲁迅以后的作家,对暴力在文学中的功能各有诠释。譬如说,吴组缃对暴力的处理,就不像鲁迅那么含蓄,他笔下的暴力场面,腥风血雨扑面而来。手段尽管各有不同,这个大原则是不变的,那就是,“五四”作家对暴力在文学上的功能各自有不同的道德要求。黄碧云小说中出现的暴力,鲜见道德层次。她的暴力表现,自成一“美学”体系。为了进一步了解黄碧云“暴力美学”的特色,我们先看看吴组缃的《官官的补品》。卖血为生的陈小秃子因“与匪勾结”被捕,乡绅父老为了“杀一儆百”,决定不枪毙他,干脆用大刀砍。小地方没有职业刽子手,就挑了个杀猪的来充数。他“砍柴似的乱砍了三四刀,把马刀口砍成狗牙齿……小秃子被乱砍了几刀,鲜血溅满乱石,他已经僵卧不动,刽子手也被其他团勇扶着走了:忽然那尸首又挣扎起来,举着双手,像个恶鬼凶神似的放着尖嗓子叫嚷”。被乱刀砍死的尸体,是否还会“挣扎起来”叫嚷?这一点,我们不必计较。但是吴组缃用如此“工笔”描绘暴力场面,动机不难了解。因为在地主的眼中,像小秃子这么一个“蚁民”,性命猪狗不如,也因此,他合该在笨手笨脚的杀猪户手中被“凌迟”而死。根据刘易斯(Mark Edward Lewis)的观察,“在任何社会中,只要知道哪种暴力形式可以执行,谁有权力执行,我们就可知权力怎样集散和运作”。加诸小秃子身上的暴力是权力的运作与执行的结果。在《官官的补品》中,暴力的使用是对“权力”的控诉。小秃子的死状愈惨愈见地主阶级的残忍。一个作家如果为了这一个既定的目标而不得不以暴力渲染,那么,这种暴力,依刘易斯的说法,是sanctioned violence(被认可的暴力)。吴组缃的思想观点明确。他笔下的小秃子,是国民党时代备受“土豪劣绅”鱼肉的农民。作者因有道德信仰支持,难怪叙事时用暴力烙过的痕迹,教人如此惊心动魄。我们因此不禁要问:黄碧云在《失城》中用的暴力,落墨如此之深,受的是哪一种“信仰”所推动?如果她的作品,仅有《失城》一篇,那倒容易交代。我们大概可以这么解说:《失城》不是意识形态的显现,而是“艺术反映人生”的写照。根据黄念欣的访问记录,这篇小说“就是黄碧云采访美国一个犯罪学研讨会时得到的个案:一个神智健全的男人把妻子和四个儿女杀死,然后向邻居自首。原因只得一个,即‘我只是不再需要他们了(I just don?t need them any more)’”。《失城》中的陈路远,也是个“神智健全”的男子;他杀死的儿女也刚好是四个。人生与艺术构成的是一种什么因果关系,以此例言之,再明白不过。黄碧云的小说,我只看了《其后》(1991年)和《温柔与暴烈》(1994年)所收的17篇。以暴力的震撼度而言,其他篇章或不能与《失城》相比,但一样教人“侧目”。岳武穆在《满江红》中“笑谈渴饮匈奴血”,是cannibalism(人类的自相残杀);《水浒传》中的“好汉”,“生创”仇家的肝脏,并在命若游丝的仇家面前barbecue(吃烤肉),这也是cannibalism。我们做读者的看了,想到这是人们从前报仇雪恨的一种仪式,也见怪不怪。《双城月》中有这么一段: (曹七巧)探一下自己的海棠花袂下,黏黏的一团,掏出来,晶莹淡红的,指头大小的血胎,在月色里泛着美丽的血光……“涓生,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涓生转了一个身,又轻轻地打着鼻鼾,月色却渐渐地暗了,七巧将眼前那一点粉红可爱的死胎,一把送进嘴里……这也是cannibalism。《水浒传》好汉啖的是仇家的血肉,七巧吞进肚子的是自己的骨肉,对象虽不同,但说来一样野蛮。黄碧云小说人物中的cannibal,还有《丰盛与悲哀》中的赵眉,吃的也是自己的骨肉:“孩子死了,我太肚饿,吃了它。”天地版的《温柔与暴烈》,书封底上的文字介绍黄碧云作品的特色,有这样几句话:“她的小说都爽朗决绝,人物情感淋漓,坦然生死,快意恩仇。”黄碧云在香港常是传媒的访问对象,对她作品的零星报道亦时有出现。“学院派”的评论写得比较周全的,有颜纯钩的《怎生一个“生”字了得》。颜纯钩在对她的才华称道之余,更有不少保留。令他惊奇的是,“这个香港的小女子黄碧云,年纪轻轻,又生长在资本主义的繁华都市,却对丑陋和邪恶如此兴趣盎然……本来在她这个年纪应该是不至于如此的,然而她毕竟是这样了,自然也不存在什么对与不对的问题”。根据《扬眉女子》(1987年)所载资料,黄碧云1961年生。颜纯钩以“小女子”相称,其心态不难了解。他心中一定纳闷:“卿本佳人,奈何一点不温柔厚!”看来,女作家应是“柔情似水”这种先入为主之见,中外皆然。加拿大小说家阿特伍德(Margaret Atwood)女士说得一针见血:一篇文字辛辣的作品,如果出自男人手笔,得来的评语不外乎是“忠于事实”;如果女人写的,那评价很可能变为“残忍”或“狠毒”了……批评家欣赏的作品,如果是男作家的,会说“真有胆色,真有睾丸”(having balls)。你可听过人家用“奶子真不赖”(tits)来赞美一个女作家的作品么?黄碧云其实是个“横眉女子”。她独来独往,风格特异,宁让“软心肠”的读者对她“十死九伤”的小说结局伤心,也不肯改变她对世情的个别看法。在她的小说世界中,暴烈总蹂躏温柔,主人公如《捕蝶者》中的丁玉生。这位“吃素,上课时身体散发花草香”、惨被自己学生奸杀的温柔女子,承担着黄碧云小说创作一个无比深沉的命题,那就是,寄于暴力的丑恶绝非一个譬喻,而是实质的存在。在波德莱尔(Baudelaire)的诗篇中,丑恶可能是通往美和救赎的一种象征,但在黄碧云地老天荒的小说世界中,不易找到这些灵光闪动的“象征”。《捕蝶者》中的弑师凶手陈路远(与《失城》中主人公同名),行事后逍遥法外。 作者迫视邪恶、拒卖温情、我行我素,果然是个横眉女子。《失城》故事,血迹斑斑,迫使我们的注意力集中在陈路远和四个孩子身上。其实以“警世通言”的眼光看,黄碧云对詹克明夫妇角色的勾画,更见匠心。她以难得一见的喜剧笔调烘托出浓得不可开交的悲剧意识。我们记得陈路远杀了人后,跑到邻居詹克明家,请他报案。詹克明的职业是救护车司机,他的太太爱玉,是跟在救护车后面跑、找死人生意的殡仪馆经纪。 爱玉怀孕时,詹氏夫妇爱玩一种叫“血塘”的游戏,“浅浅地放一缸暖水,开瓶红酒,玩纸牌,输的被罚倒酒,让一缸水变成血,在其中做爱。爱玉肚子大,像血蜘蛛”。他们生下来的是个痴呆孩子,不大哭,但父母宝贝得不得了。以下想是《失城》最沉重的一段: 生命真是好。午夜我还是闪着蓝灯通街跑,将伤者送上生命或死亡的道路。吾妻爱玉,听见有死人还是兴高采烈,又为死人设计了缀羊皮或人造皮草的西装大衣……城市有火灾有什么社会争论,有人移民又有人惶惑。然而我和爱玉还会好好地生活的……我们总不得不生活下去,而且充满希望、关怀、温柔、爱……以上文字沉重,因为最滑稽、最反讽。在注入红酒的浴缸内居然可以“玩”得津津有味的人,竟要肩负希望、关怀、温柔和爱的重任。这些高贵品质,文明社会不可或缺,可惜在末世宣扬这种“福音”的不是陈路远,不是丁玉生,而是跳梁小丑詹克明。难怪董启章写《笔记黄碧云》时,看到这一节,“险些惊栗掷书,不忍卒读。不敢。如此‘光明’画面,在满布血、残躯、排泄和癌细胞的书中,竟是最恐怖”。阅读黄碧云是一种“革命性”的经验。我初读“先锋派”小说家余华,也有类似的感受。上文提到的琼斯教授,曾这么检讨过自己翻译的动机: 把这种残忍与充满暴力的作品,介绍给毫无心理准备的读者,究竟对不对……我们读余华的小说,如果觉得过瘾,这表不表示在美化暴力方面,我们也是余华的共犯? 跟董启章和琼斯教授一样,我读黄碧云,也有过多次“惊栗掷书,不忍卒读”的经验。《其后》中的哥哥,送患晚期癌症的弟弟上火车时,嘱咐道:“平岗,要戒烟、早睡、好好地死!” 这种异样的温柔、异样的暴烈,组合起来塑造了黄碧云异样的文体。以“事情原来不得不如此”的宿命观去处理暴力、堕落、颓废和伦常惨变的题材,泰山崩于前,纹风不动,拒绝说教或道德批判,尽显“冷对千夫指”的横眉女子本色。《其后》和《温柔与暴烈》所呈现的是一个丧心病狂的世界。黄碧云为什么乐此不疲?直截了当地说,是为了疗伤。她接受《明报》张薇的访问时(1997年11月7日)说过,“写作是一种药”。在季红真看来,余华的小说也是一种自我疗伤的灵药,因为“叙事就是一种策略,一种宣泄恐怖、逃避杀戮的策略”。如果不把作品与作家的个人感受混为一谈,那么黄碧云的笔触冷漠如斯,也有理论根据。格里耶(Alain Robbe?Grillet)论“新小说”的宇宙观,看得通透:世界本来没有什么特别意义,但也不荒谬。简单得很,世界本来就是这样。这也是最可圈可点的地方。 套用话本说书人的一句老话:世间事,“合该如此”。黄碧云的小说世界,很可怕,但她如果认为“事情原来不得不如此”,那也拿她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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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江苏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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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遗老独白第10节:写作这回事第11节:memo狂想曲第12节:猎头校长
第13节:浪得虚名第14节:眉批第15节:自我陶醉第16节:马丁尼之恋
第17节:热辣辣的隐私第18节:寿则多辱第19节:无罪以当富贵第20节:作家的心理阻滞
第21节:书看不完,怎么办?第22节:新狂人日记第23节:虚拟文本第24节:林行止的两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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