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 論北大   》 第32節:北京大學教授的不同選擇(22)      錢理群 Qian Liqun

  而魯迅卻作出了另外一種選擇,並且對鬍適的選擇提出了自己的質疑。
  魯迅首先質疑的,是他的精英意識,“導師”情結。在一篇題為《導師》的文章裏,魯迅這樣說道——
  要前進的青年們大抵想尋求一個導師。然而我敢說,他們將永遠尋不到。尋不到倒是運氣;自知的謝不敏,自許的果真識路麽?凡自以為識路者,總過了“而立”之年,灰色可掬了,老態可掬了,圓穩而已,自己卻誤以為識路。假如真識路,自己就早進嚮他的目標,何至於還在做導師。……
  但是我並非敢將這些人一切抹殺;和他們隨便談談,是可以的。說話的也不過能說話,弄筆的也不過能弄筆;別人如果希望他打拳,則是自己錯。他如果能打拳,早已打拳了,但那時,別人大概又要希望他翻筋鬥。《導師》,《魯迅全集》3,頁58。
  這正是魯迅一貫的觀點:知識分子必須有一種自我限製,弄清楚自己能做什麽,不能做什麽,不要輕易“越界”。在魯迅看來,文人學者不過是“能說話”,“能弄筆”而已,像鬍適們那樣,想做“導師”,乃至“國師”,對青年以至國傢起“指導”作用,那就真是缺乏“自知”之明了。
  這裏,也包含着魯迅的自我審視與痛切體驗:他在很多文章中都反復談到,“自己也正站在歧路上”,“政治上的事,我其實不很瞭然”,“如果盲人瞎馬,引入危途,我就該得謀殺許多人命的罪孽”;《北京通信》,《魯迅全集》3,頁54;《可慘與可笑》,《魯迅全集》3,頁286。“我覺得我若專講宇宙人生的大話,專刺舊社會給新青年看,希圖在若幹人們中保存那由誤解而來的‘信仰’,倒是‘欺讀者’,而於我是苦痛的”。《咬嚼之餘》,《魯迅全集》7,頁62。——這樣一種唯恐“謀殺”年青人的“生命”,唯恐“欺(騙)讀者”的“罪孽”感與“痛苦”,是典型的魯迅心理,卻積澱着極其深刻的中國歷史的慘痛經驗。因此,魯迅說“或者還是知道自己之不甚可靠者,倒較為可靠罷”《導師》,《魯迅全集》3,頁59。,是內含着一種歷史責任感的。
  因此,他對鬍適這樣的自以為“可靠”,自命為“導師”、“領袖”、“先覺者”的文人學者,就提出了極為尖銳的質問:你們真的就這麽“可靠”嗎?在一篇題為《碎話》的文章裏,魯迅以鬍適為例,指出,當年你們高談“幹,幹,幹”的“名言”,高喊“炸彈,炸彈!”的口號(見鬍適《四烈士塚上的沒字碑歌》);如果真有青年聽了你們的話,“傻子”般地去買了手槍,你們卻又改變了觀點,號召青年“救國先必求學”,“進研究室”去了;但一旦“傻子”似的青年又真的按照你們的教導,先鑽進研究室,待發現了“一顆新彗星”(這也是鬍適的話:“發明一個字的古義,與發現一顆恆星,都是一大功績”)以後,又準備“跳出來救國”時,恐怕你們這些“先覺者”又“杳如黃鶴”,不知跑到哪裏去了。魯迅說,“如果衹有自己,那是都可以的:今日之我與昨日之我戰也好,今日這麽說明日那麽說也好”,但如果“以‘領袖’‘正人君子’自居”,要去指導年青一代,那就“難免有多少老實人遭殃”,成為一種欺騙了。魯迅尖銳地指出,如果進而鼓吹文人學者本來就有變來變去的“特權”,“庸人”、“常人”即普通老百姓則有“給天才做一點犧牲”的“義務”,這不過是“天才,或者是天才的奴才的崇論宏議”。《碎話》,《魯迅全集》3,頁171、170。
  魯迅質疑的另一方面,是鬍適們與權力者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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