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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书类 》 论语疏证 》
第32节:里仁篇第四(2)
杨树达 Yang Shuda
《大戴礼记?曾子立事篇》曰:仁者乐道,智者利道。
○子曰:“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
《礼记?大学篇》曰:秦誓曰:若有一个臣,断断兮无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焉。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彦圣,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口出,实能容之,以能保我子孙黎民,尚亦有利哉。人之有技,妒嫉以恶之;人之彦圣,而违之俾不通;实不能容,以不能保我子孙黎民,亦曰殆哉。唯仁人放流之,迸诸四夷,不与同中国。此谓唯仁人为能爱人,能恶人。
《后汉书?孝明八王传》注引《东观汉记》曰:和帝赐彭城王恭诏曰:孔子曰:惟仁者能好人,能恶人,贵仁者所好恶得其中也。
《礼记?缁衣篇》曰:子曰:唯君子能好其正,其恶有方。
《卫灵公篇》曰:子曰: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
《子路篇》曰:子贡问曰:“乡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乡人皆恶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
树达按:众之好恶必察,乡人皆好皆恶,孔子皆以为未可者,以众与乡人不皆仁人故也。
○子曰:“苟志于仁矣,无恶也。”
《春秋繁露?玉英篇》曰:《经》曰:“宋督弑其君与夷,”《传》言:“庄公冯杀之。”不可及于经,何也?避所善也。是故,让者,《春秋》之所善。宣公不与其子而与其弟,其弟亦不与子而反之兄子,虽不中法,皆有让高,不可弃也。故君子为之讳,避其后乱,移之宋督以存善志,此亦《春秋》之义善无遗也。若直书其篡,则宣、缪之高灭而善无所见矣。难者曰:“为贤者讳,皆言之。为宣、缪讳,独弗言,何也?”曰:“不成于贤也。其为善不法,不可取,亦不可弃。弃之,则弃善志也。取之,则害王法,故不弃,亦不载,以意见之而已。苟志于仁无恶,此之谓也。”
○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
《论衡?问孔篇》曰:孔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居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此言人当由道义得,不当苟取也。当守节安贫,不当妄去也。
《大戴礼记?曾子制言上篇》曰:富以苟,不如贫以誉。
《述而篇》曰: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说苑?立节篇》曰:孔子见齐景公,景公致廪丘以为养。孔子辞不受,出谓弟子曰:“吾闻:君子当功以受禄。今说景公,景公未之行而赐我廪丘,其不知丘亦甚矣。”遂辞而行。
《韩诗外传?卷二》曰:子路曰:士不能勤苦,不能轻死亡,不能恬贫穷,而曰我行义,吾不信也。曾子褐衣褚,未尝完也;粝米之食,未尝饱也:义不合则辞上卿。不恬贫穷,焉能行此?(《说苑?立节篇》文大同。)
《说苑?立节篇》曰:曾子衣弊衣以耕,鲁君使人往致邑焉。曰:“请以此修衣。”曾子不受。反,复往,又不受。使者曰:“先生非求于人,人则献之,奚为不受?”曾子曰:“臣闻之:受人者畏人,予人者骄人。纵子有赐不我骄也,我能勿畏乎?”终不受。孔子闻之,曰:“参之言足以全其节也。”
《荀子?大略篇》曰:古之贤人,贱为布衣,贫为匹夫,食则粥不足,衣则竖褐不完,然而非礼不进,非义不受,安取此?子夏贫,衣若悬鹑。人曰:“子何不仕?”曰:“诸侯之骄我者,吾不为臣;大夫之骄我者,吾不复见。”
《墨子?耕柱篇》曰:子墨子使管黔敖游高石子于卫,卫君致禄甚厚,设之于卿。高石子三朝,必尽言,而言无行者,去而之齐。见子墨子曰:“君以夫子之故,致禄甚厚,设我于卿。石三朝必尽言,而言无行,是以去之也。卫君无乃以石为狂乎?”子墨子曰:“去之苟道,受狂何伤?”高石子曰:“石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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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江西人民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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