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史 盛世之毀——甲午戰爭110年祭   》 侵臺灣,吞琉球——同光興盛之際的琉球、臺灣形勢(1)      許華 Xu Hua

  臺灣的地理位置使其非常適合於作為美國商業的集散重點,從那裏,我們可以建立對中國、日本、琉球、交趾支那、柬埔寨、霍羅、菲律賓以及一切位於附近海面的島嶼的交通綫……
  當我們看到我們的海上勁敵英國在東方所擁有的領土的時候,我們必須警惕地想到我們自己應該有的迅速措置……不需要華盛頓政府的其他保護,衹有駐泊在中國及日本的美國艦
  船不時在島邊出現,一個興旺的美國居留地就可以很快建立起來。
  ———(美)皮雷
  琉球事件真正决定了中國的命運,它嚮全世界宣佈,富饒的清朝帝國願意任人宰割,而不願意用武力抵抗。
  ———(英)威妥瑪
  在朝鮮被侵擾的同時,中國大陸水上門戶的琉球和臺灣,也未能免遭侵犯。
  琉球群島位於中國大陸東面,臺灣與日本之間,由三個島組成。1372年,統一整個群島後的中山王開始嚮明朝進貢,通過對華貿易獲得大量商品,並將其中部分商品通過薩摩藩商人轉銷到日本,將日本的銅器轉銷中國。1609年,薩摩藩當局武力迫使琉球方面瞞着中國嚮其納貢。
  與琉球群島南端相距約600公裏、與福建相距約130公裏的臺灣,包括臺灣本島、澎湖列島、釣魚島和其他島嶼,島嶼面積約3.6萬平方公裏。島上盛産臺灣杉、樟木、楠木等名貴木材,樟腦、樟油、糖、米等農林作物。臺灣自古為中國領土,在《尚書》、《山海經》、《史記》、《三國志》等中國重要古文獻中均有記載。《史記》記載,秦始皇欲長生不老,派徐福率衆入海求仙,抵達“夷州”。該“夷州”即為臺灣。三國時期吳王孫權曾派去1萬官兵赴臺。吳人瀋瑩在《臨海水土志》中留下了關於臺灣的最早文字記述。隋唐時期合稱臺灣、琉球為“流求”。明朝後期開始出現“臺灣”名稱。
  明萬歷年間(約1590年),幾艘葡萄牙船航行於臺灣海峽,一個船員眺望郁郁葱葱的臺灣島,贊美其為“Ilha Formosa”(音“福摩薩”,意思為“美麗之島”)。後來,西方人把臺灣稱為“福摩薩”,並蓄意不用臺灣的稱謂。【現今仍蓄意用“福摩薩”稱呼臺灣的,往往具有分裂中國用意。】
  1622年,荷蘭殖民者趁明末中國政局混亂之際,派出15艘戰船侵犯廣東沿海,遭到痛擊,然後沿海北上,乘虛侵占澎湖列島,但很快被明軍奪回。1624年,荷蘭殖民者侵入臺灣,在臺南興建軍事基地。
  荷蘭人占居臺灣的消息傳到歐洲,引起西班牙殖民者的嫉妒和競爭。1626年,西班牙駐馬尼拉總督再次派出艦隊,並在基隆成功登陸,隨即建立基地。1641年,荷蘭殖民者對在臺灣的西班牙人發起攻擊,西班牙人戰敗,荷蘭人獨占臺灣。
  臺灣民衆和明朝政府不斷抗擊荷蘭人的殖民統治和奴化教育。起義軍一度圍攻荷蘭人軍政基地“赤嵌城”,血戰半月之久,殺死殖民者上千人。
  1661年4月,與清軍作戰的明朝大將鄭成功,在退據澎湖列島和金門之後,趁清順治皇帝去世之機,以南明王朝招討大將軍的名義,率2.5萬名將士,乘400艘戰船從金門開赴臺灣島,包圍荷蘭殖民者在臺灣修築的“王城”。荷蘭人提出每年進貢並賠償十萬兩白銀的條件請鄭成功撤兵【即用十萬兩買臺灣?,鄭成功嚴詞拒絶:“臺灣者,中國之土地也,久為貴國所據。今餘既來索,則地當歸我。”在彈盡糧絶之後,荷方被迫於1662年2月1日投降。鄭成功對投降者寬大處理,讓其安全撤離。【中方又沒有要求其戰敗賠償,更沒有要求退還數十年來從臺灣搜刮走的財富。列強侵略中國,歷來有得無失——衹有暴利,沒有風險。這是中國不斷遭到侵略的重要原因。這樣的悲劇不應當重演。貪婪的侵略者應當受到相應懲罰,這是天經地義的,這也是一個國傢政府的基本職責。】
  1683年,康熙大帝發兵統一臺灣,將其重新納入中國中央政府治理之中。清朝當局統計,1811年的臺灣人口為190萬。
  第二次鴉片戰爭後,列強通過《北京條約》迫使清廷將臺灣平安和淡水設為通商口岸。後來英國又要求增加雞籠(基隆)和打狗兩地,並控製了這四處的海關事務。西方人主要嚮臺灣輸入鴉片,輸出茶、糖和樟腦。1868年,英國為壟斷對臺灣的樟腦貿易,還強迫清政府簽訂了《樟腦條約》。
  對臺灣垂涎三尺的遠遠不衹荷蘭、西班牙和英國。早在19世紀50年代,與“太平洋帝國論”創始人西華德齊名的美國軍官皮雷便提出侵臺主張。1854年,皮雷擔任美國駐東印度、中國及日本海艦隊司令期間,曾派兩艘軍艦到臺灣進行資源和軍事調查,他宣稱“這個富饒的島嶼,雖然名義上隸屬中國版圖,實際是獨立的……臺灣的地理位置使其非常適合於作為美國商業的集散重點,從那裏,我們可以建立對中國、日本、琉球、交趾支那、柬埔寨、霍羅、菲律賓以及一切位於附近海面的島嶼的交通綫……從臺灣的土地之廣大和肥沃來說,它出産的農作物及其他物品,除供島上消費外,還可以大量出口”。
  為此,他建議美國政府:“當我們看到我們的海上勁敵英國在東方所擁有的領土的時候,我們必須警惕地想到我們自己應該有的迅速措置……不需要華盛頓政府的其他保護,衹有駐泊在中國及日本的美國艦船不時在島邊出現,一個興旺的美國居留地就可以很快建立起來。”
  限於當時美國國力和內戰,美國侵臺計劃未能實施。
  1868年,德國和英國商人曾策劃私下嚮臺灣大南澳墾殖,也因清政府嚴正交涉而作罷。
  對琉球和臺灣侵害最猛烈的,卻是中國的近鄰日本。天皇的御筆信表明,侵略琉球和臺灣是明治政權與生俱來的侵略目標。明治政府不斷以防備俄國入侵的名義進行擴軍,為“大陸政策”的第一個行動目標做準備——侵略琉球和臺灣,而這個看似由偶然事情引起的侵略計劃,至少在兩年之前就已經確定:
  1871年6月,日本任命大藏卿伊達宗成為全權大臣,柳原前光為副使,與清朝全權大臣李鴻章議定條約。在中國起草的方案基礎上簽訂了一個雙方互有領事裁判權的《中日修好條約》和《通商章程》。
  在條約等待批準的1871年12月,60多名琉球船民因風漂流到臺灣,與土著人發生衝突,50多人被殺,其餘被清政府救護到福州。福州地方按藩屬關係慣例進行慰問、撫恤,然後送其回傢,事件很快平息。
  第二年,日本使者到中國換約,從清政府邸報中看到琉球船民事件。日本政府要其到總理衙門交涉,試探清政府對琉球、臺灣主權的立場是否堅定。衙門官員回答說:“二島俱我屬土,屬土人相殺,裁决固在於我。何預貴國事,而煩為過問?”又說:“殺人者皆屬生藩,故且置之化外,未便窮治。”
  而日本政府卻藉“化外”二字大作文章,1872年宣佈琉球為“內藩”, 還宣稱臺灣島上的生藩居住地也不屬於中國領土。清政府一再聲明“臺灣全地久隸我國版圖”,“全臺郡之生番,無一社不歸中國者”。
  1874年(同治十三年),窺伺臺灣已久並做了相當準備工作的日本政府,决定藉口琉球船民事件出兵臺灣。4月4日,明治政府設立“臺灣番地事務局”,並任命陸軍中將西鄉從道為“臺灣蠻地事務都督”,賦予其相機用兵之權。5月17日,西鄉率兵士3000餘名,乘軍艦從長崎開往臺灣。【明治政府軍政高層一方面擔心清廷反擊日本,一方面賭清廷不幹預。準備萬一遭到強烈幹預,則犧牲西鄉及所部軍隊。沒將這批侵略軍全部消滅,是出乎日方意外的晚清王朝式的寬容。】
  清廷獲悉日軍侵臺消息後,質問日本駐華使節,並派人前往西鄉處交涉。這時,明治政府派代表到中國,辯稱日本占領的是“生番地”,不是中國領土。還稱“世界輿論認為,新發現的土地可以用實力占有,並進行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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