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似旧时情
——才子佳人的背面一 故事故事,指的是以前发生过的事。就小说家而言,故事可包罗万象,神话、传说、掌故、野史,诸如此类,俯拾皆是。究竟史迹是否可考,以文学眼光看,无关宏旨。原型愈知名,流传后世的版本愈多。正因每一代人各有不同的价值观和对人生的看法,故事新编的作为,也就层出不穷。古今如是,中外相同。浮士德的传说,在马洛(Christopher Marlowe,1564~1593)和歌德(Johan Wolfgang von Goethe,1749~1832)两者的作品中,根据的虽然是同一出处,对这位出卖灵魂换取无限量知识与权力的“博士”的动机与心态的演绎,其效果却大不相同。简略言之,前者可视为中世纪神权结束后文艺复兴人物对新经验的追求。歌德笔下的《浮士德》,论者多视之为言志之作,明知生有涯而知无涯,一样锲而不舍,自我超越,力求突破人生的极限。不似旧时情第二辑文字岂是东西中外文学故事新编的例子,多不胜举。除非就此题目发议论,凡例一二足矣。鲁迅著有《故事新编》一书,收文八篇,其中有《采薇》,说的自然是伯夷、叔齐拒食周粟的义行。鲁迅好出“恶声”,因此在两位义人得意忘形时,拖出一位阿金姐来,阴恻恻地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你们现在吃的薇,难道不是我们圣上的吗?”阿金姐口无遮拦,跟着还说了两人许多坏话,说他们快要饿死时,老天爷见怜,吩咐母鹿用鹿乳喂他们,“可是贱骨头不识抬举”,看见母鹿肥美,就想宰了纳口福!鲁迅怎么评解?听到这故事的人们,临末都深深地叹一口气,不知怎的,连自己的肩膀也觉得轻松不少了。即使有时还会想起伯夷、叔齐来,但恍恍惚惚,好像看见他们蹲在石壁下,正在张开白胡子的大口,拼命地吃鹿肉。这种“疑古”笔调,实在杀风景得很。鲁迅以后采取这种犬儒姿态看历史或传说人物的,最近的例子有余华的《鲜血梅花》。话说一代宗师阮进武死于两名黑道人物之手。他逝世时,儿子阮海阔才五岁,记忆里“天空飘满了血腥的树叶”。十五年后,儿子的躯体微微逸出父亲的气息,“然而阮进武生前的威武却早已化为尘土,并未寄托到阮海阔的血液里……因此,当这位虚弱不堪的青年男子出现在他母亲眼前时,她恍恍惚惚体会到了惨不忍睹。但是十五年的忍受已经不能继续延长,她感到让阮海阔上路的时候应该来到了”。 于是,做母亲的把丈夫遗留下来的天下无敌梅花剑交给儿子后,决定让他“义无反顾”,乃自焚而死。儿子呢?浪得一代大侠后人的虚名,却无半分武艺。再说,母亲虽然给他提供了寻找仇家的线索,却没有指出明确的方向。于是,阮海阔只好背着梅花剑漫无目标地浪游,遇到“十字路口并不比在单纯往前的大道前显示出几分犹豫”。 三年中浑浑噩噩地过日子,糊里糊涂地遇到一些江湖人物,最后总算弄清楚杀父仇人是谁。但不必他费心,因为恶人自有恶人磨:这两位仇家也分别被他们的仇家杀了。 这么一个徒具武侠小说架构,却全无武侠小说神髓的故事,可以说比《鹿鼎记》还离经叛道。韦小宝还懂些花拳绣腿,阮海阔却是个不折不扣的窝囊废。余华弄什么玄虚?我想他不是要“反”武侠小说这个类型,而是着意解构《干将莫邪》所宣示的“父仇不共戴天”这种绝对道德的内涵。虎父生了犬子,做母亲的理应放过他了,但她做足了传统女人三贞九烈的规矩,放火自焚,增加儿子的心理负担。 儿子受命,却随遇而安。仇家命丧黄泉,出手的人虽然不是自己,但“仇”已报了,谁干的有什么分别?余华在本篇的笔法,好些地方,近乎港人所谓的“搞笑”。你看,扬名天下的黑针大侠,独门暗器是他自己的一头黑发:黑发一旦脱离头颅就坚硬如一根黑针。在黑夜里射出时没有丝毫光亮。黑针大侠闯荡江湖多年,因此头上的黑发开始显出了荒凉的景致。 这种暗器,端的荒谬绝伦到家。二《鲜血梅花》刊于1989年。继余华之后,我看过的故事新编,还有伊凡(孔慧怡)以“才子佳人的背面”点题的系列小说,譬如说《后花园赠金》这一则。古时女子根本无社交,因缘巧合遇上男子,只消其五官还算端正,出口也可凑合几句之乎者也,便毫无选择地将其列为上驷之才、直上青云之辈。小姐后花园赠金,为的是意中人虽才高八斗,若无佳人资助,无法上京。赠金就是托终身。幸好我们熟悉的才子佳人小说都是以大团圆作结局的。也就是说,佳人果具慧眼,才子上京不久就传捷报。才子落第呢?世间事,既然不如意者常八九,屡试不中的比数,不消说比金榜题名的不知高多少倍。但落第秀才的故事,太“写实”了,不符合才子佳人小说励志的本意。 伊凡描绘的佳人,“虽然说不上是天人之姿,可也绝对称得上是世间美女,只是眼角眉梢,颇见聪明外露,而温婉柔弱之气,略嫌不足”。 作者为什么有此一说?原来小娘子机关算尽,把应约到后花园相会的才子视为上京出赛的名驹。她不买独赢,来者不拒,全下注,因此个把月来获她赠金的书生,竟近百人。这百人中,总会有一个蟾宫折桂吧? 看似插科打诨,其实淡淡一笔,已勾画出工商业社会中人们讲究“机会成本”效应的心态。故事新编,如果跟不上时代脉搏,那又何必多此一举?新编的《雷峰塔》,也是一则充满时代气息的故事。白娘子跟许仙这段孽缘,有多种版本,“永镇雷峰塔”话本,应该较为流行。鲁迅当年看不惯牛鼻子法海多管闲事,写了《论雷峰塔之倒掉》,给和尚扮了蟹相。其实,在我看来,和尚有点冤枉。法海既是高僧,捉妖是本分,应趁机显显法术,如衣锦夜行之类的。最教我看不过眼的倒是许仙(话本作许宣)这副嘴脸。此公与《碾玉观音》中的崔宁是同类市井之徒:小便宜占尽,一遇风险,恨爹娘不多给自己两条腿。 此许某乃西湖人士,据说长得眉清目秀,但江南美男子多,如果不是为了报恩,白娘子不一定会看上他。既是“宿缘”,夫复何言。今人看这对所谓宿命冤家的姻缘,却另有分教。伊凡笔下的许仙,事事由娘子当家,因此饱食终日,无所事事。夫人看在眼里,觉得不是味道,乃不时规劝他按自己兴趣做些实务,好打发时光。 想不到苦苦相劝无效,俏郎君游手好闲如昔。“但事已至此,尚有何话可说呢?许仙到底有何过错呢?他既不酗酒,又不豪赌,更没有拈花惹草,自己也不希冀他去赢取功名富贵——就人类的夫妻关系来说,他们两人不是称得上是模范吗?” 虽然白素贞看穿了许仙原是窝囊废后,一直怀疑自己三年前为了报恩而下嫁的决定是不是错误,若不是这位虚有其名的老公听了老和尚一番话后苦苦涎着脸缠着她,白娘子大概也狠不下心肠去休夫。原来口口声声说不稀罕功名富贵的许仙,经法海指点,说他一生富贵全系娘子身上后,判若两人。枕边人是白蛇转世这回事,他也不计较,反而一下子用起官僚口吻,称呼娘子为“上仙”,自己谦称为“小人”。长话短说,只道白素贞发觉眼前人愈来愈恶心,决定一走了之。许仙计穷,搬出法海来,给白蛇“晓以大义”。白娘子觉得女人遇人不淑,为什么不可以休夫?相持不下,最后以法术比高下。素贞本有身孕,运功水淹金山时,动了胎气,和尚瞧出破绽,“一挥衣袖,雷峰塔凌空飞出,把白娘娘困在里面了”。任谁看了,应知和尚胜之不武,正如白娘子所言:“大师,你胜了。但大师所胜者,不在技,不在理,只在时间而已。”白素贞本领再高强,在封建社会中,始终是小女子。与大男人对抗,或与大男人所代表的国法、人情争长短,注定是要失败的。和尚名法海,指的就是“法制”和道统。齐天大圣欲与天公试比高,执意作反,胡闹一下可以,最后还不是被我佛如来、观音大士收拾?伊凡作故事新编,不好把原型与轮廓改动得面目全非。父老相传“永镇”于雷峰塔的既然是白娘子,不合移花接木,把老和尚捉去坐天牢。作者把白素贞由胜转败的原因说是动了胎气,不但合情合理,更突出了男女较劲时好些无法“摆平”的因由,生理上的掣肘就是其中的一个——除非男人将来也可以怀胎。新编《雷峰塔》是不是女性主义作品?如果说是,等于立了门户,画了圈圈,谅伊凡亦不取。男人欺负女人,应该感到义愤的,不应有男女之别。读李昂的《杀夫》,看到小女子最后忍无可忍,手刃腰下悬着男人阳物的禽兽时,应有“国人皆曰杀”的痛快。古时男人出妻,理由很多。今之女子,若犯了白娘子为了报恩而下嫁的相同错误,大可“休夫”。许仙的窝囊事,前面说过,要补充的还有一点,原文照录吧:……许仙独自出门之后,白素贞竟立刻有如释重负的感觉,从起初数天感到轻松,到数周后竟有未下山前那种衷心欣喜——白素贞终于领悟到自己为了报恩付出了什么代价。伊凡所见的“才子佳人的背面”,大快人心者还有《杜十娘怒沉百宝箱》。新编改动话本情节最见峰回路转处应是结局。十娘本为渔家女,深谙水性,因此投河非为自尽,而是要远远躲开两个臭男人。泄一点“天机”吧,后来她做了柳遇春夫人,可见男人中也有可爱的。《梁祝无恨》同样有出人意表之处。三年同窗,英台不知给过山伯多少暗示,但“光看山伯的反应,谁都会以为他‘其笨如牛,其钝如鹅’:如此明显的暗示,怎么可能听不明白”?山伯果然是“其笨如牛么”?才不是,他一开始就知英台是女扮男装,“既知她是女儿身,山伯认定了自己不会生出男女之情”。说“梁祝无恨”,那要看是谁的视点。英台定亲快做他人妇时,不解温柔的美男子终于出现,吞吞吐吐招认早知对方是女儿身,“但是……但是……总免不了盼望英台果真是个男子”。山伯之言,可有两种方便的解释。一是他向往的是传统男人社会那种“哥儿们”的情义天地,而非花前月下的脂粉世界。如果山伯是武夫,他的乌托邦可能就是梁山泊。另一种可能是:他生下来就不好女色。伊凡的“新话本”,人物情节俱不似旧时情。这也合该如此,我们所处的,是“后现代”社会。作者从“鸳鸯蝴蝶”的陈套中,提出了令人耳目一新的解说。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破除迷信,难能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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