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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十等爵
何茲全 He Ciquan
周代官爵是不分的。自天子以下諸侯、公、卿、大夫,是爵位同時也是官位。它是貴族階級內的等級關係,不關平民。商鞅始製二十等爵,戰斬一首,賜爵一級。後世始有“首級”之稱。據《漢書·百官公卿表》,二十等爵為:
一級曰公士。師古曰(以下註皆引師古曰):
言有爵命異於士卒,故稱公士也。
二上造。造,成也,言有成命於上也。
三簪裊。以組帶馬曰裊。簪裊,言籂此馬也。
四不更。言不豫更卒之事也。
五大夫。列位從大夫。
六官大夫。
七公大夫。
加官、公者,亦稍尊也。
八公乘。言其得乘公傢之車也。
九五大夫。大夫之尊也。【180】
十左庶長。
十一右庶長。
庶長,言為衆庶之長也.
十二左更。
十三中更。
十四右更。
更言主領更卒,部其役使也。
十五少上造。
十六大上造。
言皆主上造之士也。
十七駟車庶長。言乘駟馬之車而為衆長也。
十八大庶長。又更尊也。
十九關內侯。言有侯號而居京畿無國邑。
二十徹侯。言其爵位上通於天子。
這是《漢書·百官公卿表》的記載。《表》說:“皆秦製,以賞功勞。徹侯,金英紫綬,避武帝諱曰通侯,或曰列侯。”
漢朝建立,繼承了秦的二十等爵製。但在劉邦初年,繼承秦製還有一個短期小過程。劉邦楚人,他初起時稱“沛公”就是楚製。楚漢戰爭以前,他是秦楚制度雜用的。他初期對夏侯嬰“賜爵執帛”、“賜爵執圭”。這執帛、執圭,就是楚製。《漢書·灌嬰傳》最可以看出漢初秦楚製同時雜用的情況。“高祖為沛公,……嬰以中絹從,擊破東郡尉於臧武及秦軍於杠裏,疾鬥,賜爵七大夫。又從攻秦軍毫南、開封、麯遇,戰疾力,賜爵執帛,號宣陵君。……西入武關,戰於藍田,疾力,至霸上,賜爵執圭,號昌文君。沛公為漢王,拜嬰為郎中。從入漢中,十月,拜為中謁者。從還定三秦。……擊項羽將竜且、魏相項佗軍定陶南,疾戰,破之。賜嬰爵列侯,號昌文侯。”
這裏七大夫、列候是秦製,執帛、執圭是楚製。【181】
還定三秦之後,大約就專用秦製了。劉邦二年,“令民除秦社稷,立漢社稷,施恩德,賜民爵。”(《漢書·高祖紀上》)。漢承秦製,大約從此時纔明確開始了。
秦始皇時,有倫侯。二十六年東巡,在琅邪刻石頌功德,列名的有:列侯武成侯王離、列侯通武侯王賁、倫侯建成侯趙亥、倫侯昌武侯成、倫侯武信侯馮母擇、丞相隗林、丞相王綰、卿李斯、卿王戊、五大夫趙嬰、五大夫楊樛等十一人,其中有倫侯三人。《索隱》解釋倫侯說:“爵卑於列侯無封邑者。倫,類也,亦列侯之類”(《史記·秦始皇本紀》二十六年條)。倫侯,當即漢之關內侯。
二十等爵是普通自由平民由平民爬嚮貴族的階梯。二十等爵的歷史意義是以軍功貴族代替氏族貴族。商鞅變法規定:“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史記·商君列傳》)。沒有爵位的稱作士伍。《史記·秦本紀》,秦昭襄王五十年。“武安君白起有罪,為士伍。”註引如淳的話說:“嘗有爵以罪奪爵,皆稱士伍。”漢景帝時曾規定:吏有髒罪,“奪爵為士伍”(《漢書·景帝紀》)。
爵位就像佛頭上的金光,是有很多好處的。
第一,爵是身分榮譽,爵越高身分榮譽越高,而且可以得到田宅。第一級的公士,就是“言有爵命,異於士卒”。劉邦很重視爵位,即帝位後不久即下詔:“民前或相聚保山澤,不書名數。今天下已定,令各歸其縣,復故爵田宅。吏以文法教訓辨告,勿笞辱。”又曰:“七大夫、公乘以上,皆高爵也,諸侯子及從軍歸者甚多高爵,吾數詔吏先予田宅及所當求於吏者亟與。爵或人君,上所尊禮,久立吏前曾不為决,甚亡謂也。異日秦民爵公大夫以上,令亟與亢禮。今吾於爵非輕也,吏獨安取此!且法以有功勞行田宅。今小吏未嘗從軍者多滿,而有功者顧不得。背公立私,守尉長吏教訓甚不善。其令諸吏善遇高爵,稱吾意”(《漢【182】書·高祖紀下》)。
第二是可以免除徭役負擔。第四級的不更,就是“不豫更卒之事”。劉邦曾明令規定,第七級公大夫是一個綫,“七大夫以上皆令食邑,非七大夫以下皆復其身及戶勿事”(《漢書·高祖紀下》)。
第三是可以免罪或減罪。如惠帝初規定,“爵五大夫、吏六百石以上及官皇帝而知名者,有罪當盜械者皆頌係。上造以上及內外公孫耳孫,有罪當刑及當為城旦舂者,皆耐為鬼薪、白粲”(《漢書·惠帝紀》)。又規定“民有罪,得買爵三十級以免死罪。”(同上)應劭曰:一級直錢二千,凡為六萬。若今(東漢)贖罪入三十匹縑矣。師古曰:令出買爵之錢以贖罪。但爵的價錢隨時不等,成帝鴻嘉三年曾“令吏民得買爵,賈級千錢”(《漢書·成帝紀》)。
漢代沒有爵的編戶民似乎是不多的。《漢書》高、惠、文、景、武等《紀》中多有“賜民爵一級”、“賜民爵戶一級”、賜天下“民當為父後者爵一級”的記載。東漢賜爵更多,常常是一次就賜兩級、三級,而且是普遍的賜。像“賜天下男子爵二級”、“爵三級”這樣的記載,在《後漢書》的《明帝紀》、《章帝紀》、《和帝紀》以及其他帝紀裏都多次出現。男子,指的是一戶之主。《後漢書·明帝紀》李賢註引《前書音義》說:“男子者,謂戶內之長也。”稱男子,是說他還沒有爵位。漢代戶籍,登記姓名、郡縣、鄉裏、年齡等。有爵位的都登記爵位。舉幾個居延漢簡名籍類簡為例:《居延漢簡甲編》釋文第20頁439號:“戍卒淮陽郡苦中都裏公士薛寬年廿七。”第33頁759號:“戍卒張掖郡居延當益裏大夫段則,年卌五。”第48頁1122號:“戍卒魏郡繁陽宜歲裏公乘李廣宗。”第65頁1558號:“戊卒張掖郡居延昌裏簪褭司馬駿年廿二。”《史記·太史公自序》司馬談“卒三歲而遷為太史令”句下《索隱》引《博物志》:“太史令茂陵顯【183】武裏大夫司馬(遷)年二十八。”公士是二十等爵的第一爵,簪褭是第三爵,大夫是第五爵,公乘是第八爵。
男子為戶主的戶,是沒有爵位的戶。賜天下男子為戶以爵位,沒有爵位的編戶民就很少了。
編戶齊民由自由平民起步,可以上升為高級貴族——列侯。如前面說的公孫弘,傢貧,牧豬海上,以賢良徵,拜博士,一歲至左內史,官至丞相封侯。當然,編戶齊民封侯衹是法理上有此可能,事實上衹有極少數人可能。但即使如此,也可以說明編戶齊民的自由平民身分。秦漢二十等爵製,說明戰國秦漢的自由平民的身分是自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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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 壹 由部落到國傢 一、早期國傢的出現 (一)殷商社會和經濟 | (二)周人的早期生活 | (三)滅商後商周兩族的關係 | 二、階級分化和演變 (一)貴族 | (二)國人 | (三)衆、庶、民 | (四)私徒屬 | (五)隸臣妾 | (六)《詩經》中所見各階級的生活 | 三、井田和土地制度 (一)土地公有製的史影 | (二)周王、諸侯、貴族土地所有製 | (三)公田和私田 | (四)國與野的不同田製 | (五)農業生産工具和技術 | 四、早期國傢形式 (一)王廷和群僚 | (二)城邦國傢 | (三)國(地緣)與傢(血緣)兩係的合一 | (四)禮、刑、兵、稅、役 | 貳 古代社會 一、春秋戰國之際的經濟社會變化 引言 | (一)農業生産力的飛躍發展 | (二)城市交換經濟的興起 1.交換和商人的活躍 | (二)城市交換經濟的興起 2.貨幣和城市興起 | (二)城市交換經濟的興起 3.交換在經濟生活中的地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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