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生活 全景展示狙擊手神秘生活的鐵血文學:刺客   》 第31節:第三章(10)      劉猛 Liu Meng

  “在盜竊槍支以前,疑犯襲擊了特警隊監控中心,一名特警隊員被麻醉彈擊中。在襲擊監控中心以前,電網的警報曾經響起,執勤特警發現了這衹死鷹。因此特警基地判斷是野生鳥類誤觸電網導致的警報,為了防止再次傷害野生珍貴鳥類,暫時關閉了電網和警報器——註意這衹鷹,經過我們技術部門鑒定,不是電死的,是掐死的。
  “把這些環節綜合起來,就可以得出結論——這是疑犯進行盜竊槍支的整個行動細節,是有預謀有計劃的盜竊行動。而且,疑犯非常瞭解特警基地的內部結構,這更進一步加強了我們對韓光的懷疑。
  “報警的基地哨兵看見的是一輛白色轎車,由於黑暗和匆忙,他沒有看清楚轎車的品牌型號。韓光開的就是一輛白色的富康轎車,但是僅僅依靠這一點判斷是韓光的車理由牽強。於是第一個奇怪的事情發生了——當槍殺趙百合事件發生以後,我們所有趕到現場的警察都發現了韓光的白色富康轎車,並且當他的轎車後備箱打開以後,我們發現了這套黑色的特警戰鬥服和軍靴。經過技術部門鑒定,上面的泥土和特警基地圍墻外山坡的泥土構成是一致的。再對轎車進行檢查,車的輪胎泥土鑒定結果連一點含糊都沒有,肯定是特警基地山坡上的泥土。因此,我們可以判斷那輛白色的轎車就是韓光的。
  “這是交警指揮中心的電子眼監控係統抓拍下來的違章照片,從趙百閤家到特警基地,一來一回均是以150公裏的時速。因此沿途的電子眼幾乎給我們提供了一套完整的記錄片,而經過放大照片,我們看見司機穿的是和韓光當時一樣的衣服。遺憾的是,司機戴着棒球帽,我們看不清楚正臉。但是對於警方認定似乎已經不太重要,因為更多的證據直指韓光。
  “那支丟失的狙擊步槍,在我們到達現場的時候,就在韓光的手裏。現場的一百多名不同單位警察親眼目睹了抓捕韓光的整個過程,這一點無庸置疑。
  “再說被槍殺的趙百合。資料顯示她是法籍華人,女,27歲。她曾經和韓光在一個部隊服役,就是在中國陸軍‘狼牙’特種大隊,戰士衛生員。她退役後出國,而五個月以前從歐洲回國,沒有工作,也沒有和國外聯繫,住在時代廣場小區。而那套房子是以韓光的名義租的,也是韓光簽的合同。經過連夜走訪鄰居和保安,也證明韓光時常和趙百合出入該小區。趙百合的屍體檢驗證明,她已經懷孕五個月。——註意,這個時間很微妙。我們假設這個孩子不是韓光的,那麽他為什麽和趙百合的關係這樣密切?僅僅是戰友關係顯然不構成理由。如果我們假設這個孩子是韓光的,那麽整個事件的一切都建立起來緊密的邏輯。
  “偷槍——殺人滅口。趙百合懷孕,可能對韓光提出某些要求,韓光無法滿足,譬如結婚;也可能並沒有對韓光提出要求,而韓光為了掩蓋自己身為警務人員有這樣的劣跡,會影響前途聲譽等等個人原因,下了殺手。
  “武器和車輛是韓光的,指紋是韓光的,殺人手段是韓光的,而韓光又具備充足的殺人動機——無論從哪個邏輯來說,這個案子沒有一點難度。那就是——兇手就是韓光!如果是我辦理這個案子,在抓捕案犯以後,別管他的口供是什麽,都足夠提交檢察院提起公訴了。
  “但是在抓捕韓光以後,又發生了惡性襲警事件。我們的五名警員不幸遇難,我成為現場惟一的幸存者。那麽似乎我們可以斷定,韓光還有同夥。這些同夥心狠手辣,訓練有素,裝備精良。整個的襲警事件猶如一場正規的戰鬥一樣縝密,在我從警十五年來從未遇到過。
  “但是就在這裏我發現了疑點——我親眼目睹了整個襲警過程,韓光並沒有和同夥一起逃逸,而是和這些神秘殺手發生了激烈戰鬥,自己逃逸了。那麽說明,韓光跟這些殺手並不是一路人,或者這些殺手的目的是劫持韓光,而不是救他。滅口更談不上,他們的武器裝備非常精良,軍事素質也非常優秀,如果要滅韓光的口——我相信,他們壓根不用這麽費盡心機冒險劫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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