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评传 傳記女作傢張雅文傳奇人生:生命的吶喊   》 第三章 “黑色星期五”  (10)      張雅文 Zhang Yawen

  歐·亨利、馬剋·吐溫、魯索、傑剋·倫敦……
  當年,我就是背誦着這些作傢的名字走過來的。我從這些榜樣身上尋找着激勵自己的動力。可今天,有人仍然戴着有色眼鏡,就像城市人看待農民工似的看着我這個“小學生”。其實,這衹不過是某些人為自己的行為尋找藉口罷了。
  因為我是小學生,別人就可以有權利輕視我,就可以有權利視我為無知無能無實力。可他們忘了,當一個人把二十年乃至半生的生命全部抵押在一項事業上,不是投入,而是抵押,我相信這項事業即使是鐵打鋼鑄的,也會因這種巨大的生命投入融化而變成一尊高潔的聖杯!
  在這裏,我不能不藉用評論傢的筆,為我這個“小學生”說幾句話了。
  2002年,黑竜江人民出版社出版了黑竜江省十一位作傢評傳。由哈爾濱師範大學教授吳井泉、王秀臣先生撰寫的《以生命做抵押——張雅文論》中,這樣寫道:
  “她無論是在小說、報告文學的創作上,還是在影視領域裏都有佳作問世,精品迭出,這不能不令人驚奇。更讓人颳目相看的是,這位在東北廣袤的黑土地上成長起來的作傢,卻是迄今中國女作傢中,第一位運動員出身,第一位自費到國外采訪,第一位寫出長達四十餘集電視連續劇的女作傢。這“三個第一”衹是客觀存在,還不能說明她的文學成就和內在的精魂。而她最令人感動、最令人難以忘懷、給我們教益和啓迪最深的是,她僅受過小學五年半的正式教育。就是這樣一位具有小學文化的女作傢,竟有如此非凡的傑出創造,不能不讓人感慨萬千、思維如潮……”
  “命運多舛的人生閱歷,使她的作品充滿了剛健蒼涼的理性之光;敏感多思的個性氣質,使她的作品充滿了憂患而智能的理性之光;自強不息的拼搏精神,構築了她的作品崇高美的風骨;凝重執著的美學追求,使她的作品流淌着昂揚不屈的精神血脈;外傾心態的情感噴射,使她的作品洋溢着汪洋恣肆大氣磅礴的審美氣息……”
  兩位教授在完成這部評傳時,我在北京,他們連我本人都沒見過。
  我為自己還想多說幾句,權當是自我標榜、自我吹噓吧。本人是國傢一級作傢、黑竜江省作協副主席、省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傢、省裏兩屆黨代會代表、兩屆省級“三·八”紅旗手、全國自學成材優秀人物……這是社會對我的承認,而不像有人背後詆毀的那樣,她是一個沒水平、沒創作能力的“小學生”。是的,我不是命運的寵兒,沒有任何背景,從沒有得到過上帝的青睞。我的文學成就是靠自己的根根白發、縷縷皺紋鋪出來的,是靠自己“以生命做抵押”搏出來的。我用自己的作品和人格贏得了社會的承認!
  寫到這裏,我想到了鄧亞萍。
  人們都知道她是世界乒壇“三連冠”得主,兩屆奧運會冠軍。但沒人知道,她因個子矮小而被所有的教練判過“死刑”。唯有鄭州市隊教練從她眼睛裏看到一種不服輸的勁頭,纔收留了她。從此,“臥薪嚐膽”四個字,在小小鄧亞萍心靈深處生了根、發了芽,長成了比她高出幾十倍、幾百倍的參天大樹。可她打得再好,卻遲遲進不了國傢隊,進了國傢隊也沒有教練要她,最後衹好由幾次力薦她的張燮林教練親自帶她。然而,她卻開創了世界乒壇鄧亞萍時代……
  在鄧亞萍身上,發生過這樣一件事——
  1988年,鄧亞萍第一次參加亞錦賽,最後决賽與李惠芬爭奪冠亞軍。李惠芬最後一個球是擦邊,裁判沒看清,問鄧亞萍看沒看見,她說沒看清。鄧亞萍獲得了冠軍。賽後,張燮林問鄧亞萍:“最後一個球到底是不是擦邊?”
  鄧亞萍低下了頭。
  張燮林衝她發火了:“你為什麽不承認擦邊?”
  鄧亞萍說:“因為這個球對我來說太重要了。因為我進國傢隊太難了,大傢都瞧不起我……”
  可是,無論鄧亞萍的理由多麽充分,張燮林都絲毫沒有原諒,而是狠狠地批評了她,讓她嚮李惠芬道歉,嚮隊裏寫檢查,並嚴肅地告誡她:“你要記住,你不僅要贏球,還要贏對方的心,你要讓對方心裏服氣!輸贏衹是技術問題,而你這種做法卻是品德問題。它是任何金牌都換不來的!你要記住,你代表的不是你個人,而是一個國傢。你個人的品德將代表着中國人的品德形象!”



   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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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新華出版社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
書評目錄
第一章 “絶筆”作品  (1)第一章 “絶筆”作品  (2)
第二章 此生不虛的素材(1)第二章 此生不虛的素材(2)
第二章 此生不虛的素材(3)第二章 此生不虛的素材(4)
第二章 此生不虛的素材(5)第二章 此生不虛的素材(6)
第二章 此生不虛的素材(7)第二章 此生不虛的素材(8)
第二章 此生不虛的素材(9)第二章 此生不虛的素材(10)
第二章 此生不虛的素材(11)第二章 此生不虛的素材(12)
第二章 此生不虛的素材(13)第二章 此生不虛的素材(14)
第二章 此生不虛的素材(15)第三章 “黑色星期五”  (1)
第三章 “黑色星期五”  (2)第三章 “黑色星期五”  (3)
第   I   [II]   [III]   [IV]   [V]   [VI]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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