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更使胡适陷于尴尬的,是他无法回避的现实:不管他怎样鼓吹“好政府主义”,提倡“专家政治”,在他所生活的时代,他所面对的中国政府,无论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北洋政府,还是之后的国民党政府,都是他自己所说的“领袖的独裁”、“一党的专政”政权。《再论建国与专制》,《胡适文集》卷11《胡适时论集》,页375。按胡适的理想,知识分子对政府的责任是“监督,指导与支持”;但独裁政权是根本不允许“监督”,更谈不上“指导”的,于是,就只剩下了“支持”。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胡适在与宋庆龄等在“保障人权”问题上发生争议时,胡适就提出了这样的原则:“一个政府要存在,自然不能不制裁一切推翻政府或反抗政府的行为,向政府要求革命的自由权,岂不是与虎谋皮?”《民权的保障》,《胡适文集》卷11《胡适时论集》,页295。这样,国民党的独裁政权对反抗力量的“制裁”、镇压,在胡适这里就具有了合法性;胡适也就走向了为一切“事实上的统治政权”辩护的立场。在1920年代,胡适在最初提出“好政府主义”时,还曾坚持“政府坏了,可改一个好政府”这样的“浅显的革命原理”,甚至表示:“(政府)太坏了,不能改良的,或是恶势力偏不容纳这种一点一滴的改良的,那就有取革命的手段的必要了”;《好政府主义》,《胡适文集》卷11《胡适时论集》,页718—719。而到了1930年代,他竟转而为“独裁政府镇压反抗”的合法性辩护,这正是表明了胡适政治上的日趋保守,某种程度上,也是他的“好政府主义”逻辑发展的必然结果。
胡适的“好政府主义”的另一个不可解的矛盾是,他的“专家政治”、“知识分子参政,并指导国家、政府”的主张,在专制体制下,始终是一个一厢情愿的梦想。在胡适等人在《我们的政治主张》中提出了“好政府主义”以后不久,签名者中的王宠惠、罗文干、汤尔和等人在吴佩孚的支持下就获得了一次组阁的机会,胡适们也确实兴奋了一阵子,组织了不定期的茶话会,经常在一起议论政治。但很快王宠惠内阁就因一事无成而倒台,罗文干本人还被诬陷而入狱。据胡适说,汤尔和在王内阁下台以后,曾对他说:“从前我读了你们的时评,也未尝不觉得有点道理;及至我大家到了政府里面去看看,原来全不是那么一回事!你们说的话,几乎没有一句搔着痒处的。你们说的是一个世界,我们走的又另是一个世界,所以我劝你还是不谈政治了罢。”《这一周·63解嘲》,《胡适文集》卷3《胡适文存》2集,页465。不仅是政治(政治家)与学术(学者)有着完全不同的思维与行为逻辑,更重要的是,大权掌握在军阀手里,这些被视为“好人”的学者参政,事实上是不可能起任何作用的,相反,却会有被利用的可能。胡适对此似乎有所警觉,他转而赞同蔡元培的“不合作主义”,特别是他对“有奶便是娘”的“助纣为虐”的“胥吏式机械式的学者”的批判,支持他“至少要有不再替政府帮忙的决心”的号召。《这一周·55》,《胡适文集》卷3《胡适文存》2集,页455。胡适显然看到了在专制体制下知识分子的参政有成为独裁政治“帮忙”的危险,因而对拟想的位置作了一个调整:议政而不参政。其实他在此之前所写的《政论家与政党》里,就已经提出了作“‘超然’的,独立的”,“身在政党之外”,却通过“造舆论”,发挥“调解,评判与监督”作用的“政论家”的设想。《政论家与政党》,《胡适文集》卷11《胡适时论集》,页70、71。现在,胡适更是断然将《努力》停刊,宣布“为盗贼上条陈也不是我们爱干的事情”,“我们今后的事业”在于“直接《新青年》三年前未竟的使命,再下二十年不绝的努力,在思想文艺上给中国政治建筑一个可靠的基础”。《与一涵等四位的信》,《胡适文集》卷3《胡适文存》2集,页397、398。但胡适事实上并没有放弃议政以至参政的努力。1930年代,他先是创办《现代评论》,以政论家的身份从事舆论的监督,但同时又几度试图与国民党政府及其领袖对话,以后就始终与国民党政府保持着一种若即若离的关系。可以看出,直接进入政治权力中心,以发挥对国家的“指导”作用,这一“专家政治”的理想,对于胡适,有着永远的诱惑;但他又时时小心地要维护自己作为知识分子的独立性,这构成了胡适的选择的基本矛盾。他因此多次跃跃欲试地准备参政(入阁、组阁),但到关键时刻,又总是抽身而出,最后还是保持了自己的相对独立性。这样,在现代中国的政治结构中,胡适最终扮演的角色,或者说他的最后定位,是充当国家的“诤臣”与掌权者的“诤友”。在1935年所写的《为学生运动进一言》中,胡适明确地提出,“我们这个国家今日所缺少的,不是顺民,而是有力量的诤臣义士”。见《胡适文集》卷11《胡适时论集》,页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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