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 大锅饭:公共食堂始末   》 第31节:三、"吃饭不要钱"(14)      罗平汉 Luo Pinghan

  老年幸福院:凡是年老体弱,不能参加生产劳动的老年人,组织到幸福院,集体住宿、吃饭,并根据其劳动力情况,分配给一定的轻体力劳动,如养鸡、鸭、兔、猪等。生活上实行饭菜多样化,吃饭时有专人照管。
  招待所是为社员来客设立的,内有食堂,客人可在此吃饭。托儿所则收一岁至三岁的儿童。
  该大队实行"三院二所"后,其上级第六基层社党委会曾总结出了五大好处:
  (一)解放了生产力,干活行动迅速,指挥统一。妇女摆脱了家务琐事,使出勤率由原来的不到70%上升到100%。
  (二)便于集中教育社员,提高广大社员的政治觉悟。
  (三)便于学习文化,提高社员的文化、技术水平。
  (四)充分发挥了半劳力和辅助劳力的作用,做到了人尽其才、地尽其力、物尽其用,大大发展了集体经济,达到了家禽满院。
  (五)吃住在一起,有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干部关心社员,社员爱护干部,干群关系更加密切。
  这样的"三院二所"虽然有如此多的"好处",但这种人为地拆散家庭的做法,必定会给群众的生活造成诸多不便,实际上是不能长久的。
  公社化后,许多地方都实行社员集体生活、集体居住。山东滕县就曾发生一件因误传上级精神,造成一个公社的社员大搬家的荒唐事件。
  1958年11月3日,滕县界河红旗人民公社的一位党委副书记,在济宁地委开会分组讨论时,听到了滕县辛庄山顶有几户社员从山上搬到山下居住的事。这位副书记在开会时大概是心不在焉,把这件事同会议的主要精神混在一起,当做地委布置的任务回来后进行传达,并讲到了小村并大村进行大兵团生产的好处。公社党委第一书记本来头脑就发热,听了这位副书记的汇报后,以为上级已经加快了"乡村城市化"的工作,匆忙决定全公社并村搬家。
  第二天,界河红旗公社在驻地召开全公社党员、干部大会。由那位副书记"传达"地委会议精神,对并村作了具体布置,办法是将全社的176个村合并为28个大村,实行按性别、年龄分别居住,男女青年各住一村,男女老人也各住一村。不论青壮年和老年,凡是有配偶的一律过星期六制度。按照军事化的要求,全社人口编排成团、营、连、班。同时规定,在并村搬家时,小家畜家禽集中喂养,取消私有制,只准带生产工具、衣服被褥等,其他一律不带,粮食更不能带走。会上还提出了"苦战一昼夜完成任务,向公社党委报捷"的口号。虽有不少党员、干部对此想不通,有意见,但不敢提。他们认为并村搬家既然是上级布置的,就是一项全国性工作,同时也由于当时流行"拔白旗、插红旗",怕提了意见被当做"白旗"受批斗。
  11月5日,全社开始搬家。社员对搬家普遍反对,怨声载道,哭骂声不绝,都不愿离开自己的家。有些胆大泼辣的社员大骂干部,华家林村五个妇女坐在街上连骂带哭了一天。个别干部家属因不堪辱骂走上绝路。不少社员以毁破农具、大吃大喝来发泄不满。搬家时,社员觉得房子、家具、其他物件都将不属自己了,就将锅、盆扔在路上或砸掉,将家具、木床当做柴烧,把农具弄断、弄坏当做废铁卖掉。社员更是杀鸡宰羊,喝酒吸烟,赵辛街耕作区(介于公社与大队间的组织,一般相当于原来乡的范围)宰羊200余头,杀鸡3000只。在搬家过程中,干部带着民兵到社员家翻粮,司堂耕作区的龙山店共有500户,被翻的有432户,共翻出社员收藏的粮食20011斤、花生305斤、地瓜300斤。社员为了藏住粮食,有的将粮食埋在粪堆里,有的埋在河滩上。11月6日,滕县县委得知界河的大搬家后,立即打电话指示停止搬家,这一闹剧才停演。
  湖北省当阳县跑马公社刮"共产风"时,更是发生了令人哭笑不得的事情。1958年10月中旬的一天,跑马公社党委第二书记(第一书记带队到外地炼钢铁)在大会上宣布:11月7日是社会主义结束之时,11月8日是共产主义开始之日。大会一结束,人们就到街上商店去拿东西,去得早的多拿一点,去得晚的少拿一点,最后去的是一位教师,只拿了两筒蜡纸。商店的东西拿完后,就去拿社员家的东西。别人家的鸡,可以随便抓来吃;这个队种的菜,别的队可随便来挖,甚至连小孩子也不分你的我的了,因为马上就共产主义了,子女也就成了大家的。这个公社只剩下一条还没有"共产":老婆还是自己的。不过这一条这位公社党委第二书记也拿不准是不是可以"共产",说还得请示上级。这种事,今天看来好像是天方夜谭,可这却是1959年3月中共湖北省委第一书记王任重在给中共中央的一个报告中讲到的。
  "共产风"的出现,除了因为当时的基层干部水平低,把共产主义理解为就是"共产"外,根本原因在于人民公社的体制。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既是基层政权组织又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共产"都可用行政命令的方法下达,作为下级组织的管理区、大队和生产队都只能无条件地服从。加之办起了公共食堂,社员的吃饭权也就是最根本的生存权,实际上掌握在食堂,也就是公社手中。如果社队干部心术不正,社员稍有不满,就会被剥夺其本人甚至全家的吃饭权,社员除了挨饿之外别无出路。这也是社员对"共产风"不能抵制、反抗的原因,从而也导致公社化后"共产风"泛滥成灾,给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造成了巨大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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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广西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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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一、初澜(6)第8节:二、大潮(1)第9节:二、大潮(2)
第10节:二、大潮(3)第11节:二、大潮(4)第12节:二、大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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