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家类 故道白雲   》 第31節:16.耶輸陀羅睡着了嗎(1)      一行禪師 Thich Nhat Hanh

  他也放棄了逃避世間法的想法。當他回歸到自己,他發覺自己全然在世法之中。一下呼吸、一串鳥鳴、一片樹葉、一綫陽光,任何一樣都可以成為他靜坐時的主題。他開始見到解脫之匙在於每一呼吸、每一步伐、道路上的每一塊小石子。
  喬答摩僧人從靜思他的身體進而靜思他的感覺,再從靜思他的感覺至靜思他所體會到的,包括在他心中起伏的每個念頭。他體悟到身心一如,體內的每一個細胞都包含着宇宙的一切智慧。他知道衹要他細心看一粒微塵,他就可以看到整個宇宙的真正面目。微塵本身就是宇宙,如果微塵不存在,宇宙也不存在。喬答摩僧人跨越了常我這個自我個體的意識。他猝然明白到他一嚮都被吠陀對常我的錯誤理解所蒙蔽。其實,沒有一樣東西是有自性的。無我纔是萬法之本體。無我並不是用來形容一個新個體的名詞。它是破除所有妄見的一響雷。挾着“無我”,悉達多就像在禪定的戰場上,高舉着徹悟的利劍。他日以繼夜在菩提樹下坐着,而更高更新的覺悟層次就像耀目的電光繼續把他喚醒。
  在這段日子裏,悉達多的五個朋友對他失去了信心。他們看見他坐在河邊吃着別人供養的食物。他們見他與一個少女談笑着,享受着乳汁和飯。他們又見到他托鉢到村內。陳如對其他幾個說:“悉達多再不是我們可以信賴的人了。他已在修道上半途而廢。他現在衹顧放逸養身。我們應該離開他往別處去繼續我們的修行。我看不到還有其他理由要留在這裏了。”悉達多的五個朋友離開後,他纔發覺他們不見了。因為悉達多獲得這麽多的新體悟,他便把全部時間都集中在禪坐,沒有找時間嚮他的朋友解釋。他想:“雖然我的朋友把我誤解了,但我也不能分心令他們回心轉意。我一定要全心全意去尋找真理的大道。當我找到時,我會和他們分享。”於是,他又回到修行上去。
  在他這段突飛猛進的日子裏,年少的牧童縛悉底出現了。悉達多很開心地接納了這個十一歲小童送給他的撮撮鮮草。雖然善生、縛悉底和他們的朋友都還是小孩,但悉達多很高興見到這些未讀過書的村童,竟然能夠很輕易地明白他的新體驗。他現在十分安慰,因為他知道大徹大悟之門將會很快打開。他知道他已緊握這條妙匙——萬法都是互依而存及了無自性的真諦。
  16.耶輸陀羅睡着了嗎
  因為縛悉底來自一個窮苦的家庭,所以他一直沒有上學讀書。雖然善生曾教他一些基本的知識,但他始終不太懂得用詞,因此在憶述與佛陀相識的往事,便會不時停下來,想想怎樣述說纔好。他們聽着的都盡量幫助他。除了羅羅和阿難陀之外,還有另外兩個人。一個是叫摩訶波波提的年老尼姑,而另一個是大約四十歲的僧人,名叫馬勝。
  經羅羅的介紹後,縛悉底很高興知道摩訶波波提原來就是喬答彌王後,把佛陀從小帶大的姨母。她是佛陀僧團中第一個被接納為比丘尼的女人,而現在更負責主導超過七百個尼衆。她剛從北方到來,準備跟佛陀商討有關比丘尼的戒律。縛悉底聽說她前一晚纔抵達,而因為孫兒羅羅知道她一定很想知道佛陀在優樓頻蠃森林時的日子,所以特別邀請她前來。縛悉底合上雙掌,深深嚮女住持鞠躬禮敬。因為記得佛陀所告訴他的有關從前王後的一切,縛悉底心裏對她充滿親切和尊敬。摩訶波波提望着縛悉底,就像她望着自己的孫兒羅羅一般的溫馨關懷。
  當羅羅介紹馬勝給縛悉底認識時,他驚訝地發現,原來馬勝就是那五個和佛陀在他家乡附近一起修苦行的其中一人。那時候,佛陀曾告訴他這些朋友因為他放棄苦行而別他而去。因此他對馬勝現在竟然會住在竹林精捨而成為佛陀的弟子,實在摸不着頭腦兒。他打算遲些問問羅羅。
  在述說前事的過程中,喬答彌比丘尼給縛悉底的幫忙最大。她所問的問題,全部是那些縛悉底覺得並不重要,但她卻甚感興趣的細節。她問縛悉底給佛陀造坐墊的姑屍草從哪兒割來,又大概多久給佛陀換新的草。她又想知道把那些草給了佛陀之後,水牛在夜裏還有沒有足夠的草吃。她更想知道他有沒有給水牛的主人打駡過。



   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前一章回   後一章回 >>   
第1節:1.為步行而行(1)第2節:1.為步行而行(2)第3節:1.為步行而行(3)
第4節:2.牧牛(1)第5節:2.牧牛(2)第6節:3.一大把姑屍草(1)
第7節:3.一大把姑屍草(2)第8節:4.受傷的天鵝(1)第9節:4.受傷的天鵝(2)
第10節:4.受傷的天鵝(3)第11節:5.一碗乳汁第12節:6.蕃櫻桃樹下(1)
第13節:6.蕃櫻桃樹下(2)第14節:6.蕃櫻桃樹下(3)第15節:7.白象之奬
第16節:8.寶石的項鏈(1)第17節:8.寶石的項鏈(2)第18節:9.慈悲之路
第19節:10.未出生的孩子(1)第20節:10.未出生的孩子(2)第21節:11.月下之笛
第22節:12.金蹄(1)第23節:12.金蹄(2)第24節:12.金蹄(3)
第   I   [II]   [III]   [IV]   [V]   [VI]   頁

評論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