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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農和小農經濟 (一)小農
何茲全 He Ciquan
西周春秋時期,一方面我們看到血緣紐帶氏族組織還維持着,一方面看到這種關係畢竟是隨着時間的推移而逐漸鬆弛、解體,氏族成員逐漸突破氏族組織的軀體而以個體小農的面貌出現了。《詩經》裏所反映的農民活動,一般都是獨立的個體小農。時代越後的詩,主人翁的個體性質也越鮮明。
《周禮》講到當時的社會,都反映傢是基層單位。《大司徒之職》條:“凡造都鄙製其地域而封溝之,以其室數製之。不易之地傢百畝,一易之地傢二百畝,再易之地傢三百畝。”“令五傢為比,使之相保;五比為閭,使之相使;四閭為族,使之相葬。……”《小司徒之職》條:“掌建邦之教法,以稽國中及四郊都鄙之夫傢九比之數,以辨其貴賤老幼廢疾。”“乃均土地以稽其人民而周知其數。上地傢七人,而可任也者傢三人;中地傢六人,可任也者傢五人;下地傢五人,可任也者傢五人。凡起徒役,毋過傢一人,以其餘為羨。”這裏舉這幾條為例。凡給土地、起役徒等,都是以傢為單位來進行的。《周禮》中所反映的社會情況的時代性是有爭議的。《周禮》的成書時代一般都同意是戰國時期,它使用的材料有春秋以前的,但很可能已加進去一些戰國時代的色彩。《周禮》中的以傢為社會單位,可能反映了春秋戰國【170】時代的情況。
《管子·權修》:“天下者,國之本也;國者,鄉之本也;鄉者,傢之本也;傢者,人之本也。”《立政》:“分國以為五鄉,鄉為之師;分鄉以為五州,州為之長;分州以為十裏,裏為之尉;分裏以為十遊,遊為之宗。十傢為什,五傢為伍,什伍皆有長。”《小匡》:“聖王之治其民也,參其國而伍其鄙。……製國以為二十一鄉。……製五傢為軌,軌有長;十軌為裏,裏有司;四裏為連,連有長;十連為鄉,鄉有良人。……五鄙,……製五傢為軌,軌有長;六軌為邑,邑有司;十邑為率,率有長;十率為鄉,鄉有良人。”管子所反映的社會,也是傢是基層單位。儘管國與鄙的組織係統不同,但國與鄙都是以傢為基層。《管子》,一般也認為是戰國時代的著作,它裏面有春秋時代齊國的材料,但基本上反映的也是戰國時代的情況。從《管子》看,也看出戰國時代是個以個體家庭為單位的小農社會。
戰國時期,五口之傢或八口之傢的個體小農家庭在社會上已是普遍存在的了。戰國初期,李悝在魏國協助文侯進行改革盡地力之教,當時的農民是“一夫挾五口,治田百畝”(《漢書·食貨志上》)。可以想象這個五口之傢,是社會上普遍存在的不是個別現象。稍後的孟子的理想社會生活是“百畝之田勿奪其時,八口之傢可以無饑矣”(《孟子·梁惠王上》)。孟子也是以個體小家庭來看當時的社會的。
五口之傢、八口之傢的個體小農突破氏族軀殼成為社會單位的劃時代標志,是商鞅變法。商鞅變法,奬勵耕戰,鼓勵小家庭。他以立法為手段,強迫人民分戶組成小家庭,“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史記·商君列傳》)。有二男以上就要分傢,這是小農中的小農家庭了。
由氏族解體演化出來的個體小家庭,都是小土地所有者。他的小土地來源,主要是由氏族沿襲下來的份地。氏族的份地,原【171】來要定期收回重新分配,後來分到一傢長期為一傢使用,最後成為一傢私有。西周春秋時期,我們看到貴族間的土地轉讓,個別例子也看到貴族間通過交易進行土地轉讓,但還沒有看到農民間的土地買賣轉讓。農民買賣土地,戰國時期出現了而且還比較盛行。長平之戰前,趙國主帥趙括從趙王那裏領了金帛賞賜就“歸藏於傢,而日視便利田宅可買者買之。”(《史記·趙奢列傳》)。《韓非子·外儲說左上》:“王登一日而見二中大夫,予之田宅。中牟之人棄其田耘賣宅圃而隨之文學者邑之半。”趙括買的土地,不可能都是從貴族手裏買來的,恐怕絶大部分是個體小農出賣的土地。中牟人賣田,可能是韓非在講故事,但這類事卻是社會現實,韓非衹是加以集中概括而已。這些賣田圃而隨文學的半邑中牟人,自然也都是個體小農。這都說明一傢百畝的個體小農和小農經濟在戰國時代已是普遍存在的。至於像蘇秦那樣,“使我有雒陽負郭田二頃,吾豈能佩六國相印?”(《史記·蘇秦列傳》)。有田二頃恐怕已是小地主了。這樣的小地主,當時要靠經營商業,但也是從個體小農演化出來的。
秦統一後,個體小農稱為“黔首”。黔是黑的意思。農民在暴日下勞動把臉都曬黑了,得了個黔首的名稱。秦始皇對待農業和農民的政策,仍是商鞅政策的繼續:重農抑末,奬勵耕戰,秦始皇一直以重農使農民安居樂業自豪。他在東巡各地的刻石中一再說:“皇帝之功,勤勞本事,上農除末,黔首是富。”“黔首安寧,不用兵革,六親相保,終無寇賊”。“黎庶無繇,天下鹹撫,男樂其疇,女修其業,事各有序,惠被諸産”(見《史記·秦始皇本紀》)。
始皇三十一年,“使黔首自實田”(見《史記·秦始皇本紀》註引徐廣曰)。有人認為這是中國歷史上土地私有製的開始。這是對“黔首自實田”這句話的麯解。自實田就是自己呈報自己所有的土地。既如此,那就是私有在前呈報在後。不能說原【172】來沒有土地所有權,自實以後私有權纔成立。“自實田”引申不出來這個意思。因此,不能用此證明土地私有製的開始。這句話,以解釋為在此之前農民已私有着他的土地,自實田,衹是要求農民確實的無隱瞞的呈報他所有的田地的數量。自實田,是以土地私有為前提的。
戰國秦漢時期的農民,是自由平民。他們可以自由的出賣他們的勞動力。《韓非子·外儲說左上》說:“夫賣庸而播種者,主人費傢而美食,調布而求易錢者,非愛庸客也,曰:如是,耕者且深,耨者熟耘也。庸客致力而疾耘耕者,非愛主人也,曰:如是,羹且美,錢布且易雲也。”庸客是自由的出賣他的勞動力。庸客和主人的關係,是自由的雇庸關係,—沒有強製性。主人衹有用美食錢布買着他努力耕耘,沒有任何強力或權力強迫他賣命耕耘。庸客是自由人。
陳涉是我們熟知的人物。《史記·陳涉世傢》說:“陳涉少時嘗與人傭耕,輟耕至隴上,悵然久之,曰:苟富貴,勿相忘。庸者笑而應曰:若為庸耕,何富貴也?陳涉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1後來,他在大澤鄉領導起義時又說了一句:“王候將相寧有種乎?”陳涉和跟他一塊庸耕的人,智力是有高低的,胸懷也有不同。但他們在身分上都是一樣的,可以說都是自由平民,都一樣是在自由的出賣他們的勞動力,身分上沒有高低之分。就是和王侯將相來比,在身分上也沒有高低。“寧有種乎?”種就是血緣關係。他們是不承認貴族身分的世襲關係,即血緣關係的。大傢的出發點是一樣的,都是自由平民。自由平民有才智就可以作王侯將相。這正是戰國以來,自由平民的寫照。《孟子·滕文公上》:“成覸謂齊景公曰:彼丈夫也,我丈夫也,吾何畏彼哉!顔淵曰: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為者亦若是。”孟子的話,反映戰國時人衹承認人和人衹有聰明才智上的差異,成就上大小高低的差異,而不承認身分上的差異。大傢都是大丈【173】夫,衹要有條件都能作舜。
戰國初年,魏文侯的兒子子擊和貧士田子方有這樣一段故事:“子擊出,遭田子方於道,下車伏遏。子方不為禮。子擊怒,謂子方曰:富貴者驕人乎?貧賤者驕人乎?於方曰:亦貧賤者驕人耳!富貴者安敢驕人!國君而驕人則失其國,大夫而驕人則失其傢,失其國者未聞有以國待之者也,失其傢者未聞有以傢待之者也。夫士,貧賤者,言不用,行不合,則納履而去耳,安往而不得貧賤哉!子擊乃謝之”(《史記·魏世傢》)。
田子方是個平民,國君的養士。他可以對國君的兒子不禮貌,而且還振振有理。國君不可驕,大夫不可驕。國君驕則失國,大夫驕則失傢。士有的是貧賤,哪裏待我不好就走着,走到哪裏都不過是貧賤。這是大丈夫的氣概,是自由民的氣概。
戰國時期,出現了一些遊俠,還有四公子養士。這些遊俠和士,多半已離開勞動,有些成為社會上的流氓無産者。這些人雖然依附於主人,靠為主人賣命、獻策、獻計來生活。但在人格上卻不能受辱,衹要使他們感到受辱他們就會自由的離開。四公子中的趙平原君就有這樣一段故事:“平原君傢樓臨民傢,民傢有躄者槃散行汲,平原君美人居樓上,臨見,大笑之。明日,槃者至平原君門語曰:“臣聞君之喜士,士不遠千裏而至者以君能貴士而賤妾也。臣不幸有罷癃之病,而君之後宮臨而笑臣,臣願得笑者頭。平原君笑應曰諾。躄者去,平原君笑曰:觀此竪子乃欲以一笑之故殺吾美人,不亦甚乎?終不殺。居歲餘,賓客、門下、捨人稍稍引去者過半。平原君怪之。……門下一人前對曰:以君之不殺笑躄者,以君之愛色而賤士,士即去耳。平原君乃斬笑躄者美人頭,自造門進躄者,因謝焉。其後,門下乃復稍稍來”(《史記·平原君列傳》)。此等事,在今天看來是荒唐的,怎能為一笑就殺人!但在戰國,在古代社會,這是重然諾,重義氣,尊重自由人的人格的時代所養成的一種社會風氣。戰國時代,尊【174】重自由人的人格、重然諾、輕生命的風氣是極盛的。這種風氣,說明自由平民中地位有高低、富貴有差異,人格都是平等的。人格不能受辱。士可殺不可辱和大丈夫氣概,也正是反映的戰國以來養成的自由平民的人格和自尊心理。
兩漢的郡縣人民,稱為編戶齊民。他們都有戶籍,稱為名數。《漢書·萬慶傳》:“元封四年,關東流民二百萬口,無名數者四十萬。”顔師古註說:“名數,若今(指唐朝)之戶籍。”齊民,謂身分無貴賤之分。《漢書·食貨志下》“所忠言,世傢子弟、富人或鬥雞走狗馬弋獵博戲亂齊民”,顔師古註引如淳曰:“齊,等也;無有貴賤,謂之齊民。若今言平民矣。”漢代的編戶齊民,身分是平等的,無貴賤之分。漢代雖丞相之子,都要服役戍邊。如淳說:“雖丞相子,亦在戍邊之調”(《漢書·昭帝紀》元鳳四年條顔師古註引)。蓋寬饒“身為司隸,子常步行,自戍北邊”(《漢書·蓋寬饒傳》)。
兩漢時期,和戰國時期一樣,社會上盛行着雇庸勞動形式。
“欒布,梁人也。窮睏,賣庸於齊,為酒傢保”(《史記·欒布列傳》)。有些人一面作雇庸勞動,一面讀書,後來都作了大官或學者。如“丞相匡衡者,東海人也。好讀書,從博士受詩。傢貧,衡傭作以給食飲。”(褚少孫補《史記·丞相匡衡傳》)。“倪寬,千乘人也。治《尚書》,事歐陽生。以郡國選詣博士,受業孔安國。貧無資用,嘗為弟子都養,時行賃作,帶經而鉏,休息,輒讀誦。其精如此。”(《漢書·倪寬傳》)。東漢時的公沙穆“東遊太學,無資糧,乃變服客傭為(吳)祐賃舂”(《後漢書·吳祐傳》)。“衛颯,河內修武人也,傢貧好學,隨師無糧,常傭以自給”(《後漢書·衛颯傳》)。“第五訪,京北長陵人,司空倫之族孫也。少孤貧,常傭耕以養兄嫂,有閑暇則以學文”(《後漢書·第五訪傳》)。看得出來,這些雇庸勞動者都是自由出賣自己的勞動力的。【175】
戰國秦漢時期雇庸勞動的盛行,是符合恩格斯對古代社會的論證的。恩格斯說:“包含着整個資本主義生産方式的萌芽的雇傭勞動是很古老的,它個別地和分散地同奴隸制度並存了幾百年”(《反杜林論》,見《馬恩全集》中文版第二十捲第296頁)。
就是佃耕農民,身分上也是自由平民。中國歷史上有名的大儒東漢末年的鄭玄(字康成),就是一佃農。他並不是先作佃農後作學者,而是“遊學周秦之都,往來幽、並、兗、豫之域”學成之後,回故鄉授徒講學的同時仍作佃農的。用他自己的話說:“年過四十,乃歸供養,假田播殖,以娛朝夕”(《後漢書·鄭玄傳》)。鄭玄很可能是有雇工的,雇人替他耕田。不然他不可能一面註書、教學,一面卻又下田種地。但無論怎樣說,他是個佃農,而佃農是自由人。他自己說“假田播殖”,不會假。
《史記》、《漢書》裏刻畫了許多起傢編戶齊民作了大官的人。可以看得出,他們雖然傢貧,卻都是自由平民,有戰國以來的國人、遊俠自由平民的氣質。舉兩個例子:
劉敬。《史記·劉敬、叔孫通列傳》:“劉敬者,齊人也。漢五年戍隴右,過洛陽,高帝在焉。婁敬脫輓輅,衣其羊裘見齊人虞將軍曰:臣願見上言便事。虞將軍欲與之鮮衣,婁敬曰:臣衣帛衣帛見,衣褐衣褐見,終不敢易衣。於是虞將軍入言上,上召入見,賜食。已而,問婁敬,婁敬曰:……陛下入關而都之,山東雖亂,秦之故地可全而有也。……上疑未能决,及留侯明言入關,便即日車駕西都關中。於是上曰:本言都秦地者婁敬。婁者,乃劉也。賜姓劉氏。拜為郎中,號為奉春君。”
婁敬,穿着舊羊皮衣推着小車去服役,過路洛陽要求見皇帝,皇帝也竟然見他,也就由此作了官。婁敬是個小農,是個自由平民。
《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丞相公孫弘者,齊菑川國【176】薛縣人也,字季。少時為薛獄吏,有罪,免。傢貧,牧豕海上。年四十餘,乃學春秋雜說。養後母孝謹。建元元年,天子初即位,招賢良文學之士。是時,弘年六十,徵以賢良,為博士。使匈奴,還報不合上意,上怒以為不能,弘乃病免歸。元光五年,有詔徵文學,菑川國復推上公孫弘,弘讓謝國人曰:臣已嘗西應命,以不能罷歸,願更推眩國人固推弘。弘至太常,太常令所徵儒士各對策。……策奏,天子擢弘對為第一。……拜為博士。……二歲中,至左內史。”
公孫弘傢貧,牧豬海上,卻能一再應賢良文學招,為博士,後位至丞相,封侯。他是個體小農,是個自由平民。
周代氏族貴族是講究服飾的,從服裝的質量、顔色等方面可以顯示貴族的身分等級。商鞅變法時規定:“明尊卑爵製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傢次,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貴無所芬華”(《史記·商君列傳》)。
商鞅這條規定,是為了鼓勵以軍功取富貴,打擊以血緣關係生下來就是貴族的舊氏族貴族。這是對舊氏族貴族特權的突破,但卻又賦予軍功新貴族以特權。
但貴族特權一經打破,人民都成了自由平民,人人都可以由自由平民起步上升為軍功貴族,特權就很難限製在軍功貴族階層。到了漢代,我們便看到以服飾顯示身分的規定便被打破了。賈誼曾說:“今之賣僮者,為之綉衣絲履偏諸緣,內之閑中,是古天子後服,所以廟而不宴者也,而庶人得以衣婢妾。白縠之表,薄紈之裹,◆以偏諸,美者黼綉,是古天子之服,今富人大賈嘉會召客者以被墻。……庶人屋壁得為帝服,倡優下賤得為後飾,然而天下不屈者,殆未有也”(《漢書·賈誼傳》)。
賈誼反對庶人、天子衣服無貴賤之別,但這卻是社會現實;反對,也無法改變。衣服無貴賤之別,衹要有錢,願意穿什麽就穿什麽,到東漢末年還是如此的。東漢末年的仲長統說:“井田【177】之變,豪人貨殖,館捨布於州郡,田畝連於方國;身無半通青綸之命,而竊三辰竜章之服”(《昌言·損益篇》見《後漢書·仲長統傳》)。
衣服無貴賤之別,有錢就能自由穿戴,這是漢代編戶齊民身分平等而又是自由民的反映。當然,仲長統“身無半通青綸之命,而竊三辰竜章之服”這句話裏,已用了一個“竊”字,表示這是僭越,不應該的。這和東漢以來,貴賤之分又漸漸顯著起來可能不無關係。
小農家庭的人口,戰國西漢一般是五口。商鞅變法規定,“民有二男不分異者,倍其賦”。商鞅的規定,對秦朝小農家庭人口結構有影響。西漢初年的賈誼說:“秦人傢富子壯則出分,傢貧子壯則出贅,藉父耰鉏,慮有德色,母取箕箒,立而誶語”(《漢書·賈誼傳》)。
戰國時代,小農家庭一般是五口之傢,李悝所謂“一夫挾五口,治田百畝。”西漢仍是如此。晁錯談到農傢人口時,仍是說“今農夫五口之傢”(《漢書·食貨志上》)。西漢人口數是:12,233,062戶,59,594,978人,平均每戶4.87多人,接近五口。劉邦為亭長時,“常告歸之田,呂後與兩子居田中耨”(《史記·高祖紀》)。劉邦的小家庭,有四口人。陳平“少時傢貧,好讀書,有田三十畝,獨與兄伯居。伯常耕田,縱平使遊學。平為人長,美色。人或謂陳平曰:貧何食而肥若是?其嫂嫉平之不視傢生産,曰:亦食穅覈耳。……及平長可娶妻,……久之,戶牖富人有張負,女孫五嫁而夫輒死,人莫敢娶。……張負,……卒與女。負戒其孫曰:毋以貧故事人不謹,事兄伯如事父,事嫂如母”(《史記·陳丞相世傢》)。看來,陳平的家庭,也衹有兄、嫂、陳平和新娶的妻四口人。
東漢時期,每傢的人口數似略有增多。下面就《續漢志·郡國志》註引伏無忌所記東漢幾個不同時代的戶口數看東漢每戶人【178】口數:
年代戶數口數每戶口數
光武中元二年4,279,6345-
(公元57年)21,007,820
明帝永平十八年5,860,5735.8+
(公元75年)34,125,021
章帝章和二年7,456,7845.8+
(公元88年)43,356,367
和帝元興元年9,237,1127.3+
(公元105年)53,256,229
安帝延光四年9,647,8385-
(公元125年)48,690,789
順帝建康元年9,946,9185-
(公元144年)49,730,550
衝帝永嘉元年9,937,6805-
(公元145年)49,524,183
質帝本初元年9,348,2275+
(公元146年)47,566,772
從上表看,東漢和帝以前,每戶平均超過五口,安帝以後大體五口稍弱。我們知道東漢後期戶口、墾田多有不實,虛報的多。安帝以後每戶的平均口數,可靠性是差的。
影響東漢每戶口數增多的,有兩個因素可以考慮:一,是儒傢的影響。儒傢講求孝。父母在世而分居,被視為不孝。當時有條諺語:“舉孝廉,父別居”(《抱樸子·外篇·審舉》)。薑肱“傢世名族,肱與二弟仲海、季江,俱以孝行著聞,及各娶妻,兄弟相戀,不能別寢”(《後漢書·薑肱傳》)。薑肱事繼母駕篤孝。繼母年少,肱兄弟同被而寢,不入房室,以慰母心(註引謝承書)。又如李充,“傢貧,兄弟六人,同食遞衣。妻竊謂充曰:……妾有私財,願思分異。充……於坐中前跪白母曰:此婦無狀,而教充離間母兄,罪合遣斥。便呵叱其婦,逐令出門”(《後漢書·獨立·李充傳》)。李充有母在,兄弟六人同籍不分居。【179】
兄弟不分居的另一因素,可能是為了使用牛犁耕田。東漢耕犁趨於重大,這是土地集中的結果。土地集中,大土地所有者有財力使用多牛大犁,以深耕增加生産。小農家庭為了抗衡土地兼併和增加生産,出現兄弟共居的家庭形式。這樣才能有較多的勞動力和資金(參看於琨奇博士論文《秦漢小農與小農經濟》第二章“秦漢小農的家庭結構”)。
總之,戰國秦漢時期的小農家庭,一般是有五口左右的人口,有田百畝。他們是自由民,或耕豪民之田的佃戶如鄭玄和為人傭耕的雇農陳涉,都是自由民。“王侯將相寧有種乎?”這是他們的自覺意識。他們不承認貴族是天生的,有為者亦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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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 壹 由部落到國傢 一、早期國傢的出現 (一)殷商社會和經濟 | (二)周人的早期生活 | (三)滅商後商周兩族的關係 | 二、階級分化和演變 (一)貴族 | (二)國人 | (三)衆、庶、民 | (四)私徒屬 | (五)隸臣妾 | (六)《詩經》中所見各階級的生活 | 三、井田和土地制度 (一)土地公有製的史影 | (二)周王、諸侯、貴族土地所有製 | (三)公田和私田 | (四)國與野的不同田製 | (五)農業生産工具和技術 | 四、早期國傢形式 (一)王廷和群僚 | (二)城邦國傢 | (三)國(地緣)與傢(血緣)兩係的合一 | (四)禮、刑、兵、稅、役 | 貳 古代社會 一、春秋戰國之際的經濟社會變化 引言 | (一)農業生産力的飛躍發展 | (二)城市交換經濟的興起 1.交換和商人的活躍 | (二)城市交換經濟的興起 2.貨幣和城市興起 | (二)城市交換經濟的興起 3.交換在經濟生活中的地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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