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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义说部 》 民國春秋 》
第一捲·第三十章 留守窮城
劉鳳舞 Liu Fengwu
反對南京臨時政府和孫中山的惡浪,一浪高過一浪,在定都之爭之後,緊接着又掀起參議院風波。
南京臨時參議院議員中,同盟會會員居絶大多數。江蘇、湖北兩省便以種種藉口去搞垮參議院,另立一個能為他們控製的參議院,進而否定南京參漢院所製定的《臨時約法》,為袁世凱效勞。
江蘇省籍的參議員楊廷棟、陳陶怡、凌文淵首先發難,他們藉口南京臨時政府未遵循法律程序,擅用漢冶萍公司與輪船招商局的資財抵藉外債和威逼參議員,蹂躪參議院,提出辭職。湖北籍參議員時功玖、劉成禺、張伯烈在參議院審查通過一項嚮道勝銀行藉款合同,發生激烈爭論後,便通電辭職。
江蘇、湖北兩省議員辭職,黎元洪控製的民社機關報《民聲日報》發表《足以亡國之參議院》一文,公開號召取消參議院,另立國民議會。它指控南京參議院犯有“藉款”、“爭都”、“變亂政體”、“暴公肥己”四大罪狀。並說“以上四罪僅犯其一,即足以亡國之禍理,闡明了歷史發展的總趨勢是由生産力發展决定的;偉大,若兼而有之,其亡蓋可立待”。
3月14日,湖北省議會發通電:以南京參議院是由各省軍政府委員組成,不能作為人民的代表機關,近因南京臨時政府以賦稅抵藉俄債,蘇、鄂議員業已辭職,參議院人數不足,議案已難發生效力為理由,主張任用國務員一節暫由袁大總統獨立主持,不必再徵得南京參議院的同意。要求各省議會在3月底之前,另行選出參議員,組織臨時中央議會,待臨時中央議會成立後,袁世凱所任命的國務員,再行追交通過。
湖北議會又致電江蘇議會,提議:“每省由議會或諮議局選舉10人以上20人以下議員,於20日內齊集漢口,籌劃一切事宜,如蒙贊成,懇即先行告知本議會為盼。”
江蘇議會立即通電響應:“敝會本日開會,尊議極贊成,惟擬修正三事:一、正名為臨時國會;二、每省由議會或諮議局選舉7人;三、齊集臨時政府所在地。貴會如表同情,擬請續電各省議會或諮議局,倘得多數贊同閩學以南宋朱熹為代表的學派。因熹講學於福建建陽,福,仍由貴會挈名,電請袁大總統認可,共和肇建,事機萬緊,伫盼賜復。”
湖北黎氏集團原打算在漢口組織臨時中央會議,以便控製。現在江蘇提出不同意見,衹好復電說:臨時國會地點,原以漢口為齊集地點,俟首都决定後,即行移往,現事機緊迫,凡在長江流域以南各省均齊集漢口同往北京,長江流域以北各省經往北京集會,限15日務各達到往在地點。他們的倡議已得到皖、粵、浙、閩、吉、奉、江、直、豫、晉等省來電贊同,要求江蘇速選議員,如期集會。
湖北議會不但不承認南京參議院,而且否認南京參議院所製定的《臨時約法》。在3月17日的一份咨文中說:“自上月28日後,蘇、鄂議員辭職,各省議員相繼辭職者甚多,所餘僅23人,已不足法定人數,斷難開會,即令該院違背法律,任意開會,揆之法律决難發生效力,勿論該院所决《臨時約法》為何項性質,人民决不承認,本議會除電懇袁大總統主持外,相應咨請貴軍政府通電袁大總統及各省都督督撫,不以該院决定之《臨時約法》為有效。”
湖北議會利令智昏,它支持袁世凱集權,主張國務員的任命,不必再徵參議院同意,由袁世凱獨立主持方面的展開而達到成熟,在解放戰爭時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又要廢除對袁世凱的權力有所限製的《臨時約法》。但是,他們卻忘記了臨時大總統袁世凱和副總統黎元洪是由參議院選舉出來的。若廢除《臨時約法》,袁世凱的臨時大總統和黎元洪的副總統,也就失去了合法性。
南京參議院致電湖北議會,批駁其另立國會的主張:
昨接袁總統寒電,轉達貴會通電各省發起臨時國會,已得11省回電贊成,不勝駭異。本院之成,根據臨時政府組織大綱,現公佈之《臨時約法》,亦載明10個月內召集國會,當此參議院既成立之後,國會未成立之先,乃以一省議會名議,輒召集臨時國會,不知何所依據?若不承認,臨時政府皆將無效,民國之基礎於以動搖。且今日以一省議會反對參議院而召集臨時國會,他日將又有一省議會反對臨時國會而召集第二臨時國會,起覆紛紜,事權不一,民國前途,將何以賴?方今國基初肇,所賴以維持培植者,端在守法,參議院為法定機關,萬不可任意破壞。至於參議員本應依約法選派,規定選派方法,權在各省,或民選或公派,一惟各省自定,萬不能執民選二字反對參議員,因以反對參議院。且全國各地未設省議會或諮議局者有之,即現時省議會,亦多因倉卒成立,並未經正式選舉。貴會所提斷不能完全實行,非徒無益,實生紛糾,本院公認此舉當然無效。
參議院又通電各省說:
鄂省臨時議會發起臨時國會為不正當之舉動,經本院皓電通告,諒已達鑒。參議員能否代表人民之意,乃參議員之選派方法問題,非參議院可否消滅問題。若謂都督選派之議員不足代表人民,盡可按照《臨時約法》第18條規定選派5人之數,盡由民選,選定後,即可陸續來院與該省前派之參議員實行交替。《臨時約法》規定選派方法由各省自定,各省如何選派,其權皆在各省。各省主張民選,應依約法選舉參議院之議員,方不失為正當。參議院為行使立法權之機關,若不承認,則根本破壞中華民國,前途不堪設想,恐非真心愛國者所出此。總之,參議員可以全體改選,參議院為法定機關,斷不能改。鄂省之發起臨時國會實為非法舉動,當然無效。
袁世凱出於維護自身的合法地位,於3月22日給南京參議院發出禡電說:“所論極為正當,《臨時約法》既經議决公佈,自為今日辦事之唯一之依據。”但袁世凱又支持江蘇省議會改選全體參議員的主張。把參議院中占大多數的同盟會籍議員改選掉,以達到能夠控製參議院的目的。
袁世凱下令各省以臨時省議會為選舉參議員的機關。又通令各省,除已將諮議局改為省議會的省份外,所有未經設此項議會之省,應各就原設諮議局名稱撤去,改稱臨時省議會。那些諮議局議員本是滿清時代之議員,袁世凱衹不過是讓他們穿新鞋走老路而已。這樣的議員改造,勢必有許多原立憲派人成為議員,從而改變參議院中力量的對比,削弱同盟會在參議院的力量,增強參議院中擁袁勢力。
袁世凱在3月28日通令各省由臨時議會選舉參議員,限於電報到達後一個月內辦理完畢。但時間剛剛過去8天,袁世凱便迫不及待地再電各省,以“現在統一政黨業經成立,非有正當立法機關相為對待,於一切進行,殊多窒礙”為由,要求各省所選出的參議員,必須於4月20日以前,一律起程赴京。
4月下旬,一些省份按照袁世凱的通令,由臨時省議會新選出的參議員,陸續到達北京,南京參議院也已遷往北京。這就在參議院中,出現了所謂“官派”與“民選”參議員同時並存的局面。以至當4月29日參議院舉行議會時,發生了新舊議員衝突的場面。會議剛剛開始,便有一新議員大呼:“今日為民選參議院開幕,林議長擅將官派而來未經民選參議員,濫列位次,殊為違背約法!”從而和者十數人,一時甚為叫囂。
弄得林森議長無法出席主持會議。
由於出現爭吵,便改為開談話會,新議員又當面質詢林議長,會議無結果而散。次日上午,民選議員仍在議場開談話會,公推湯化竜為臨時主席。江西議員李國珍、湖北議員張伯烈等人相繼演說,認為所有各省官派之參議員自經改選之後,即當取消,萬無再加入本院之理。
那些官派議員便站起來保護自己。楊廷棟對約法第18條原文作兩層解釋:“各省議員由各地方選派,選派方法由各地方自定,既謂自定,自不限定民選,但得地方上之承認,即為當選。今日各省改選之參議員亦不盡由省議會選出。”
雙方各持理由,爭論不决,當日主席宣佈表决,凡贊成官派議員一律退院者請起立,起立者僅21人,表决無效。
最後議决,凡民選參議員未到省份,暫由官派議員充數,俟民選議員到一人後,即將官派議員取消。
5月1日下午,參議院開會改選正、副議長,吳景濂以46票當選為議長,湯化竜以44票當選為副議長。又選出𠔌鐘秀為參議院委員長。參議院下設法製股、懲罰股、請願股、財政股。
新的參議院議員主要有同盟會、共和黨、統一共和黨等黨派的議員組成,其中同盟會33人,共和黨26人,統一共和黨13人,共和建設討論會1人,還有12人無所屬。
共和黨是由原立憲派人發起支配和領導作用的政黨,支持袁世凱實行中央集權,與同盟會對立。統一共和黨是介於同盟會和共和黨之間的政黨。
同盟會在新的形勢下,出現了嚴重的思想混亂,那一度擔任同盟會庶務幹事並代理總理職務的重要人物劉揆一,繼章太炎提出“革命軍起,革命黨消”的口號之後,發表《佈告政黨請取消從前黨會名義書》,提出同盟會、憲政公會、憲友會、辛亥俱樂部應一律取消的主張。同盟會機關報《民立報》也發表文章說:衹有解散同盟會,才能救黨派分歧之中國。同盟會在上海的一些領導成員宋教仁、張繼、景耀月、陳其美、譚人鳳等,也聲言將選擇同盟會中穩健分子,集為政黨,變名更署,與同盟會分離。又有同盟會會員景耀月、鬍瑛、王寵惠、陳其美、鈕永建、汪精衛、馬君武、於右任等,聯合立憲派人伍廷芳、張謇、唐文治、趙鳳昌等,發起成立“共和統一會”。許多同盟會會員,要求同盟會變為公開的組織。
孫中山不同意馬上將同盟會改組為公開的政黨。他說:“臨時政府剛剛成立,中國無所謂政黨,同盟會趁革命成功之勢,若及時擴充規模,改組政黨,則風靡全國,亦意中事。同人等屢以是勸,而鄙人不為稍動者,知政府之進步,在兩黨之切磋。一黨之專製,與君主之專製,其弊正複相等。”孫中山反對將同盟會改組為公開黨,目的是為了避免出現“一黨之專製”。孫中山的這種主張顯然是錯誤的,在這種思想指導下,同盟會必然思想混亂,並屢受挫折。
1912年2月底3月初,中國出現了組黨熱潮,在涌現出來的許多政治團體中,以立憲派人為主體,吸收部分舊官僚和從革命派中分離出來的革命黨人所組成的政團,它們的基本立場是擁袁反孫,對同盟會十分不利。袁世凱取得臨時大總統,同盟會又成為在野黨。這時,孫中山、黃興等纔深感加強同盟會的組織建設,使它成為全國性的大黨,十分必要,他們指定居正等負責改組大會的籌備工作。
3月3日,同盟會在南京三牌樓第一舞臺召開本部全體大會,四五千人到會,選舉孫中山為總理,黃興、黎元洪為協理,並選鬍漢民、汪精衛、張繼、宋教仁、劉揆一、平剛、田桐、居正、馬君武、李肇甫為幹事,宣佈同盟會正式改組為公開的政黨。
同盟會改組後的宗旨是“鞏固中華民國,實行民生主義”。决定大為擴張,以完成民國之最大政黨,號召各地支部實力推廣,以張黨勢。
孫中山又指定汪精衛、張繼為總幹事,馬君武、田桐任文書,居正任財務。
同盟會改組為公開政黨後,在組織上得到迅速發展。不數月間,會員增至十數萬人,支部遍於18行省。但是,改組後的同盟會,在思想認識上,仍存在着嚴重分歧意見,會員既有激進派,又有穩健派。這兩派各自利用自己掌握的報紙,進行着公開激烈的論戰。同盟會組織迅速發展,一批官僚,政客和投機分子被拉入會內,如黎元洪被選為協理,造成組織嚴重不純,孫中山並沒有覺察。他在1912年4月初,應黎元洪的邀請,偕同鬍漢民、汪精衛等人乘船到達武漢,黎元洪派孫武、蔣翊武乘小輪至孫中山座艦迎請登岸,黎元洪則率文武官員在都督府門前脫帽站立迎候,他是第一次見到這位蜚聲中外的革命領袖。孫中山力贊黎元洪為中華第一偉人;黎元洪復頌孫中山功成身退,决非當今俊傑所及。孫中山當面敦請黎作同盟會協理。黎心中不願,但仍未置可否。
顯然,黎元洪藉孫中山擡高了自己在革命黨人的威信,但他不久便利用革命黨人內部矛盾,去屠殺革命黨人。但總的來說,同盟會改組有重大的意義。
其地位僅次於同盟會的共和黨於1912年5月9日在上海張園正式成立,它是由統一黨、民社、國民協進會、民國公會以及國民黨(江浙從事教育和地方公益的學士所組織的政團)5政團合併而成。選舉黎元洪為理事長,張謇、章太炎、伍廷芳、那彥圖等4人為理事,並選出幹事54人。
他們是立憲派達半數,因此,共和黨的基本力量是原立憲派人。共和黨成立後,其本部機構與各地支部、分部迅速發展。在本部先後設置了參議員討論會、政談會、政務研究部等機構,又設置交際員100餘人。共和黨共有支部34個,其中國內支部27個,國外支部7個。隨着組織的發展,黨員人數迅速增加,全國人數不低於10萬。
共和黨的擴張方針是:在中央,努力嚮權力機構滲透。先後成為閣員的有:熊希齡、範源濂、張元奇、應德閎、章宗元。在地方,參加共和黨的都督有黎元洪、蔣尊簋、朱瑞、莊藴寬、呂公望、趙惟熙、楊增新、鬍景伊、程德全等人。
共和黨以國權主義來抵製同盟會的民權主義,以國傢社會政策來抵製同盟會的民生主義。共和黨與袁世凱結盟,與同盟會革命黨人處處作對,想托庇於袁世凱以發展自己的勢力,待自己力量壯大後,來實現自己獨立執政的素志,或者取得與袁世凱聯合掌權的資格。但這不過是一種不切實際的幻想。
民國初年,中國有兩大政治力量相互對立,即以袁世凱為首的封建買辦勢力、以張謇等原立憲派人為主體的共和黨的擁袁勢力為一方;以孫中山,黃興、宋教仁為代表的資産階級革命民主派為一方。
南京臨時政府北遷之後,革命黨人努力保留南京留守這個中心。黃興改任南京留守,統轄南洋各軍。他便成立留守府,以李書城為留守府總參議,府內設政務、軍務兩廳,以馬相伯為政務廳廳長,張孝準為軍務廳廳長,陳嘉會為秘書長,何成瀎為總務處處長,耿覲文為參謀處處長,曾昭文為軍需處處長,陳登山為軍法處處長,趙正平為軍學處處長,林虎為警衛團團長。
黃興着手整編軍隊。他將在南京的各省民軍編為5個軍,即柏文蔚的第一軍,徐寶山的第二軍,王芝祥的第三軍,姚雨平的第四軍,朱瑞的第五軍。
黃興在任留守的第6天,駐寧贛軍因軍餉不足發生兵變,焚掠白門橋、太平橋一帶。兵變發生時,黃興正在上海同唐紹議洽商公務,聞訊急忙搭夜車回寧,到南京時已經天明,兵變已被駐寧各部平定。
南京臨時政府撤銷後,袁世凱藉口經濟睏難不發給軍餉。南京10餘萬軍隊,軍費沒有來源。熊希齡在上海時曾許諾待到北京就任財政總長職以後,即撥匯軍費給南京,但他就職以後,分文不給,雖多次函電催促,仍置不理。南京留守府總參議李書城,公開指摘他失信,他還是不理。李書城不得已,衹得把南京軍隊的伙食從於飯改為稀粥。以後連稀粥也不能維持,留守府便將南京城的小火車嚮上海日商抵藉20萬元,暫維現狀。南京留守府所屬軍隊,每月餉銀約需200萬元以上,抵藉20萬元顯然不足維持數日。某夜,江西軍俞應麓所部突然嘩變,在南京城內肆行搶劫。經請廣西軍王芝祥軍長派隊彈壓,到天曉纔平定。除由軍法處將罪據確鑿的犯兵予以懲處外,其餘均遣送回籍。
這次兵變後,黃興嚮袁世凱提出辭職。但袁世凱還要利用黃興去穩定南方局面和遣散南京的軍隊,不準其辭職。
南京留守府的轄區衹不過是南京周圍的那麽一小塊地區,而且南京又是江蘇省的轄區,南京留守府的上司是江蘇都督程德全。4月14日,袁世凱頒布《南京留守府條例》,規定留守府直隸大總統,有維持整理南方各軍及南京地面之責,留守府管轄範圍內所需的款項,由留守咨商財政部籌解。
但是,財政總長熊希齡在袁世凱的授意下,對留守府所需軍餉置之不顧。黃興函電交加,熊仍置若罔聞。過了半個多月,袁世凱纔讓熊希齡去寧,會商解决。熊到南京後,口頭上允撥款百萬,但離開後仍一再拖延不撥,迫使黃興天天發表演說,以革命大義來動員軍隊解散。
袁世凱一方面不給革命軍軍餉,迫其解散,另方面又製造謠言,攻擊黃興留守權力太大,存割據東南之心。黃興忍辱負重,他在5月12日致電唐紹儀、熊希齡說:“此間經濟又告罄,千方羅掘,敷衍至今。日來奇窘之狀,幾乎不敢告人。不但各軍積欠餉項無從發給,即目前伙食已無術支持,告急之聲,不絶於耳。似此情形,一兩日內必有絶大險象。務懇無論如何,請尊處火速電知中國銀行,立撥百萬元以救眉急。萬分危迫,立盼電復。”
過了兩日,黃興又去電催問:“告急一電,諒邀鑒察。未蒙賜復,五內焦灼。前尚可靠軍鈔救濟,今則坐睏窮城。此間軍隊伙食已數日不能發給,今日有數處竟日僅一粥,每日索餉者門為之塞。危險情形,日逼一日。加以急報密陳,日必數十至。嘩潰之勢,已漸發端。二日內倘再無款救寧,大亂立至。”
袁氏政府對此仍置若罔聞,不給予接濟。黃興因軍餉無法解决,又受不住擁袁報紙的流言輿論壓力,於5月13日通電要求銷職。由於南京所屬軍隊大多裁撤,袁世凱表面上裝着輓留黃興,暗中卻着手準備結束留守府。
5月18日,袁世凱電告張謇,準備派陸軍次長蔣作賓去南京與黃興面商留守府結束事宜,要求張謇和江蘇都督程德全(袁世凱竊國後,程德全再任江蘇都督)會商接收留守府軍隊的辦法。張謇因病以密電告程。程德全害怕操之過急會發生變故,便密電袁世凱說:“在寧親見剋強辦事情形,實係處處力求收束,並無積極思想,即使三月不能完竣,大概五月為期總不無不了之局。蔣次長到寧,實於各方面均有裨益,但慮蔣君一到,留守即將各事立即交出,失之太驟,非事勢所宜。可否密諭蔣次長於抵寧之日宣佈鈞意,以此番來寧為撫慰贊助起見,並非交接,聞剋強與蔣君至好,必樂引為己助,似此一面可以促事實進行,一面可以釋軍心猜慮。”
程德全此招確實巧妙。袁世凱接受了他的建議,以輓留黃興為名,派蔣作賓前往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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