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 文字不是东西 Text is not something   》 第30节:如是我闻      刘绍铭 Liu Shaoming

  如是我闻
  ——土教授看洋教授教英文《如是我文——洋教授教英文》中的洋教授,是波拉德;波拉德者,D.E.Pollard也,香港中文大学翻译系教授,国际知名的汉学家。英国书生中,有羞于在名字上表露性别的,波拉德教授是其中一位。D.E.Pollard名字中的D,David也,因此是男身了。洋教授教英文,如过江之鲫,若非波拉德身份特殊,洋人教英文本身并非品质保证。但波拉德教授超出常人,因为他的中文修养,说、听、写都得心应手,不是“哑巴汉学家”。 这是关键,因为只有像他这种背景的“洋教授”,看到中国学生把“慢用!慢用!”译成“Eat slowly!Eat slowly!”才会见怪不怪。《如是我文》之有别于坊间一般英语教科书的,就是这么可贵的一点——作者能对症下药。对症下药的例子,多不胜举,就拿《一切的一切?》来说吧。波拉德教授任职于香港中文大学,与九广铁路结了不解之缘。教语文与翻译的老师,不但对自己的学生习作中似是而非的句子不会放过,对政府部门的公告一样敏感。月之某日,他看到铁路局如此告知乘客:Please do not smoke in all station areas(所有车站范围内不准吸烟)。洋教授认为此告示的中英文都有语病。因为从逻辑上看,单说“车站”就够了;如果一定要说“车站范围”也可以,但再加“所有”,就成画蛇添足。英文句子的语病,更为明显,因为逻辑上not加all等于some,以此英文语法翻译过来,意思是“车站内某些范围还是可以吸烟的”。为什么中国人写英文,容易犯这种语病?无他,因为中文习如是我闻第二辑文字岂是东西惯是爱用“所有”这类结构。所有、全部、凡是,是all。即时传译专家,看到了“他把台上所有食物吃光”,将其译为He took all the food on the table,可谓不过不失。但如把“凡是正人君子均不喜欢吹牛的人”译成All decent people do not like braggarts,依波拉德教授的说法,逻辑上过得去;可惜的是,虽然中国人喜欢用,却偏不合英语习惯。照英语的习惯,是会这样说的:No decent people like braggarts。普通洋教授教英文,看到以上语病在中国学生的习作中层出不穷,即使要探个究竟,因没有中文根底,不懂中国人思维习惯,也有心无力。上面提到《如是我文》异于同类书籍,因作者能对症下药,以上二例,触类旁通。近阅古德明在《明报》开设的语文专栏,知老舍1949年9月1日致劳埃得先生的手稿中,有这么一句:I have better to give you my address in Hong Kong like this。从这句话的语病,可见要精通一种外语,需要接受该外语文化的“洗脑”。一如古德明所言,英文要说“最好”或“应该”做一件事,用的是had better后加原形动词的句式。老舍的英文句子的意思该是“我现在最好把我香港的地址告诉你”。时态既然是现在时,他用have而不用had,应说是理所当然,想不到这正是语文蛮不讲理的一例。语言,任何一种语言,都有其不可以常理测度的地方。要不犯错,只好向“习惯成自然”这个定律投降。所谓“洗脑”也是这个意思。All that glitters is not gold(闪亮者不尽是黄金),听来不合逻辑,因是谚语,也没有办法。若依规改为Not all that glitters is gold,丘吉尔泉下有知,准会咆哮道:This is the most preposterous proposition up with which I have to put(这是老子最难忍的荒谬事)。老舍的句子的另一错误是like this。古德明既是“老中”,一看就知语病的来龙去脉。这是未经消化的“地址如下”的翻译。看了波拉德的文章,才知语病就是语病。“病毒”入侵时,不问年龄籍贯性别,亦不管你说的是否为母语。且看《主格和宾格》——记得从前在英国听无线电也有广播员向听众告别说:From John and I, goodbye for now。闻之骇然。英国是皇家英语歌舞地,怎生出此纰漏?这家伙真不知天高地厚,说话没大没小的,口气就像“今上”。原来女王为了给爱开马车的丈夫面子,在典礼场合致辞时,会说 My husband and I。正因为她的身份是女王,“做什么事都是主动人,不受使唤,因此提到自己和丈夫老用主格‘I’不成问题。别人可不一样了”!波拉德说:“中国人很幸运,因为中文语法没有因格而变的词或词尾。”对的,“你和我”或“我跟你”,浮游于天地之间,随心所说,以不变应万变,无I,me及me,you之别。至少在这方面,中文占尽便宜。跟英文或法文相比,中文不够“科学”。此说不“爱国”,却是事实。想不到的是,旧诗词中可以不入代词而尽得风流的传统,今天却有机会大放异彩。波拉德教授在《他欤?她欤?》一篇中,指出了时下英语作者,落墨时为了兼顾男女平等大义,只好睁着眼去拖泥带水,沓沓叠叠、啰啰唆唆。有例为证:If a black person visits this country,he or she will be offended by the rude way the people treat him or her.波拉德提供的“死译”如下: 如果一个黑人到这国家观光的话,他或她将会因本地人对他或她不礼貌的态度而生气。《英华沉浮录》的作者董桥看了,准会做噩梦。怎么办?且言归正传,看看中文传统的“遁身法”可否派上用场。波拉德教授提议,遇到这类像王婆缠脚的政治正确的句子,不妨看看是否可以用不定人称代词来消解。“one,是指任何有常识的人(包括说话的人在内),平常用来备常情或常规。”例子如下:If one wants to get promotion,one should always agree with one’s boss, even one knows that he is wrong.(假如想升级,即使知道老板错了,总要同意他的看法。)波拉德教授觉得除了one外,还可“草根化”,直截了当用you代替。为省篇幅,上面那段英文,不再重抄一次,读者见到one,改做 you 就成。现在且听波拉德教授说不定人称代词的好处:“有一点值得注意,上面最后例句的中文译文完全避开代词的麻烦,除‘他’(指老板)外,一个都没用上。”话是这么说,但中文也好,英文也好,这个以代词为替身的老板,还是个臭男人。英文确是:“无可救药”了,他欤?她欤?总得做个决定,不是he,就是she。中文呢,正是施展“看家本领”的时候了。波拉德教授的译文,再抄一次: 假如想升级,即使知道老板错了,总要同意他的看法。老板既然可男可女,悠悠身世,不必在性别上“强人所难”。我们也许可以避重就轻,这么说:“假如你想升级,即使知道老板错了,唯唯诺诺就是。”如是我闻第二辑文字岂是东西在“封建”时代教英文,没有“男身乎?女身乎?”这种困扰,日子好过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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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江苏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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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赵元任与爱丽丝第6节:校园风景第7节:编辑的眼睛第8节:将相本无种
第9节:遗老独白第10节:写作这回事第11节:memo狂想曲第12节:猎头校长
第13节:浪得虚名第14节:眉批第15节:自我陶醉第16节:马丁尼之恋
第17节:热辣辣的隐私第18节:寿则多辱第19节:无罪以当富贵第20节:作家的心理阻滞
第21节:书看不完,怎么办?第22节:新狂人日记第23节:虚拟文本第24节:林行止的两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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