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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集 》 欧阳修集 》
卷三十 居士集卷三十
欧阳修 Ouyang Xiu
◎墓志五首
【兵部员外郎天章阁待制杜公墓志铭〈至和元年〉】
庆历三年,盗起京西,掠商、邓、均、房,叛兵烧光化军,逐守吏,吏不能
捕。天子患之,问宰相谁可任者。宰相言度支判官、尚书虞部员外郎杜某,名家
子,学通知古今,宜可用,乃以君为京西转运按察使。居数月,贼平,叛兵诛死。
明年,广西欧希范诱白崖山蛮蒙赶,袭破环州,陷镇宁、带溪、普义,有众
数千,以攻桂管。宰相又言前时杜某守横州,言蛮事可听,宜知蛮利害。天子驿
召君,见便殿,所对合意,即除君刑部员外郎、直集贤院、广南西路转运、按察,
安抚等使。君至宜州,得州人吴香及狱囚欧世宏,脱其械,使入贼峒说其酋豪,
君乘其怠急击之,破其五峒,斩首数百级。复取环州,因尽焚其山林积聚,希范
穷迫,走荔波洞,蒙赶率伪将相数十人以其众降。君与将佐谋曰:“夫蛮,习险
恃阻,如捕猩猱,而吾兵以苦暑难久,是进退、迟速皆不可为,故常务捐厚利以
招之。盖威不足以制,则恩不能以怀,此其所以数叛也。今吾兵虽幸胜,然蛮特
败而来耳,岂真降者邪?啖之以利,后必复动。”乃慨然叹曰:“蛮知利而不知
威久矣,吾将先威而后信,庶几信可立也。”乃击牛为酒,大会环州,戮其坐中
者六百余人,而释其尫病、胁从与其非因败而降者百余人。后三日,兵破荔波,
擒希范至,并戮而醢之,以醢赐诸溪峒。于是叛蛮无噍类,而君威震南海。言事
者论君杀降,为国失信于蛮貊,天子置之不问,诏书谕君,赐以金帛,君即上书
引咎。
六年,徙为两浙转运使,筑钱塘堤,自官浦至沙陉,以除海患。明年,又徙
河北转运使。召见,奏事移刻,天子益知其材,赐金紫服以遣之。
是岁夏,拜天章阁待制,充环庆路兵马都部署、经略安抚使、知庆州。君言
杀降,臣也,宜得罪,将吏惟臣所使,其劳未录,不敢先受命。天子为君悉录将
吏,赏之,乃受命。自元昊称臣听誓,而数犯约抄边,边吏避生事,纵不敢争。
君始至,其酋孟香率千余人内附,事闻,诏君如约。君言如约当还,而孟香得罪
夏人,势无还理,遣之必反为边患。议未决,夏人以兵入界,求孟香,孟香散走
自匿。夏兵驱杀边户,掠夺羊马,而求孟香益急。朝议责君亟索而还之,君言夏
人违誓举兵,孟香不可与。因移檄夏人,不偿所掠则孟香不可得。夏人不肯偿所
掠,君亦不与孟香,夏人后亦不复敢动。君治边二岁,有威爱。皇祐二年五月甲
子,疾卒于官,享年四十有六。天子震悼,赙恤其家,以其子炤为秘书省校书郎。
君以荫补将作监主簿,累官至尚书兵部员外郎,阶朝奉郎,勋护军。尝以太
子中舍知建阳县,除民无名租,岁以万计。闽俗贪啬,有老而生子者,父兄多不
举,曰:“是将分吾资。君上书请立伍保,俾民相察,置之法,由是生子得免。
闽人久之以君为德,多以君姓字名其子,曰:“生汝者杜君也。”
君讳杞,字伟长,世为金陵人。其曾伯祖昌业,仕江南李氏,为江州节度使。
江南国灭,杜氏北迁,今为开封府开封人也。曾祖讳某,赠给事中。祖讳镐,官
至龙图阁学士、尚书礼部侍郎。父讳某,赠尚书工部侍郎。君初娶蒋氏,封某县
君,后娶徐氏,封东海县君。女六人,其二适人,四尚幼。子男一人,炤也。
杜氏自君皇祖侍郎以博学为世儒宗,故其子孙皆守儒学而多闻人。君尤博览
强记,其为文章多论当世利害,甚辩。有文集十卷,奏议集十二卷。其居官以精
敏明干,所至有声。君学问之余,兼喜阴阳数术之说,常自推其数曰:“吾年四
十六死矣。”其亲戚朋友莫不闻其说,至其岁,果然。呜呼,可谓异矣!所谓命
者果有数邪?其果可以自知邪?皇祐六年某月日,其兄驾部员外郎植与其孤葬君
于某县某乡某原。铭曰:
其敏以达,其果以决。其守不夺,其摧不折。其终一节,兹谓不没。
【太常博士尹君墓志铭〈至和元年〉】
君讳源,字子渐,姓尹氏,与其弟洙师鲁俱有名于当世。其论议文章,博学
强记,皆有以过人。而师鲁好辩,果于有为。子渐为人刚简,不矜饰,能自晦藏,
与人居,久而莫知,至其一有所发,则人必惊伏。其视世事若不干其意,已而榷
其情伪,计其成败,后多如其言。其性不能容常人,而善与人交,久而益笃。自
天圣、明道之间,予与其兄弟交,其得于子渐者如此。
其曾祖讳谊,赠光禄少卿。祖讳文化,官至都官郎中,赠刑部侍郎。父讳仲
宣,官至虞部员外郎,赠工部郎中。子渐初以祖荫补三班借职,稍迁左班殿直。
天圣八年,举进士及第,为奉礼郎,累迁太常博士,历知芮城、河阳二县,签署
孟州判官事,又知新郑县,通判泾州、庆州,知怀州,以庆历五年三月十四日卒
于官。
赵元昊寇边,围定川堡,大将葛怀敏发泾原兵救之。君遗怀敏书曰:“贼举
其国而来,其利不在城堡,而兵法有不得而救者,且吾军畏法,见敌必赴而不计
利害,此其所以数败也。宜驻兵瓦亭,见利而后动。”怀敏不能用其言,遂以败
死。
刘涣知沧州,杖一卒,不服,涣命斩之以闻,坐专杀,降知密州。君上书为
涣论直,得复知沧州。
范文正公常荐君材可以居馆阁,召试,不用,遂知怀州,至期月,大治。是
时,天子用范文正公与今观文殿学士富公、武康军节度使韩公,欲更置天下事,
而权倖小人不便,三公皆罢去,而师鲁与一时贤士多被诬枉得罪。君叹息忧悲
发愤,以谓生可厌而死可乐也,往往被酒,哀歌泣下,朋友皆窃怪之。已而以疾
卒,享年五十。至和元年十有二月十三日,其子材葬君于河南府寿安县甘泉乡龙
涧里。其平生所为文章六十篇,皆行于世。子男四人,曰材、植、机、桴。
呜呼!师鲁常劳其智于事物,而卒蹈忧患以穷死。若子渐者,旷然不有累其
心,而无所屈其志,然其寿考亦以不长。岂其所谓短长得失者,皆非此之谓欤?
其所以然者,不可得而知欤?铭曰:
有韫于中不以施,一愤乐死其如归。岂其志之将衰?不然,世果可嫉其如斯!
【尚书比部员外郎陈君墓志铭〈至和元年〉】
故尚书比部员外郎陈君,卜以至和二年正月某日,葬于京兆府万年县洪固乡
神禾原。其素所知秘书丞李诩与其孤安期,谋将乞铭于庐陵欧阳修。安期曰“吾
不敢。”翊曰:“我能得之。”乃相与具书币,遣君之客贾绎,自长安走京师以
请。盖君以至和元年五月某日卒于长安,享年四十有六,其仕未达,而所为未有
大见于时也。然诩节义可信之士,以诩能报君,而君能知诩,则君之为人可知也
已。
君讳汉卿,字师黯,世居阆中。其先博州人,因事伪蜀为县令,遂留家焉。
其曾叔祖省华,官至谏议大夫,生尧叟、尧佐、尧咨,先后为将相。而君自曾祖
而下,三世不显。曾祖讳省恭,不仕。祖讳尧封,举进士,为虢县主簿;王均乱
蜀,诣阙上书,献破贼策,不报,遂退老于嵩山。父讳渊,亦举进士,官至大理
寺丞,与其兄渐所谓金龟子者,皆以文学知名。
君生一岁而孤。年十三,与其母入蜀,过凤翔,谒其府尹,而吏少君,不为
之通。君直入,伏庭下,曰:“陈某请见。”因责尹慢士,戒吏不谨。尹惭,笞
吏以谢君。
君用叔祖尧咨荫补将作监主簿,累迁大理寺丞、监沙苑监、权知渭南县。民
有兄弟争田者,吏常直其兄,而弟讼不已。君为往视其田,辨其券书,而以田与
弟。其兄谢曰:“我悔欲归弟以田者数矣,直惧笞而不敢耳。”弟曰:“我田故
多,然耻以不直讼兄,今我直矣,愿以田与兄。”兄弟相持恸哭,拜而去。由是
县民有事多相持诣君,得一言以决曲直。又知登封县,县有恶盗十人,已谋未发,
而尉方以事出,君募少年选手力夜往捕,获之。明日召尉归,以贼与之,曰:
“得是,可以论赏。”赏未及下而尉卒。尉,河南儒者魏景山也,老而且贫。君
为主其丧事,买田宅于汝州,以活其妻子。通判嘉州,治田讼三十年不决者,一
日决之。秩满,嘉人诣转运使,乞留不得。时文丞相守成都,荐其材,而荐者十
有五人。通判河中府,府有妖狱二百余人,君方以公事之他州,提点刑狱司疑狱
有冤,召君还视之,独留其一人,余皆释之。累迁尚书虞部员外郎,天子享明堂,
推恩,遂迁比部。通判宁州,决疑狱活一家五人。
君好学,重气节。尝有负其钱数千万,辄毁其券弃之。与人交,久而益笃。
喜为歌诗,至于射艺、书法、医药,皆精妙。尤好古书奇书,每倾资购之,尝自
为录,藏于家。其材能好尚,皆可嘉也。母曰仁寿县太君王氏。初娶王氏,生一
子,安期也;后娶又曰王氏。铭曰:
在蜀伪时,处昏不迷,惟陈最微。蜀亡而东,高明显融,莫如陈宗。惟陈有
声,自其高曾,君世不兴。惟兴与伏,有俟如畜,其周必复。实始自君,昌其子
孙,考铭有文。
【湖州长史苏君墓志铭〈嘉祐元年〉】
故湖州长史苏君有贤妻杜氏,自君之丧,布衣蔬食,居数岁,提君之孤子,
敛其平生文章,走南京,号泣于其父曰:“吾夫屈于生,犹可伸于死。”其父太
子太师以告于予。予为集次其文而序之,以著君之大节与其所以屈伸得失,以深
诮世之君子当为国家乐育贤材者,且悲君之不幸。其妻卜以嘉祐元年十月某日,
葬君于润州丹徒县义里乡檀山里石门村,又号泣于其父曰:“吾夫屈于人间,犹
可伸于地下。”于是杜公及君之子泌,皆以书来乞铭以葬。
君讳舜钦,字子美。其上世居蜀,后徙开封,为开封人。自君之祖讳易简,
以文章有名,太宗时,承旨翰林为学士,参知政事,官至礼部侍郎。父讳耆,官
至工部郎中、直集贤院。
君少以父荫补大庙斋郎,调荥阳尉,非所好也,已而锁其厅去。举进士中第,
改光禄寺主簿、知蒙城县。丁父忧,服除,知长垣县,迁大理评事,监在京楼店
务。
君状貌奇伟,慷慨有大志。少好古,工为文章。所至皆有善政。官于京师,
位虽卑,数上疏论朝廷大事,敢道人之所难言。范文正公荐君,召试,得集贤校
理。自元昊反,兵出无功,而天下殆于久安,尤困兵事。天子奋然用三四大臣,
欲尽革众弊以纾民。于是时,范文正公与今富丞相多所设施,而小人不便。顾人
主方信用,思有以撼动,未得其根。以君文正公之所荐而宰相杜公婿也,乃以事
中君,坐监进奏院祠神、奏用市故纸钱会客为自盗除名。君名重天下,所会客皆
一时贤俊,悉坐贬逐。然后中君者喜曰:“吾一举网尽之矣。”其后三四大臣继
罢去,天下事卒不复施为。
君携妻子居苏州,买木石作沧浪亭。日益读书,大涵肆于六经。而时发其愤
闷于歌诗,至其所激,往往惊绝。又喜行狎书,皆可爱。故虽其短章、醉墨,落
笔争为人所传。天下之士闻其名而慕,见其所传而喜,往揖其貌而竦,听其论而
惊以服,久与其居而不能舍以去也。居数年,复得湖州长史。庆历八年十二月某
日,以疾卒于苏州,享年四十有一。君先娶郑氏,后娶杜氏。三子:长曰泌,将
作监主簿;次曰液、曰激。二女,长适前进士陈纮,次尚幼。
初,君得罪时,以奏用钱为盗,无敢辨其冤者。自君卒后,天子感悟,凡所
被逐之臣复召用,皆显列于朝。而至今无复为君言者,宜其欲求伸于地下也,宜
予述其得罪以死之详,而使后世知其有以也。既又长言以为之辞,庶几并写予之
所以哀君者。其辞曰:
谓为无力兮,孰击而去之?谓为有力兮?胡不反子之归?岂彼能兮此不为。
善百誉而不进兮,一毁终世以显颠隮,荒孰问兮杳难知。嗟子之中兮,有韫而
无施。文章发耀兮,星日光辉。虽冥冥以掩恨兮,不昭昭其永垂。
【孙明复先生墓志铭〈嘉祐二年〉】
先生讳复,字明复,姓孙氏,晋州平阳人也。少举进士不中,退居泰山之阳,
学《春秋》,著《尊王发微》。鲁多学者,其尤贤而有道者石介,自介而下皆以
弟子事之。
先生年逾四十,家贫不娶,李丞相迪将以其弟之女妻之。先生疑焉,介与群
弟子进曰:“公卿不下士久矣,今丞相不以先生贫贱而欲托以子,是高先生之行
义也,先生宜因以成丞相之贤名。”于是乃许。孔给事道辅为人刚直严重,不妄
与人,闻先生之风,就见之。介执杖屦侍左右,先生坐则立,升降拜则扶之,及
其往谢也亦然。鲁人既素高此两人,由是始识师弟子之礼,莫不叹嗟之,而李丞
相、孔给事亦以此见称于士大夫。其后介为学官,语于朝曰:“先生非隐者也,
欲仕而未得其方也。”
庆历二年,枢密副使范仲淹、资政殿学士富弼言其道德经术宜在朝廷,召拜
校书郎、国子监直讲。尝召见迩英阁说诗,将以为侍讲,而嫉之者言其讲说多异
先儒,遂止。七年,徐州人孔直温双狂谋捕治,索其家得诗,有先生姓名,坐贬
监虔州商税,徙泗州,又徙知河南府长水县,签署应天府判官公事,通判陵州。
翰林学士赵概等十余人上言,孙某行为世法,经为人师,不宜弃之远方,乃复为
国子监直讲。
居三岁,以嘉祐二年七月二十四日,以疾卒于家,享年六十有六,官至殿中
丞。先生在太学时为大理评事,天子临幸,赐以绯衣银鱼。及闻其丧,恻然,予
其家钱十万,而公卿大夫、朋友、太学之诸生相与吊哭,赙治其丧。于是以其年
十月二十七日,葬先生于郓州须城县卢泉乡之北扈原。
先生治《春秋》,不惑传注,不为曲说以乱经。其言简易,明于诸侯大夫功
罪,以考时之盛衰,而推见王道之治乱,得于经之本义为多。方其病时,枢密使
韩琦言之天子,选书吏,给纸笔,命其门人祖无择就其家得其书十有五篇,录之
藏于秘阁。先生一子大年,尚幼。铭曰:
圣人既殁经更焚,逃藏脱乱仅《传》存。众说乘之汩其原,怪迂百出杂伪真。
后生牵卑习前闻,有欲患之寡攻群。往往止燎以膏薪,有勇夫子辟浮云。刮磨蔽
蚀相吐吞,日月卒复光破昏。博哉功利无穷垠,有考其不在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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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居士集卷一 | 卷二 居士集卷二 | 卷三 居士集卷三 | 卷四 居士集卷四 | 卷五 居士集卷五 | 卷六 居士集卷六 | 卷七 居士集卷七 | 卷八 居士集卷八 | 卷九 居士集卷九 | 卷十 居士集卷十 | 卷十一 居士集卷十一 | 卷十二 居士集卷十二 | 卷十三 居士集卷十三 | 卷十四 居士集卷十四 | 卷十五 居士集卷十五 | 卷十六 居士集卷十六 | 卷十七 居士集卷十七 | 卷十八 居士集卷十八 | 卷十九 居士集卷十九 | 卷二十 居士集卷二十 | 卷二十一 居士集卷二十一 | 卷二十二 居士集卷二十二 | 卷二十三 居士集卷二十三 | 卷二十四 居士集卷二十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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