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类 春秋公羊传注疏   》 隐公卷二(起二年,尽四年)      He Xiu

  二年,春,公会戎于潜。凡书会者,恶其虚内务,恃外好也。古者诸侯非朝时不得逾竟。所传闻之世,外离会不书,书内离会者,《春秋》王鲁,明当先自详正,躬自厚而薄责於人,故略外也。王者不治夷狄,录戎者,来者勿拒,去者勿追。东方曰夷,南方曰蛮,西方曰戎,北方曰狄。朝聘会盟,例皆时。○恶,乌路反。好,呼报反。非朝,直遥反,凡此字不音者皆同。逾竟,音境,今本多即作“境”字,更不音。所传,直专反,年末“相传”同。
  [疏]注“凡书会者”至“外好也”。
  ○解云:以其非自求多福之义故也。
  ○注“古者诸侯”至“逾竟”。
  ○解云:案《曲礼下》云“诸侯相见於隙地曰会”,故定十四年注云“古者诸侯将朝天子,必先会闲隙之地”。以此言之,则会合於礼。言会为恶之,非朝时不得逾竟者,正以《春秋》之会,非为天子而作之,故得然解。
  ○注“古者不治”至“勿追”。
  ○解云:言当是所传闻之世,王者草创,夷狄有罪不暇治之,即先书晋灭下阳,末书楚灭穀、邓是也。而此经录戎者,来者勿拒故也。
  ○注“东方曰夷”至“曰狄”。
  ○解云:下《曲礼》及《王制》皆有此文。
  ○注“朝聘”至“皆时”。
  ○解云:朝书时者,即文十五年“夏,曹伯来朝”,昭十七年“春,小邾子来朝”之类是也。其聘书时者,即文四年秋,“卫侯使甯俞来聘”;文六年“夏,季孙行父如陈”之属是也。其会书时者,即庄十三年“春,齐侯、宋人”以下“会于北杏”,十四年“冬,单伯会齐侯、宋公”以下“于鄄”之属是也。盟书时者,即庄十三年“冬,公会齐侯盟于柯”之属是也。其有书日月者,皆别著义,即不信者日,小信者月之属是也。
  
  夏,五月,莒人入向。入者何?得而不居也。入者,以兵入也。巳得其国而不居,故云尔。凡书兵者,正不得也。外内深浅皆举之者,因重兵害众,兵动则怨结祸,更相报偿,伏尸流血无巳时。诸侯擅兴兵不为之恶者,保伍连帅,本有用兵征伐之道,鲁人杞不讳是也。入例时,伤害多则月。○莒,音举。向,舒亮反,国名。更,音庚。偿,时亮反。擅,市战反。
  [疏]“入者,何”。
  ○解云:侵、伐、战、围、入皆是用用兵之文,而不言帅帅,故执不知问。
  ○注“凡书兵”至“得也”。
  ○解云:言《春秋》之内,凡书兵事者,皆欲言正之道其理不合然。
  ○注“诸侯”至“是也”。
  ○解云:保伍连帅者,即《礼记·王制》云“五国为属,属有长;二属为连,连有帅”是也。言本有用兵征伐之道者,谓礼五国为属,属有长;二属为连,连有帅;三连为卒,卒有正;七卒为州,州有伯,若州内有无道者,则长、帅、正、伯当征之,若其不征,则与同恶,故曰有征伐之道。知非大恶者,正以《春秋》之义,内大恶皆讳不书。而鲁入杞者,即僖二十七年秋,“公子遂帅师入杞”者是也。若然《礼》法“诸侯赐弓矢,然后专征伐”,而保伍连帅得有征伐之道,谓随州伯故也。
  ○注“入例”至“则月”。
  ○解云:入例时者,即成七年秋,“吴入州来”;定五年夏,“於越入吴”之属是也。伤害多则月者,此文及僖三十三年“春,王二月,秦人入滑”是也。若然,僖二十七年秋八月,“乙巳,公子遂帅师入杞”,而书日者,彼注云“日者,杞属脩礼朝鲁,虽无礼,君子躬自厚而薄责於人,不当乃入之,故录责之”者,是其不引者,以此求之。
  
  无骇帅师入极。无骇者何?展无骇也。何以不氏?据公子遂帅师入杞,氏公子也。○骇,户楷反。
  [疏]“无骇者何”。
  ○解云:欲言其君,经不书爵;欲言大夫,又复无氏,故执不知问。
  ○注“据公子遂帅师”至“子也”。
  ○解云:在僖二十七年秋。
  
  贬。贬,犹损也。○贬,彼检反,损也。曷为贬?据公子遂俱用兵入杞不贬也。疾始灭也。以下终其身不氏,知贬。疾始灭,非但起入为灭。
  [疏]注“据公子遂俱用”至“贬也”。解云:欲决隐八年“庚寅,我入邴”,非用兵故也。
  ○注“以下终”至“为灭”。
  ○解云:即下八年“无骇卒”,传曰“何以不氏?疾始灭也”,故终其身不氏。然则若直欲起此入为灭,止应此经贬之而巳,不应终身贬之,故知并欲起其疾始灭也。
  
  始灭,昉於此乎?昉,適也,齐人语。据传言拨乱世。○昉,甫往反,適也。
  [疏]注“昉,適也,齐人语”。
  ○解云:胡毌生齐人,故知之。若《郑谱》云“然则《诗》之道放于此乎”之类。
  ○注“据传言拨乱世”。
  ○解云:哀十四年传云“君子曷为为《春秋》?拨乱世反诸正,莫近诸《春秋》”是也。既言作《春秋》治乱世,明知往前相灭非一矣。而此经为始疾灭,是以据而难之。
  
  前此矣。前此者,在春秋前,谓宋灭郜是也。○郜,古报反。前此,则曷为始乎此?讬始焉尔。焉尔,犹於是也。
  [疏]注“谓宋灭郜是也”。
  ○解云:桓二年“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传云“此取之宋,其谓之郜鼎何?器从名”,彼注云“从本主名名之,宋始以不义取之,故谓之郜鼎”是也。然则宋灭郜在春秋前,故如此解。○
  
  曷为讬始焉尔?据战伐不言讬始。
  [疏]注“据战”至“讬始”。
  ○解云:隐二年“郑人伐卫”,桓十年“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传皆不言讬始焉尔,故难之。而注先言战者,直漫据《春秋》上下战伐之事而巳,故意及则言,不为次第矣。
  
  《春秋》之始也。《春秋》讬王者始,起所当诛也。言疾始灭者,诸灭复见不复贬,皆从此取法,所以省文也。○复见,扶又反,下“不复”同。见,音贤遍反。
  [疏]注“言疾灭”至“省文也”。解云:诸灭复见不复贬,即定四年“蔡公孙归姓帅师灭沈”定六年“郑游吋帅师灭许”之属是也。
  
  此灭也。其言入何?据齐师灭谭不言入。内大恶,讳也。明鲁臣子当为君父讳。灭例月,不复出月者,与上同月,常案下例,当蒙上月,日不。○当为,于伪反,下“为后背隐”同。
  [疏]注“据齐师灭谭不言入”。解云:在庄十年。
  ○注“灭例月”至“同月”。
  ○解云: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庄十三年“夏,六月,齐人灭遂”之属是也。
  ○注“常案下”至“日不”。
  ○解云:元年“祭伯来”之下,巳有此注,而复言之者,正以彼月为下“公子益师卒”,其“祭伯来奔”不蒙月。今此下五月二事皆蒙之,嫌其异,故重发之。
  
  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后不相犯。日者,为后背隐,而善桓能自复为唐之盟。○背,音佩。
  [疏]注“后不相”至“之盟”。
  ○解云:《春秋》之例,不信者日,故后不相犯。日者,言为后背隐,而善桓能自复为唐之盟者,即桓二年秋九月,“公及戎盟于唐”是也。言背隐者,桓是弑君之贼,而与桓盟,是背隐之义矣。言善桓能自复者,戎与桓同好相随,继其所能故善其得国矣。若《左氏》之义,以极是戎国都,案此经传及注,似非一物,而旧解曰以为戎能自复者,非也。
  
  九月,纪履緰来逆女。纪履緰者何?纪大夫也。以逆女不称使,知为大夫。○履緰,音须,《左氏》为“裂繻”。
  [疏]“纪履緰者何”。
  ○解云:不书爵,又不言使,君臣不明,故执不知问。
  ○注“以逆”至“大夫”。
  ○解云:正以桓三年秋,“公子翚如齐逆女”之属,皆是大夫为君逆女。而文皆不言使,今此履緰逆女不言使,故知是大夫也。或者“使”为“爵”字误也。
  
  何以不称使?据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称使。婚礼不称主人。为养廉远耻也。
  [疏]注“据宋公”至“称使”。
  ○解云:在成八年夏。
  ○注“为养廉远耻也”者。谓养成其廉,远其惭耻也。
  
  然则曷称?称诸父兄师友。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则其称主人何?辞穷也。辞穷者何?无母也。礼,有母,母当命诸父兄师友,称诸父兄师友以行。宋公无母,莫使命之,辞穷,故自命之。自命之则不得不称使。
  [疏]“辞穷者何”。
  ○解云:弟子未解辞穷之义,故执不知问。
  ○注“礼有母”至“师友”。
  ○解云:即《婚礼记》云宗子无父,母命之”是也。
  ○注“称诸父”至“以行”。
  ○解云:谓使者称之,而文不言使者,以其非君故也。
  ○注“宋公”至“称使”。
  ○解云:即《婚礼记》云“亲皆没,巳躬命之”是也。○
  
  然则纪有母乎?曰:有。以不称使知有母。有则何以不称母?据非主人,何不称母通使文。母不通也。礼,妇人无外事,但得命诸父兄师友,称诸父兄师友以行耳。母命不得达,故不得称母通使文,所以远别也。○别,彼列反。外逆女不书,此何以书?据伯姬归于宋不书逆人。
  [疏]注“据伯”至“逆人”。
  ○解云:在成九年春。
  
  讥。讥,犹谴也。○谴,遣战反。何讥尔?讥始不亲迎也。礼所以必亲迎者,所以示男先女也。於庙者,告本也。夏后氏逆於庭,殷人逆於堂。周人逆於户。○亲迎,鱼敬反,注及下同。先,悉荐反。
  [疏]注“礼所”至“先女也”。
  ○解云:出《昏义》文。
  ○注“於庙者”至“於户”。
  ○解云:即《书传》云“夏后氏逆於庙庭,殷人逆於堂,周人逆於户”者是也。○
  
  始不亲迎。昉於此乎?前此矣.以惠公妃匹不正,不嫌无前也。○妃,音配,又芳非反。
  [疏]注“以惠”至“前也”。解云:不以正妃匹者,是不重婚姻之礼,故知往前宜有不亲迎之事矣。
  
  前此,则曷为始乎此?讬始焉尔。焉尔,犹於是也。曷为讬始焉尔?据纳币不讬始。《春秋》之始也。《春秋》正夫妇之始也。夫妇正则父子亲,父子亲则君臣和,君臣和则天下治,故夫妇者,人道之始,王教之端。内逆女常书,外逆女但疾始不常书者,明当先自详正,躬自厚而薄责於人,故略外也。○治,直吏反。
  [疏]注“夫妇正”至“之端”。
  ○解云:《昏义》郑注云“言子受气性纯则孝,孝则忠”是也。
  ○注“内逆女常书”者。即桓三年公子翚、宣元年公子遂、成十四年叔孙侨如之属是也。
  
  女曷为或称女,或称妇,或称夫人?女在其国称女,未离父母之辞,“纪履緰来逆女”是也。○未离,力智反,下同。在途称妇,在途见夫服从之辞,“公子结媵陈人之妇”是也。
  [疏]“女曷为或称女”者,即此经是也。或称妇者,庄十九年“陈人之妇”是也。
  ○注“在涂见”至“之辞”。
  ○解云:案僖二十五年,宣元年传皆云“其称妇者何?有姑之辞也”者,兼二义故也,何者?在涂称妇者,服从夫辞;其至国犹称妇者,对姑生称也。
  
  入国称夫人。入国则尊,尊有臣子之辞,夫人姜氏入是也。纪无大夫,书纪履緰者,重婚礼也。月者,不亲迎例月,重录之。亲迎例时。
  [疏]注“入国”至“入是也”。
  ○解云:在庄二十四年秋是也。
  ○注“月者”至“例时”。
  ○解云:不亲迎例月者,即此文及桓三年秋七月公子翚、宣元年正月公子遂之属是也。其亲迎时者,即庄二十四年“夏,公如齐逆女”;庄二十七年冬,“莒庆来逆叔姬”之属是也。有不如此者,别见义,即文四年“夏,逆妇姜”,成十四年“秋,叔孙侨如”之属是也。当文自有解,不能逆说也。
  
  冬,十月,伯姬归于纪。伯姬者何?内女也。以无所系也。不称公子者,妇人外成,不得独系父母。
  [疏]“伯姬者何”。
  ○解云:欲言内女,於纪言归;欲言外女,文无所系,故执不知问。
  ○注“不称公”至“父母”。解云:正以庄元年传云“群公子之舍,则巳卑矣”明有得称公子之道,故注者决之。○
  
  其言归何?据去父母国也。妇人谓嫁曰归。妇人生以父母为家,嫁以夫为家,故谓嫁曰归。明有二归之道。书者,父母恩录之也。礼,男之将取,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女之将嫁,三夜不息烛,思相离也。内女归例月,恩录之。○取,七住反。○
  [疏]注“妇人生”至“为家”。
  ○解云:谓始生时。
  ○注“明有二归之道”也。
  ○解云:即此“伯姬归于纪”,宣十六年“秋,郯伯姬来归”之属是也。
  ○注“礼男之”至“女将嫁”。
  ○解云:皆出《礼记·曾子问》。
  ○注“内女归”至“录之”。
  ○解云:即此文冬十月、隐七年三月“叔姬归于纪”,成九年“二月,伯姬归于宋”之属是也。
  
  纪子伯、莒子盟于密。纪子伯者何?无闻焉尔。言无闻者,《春秋》有改周受命之制,孔子畏时远害,又知秦将燔《诗》、《书》,其说口授相传,至汉公羊氏及弟子胡毌生等,乃始记於竹帛,故有所失也。○“纪子伯,《左氏》作“子帛”。远,于万反。燔,扶元反。毋,音无。
  [疏]“纪子伯者何”。
  ○解云:欲言纪君,经不称侯;欲言大夫,复叙人君之上,故执不知问。
  
  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夫人子氏者何?隐公之母也。以不书葬。
  [疏]“夫人子氏者何”。
  ○解云:欲言鲁之夫人,终无葬处,弟子未识,故执不知问。
  ○注“以不书葬”。
  ○解云:今隐公欲表巳让,故宜屈卑。其母不成夫人之礼,是以见其不书葬,知其是隐公母也。
  
  何以不书葬?据姒氏书葬。○姒,音似。
  [疏]注“据姒氏书葬”。
  ○解云:即定十五年九月,“辛巳,葬定姒”是也。彼定姒之子哀公者,未逾年之君也,其母亦得书葬。今隐公虽欲让桓,不作成君,应比未逾年之君。今其母不书葬,故据而难之。
  
  成公意也。何成乎公之意?据已去即位。○去,起吕反。子将不终为君,故母亦不终为夫人也。时隐公卑屈其母,不以夫人礼葬之,以妾礼葬之,以卑下桓母,无终为君之心,得事之宜,故善而不书葬,所以起其意而成其贤。子者,姓也。夫人以姓配号。义与仲子同。书薨者,为隐公恩录痛之也。日者,恩录之,公夫人皆同例也。○下,遐嫁反。
  [疏]注“子者”至“子同”。
  ○解云:上文仲子之下而注云“仲字子姓,妇人以姓配字,不忘本,因示不適同姓”。今此称姓者,亦是示不適同姓之义,故云义与仲子同。其不称字之义乃自异,故注云“以姓配号”,号即夫人是也。
  
  郑人伐卫。书者,与入向同。侵、伐、围、入例皆时。
  [疏]注“书者与入向同”。
  ○解云:即上注云“凡书兵者,正不得也。外内深浅皆举之者,因重兵害众”是也。
  ○注“侵伐围入例皆书时”。
  ○解云:其侵伐书时者,即僖二十八年“春,晋侯侵曹晋侯伐卫”之属是也。入例时者,已说於上,而注言此者,正以文承日月之下,故须解之。
  
  三年,春,王二月。二月三月皆有王者,二月,殷之正月也;三月,夏之正月也。王者存二王之后,使统其正朔,服其服色,行其礼乐,所以尊先圣,通三统,师法之义,恭让之礼,於是可得而观之。
  [疏]注“二月至王者,解云:二月有王即此是三月有王者,即定元年王三月之属是也。
  ○注使统其正朔。
  ○解云:统者,始也。谓各使以其当代之正朔为始也。
  ○注所以尊至观之。
  ○解云:《春秋》黜?而言通三统者,黜?为鲁也。通三王之正者,为师法之义
  
  己巳,日有食之。何以书。诸言何以书者,问主书。
  [疏]注“诸言”至“主书”。
  ○解云:至此乃解之者,正以有所据。下言何以书者,还言据彼难此之例,故不得然解也,即上二年传云“外逆女不书,此何以书”是也。今此直言“何以书”,上无所据,则是问主书,故如此解。
  
  记异也。异者,非常可怪。先事而至者,是后卫州吁弑其君完,诸侯初僣,鲁隐系获,公子翚进谄谋。○杀其,申志反,下“杀其君”同。翚,许韦反。谄,绩检反。
  [疏]注“是后”至“完”。解云:在四年春。
  ○注“诸侯初僣”。
  ○解云:下五年秋“初献六羽”,传云“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僣诸公也。始僣诸公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乎此?僣诸公犹可言也。僣天子不可言也”是也。
  ○注“鲁隐系获”者。
  ○解云:即下六年“春,郑人来输平”,传云“狐壤之战,隐公获焉”是也。
  ○注“父子”至“谄谋”。
  ○解云:下四年“秋,翚帅师及宋公”以下“伐郑”,传云“公子翚谄乎隐公,谓隐公曰‘百姓安子,诸侯说子,盍终为君矣’”是也。此等诸事皆是阴阳之象,故取之日食。
  
  日食,则曷为或日,或不日?或言朔,或不言朔?曰:某月某日朔,日有食之者,食正朔也。桓三年“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是也。此象君行外彊内虚,是故日月之行无鷃疾,食不失正朔也。
  [疏]“日食,则曷为或日”者。
  ○解云:即此是也。或不日者,庄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是也。或言朔者,桓三年“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是也。
  ○注“此象君”至“朔也”。
  ○解云:外强者,谓外有威严,其民臣望而畏之。内虚者,虚心以受物,正得为君之道,故食不失正朔也。《祭义》云:“虚中以治之”,郑注云“虚中,言不兼念馀事”是也。
  
  其或日,或不日,或失之前,或失之后。失之前者,朔在前也。谓二日食,巳巳日有食之是也。此象君行暴急,外见畏,故日行疾月行迟,过朔乃食,失正朔於前也。失之后者,朔在后也。谓晦日食,庄公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是也。此象君行儒弱见陵,故日行鷃月行疾,未至朔而食,失正朔於后也。不言月食者,其形不可得而睹也,故疑言曰有食之。孔子曰:“多闻阙疑,慎言其馀,则寡尤。”不传天下异者,从王录内可知也。○懦,乃乱反,又乃卧反。
  [疏]注“不传”至“可知也”。
  ○解云:正以僖十四年“沙鹿崩”,成五年“梁山崩”,传皆云“何以书?记异也。外异不书,此何以书?为天下记异也”。今无此传,故须解之也。彼不从王内录者,以其皆在晋竟内故也。
  
  三月,庚戌,天王崩。平王也。何以不书葬?据书葬桓王。
  [疏]注“平王也”。
  ○解云:知者,以本纪当之故也。
  ○注“据书葬桓王”。
  ○解云:即庄三年“五月,葬桓王”是也。○
  
  天子记崩不记葬,必其时也。至尊无所屈也。诸侯记卒记葬,有天子存,存,在。不得必其时也。设有王后崩,当越紼而奔丧,不得必其时,故恩录之。○紼,音弗。
  [疏]注“设有”至“奔丧”。
  ○解云:何氏以意言之。不言天子崩者,举轻以明重故也。
  
  曷为或言崩,或言薨?天子曰崩,大毁坏之辞。诸侯曰薨,小毁坏之辞。大夫曰卒,卒,犹终也。士曰不禄。不录,无录也。皆所以别尊卑也。葬不别者,从恩杀略也。书崩者,为天下恩痛王者也。记诸侯卒葬者,王者亦当加之以恩礼,故为恩录。○以别,彼列反,下同。恩杀,所界反。为天,于伪反,下“故为”、“主为”,传“所为”同。
  夏,四月,辛卯,尹氏卒。尹氏者何?天子之大夫也。以尹氏立王子朝也。○尹氏,《左氏》作“君氏”。朝,如字。
  [疏]“尹氏者何”。
  ○解云:欲言诸侯,不言国爵;欲言外臣,而书其卒;欲言内臣,内无尹氏,故执不知问。
  ○注“以尹氏立王子朝也”者。
  ○解云:在昭二十三年。
  
  其称尹氏何?据宰渠氏官,刘卷卒名。○卷,音权。
  [疏]注“据宰渠氏官”者。
  ○解云:即桓四年“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是。注“刘卷卒名”者。
  ○解云:在定四年秋。
  
  贬。曷为贬?据俱卒也。
  [疏]注“据俱卒也”。
  ○解云:据刘卷言之。
  
  讥世卿。世卿者,父死子继也。贬去名者氏,言起其世也,若曰世世尹氏也。○去,起吕反。世卿,非礼也。礼,公卿大夫、士皆选贤而用之。卿大夫任重职大,不当世,为其秉政久,恩德广大。小人居之,必夺君之威权,故尹氏世,立王子朝;齐崔氏世,弑其君光,君子疾其末则正其本。见讥於卒者,亦不可造次无故驱逐,必因其遇卒绝之,明君案见劳授偿,则众誉不能进无功;案见恶行诛,则众谗不能退无罪。○见讥,贤遍反,下同。造,七报反。
  [疏]“世卿非礼也”。
  ○解云:《诗序》云:“古之仕者,世禄也。”於贤者言之也。
  ○注“齐崔”至“君光”。
  ○解云:崔氏世者,即宣十年“齐崔氏出奔卫”,传云“崔氏者何?齐大夫也。其称崔氏何?贬。曷为贬?讥世卿。世卿,非礼也”者是也。言弑其君光者,在襄二十五年夏。
  ○注“君子疾其末”。
  ○解云:即襄二十五年与昭二十三年是也。
  ○注“则正其本者”。
  ○解云:即此及宣十年是也。
  ○注“见讥”至“绝之”。
  ○解云:必因过卒绝之者,过即“崔氏出奔卫”,“尹氏立王子朝”是也。卒即此文是也。若然,“尹氏立王子朝”还言尹氏,而“崔杼弑其君光”不复言崔氏者,正以大夫弑君例称其名故也。
  ○注“明君”至“无功”。
  ○解云:众誉者,若共工、鲧等迭相为誉之类是也。
  ○注“案见恶”至“无罪”。
  ○解云:谓君有明德,案见恶行诛,则刑不滥也,故虽众谗亦不能退黜无罪之善人也。旧云言不能退无罪者,谓不能退使无罪,非也。
  
  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据原仲不卒。
  [疏]注“据原仲不卒”。
  ○解云:即庄二十七年“秋,公子友如陈,葬原仲”,而经不书原仲之卒是也。
  
  天王崩,诸侯之主也。时天王崩,鲁隐往奔丧,尹氏主傧赞诸侯,与隐交接而卒,恩隆於王者,则加礼录之,故为隐恩录痛之。日者,恩录之,明当有恩礼。○
  [疏]注“时天”至“恩礼”。解云:鲁隐奔丧而不书者,盖以得其常故也。若遣大夫往则书之,即文九年“二月,叔孙得臣如京师。辛丑,葬襄王”是也。彼传云“王者不书葬,此何以书?不及时书,过时书”,彼注云“重录失时”;“我有往者则书”,彼注云“谓使大夫往也,恶文公不自往,故书葬以起大夫之会”是也。
  ○注“恩隆”至“录之”。
  ○解云:言隐公恩隆於王者,则加礼录其傧赞之人也。
  
  秋,武氏子来求赙。武氏子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其称武氏子何?据宰渠氏官,仍叔不称氏,尹氏不称子。
  [疏]“武氏子者何”。
  ○解云:欲言王臣,不言王使;欲言诸侯之臣,文无系国,故执不知问。
  ○注“据宰渠氏官”者。
  ○解云:即桓四年“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是也。
  ○注“仍叔不称氏”。
  ○解云:即桓五年“天王使仍叔之子来聘”是也。
  
  讥。何讥尔?父卒,子未命也。时虽世大夫,缘孝子之心,不忍便当父位,故顺古先试一年,乃命於宗庙。武氏子父新死,未命而便为大夫,薄父子之恩,故称氏言子,见未命以讥之。
  [疏]注“时虽世大夫”。
  ○解云:知者,正见尹氏之属故也。
  ○注“缘孝”至“宗庙”。解云:知如此者,正以此经讥父卒子未命而便为大夫故也。
  
  何以不称使?据南季称使。
  [疏]注“据南季称使”。
  ○解云:即下九年“春,天王使南季来聘”是也。
  
  当丧未君也。当丧,谓天子也。未君者,未三年也。未可居君位称使也。故绝正其义,与毛伯同。
  [疏]注“未君至伯同”。
  ○解云:即文九年“春,毛伯来求金”,传云“何以不称使?当丧未君也。逾年矣,何以谓之未君”,“以天子三年,然后称王”,“缘民臣之心,不可一日无君,故逾年即位”,“缘孝子之心,即三年不忍当”,是故三年乃称王命使大夫矣。
  
  武氏子来求赙,何以书?不但言何以书者,嫌主覆问上所说二事,不问求赙。○覆,芳服反。
  [疏]注“不但”至“求赙”。
  ○解云:上二事者,即父卒子未命,当丧未君是也。嫌言父卒子未命何以书,当丧未君何以书,故须连言之。注主为求赙书也者,嫌为上二事书故也。
  
  讥。何讥尔?丧事无求。求赙,非礼也。主为求赙书也。礼本为有财者制,有则送之,无则致哀而巳,不当求,求则皇皇伤孝子之心。
  [疏]注“求则皇”至“子之心”。解云:言制礼本意,所以丧事无求者,恐伤孝子之心故也,何者?正以孝子本意无心求矣。
  
  盖通于下。云尔者,嫌天子财多不当求,下财少可求,故明皆不当求之。
  [疏]“盖通于下”。
  ○解云:盖,诂为皆,若似盖云归哉之类,或者不受於师,故疑之。
  
  八月,庚辰,宋公和卒。不言薨者,《春秋》王鲁,死当有王文。圣人之为文辞孙顺,不可言崩,故贬外言卒,所以褒内也。宋称公者,殷后也。王者封二王后,地方百里,爵称公,客待之而不臣也。《诗》云“有客宿宿,有客信信”是也。○孙,音逊。
  [疏]注“故贬”至“内也”。
  ○解云:鲁得尊名,不与外诸侯同文,即是尊鲁为王之义。
  
  冬,十有二月,齐侯、郑伯盟于石门。
  癸未,葬宋公。葬者曷为或日,或不日?不及时而日,渴葬也。不及时,不及五月也。礼,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诸侯五月而葬,同盟至。大夫三月而葬,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孔子曰:“葬於北方,北首,三代之达礼也,之幽之故也。”渴,喻急也,乙未葬齐孝公是也。○宋公,音穆,《左氏》作“穆”。凡此后仿此。首,手又反。
  [疏]注“礼天子”至“姻至”。
  ○解云:皆隐元年《左传》文。
  ○注“孔子”至“故也”。解云:《檀弓下》篇文云。“孔子曰”之下无“礼”字。
  ○注“渴喻”至“是也”。解云:即僖二十七年“六月,庚寅,齐侯昭卒。八月,乙未,葬齐孝公是也。而言渴葬者,谓更无他事但孜孜於葬故不待五月矣
  
  ”不及时而不日,慢葬也。慢葬不能以礼葬也,八月葬蔡宣公是也。
  [疏]注“慢葬”至“葬也”。
  ○解云:即下八年“夏,六月,巳亥,蔡侯考父卒”。
  ○注“八月”至“是也”。
  ○解云:言但自慢薄不依礼。故不待五月也。○
  
  过时而日,隐之也。隐,痛也。痛贤君不得以时葬,丁亥葬齐桓公是也。
  [疏]注“隐痛”至“是也”。
  ○解云:即僖十七年冬十二月“乙亥,齐侯小白卒”,十八年“秋,八月,丁亥,葬齐桓公”是也。
  
  过时而不日,谓之不能葬也。解缓不能以时葬,夏四月葬卫桓公是也。
  ○解,古邂反,又古卖反。
  [疏]注“解缓”至“是也”。解云:即下四年二月,“戊申,卫州吁弑其君完”,至五年“夏,四月,葬卫桓公”是也。
  
  当时而不日,正也。六月葬陈惠公是也。○当时,丁浪反,又如字,下同。
  [疏]注“六月”至“是也”。
  ○解云:即定四年“二月,癸巳,陈侯吴卒”,“六月,葬陈惠公”是也。
  
  当时而日,危不得葬也。此当时,何危尔?宣公谓公曰:“以吾爱与夷,则不若爱女。以为社稷宗庙主,则与夷不若女,盍终为君矣。”与夷者,宣公之子,公者,宣公之弟。○与夷,如字,又音馀,凡人名字及地名之类皆放首音,借假字则时复重出。爱女,音汝,下及注同。盍终,户腊反,四年传同。
  [疏]“当时”至“葬也”。
  ○解云:即此年八月“宋公和卒”,十二月“癸未,葬宋公”是也。而注不言之者,以下有问,不注可知也。○“以吾”至“爱女”。
  ○解云:若,如也。言吾爱於与夷,则不止如女而已,言其甚也。云以为社稷宗庙主,则与夷不若女者,言不如女,道其不贤。云盍终为君矣者,何不遂为君,不听其反让。
  
  宣公死,公立。公逐其二子庄公冯与左师勃。左师,官。勃,名也。○冯,皮冰反。曰:“尔为吾子,生毋相见,死毋相哭。”所以远绝之。○生毌,音无,下同。与夷复曰:复,报。“先君之所为不与臣国,而纳国乎君者,以君可以为社稷宗庙主也。今君逐君之二子,而将致国乎与夷,此非先君之意也。且使子而可逐,则先君其逐臣矣。”公曰:“先臣之不尔逐,可知矣。尔,女也。可知者,欲使我反国。吾立乎此,摄也。”暂摄行君事,不得传与子也。谦辞。○传与,直专反;下音与。终致国乎与夷。庄公冯弑与夷。冯与督共弑殇公在桓二年,危之於此者,死乃反国,非至贤之君不能不争也。○冯杀,音试,注同。争,争斗之争。
  [疏]注“冯与”至“二年”。
  ○解云:即桓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是也。
  ○注“死乃”至“争也”。
  ○解云:至贤之君,谓受国者。正以与夷不贤,故终见篡矣。
  
  故君子大居正。明脩法守正,最计之要者。
  [疏]“故君子大居正”。
  ○解云:言由是之故,君子之人大其適子居正,不劳违礼而让庶也。
  
  宋之祸,宣公为之也。言死而让,开争原也。公亦死而让得为功者,反正也。外小恶不书,录渴隐者,明诸侯卒,王者当加恩意,忧劳其国,所以哀死闵患也。
  [疏]注“言死而”至“原也”。
  ○解云:言后人见其死乃让巳,疑非诚心至意,是以还让其子,终致后祸,故曰开争原也。
  ○注“公”至“反正也”。
  ○解云:其公之功,即桓二年冯弑君是也。
  ○注“所以哀死闵患也”。
  ○解云:哀死者,即慢之属是也。闵患者,隐之是也。
  
  四年,春,王二月,莒人伐杞,取牟娄。牟娄者何?杞之邑也。以上有伐杞。○牟,武侯反。
  [疏]“牟娄者何”。
  ○解云:外相取邑,例所不书,疑非凡取,故执不知周。
  
  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据楚子伐宋取彭城不书。
  [疏]注“据楚”至“不书”。
  ○解云:即襄元年传曰“鱼石走之楚,楚为之伐宋,取彭城,以封鱼石”者是也。
  
  疾始取邑也。外小恶不书,以外见疾始,著取邑以自广大,比於贪利差为重,故先治之也。内取邑常书,外但疾始,不常书者,义与上逆女同。不传讬始者,前此有灭,不嫌无取邑,当讬始明,故省文也。取邑例时。○见疾,贤遍反,年末“见众”同。差,初卖反。
  [疏]注“内取邑常书”者。
  ○解云:即下十年取郜、防,昭三十二年取阚之属是也。
  ○注“义与上逆女同”。
  ○解云:即上注云“内逆女常书,外逆女但疾始不常书者,明当先自正,躬自厚而薄责於人,故略外”是也。
  ○注“传不讬始者”。
  ○解云:何故不发传云取邑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於此?讬始焉尔。曷为讬始焉尔?《春秋》之始也。凡不讬始之义有四:一则见其经而不讬始,即上二年彼注云“据战伐不言讬始,纳币不讬始之类”是也。二则其大恶不可讬始,即五年“初献六羽”之下,传云“始僣诸公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於此?僣诸公犹可言,僣天子不可言”,彼注云“传云尔者,解不讬始也”;三则省文,不假讬始,即此是也;四则无可讬始,即桓七年“焚咸丘”之下,注云“传不讬始者,前此未有,无所讬也”是也。
  ○注“取邑例时”。
  ○解云:即下六年“冬,宋人取长葛”之属是。然则“取牟娄”虽在月下,不蒙上月也。
  
  戊申,卫州吁弑其君完。曷为以国氏?据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氏公子。○弑其,申志反。弑字从式,杀字从殳,不同也。君父言弑积渐之名也;臣子云杀,卑贱之意也。字多乱,故时复音之;可知,则不重出也。完,音丸。
  [疏]注“据齐”至“公子”。
  ○解云:在文十四年秋也。商人所以得称公子者,正以商人次正当立,其罪差轻故也。○
  
  当国也。与段同义。日者,从外赴辞,以贼闻例。
  [疏]注“与段同义”者。
  ○解云:即上元年注云“欲当国为君,故如其意,使如国君,氏上郑,所以见段之凶逆”是也。
  ○注“日者”至“闻例”。
  ○解云:《公羊》之例,合书则书,不待赴告。而言从外赴辞者,谓其君被弑,此君之臣即以其日赴於天子诸侯,望天子诸侯早来救巳,是以《春秋》悉皆书日,故云日者,从外赴辞也。言以贼闻例者,言以贼弑君,闻於天子诸侯,例日。如此,故下八年传云“卒何以日而葬不日?卒赴”,何氏云“赴天子也”。缘天子闵伤,欲其知之,义亦通乎此。
  
  夏,公及宋公遇于清。遇者何?不期也。一君出,一君要之也。古者有遇礼,为朝天子若朝罢朝,卒相遇于涂,近者为主,远者为宾,称先君以相接,所以崇礼让,绝慢易也。当春秋时,出入无度,祸乱奸宄,多在不虞,无故卒然相要,小人将以生心,故重而书,之所以防祸原也。言及者,起公要之,明非常遇也。地者,重录之。遇例时。○要之,一遥反,注同。易,以豉反。
  [疏]“遇者何”。
  ○解云:欲言冬见,其文曰夏;欲言会聚,又不言会,故执不知问。
  ○注“言及者”至“遇也”。
  ○解云:正以及者,汲汲之文故也。其常遇者,即朝天子罢朝之时,相遇于涂是也。
  ○注“遇例时”者。
  ○解云:即隐八年“春,宋公、卫侯遇于垂”,庄三十年“冬,公及齐侯遇于鲁济”,及此之属皆是。而僖十四年“夏,六月,季姬及鄫子遇于防”,书月者,彼注云“甚恶内”是也。
  
  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
  秋,翚帅师会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翚者何?公子翚也。以入桓称公子。
  [疏]“翚者何”。
  ○解云:无公子,故执不知问。
  ○注“以入桓称公子”。
  ○解云:即桓三年秋,“公子翚如齐逆女”是也。
  
  何以不称公子?贬。曷为贬?据叔老会郑伯伐许不贬。
  [疏]注“据叔”至“不贬”。
  ○解云:在襄十六年夏。○
  
  与弑公也。弑者,杀也,臣弑君之辞。以终隐之篇贬,知与弑公也。○与弑,音预,下及注同。
  [疏]注“以终隐”至“弑公”。
  ○解云:即此及十年“夏,翚帅师会齐人、郑人伐宋”,传云“此公子翚也,何以不称公子?贬。曷为贬?隐之罪人也,故终隐之篇贬也”是也。
  
  其与弑公奈何?公子翚谄乎隐公,谄犹佞也。谓隐公曰:“百姓安子,诸侯说子,盍终为君矣。”隐曰:“吾?否!否,不也。○说,音悦。吾使脩涂裘,吾将老焉。”涂裘者,邑名也。将老焉者,将辟桓居之以自终也,故南面之君,势不可复为臣,故云尔。不以成公意者,隐本为桓守国,国邑皆桓之有,不当取以自为也。○将辟,音避,今本多即作“辟”字,后不更音。复,扶又反。本为,于伪反,下“自为”、传“吾为”皆同。
  [疏]注“不以成”至“为也”。
  ○解云:上元年传云“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意也”,此传何以不言营涂裘?何以不书成公意也?言隐非正君,直为他守国而已,邑非已有,不当擅取之,取之非,是以不得作成公意解也。
  
  公子翚恐若其言闻乎桓,於是谓桓曰:“吾为子口隐矣。口,犹口语相发动也。
  [疏]注“口犹”至“动也”。
  ○解云:语,读如子语鲁大师之语。○
  
  隐曰‘吾不反也’。”桓曰:“然则奈何?”曰:“请作难,难,兵难也。○难,乃旦反,注同。弑隐公。”谥者,传家所加。
  [疏]注“谥者”至“所加”。
  ○解云:死谥,周道也。今始请弑已言隐公者,公羊子从后加之。所以至此乃注者,嫌是传语,故明之。
  
  於锺巫之祭焉,弑隐公也。锺者,地名也。巫者,事鬼神祷解以治病请福者也,男曰觋,女曰巫。传道此者,以起淫祀之无福。○祷解,丁老反,或丁报反;下古卖反,又古买反。觋,户狄反。
  [疏]注“男曰觋,女曰巫者”。
  ○解云:楚语文也。
  ○注“传道”至“无福”。
  ○解云:直言弑隐公,义势已尽,而必言於锺巫之祭焉者,以起淫祀之无福故也。
  
  九月,卫人杀州吁于濮。其称人何?据晋杀大夫里克,俱弑君贼不称人。○濮,音卜,一音剥。
  [疏]注“据晋杀大夫里克”。解云:在僖十五年夏。
  
  讨贼之辞也。讨者,除也。明国中人人得讨之,所以广忠孝之路。书者,善之也。讨贼例时,此月者,久之也。
  [疏]注“讨贼例”至“久之也”。解云:“讨贼例时”者,庄九年“春,齐人杀无知”是也。桓六年秋八月,“蔡人杀陈佗”,亦书月者,与此同也。
  
  冬,十有二月,卫人立晋。晋者何?公子晋也。以下有卫侯晋卒,又言立。
  [疏]“晋者何”。
  ○解云:欲言次正,而文言立;欲言非正,而举众立之,故执不知问。
  ○注“以下”至“言立”。
  ○解云:以有卫侯晋卒,则知此文“卫人立晋”者,是先君之子,今始立为之君矣。又言立者篡文,知非正大子,故知公子矣。其卫晋侯卒在桓十二年冬。
  
  立者何?立者不宜立也。诸侯立不言立,此独言立,明不宜立之辞。
  [疏]“立者何”。
  ○解云:诸侯之立,例所不书,今特言立,故执不知问。
  
  其称人何?据尹氏立王子朝也。
  [疏]注“据尹”至“朝也”。
  ○解云:在昭二十三年秋。
  
  众立之之辞也。晋得众,国中人人欲立之。然则孰立之?石碏立之。石碏立之,则其称人何?据尹氏立王子朝不称人。○碏,七略反,一音十洛反。众之所欲立也。众虽欲立之,其立之非也。凡立君为众,众皆欲立之,嫌得立无恶,故使称人,见众言立也,明下无废上之义,听众立之,为立篡也。不剌嗣子失位者,时未当丧,典主得权重也。月者,大国篡例月,小国时。立、纳、入皆为篡,卒日,葬月,达於《春秋》,为大国例。主书从受位也。○篡,初患反。
  [疏]注“不剌”至“权重也”。
  ○解云:剌桓公嗣子失位者,即不书晋之立矣,故襄十四年“卫侯衎出奔齐”,襄二十六年传云“曷为不言剽之立?不言剽之立者,以恶卫侯也”,彼注云“欲起卫侯失众出奔,故不书剽立。剽立无恶,则卫侯恶明矣”。今书晋立,则不剌嗣子可知。
  ○注“月者”至“国时”。
  ○解云:大国篡例月者,即此文冬十二月“卫人立晋”;庄六年“夏,六月,卫侯朔入于卫”;哀六年秋七月,“齐阳生入于齐”之属是也。而庄九年夏,“齐小白入于齐”不月者,彼注云“不月者,移恶于鲁也”。其小国时者,即僖二十五年“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昭元年“秋,莒去疾自齐入于莒”之属是也。
  ○注“立纳入皆为篡”。解云:立为篡者,此文“卫人立晋”,昭二十三年“尹氏立王子朝”之属是也。其纳为篡者,“纳顿子于顿”,及文十四年“晋人纳捷菑”之属是也。其入为篡者,小白,阳生之属是也。
  ○注“卒日”至“大国例”。
  ○解云:隐八年“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卒”;秋,“八月,葬宣公”之属是也。
  ○注“主书从受位也”。
  ○解云:谓主恶晋之从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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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公卷六(起元年,尽七年)庄公卷七(起八年,尽十七年)
庄公卷八(起十八年,尽二十七年)庄公卷九(起二十八年,尽闵公二年)
僖公卷十(起元年,尽七年) 僖公卷十一(起八年,尽二十一年)
僖公卷十二(起二十二年,尽三十三年) 文公卷十三(起元年,尽九年) 
文公卷十四(起十年,尽十八年)宣公卷十五(起元年,尽九年) 
宣公卷十六(起十年,尽十八年) 成公卷十七(起元年,尽十年)
成公卷十八(起十一年,尽十八年)襄公卷十九(起元年,尽十一年) 
襄公卷二十(起十二年,尽二十四年) 襄公卷二十一(起二十五年,尽三十一年) 
昭公卷二十二(起元年,尽十二年) 昭公卷二十三(起十三年,尽二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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