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类 傢範   》 捲三父母/父/母      司馬光 Sima Guang

  父子之間有禮有節
  【原文】陳亢嚮於伯魚曰:“子亦有異聞乎?”對曰:“未也。嘗獨立,鯉趨而過庭。曰:‘學詩乎?’對曰:‘未也。’‘不學詩無以言。’鯉退而學詩。他日,又獨立,鯉趨而過庭。曰:‘學禮乎?’對曰:‘未也。’‘不學禮無以立。’鯉退而學禮。”聞斯二者,陳亢退而喜曰:“問一得三,聞詩,聞禮,又聞君子之遠其子也。”
  【譯述】陳亢問伯魚說:“孔夫子他老人傢有沒有什麽奇聞逸事呢?”伯魚回答說:“他老人傢沒有什麽奇聞逸事,衹是有一次我獨自侍立,他的兒子鯉邁着小步快速經過廳堂,夫子問道:‘你學習《詩經》沒有?’孔鯉回答說:‘沒有。’夫子教導他說:‘不學《詩經》就沒有說話的權利。’孔鯉便下去學習《詩經》。過了幾天,我又獨自侍立先生於側,鯉又邁着小步快速經過廳堂,夫子問:‘你學習《禮》沒有?’鯉回答說:‘沒有。’夫子教導說:‘不學習《禮》就不能立身。’孔鯉便下去學習《禮》。”聽了這兩件事,陳亢出去後高興地說:“我問了一件事,卻懂得了三個道理:懂得了學《詩經》的道理,懂得了學《禮》的道理,同時又懂得了君子與他的子女之間應該是有禮有節的,不能隨隨便便的道理。
  君子教子,遵之以道
  【原文】曾子曰:“君子之於子,愛之而勿面,使之而勿貌,遵之以道而勿強言;心雖愛之不形於外,常以嚴莊莅之,不以辭色悅之也。不遵之以道,是棄之也。然強之,或傷恩,故以日月漸摩之也。”
  【譯述】曾子說:“君子對於他的子女,喜愛他們卻不表露在臉上,支使他們也不露聲色,讓他們按道理做事情,但又不勉強他們。心裏雖然很喜愛他們卻不表露在外邊,對待他們要嚴肅莊重,不能用和言悅色來討他們喜歡。不教育子女按道理做事,就會把他們引上邪路。然而如果一味地強迫他們做,又會損傷父子之間的和氣。因此對待子女衹能靠平時言傳身教去慢慢引導他們。”
  父子之間,不宜簡慢
  【原文】北齊黃門侍郎顔之推《傢訓》曰:“父子之嚴,不可以狎;骨肉之愛,不可以簡。簡則慈孝不接,狎則怠慢生焉。由命士以上,父子異宮,此不狎之道也;抑搔癢痛,懸衾篋枕,此不簡之教也。”
  【譯述】北齊黃門侍郎顔之推在他寫的《傢訓》中說:“父子之間應該嚴肅,不能隨隨便便,不能簡慢。如果簡慢隨便,就會因怠慢而形不成父慈子孝,古人規定做官的人傢,父子應該分開居住,這是養成父子之間不隨隨便便的方法;兒子要為父母按摩病痛,收拾被褥枕頭等臥具,這是父子之間不生簡慢的道理所在。”
  人愛其子,當教子成人
  【原文】石碏諫衛莊公曰:“臣聞愛子教之以義方,弗納於邪。驕奢淫逸,所自邪也。四者之來,寵祿過也。”自古知愛子不知教,使至於危辱亂亡者,可勝數哉!夫愛之,當教之使成人。愛之而使陷於危辱亂亡,烏在其能愛子也?人之愛其子者多曰:“兒幼,未有知耳,俟其長而教之。”是猶養惡木之萌芽,曰俟其合抱而伐之,其用力顧不多哉?又如開籠放鳥而捕之,解繮放馬而逐之,曷若勿縱勿解之為易也!
  《麯禮》:“幼子常視毋誑。”
  “立必正方,不傾聽。”
  “長者與之提攜,則兩手奉長者之手。負劍闢咡詔之,則掩口而對。”
  【譯述】石碏勸諫衛莊公說:“我聽說父親疼愛子女應該教給他們做人的正道,不使他們走上邪路。驕橫奢侈,荒淫放縱,就會走上邪路。驕奢淫逸四種習慣都有,這是過分寵愛他們所造成的。”自古以來許多父親都知道疼愛子女,卻不懂得教育子女,以至於使他們危害他人,自取滅亡,這樣的事例還少嗎?疼愛子女,就應當教育他們,培養他們成人。疼愛他們卻讓他們走上邪路,又怎能算得上疼愛他們呢?疼愛子女的那些人常常說:“孩子小,不懂事,等他們長大後再來教育他們。”這就好比種了一棵不正的樹苗,說等到樹木長大後再來修剪它,那樣費力不更多嗎?又像打開鳥籠把鳥放走之後再去捉鳥,解開繮繩把馬放走之後再去追它,與其這樣,哪如事先就不放開鳥和馬呢?
  《禮記·麯禮》說:“對於小孩子,要經常關註教導他,不要讓他學會說假話和誑騙。”
  又說:“孩子從小要養成好的習慣,站立的時候一定要中正,不要斜着身子去傾聽。”
  又說:“如果有長輩與你握手,你就要用兩衹手奉長輩的手。如果長輩俯下身和你說話,你要將自己的嘴用手當住一點,然後再恭敬地說話。”
  【原文】《內則》:“子能食食,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男鞶革,女鞶絲。六年,教之數與方名;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出入門戶及即席飲食,必後長者,始教之讓;九年,教之數日。十年,出就外傅,居宿於外,學書計。十有三年,學樂、誦詩、舞勺。成童,舞象、學射禦。”
  【譯述】《禮記·內則》說:孩子會自己吃飯的時候,父母要教給他用右手拿筷子,會說話的時候,要教給他們應答,男孩答“唯”,女孩答“俞”。他們所用的佩囊,男的用皮革,女孩用絲繒,各代表武事和針黹之事。
  六歲的時候,教他們數數與記住東西南北這些方位的名稱;七歲的時候,教給他們男女不能同坐,不能在一起吃東西。八歲的時候,告訴他們謙讓之禮,出入門戶以及上炕進餐,都要在長者之後。九歲的時候,要告訴他們朔望與天幹地支的知識。十歲的時候,男孩子就要出去拜師求學,住宿在外邊,學習六書九數。十三歲的時候,要學習音樂、詩書和文舞。到了十五歲之後,就要學習武舞、射箭和駕禦車馬。
  曾子殺豬教子
  【原文】曾子之妻出外,兒隨而啼。妻曰:“勿啼!吾歸,為爾殺豕。”妻歸,以語曾子。曾子即烹豕以食兒,曰:“毋教兒欺也。”
  【譯述】曾子的妻子到外邊去辦事,兒子跟着她邊走邊哭。妻子說:“別哭!
  等我回來給你殺豬吃豬肉。”妻子回來後,把這件事告訴了曾子。曾子就殺豬煮肉給孩子吃,他說:“我之所以真的給他殺豬吃,是為了教給他不要欺騙人。”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原文】賈誼言:古之王者,太子始生,固舉以禮,使士負之,過闕則下,過廟則趨,孝子之道也。故自為赤子,而教固已行矣。提孩有識,三公三少,固明孝、仁、禮、義。以道習之,逐去邪人,不使見惡行。於是皆選天下之端士、孝弟、博聞、有道術者,以衛翼之。使與太子居處出入。故太子乃生而見正事,聞正言,行正道,左右前後皆正人也。夫習與正人居之,不能毋正。猶生長於齊,不能不齊言也;習與不正人居之,不能毋不正,猶生長於楚,不能不楚言也。
  【譯述】漢朝的賈誼說:古代的帝王教育太子,在太子一生下來的時候,就用符合禮法的行動來給他示範。讓人抱着他,經過宮闕的時候就要表示禮貌,經過廟堂的時候就要小步快走,這是培養孝子之道啊!所以,帝王對於後代,孩子還是嬰兒的時候,就已經開始對他進行教育了。在孩子懂事的時候,就要請太師、太傅、太保三公和少保、少傅、少師三少來教育太子,讓他明白孝、仁、禮、義的道理。用道來教育太子,把那些心術不正的小人都趕走,不讓太子見到壞事惡行。於是都挑選天下品行端正的人、講究孝悌的人、學識淵博的人和有德行的人,來輔佐教育他。讓這些人一起與太子居住出入。這樣,太子從一生下來看到的就都是有德行的事,聽到的就都是符合道義的話,走的就是正道,因為在他的周圍都是些正人君子。道理很簡單,每天和正人君子在一起,自己就自然會成為正人君子。這就好比你從小生長在齊地,就不可能不說齊地的方言;如果每天和那些邪惡的人在一起,你自己也就會成為邪惡的人,這就好比你從小生長在楚地,不能不講楚地的方言一樣。
  教婦初來,教子嬰孩
  【原文】《顔氏傢訓》曰:古者聖王,子生孩提,師保固明仁孝禮義,道習之矣。凡庶縱不能爾,當及嬰稚,識人顔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誨,使為則為,使止則止。比及數歲,可省笞罰,父母威嚴而有慈,則子女畏慎而生孝矣。吾見世間,無教而有愛,每不能然。飲食運為,恣其所欲,宜誡翻奬,應呵反笑,至有識知,謂法當爾。驕慢已習,方乃製之,捶撻至死而無威,忿怒日隆而增怨。逮於長成,終為敗德。孔子云:“少成若天性,習慣如自然”是也。諺雲:“教婦初來,教兒嬰孩。”誠哉斯語!
  【譯述】《顔氏傢訓》說:古代的帝王聖賢,孩子生下後,很小的時候,就有少師少保來負責教他孝仁禮義了。普通百姓雖然不能和皇傢一樣,也當在孩子小的時候,他能識人顔色,知人喜怒的時候,就加以教誨,叫他做什麽他就做什麽,叫他什麽不能做他就不去做。這樣幾年後,可以不用體罰,父母既威嚴又有慈愛,子女因畏慎而産生孝心。但我看世上有許多人,衹知道愛而不懂得教育,做不到這些。孩子的飲食行為,都隨心所欲。做得不對應訓誡的時候反而誇奬他,應當訶責的時候反而嘻笑,等孩子長大懂事後,還以為理法就是這樣。驕慢的習慣已經養成,這時候大人才來管教他。就是打死他也不能建立尊長的威信,孩子的忿怒天天增長反而會增加他的怨恨。等孩子長大成人,終是德行不好。孔夫子說:“小時候形成的習慣就好像天性一樣,習慣會成為自然。”所講的就是這個道理。俗話說:“教育媳婦要從她初來時開始,教育孩子要從他小的時候開始。“這句話真是說得太正確了。
  糾正孩子缺點,如同有病用藥
  【原文】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惡;但重於訶怒,傷其顔色,不忍楚撻慘其肌膚爾。當以疾病為喻,安得不用湯藥針艾救之哉?又宜思勤督訓者,豈願苛虐於骨肉乎?誠不得已也。
  王大司馬母衛夫人,性甚嚴正。王在湓城,為三千人將,年逾四十,少不如意,猶捶撻之,故能成其勳業。
  【譯述】《顔氏傢訓》又說:那些不能好好教育子女的人,也不是存心要把子女陷入罪惡之中;衹不過是不願讓子女因自己的責駡而感到臉上不好看,不忍心責打讓子女皮肉受苦罷了。拿人生了病來作個比喻,人有病難道能不用湯藥和針砭、艾熏來救治嗎?我們反過來想一想那些勤於督促訓導孩子的人,難道他們真是願意讓孩子受虐待嗎?實在是不得已纔這樣做的啊。
  《顔氏傢訓》還說:大司馬王僧辯的母親魏太夫人,品性很嚴正,王僧辯在湓城(九江)擔任軍職,地位已相當高,年紀也四十多了,但稍有做得不對的地方,魏太夫人還是要打他,所以最後王僧辯能建功立業。
  愛而不教,反害其子
  【原文】梁元帝時,有一學士,聰敏有纔,少為父所寵,失於教義。一言之是,遍於行路,終年譽之;一行之非,掩藏文飾,冀其自改。年登婚宦,暴慢日滋,竟以語言不擇,為周逖抽腸釁鼓雲。然則愛而不教,適所以害之也。《傳》稱鳲鳩之養其子,朝從上下,暮從下上,平均如一。至於人,或不能然。《記》曰:父之於子也,親賢而下無能。使其所親果賢也,所下果無能也,則善矣。其溺於私愛者,往往親其無能,而下其賢,則禍亂由此而興矣。
  【譯述】《顔氏傢訓》又說:“梁元帝時有一個士人,從小聰明有才能,很受父親寵愛,但傢裏沒有很好地教育他。他衹要有一句話說得有點理,他父親就不斷地誇奬他,一年到頭到處與人談論;一件事做錯了,他父親就百般為他掩飾,替他找各種藉口,希望他自己慢慢能改正。後來這人長大成人之後,不好的品質越發展越嚴重,待人粗暴傲慢,最後終於因為講話隨便,觸犯了有權勢的周逖,而被周逖抽腸釁鼓,慘殺而死。”這樣看來,傢長對子女如果一味溺愛而不懂得去教誨,恰恰是害了孩子。《左傳》說:鳲鳩鳥在喂養孩子的時候,早晨從上到下輪流,晚上從下到上輪流,始終能平等對待,沒有偏嚮。人反倒不能這樣。《禮記》說:父親對於子女,一般都是偏親聰明有才幹的,而對於才能差一些的就不太喜歡。如果為父親的所偏親的果真有纔有德,不喜歡的果真是品行才能很差的,那還算是不錯的;然而,有些做父親的因溺於私愛,往往是偏親那些無品行無才能的,而疏遠品行端正有才能的。那麽,傢裏的不和與禍亂就從此而生發了。
  父母對待子女,不宜偏親偏愛
  【原文】《顔氏傢訓》曰:人之愛子,罕亦能均。自古及今,此弊多矣。賢俊者自可賞愛,頑魯者亦當矜憐。有偏寵者,雖欲以厚之,更所以禍之。共叔之死,母實為之;趙王之戮,父實使之。劉表之傾宗覆族,袁紹之地裂兵亡,可謂靈龜明鑒。此通論也。
  【譯述】人們愛自己的兒子,很少能做到沒有偏愛。從古代到現在,這種偏愛的毛病非常多,聰明懂事的孩子自然討人喜愛,頑皮愚魯的孩子也應當憐愛。偏愛雖然是喜歡他,盼他好,而事實上卻是害了他。共叔的死,實際上是他母親的過錯;趙王後來被殺,也是他父親偏寵偏愛造成的惡果;劉表和袁紹最終傢破人亡,都可以作為偏愛子女的前車之鑒。
  曾子終身不娶後妻
  【原文】曾子出其妻,終身不取妻。其子元請焉,曾子告其子曰:“高宗以後妻殺孝己,尹吉甫以後妻放伯奇。吾上不及高宗,中不比吉甫,庸知其得免於非乎?”
  【譯述】曾子休掉了他的妻子,終身沒有再娶。曾子的兒子曾經勸父親再娶後妻,曾子對兒子說:“殷高宗武丁因為後妻進讒言,害死了自己的兒子孝己;周宣王尹吉甫也因為娶了後妻的緣故,放逐了自己的兒子伯奇。我上比不上殷高宗,中比不上尹吉甫,怎麽能保證娶了後妻而不發生禍亂呢?”
  續娶後妻,極易敗傢
  【原文】後漢尚書令朱暉,年五十失妻。昆弟欲為繼室。暉嘆曰:“時俗希不以後妻敗傢者。”遂不娶。今之人年長而子孫具者,得不以先賢為鑒乎!
  【譯述】東漢尚書令朱暉,五十歲的時候死了妻子。兄長想為他續弦,他嘆息道:“現在,因為續娶後妻敗傢的事例很多。”於是不再續娶。如今那些年事已高且子孫滿堂的人,難道能不以前代的賢人為榜樣嗎?
  子不孝父不慈,其罪惡均等
  【原文】《內則》曰:“子婦未孝未敬,勿庸疾怨,姑教之。若不可教,而後怒之。不可怒,子放婦出而不表禮焉。”
  【譯述】《內則》說:“兒子和媳婦不孝順不恭敬,也不用怨恨,應該耐心地教育他們。如果不聽教育,然後再去指責他們。指責了也不改正,就將兒子和媳婦趕出傢門但不去明說他們違背了孝道。”
  【原文】君子之所以治其子婦,盡於是而已矣。今世俗之人,其柔懦者,子婦之過尚小,則不能教而嘿藏之。及其稍著,又不能怒而心恨之。至於惡積罪大,不可禁遏,則喑嗚鬱悒,至有成疾而終者。如此,有子不若無子之為愈也。其不仁者,則縱其情性,殘忍暴戾,或聽後妻之讒,或用嬖寵之計,捶撲過分,棄逐凍餒,必欲置之死地而後已。《康誥》稱:“子弗祗服厥父事,大傷厥考心;於父不能字厥子,乃疾厥子。”謂之元惡大憝,蓋言不孝不慈,其罪均也。
  【譯述】君子對待兒子和媳婦的辦法,就是這麽個道理。如今世俗之人中的那些柔弱無能的父輩,在兒子、媳婦的過錯還小的時候,不能及時教育,而是盡力去遮掩。等到他們的過失越來越大的時候,父母又不能發怒去責備他們。等到子女罪大惡極,不能遏製的時候,父母就憂愁苦悶,甚至有人積鬱成病,含恨而死。如果這樣,有子女還不如沒子女好。另一方面,也有那些不仁不義的父親,放縱自己的情性,殘忍暴戾地對待子女,有的聽信後妻的讒言,有的用親信的計謀,對兒女過分捶打,或者把子女趕出傢門,讓他們挨饑受餓,必欲置之死地纔肯罷休。《康誥》說:“子女不能孝順父親,就會大大傷害父親的心;父親不能夠養育他的子女,就是仇恨子女。”這樣的人可以稱之為大惡人,這段話大概是說子女不孝順和父親不慈祥,他們的罪惡一樣大。
  母慈母敗子
  【原文】為人母者,不患不慈,患於知愛而不知教也。古人有言曰:“慈母敗子。”愛而不教,使淪於不肖,陷於大惡,入於刑闢,歸於亂亡。非他人敗之也,母敗之也。自古及今,若是者多矣,不可悉數。
  【譯述】為人之母,不怕不慈祥,怕的是衹知道疼愛子女而不懂得去教育子女。古人說:“慈母敗子。”母親溺愛子女卻不能教育子女,使子女淪為壞人,陷入惡跡劣行,最終受到懲罰,引出禍亂,自取滅亡。毀他的並非他人,恰恰是做母親的害了他。從古到今,這樣的例子太多了,不可勝數。
  古代聖賢重胎教
  【原文】周大任之娠文王也,目不視惡色,耳不聽淫聲,口不出敖言。文王生而明聖,卒為周宗。君子謂大任能胎教。古者婦人任子,寢不側,坐不邊,立不蹕,不食邪味,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目不視邪色,耳不聽淫聲。夜則令瞽誦詩,道正事。如此,則生子形容端正,纔藝博通矣。彼其子尚未生也,固已教之,況已生乎!
  【譯述】周文王的母親懷周文王的時候,眼睛不看不好的顔色,耳朵不聽淫蕩的聲音,嘴裏不說戲虐調笑的語言。因此,文王生下來就明白賢聖,最終成為開創周代工業的一代聖主。有纔德的人認為婦女在懷孕的時候可以胎教,古代的婦女在懷孕的時候,睡覺不側臥,不在靠邊的地方坐,不一隻腳站立,不吃亂七八糟的東西。食物切得不端正不吃,炕席鋪得不正不坐,眼睛不看不好的顔色,耳朵不聽淫蕩的聲音。晚上讓盲人朗誦詩,談論正事。這樣,生下的孩子相貌體形端正,才能出衆。人傢的孩子還沒有出生,就已經開始教育了,而況出生之後呢?
  孟母三遷教子
  【原文】孟軻之母,其捨近墓,孟子之少也,嬉戲為墓間之事,踴躍築埋。
  孟母曰:“此非所以居之也。”乃去。捨市傍,其嬉戲為衒賣之事。孟母又曰:“此非所以居之也。”乃徙。捨學宮之傍,其嬉戲乃設俎豆揖讓進退。孟母曰:“此真可以居子矣!”遂居之。孟子幼時問東傢殺豬何為,母曰:“欲啖汝。”既而悔曰:“吾聞古有胎教,今適有知而欺之,是教之不信。”乃買豬肉食。既長就學,遂成大儒。彼其子尚幼也,固已慎其所習,況已長乎!
  【譯述】孟軻的母親傢住在靠近墓地的地方,孟軻小時候就常玩些挖墓埋死人的遊戲,而且玩得非常起勁。母親就說:“此處不適合居住。”於是將傢搬走,遷居到集市旁邊,於是孟軻又以學習商販吆喝叫賣為遊戲。
  孟母又說:“這裏也不適合居住。”就又舉傢遷徙,搬到學校旁邊的房捨裏,這樣孟子就玩些祭祀、揖讓、進退的有關禮儀方面的遊戲。孟母高興地說:“這裏纔是居住的好地方。”於是就在這裏安居。孟子小時候問母親鄰居為什麽要殺豬,母親回答說:“給你吃肉。”說完又後悔了,心想:“我聽說古人就很註重胎教,現在孩子剛懂事,我就欺騙他,這是教他不講信用。”因此為了證明自己說話算數,孟母就買豬肉給孟子吃。孟子長大後讀書學習,終於成為博學多才的大學問傢。孟母在孩子小的時候,就認真培養兒子的好習慣,何況在兒子長大之後呢?
  為子待客,其母斷發
  【原文】漢丞相翟方進繼母隨方進之長安,織履,以資方進遊學。
  晉太尉陶侃,早孤貧,為縣吏番陽,孝廉範逵嘗過侃,時倉卒無以待賓。其母乃截發,得雙髲以易酒餚。逵薦侃於廬江太守,召為督郵,由此得仕進。
  【譯述】漢代的丞相翟方進求學的時候,他的繼母跟隨他到長安,靠編草鞋賺錢來資助方進拜師求學。
  晉代太尉陶侃,從小喪父,傢裏很窮,他擔任番陽縣吏之時,孝廉範逵來傢探訪。一時間傢裏沒有東西招待客人,他的母親就剪掉頭髮,用頭髮換來酒餚招待客人。後來,範逵嚮廬江太守推薦陶侃,太守就任命陶侃為督郵,陶侃從此進身仕途。
  兒子交友不善,母親拒絶吃飯
  【原文】後魏鉅鹿魏緝母房氏,緝生未十旬,父溥卒。母鞠育不嫁,訓導有母儀法度。緝所交遊,有名勝者,則身具酒饌。有不及己者,輒屏臥不餐,須其悔謝乃食。
  【譯述】後魏時候鉅鹿魏緝的母親房氏,魏緝剛生下來還不到十旬,他的父親魏溥就死了。魏緝的母親為了養育魏緝,不再改嫁,魏母教育孩子頗知禮儀法度。魏緝在外邊結交的人如果是有好名聲的,來傢做客,魏母就親自準備酒食,款待客人。如果是品德修養差的人,她就睡在屏風後面,不出來吃飯,一定要在事後兒子表示悔恨,嚮她謝罪,她纔肯吃飯。不以肥鮮所動,教子勤學讀書
  【原文】唐侍御史趙武孟,少好田獵,嘗獲肥鮮以遺母。母泣曰:“汝不讀書,而田獵如是,吾無望矣!”竟不食其膳。武孟感激勤學,遂博通經史,舉進士,至美官。
  【譯述】唐代侍御史趙武孟,少年的時候喜歡打獵。有一次捕獲了一些又肥又鮮的獵物,他將獵物獻給母親。母親不但沒有高興,反而哭着說:“你不讀書,卻去無休止地打獵,我沒有指望了!”於是不吃飯。武孟為母親的教誨所感動,開始勤奮學習,終於博通經史,考中進士,當了大官。勸子苦讀,口含黃連
  【原文】天平節度使柳仲郢母韓氏,常粉苦參、黃連和以熊膽以授諸子,每夜讀書使噙之,以止睡。
  【譯述】天平節度使柳仲郢的母親韓氏,常常浸泡苦參、黃連和熊膽,交給幾個兒子,兒子們每天晚上讀書的時候,她就讓他們將這些東西含在嘴裏,用這個辦法來製止他們打瞌睡。
  苟得錢財,不如正己立名
  【原文】太子少保李景讓母鄭氏,性嚴明,早寡傢貧,親教諸子。久雨,宅後古墻頽陷,得錢滿缸。奴婢喜,走告鄭。鄭焚香祝之曰:“天蓋以先君餘慶,愍妾母子孤貧,賜以此錢。然妾所願者,諸子學業有成,他日受俸,此錢非所欲也。”亟命掩之。此唯患其子名不立也。
  【譯述】太子少保李景讓的母親鄭氏秉性嚴明,年輕時就守了寡,傢裏也很貧窮,她就親自教育子女。一次,因為下了很久的雨,房屋後面的古墻倒塌,露出滿滿一缸錢。奴婢發現後非常高興,連忙跑去告訴鄭氏。鄭氏燒香祈禱:“大概是因為孩子的父親生前積下陰德,上帝可憐我們母子孤寡貧窮,賜給我們這些錢。然而我所希望的衹是孩子們學業有成,將來做官得到傣祿,這些錢並不是我想要的。”祈禱畢,她立刻命令奴婢將錢掩埋。鄭氏這樣做就是擔心子女將來不能立名。
  【原文】齊相田稷子受下吏金百鎰,以遺其母。母曰:“夫為人臣不忠,是為人子不孝也。不義之財,非吾有也。不孝之子,非吾子也。子起矣。”稷子遂慚而出,反其金而自歸於宣王,請就誅。宣王悅其母之義,遂赦稷子之罪,復其位,而以公金賜母。
  【譯述】齊國丞相田稷子接受了部下送給他的一百鎰金子,回傢之後他把這些金子交給母親。母親說:“做為人的臣子而不忠誠,就等於是為人之子而不孝順。你這些不義之財,我不要。你這個不孝之子,也不是我的兒子,你走吧!”田稷子十分羞愧地離開傢,將那一百鎰金子還給部下,自己到齊宣王那裏請求皇上殺頭治罪。宣王欣賞他母親的深明大義,於是就赦免了他的罪過,讓他仍任原職,而且還從國庫裏拿出一些金子賞賜給他的母親。
  雋母教子:為吏不可貪殘
  【原文】漢京兆尹雋不疑,每行縣錄囚徒,還,其母輒問不疑,有所平反,活幾何人耶?不疑多有所平反,母喜,笑為飲食,言語異於它時。或亡所出,母怒,為不食。故不疑為吏嚴而不殘。
  【譯述】漢代京兆尹雋不疑,每次下去驗收登記囚徒返回來的時候,母親總要詢問雋不疑,這次有沒有平反的囚徒,你救了幾個被冤枉的人?如果雋不疑平反得多,母親就高興,有說有笑地吃飯,說起話來也與平時不一樣。有時,雋不疑說沒有囚徒得到平反,母親就不高興,拒絶用餐。
  正因為這樣,雋不疑做為官吏,雖然嚴厲,但並不殘酷。
  教子為官廉潔
  【原文】吳司空孟仁嘗為監魚池官,自結網捕魚作鮓寄母。母還之曰:“汝為魚官,以鮓寄母,非避嫌也!”
  【譯述】三國時東吳的司空孟仁曾經擔任監魚池官,他親自結網捕魚,將捕獲的魚製成腌魚,然後寄給母親。母親退還給他說:“你身為魚官,卻把腌魚寄給你的母親,你沒有做到當官應該避嫌疑!”
  【原文】晉陶侃為縣吏,嘗監魚池,以一坩鮓遺母。母封鮓責曰:“爾以官物遺我,不能益我,乃增吾憂耳。”
  【譯述】晉代陶侃擔任縣吏,曾經監管魚池,他將一些腌魚送給母親,母親不接受,還責備他說:“你將公傢的東西送給我,不但對我沒有好處,相反還會增加我的憂慮。”
  鄭母有節操,兒子為清官
  【原文】隋大理寺卿鄭善果母翟氏,夫鄭誠討尉遲迥戰死。母年二十而寡,父欲奪其志。母抱善果曰:“鄭君雖死,幸有此兒。棄兒為不慈,背死夫為無禮。”遂不嫁。善果以父死王事,年數歲拜持節大將軍,襲爵開封縣公,年四十授沂州刺史,尋為魯郡太守。母性賢明,有節操,博涉書史,通曉政事。每善果出聽事,母輒坐鬍床,於障後察之。聞其剖斷合理,歸則大悅,即賜之坐,相對談笑;若行事不允,或妄嗔怒,母乃還堂,蒙袂而泣,終日不食。善果伏於床前不敢起。母方起,謂之曰:“吾非怒汝,乃慚汝傢耳。吾為汝傢婦,獲奉灑掃,知汝先君忠勤之士也,守官清恪,未嘗問私,以身殉國。繼之以死,吾亦望汝副其此心。
  汝既年小而孤,吾寡耳,有慈愛無威,使汝不知禮訓,何可負荷忠臣之業乎?汝自童稚襲茅土,汝今位至方嶽,豈汝身致之邪?不思此事而妄加嗔怒心緣驕樂,墮於公政,內則墜爾傢風,或失亡官爵;外則虧天子之法,以取辜戾。吾死日,何面目見汝先人於地下乎?”母恆自紡績,每至夜分而寢。善果曰:“兒封侯開國,位居三品,秩俸幸足,母何自勤如此?”答曰:“籲!汝年已長,吾謂汝知天下理,今聞此言,故猶未也。至於公事,何由濟乎?今此秩俸,乃天子報汝先人之殉命也,當散贍六姻,為先君之惠,奈何獨擅其利,以為富貴乎?又絲枲紡績,婦人之務,上自王後,下及大夫士妻,各有所製,若墮業者,是為驕逸。
  吾雖不知禮,其可自敗名乎?”自初寡,便不禦脂粉,常服大練,性又節儉,非祭祀、賓客之事,酒肉不妄陳其前;靜室端居,未嘗輒出門閣。內外姻戚有吉兇事,但厚加贈遺,皆不詣其門。非自手作,及莊園祿賜所得,雖親族禮遺,悉不許入門。善果歷任州郡,內自出饌,於衙中食之,公廨所供皆不許受,悉用修理公宇及分僚佐。善果亦由此剋己,號為清吏,考為天下最。
  【譯述】隋代大理寺卿鄭善果的母親翟氏,丈夫鄭誠徵討尉遲迥時戰死。翟氏年方二十歲就守了寡,父親想讓她改嫁,翟氏抱着兒子善果說:“鄭君雖然已死,但是幸虧還有一個兒子。拋棄兒子就是不慈愛,背叛死去的丈夫就是無禮。”於是不再嫁人。善果因為父親為國而死,年僅幾歲就被封為持節大將軍,襲開封縣公的爵位,四十歲就擔任沂州刺史,不久又為魯郡太守。善果的母親秉性賢良,頗有節操,博覽書史,通曉政事。善果每次出去處理公事,母親就坐在鬍床上,躲在屏障後暗中觀察。聽到兒子分析裁斷合理,回傢就非常高興,讓兒子坐在身旁,母子倆說說笑笑。如果兒子辦事不公允,或者無端發怒,母親回到屋裏,就蒙面而哭,整天不吃飯。善果跪在母親床前不敢起來。母親這纔起來,對他說:“並不是我對你發怒,衹是為你傢感到羞愧。我是你傢的媳婦,能在你傢灑掃侍奉,知道你父親是個忠誠勤奮的人,為官清廉,未嘗營私,最終以身殉國,我也指望你繼承你先父的遺志。你年幼喪父,我喪夫守寡,有慈無威,使你不懂得禮訓,你又怎能胜任忠臣的事業?你自孩童之時就承襲封位,如今位至地方官,這難道是你自己努力所獲得的嗎?
  不去想想這些事情,卻妄加發怒,心裏想着驕奢取樂,怠於公務。對於傢裏你是敗壞傢風,甚至會導致失去官位襲爵;在外則違背天子的王法,自取滅亡。我死後,你又有何臉面去見你的父親呢?”善果的母親經常紡紗織布,直至深夜方纔睡覺。善果便問:“我封侯開國,位至三品,俸祿豐厚,母親為何還要如此勤勞?”母親回答說:“唉!你已長大,我以為你懂得道理了。如今聽你這話,纔知道你還是不懂道理。你這個樣子,又怎麽能幹好公事呢?你現在的俸祿,是皇帝對你父親為國捐軀的厚報,應當將這些好處散發給六親,以示你父親的恩惠,為何你衹想着獨享其利,謀求個人的富貴呢?再說紡紗織布,是婦人的本職,上自王後,下至士大夫之妻,各有應該幹的事。如果停止紡紗織布,就是貪圖安逸。我雖然不懂得禮法,可是怎麽能敗壞鄭傢的名聲呢?”翟氏從守寡開始,就不再塗脂抹粉,經常穿粗布衣服。她秉性節儉,除了祭祀或宴請賓客,吃飯一般不擺放酒肉。平時衹靜靜地獨自呆在傢裏,未曾離開房門一步。內外親戚有什麽吉兇事情,她都要贈送厚禮,但從不親自不登門。不是親手製作的東西,以及莊園出産或皇上賞賜給的東西,即便是親戚朋友贈送的禮品,她都一概不許拿進傢門。善果擔任各地州郡長官,都由自己傢提供飲食,他拿到衙門裏去吃,官署所提供的,都不接受,都用作修理官捨,或者分給下邊的官員僚屬。善果也因此剋己奉公,被稱為清廉的官吏,被考評為全國最好的官員。
  為官貪贓,與強盜無異
  【原文】唐中書令崔玄,初為庫部員外郎,母盧氏嘗戒之曰:“吾嘗聞姨兄辛玄馭雲:‘兒子從官於外,有人來言其貧窶不能自存,此吉語也;言其富足,車馬輕肥,此惡語也。’吾嘗重其言。比見中表仕宦者,多以金帛獻遺其父母。父母但知忻悅,不問金帛所從來。若以非道得之,此乃為盜而未發者耳,安得不憂而更喜乎?汝今坐食俸祿,苟不能忠清,雖日殺三牲,吾猶食之不下咽也。”玄由是以廉謹著名。
  【譯述】唐代中書令崔玄,起初擔任庫部員外郎,母親盧氏經常告誡他說:“我曾經聽姨兄辛玄馭對我說:‘兒子在外邊做官,如果有人來說他貧窮不能自存,這是好事兒;如果說他十分富裕,車輕馬肥,那就是壞話。’我很重視姨兄的這些話。常見那些做官的表兄表弟,多拿回金銀布帛送給他們的父母。父母衹知道高興,卻不問金銀布帛從何而來。若是他們通過不正當的途徑得來,那就好比做了強盜未被發現一樣,這怎麽能叫人不發愁反倒高興呢?你現在拿了國傢的俸祿,如果不能忠誠、清廉,即便是每天給我殺豬宰羊,我也吃不下去啊!”玄在母親的教育下,以為官清廉、謹慎聞名於當時。
  母親高義,感動三軍
  【原文】李景讓,宦已達,發斑白,小有過,其母猶撻之。景讓事之,終日常兢兢。及為浙西觀察使,有左右都押牙忤景讓意,景讓杖之而斃。軍中憤怒,將為變。母聞之。景讓方視事,母出,坐廳事,立景讓於庭下而責之曰:“天子付汝以方面,國傢刑法,豈得以為汝喜怒之資,妄殺無罪之人乎?萬一致一方不寧,豈惟上負朝廷,使垂老之母銜羞入地,何以見汝先人乎?”命左右禠其衣坐之,將撻其背。將佐皆至,為之請。不許。將佐拜且泣,久乃釋之。軍中由是遂安。此惟恐其子之入於不善也。
  【譯述】李景讓,在官場上已很顯赫了,而且頭髮已花白,年紀也很大了,然而,衹要稍有過錯,母親仍舊要鞭撻他。景讓侍奉母親,整天戰戰兢兢。景讓擔任浙西觀察使時,有個部下違背了他的意願,他就將其杖責致死。軍士憤怒,眼看就要嘩變。母親聽說了這件事後,景讓處理公務的時候,母親就走出來坐在廳堂之上,命景讓站在庭下,然後斥責說:“皇帝將一方的軍政事務交給你,國傢刑法,怎麽能作為你隨意發泄喜怒哀樂的資本而去枉殺無罪之人呢?萬一引起一方的動亂,何止是上負朝廷,而且使你垂老之母含羞入地,我又有何面目去見你的先人呢?”
  就命手下剝去他的衣服,摁翻在地,準備鞭打他。這時,軍中將領都來了,都為他求情,母親不答應。將領們一邊拜一邊哭泣哀求,過了很久母親方纔同樣釋放李景讓。軍中因此纔安定下來。李母這樣做是擔心兒子走上不仁不善的邪路。
  兒為正義死,慈母不落淚
  【原文】漢汝南功曹範滂坐黨人被收,其母就與訣曰:“汝今得與李杜齊名,死亦何恨!既有令名,復求壽考,可兼得乎?”滂跪受教,再拜而辭。
  【譯述】漢代汝南功曹範滂受黨人牽連被收執,他的母親於是與他訣別,說:“你為正義而死,得以與李杜齊名,死又有什麽遺憾的呢?你既已獲得了名節,還怎麽去追求長壽呢,這二者豈可都占全呢?”範滂跪地領受教誨,嚮母親拜了兩拜,辭別而去。
  【原文】魏高貴鄉公將討司馬文王,以告侍中王瀋、尚書王經、散騎常侍王業。瀋、業出走告文王,經獨不往。高貴鄉公既薨,經被收。辭母,母顔色不變,笑而應曰:“人誰不死,但恐不得死所,以此並命,何恨之有?”
  【譯述】魏高貴鄉公準備徵討司馬文王,他把這個打算告訴了侍中王瀋、尚書王經、散騎常侍王業。王瀋和王業出來後,就跑到司馬文王那兒告了密,惟獨王經沒有去。後來,高貴鄉公去世,王經於是被收執。王經去和母親告別,母親臉色不變,笑着說:“人哪有不死的,衹怕死得不值得,你為正義而死,又有什麽遺憾的呢?”
  為成子名,母不避禍
  【原文】唐相李義府專橫,侍御史王義方欲奏彈之,先白其母曰:“義方為御史,視姦臣不糾則不忠,糾之則身危而憂及於親,為不孝;二者不能自决,奈何?”母曰:“昔王陵之母殺身以成子之名,汝能盡忠以事君,吾死不恨。”此非不愛其子,惟恐其子為善之不終也。然則為人母者,非徒鞠育其身使不罹水火,又當養其德使不入於邪惡,乃可謂之慈矣!
  【譯述】唐朝宰相李義府專橫跋扈,侍御史王義方想彈劾他,先告訴母親說:“我身為御史,看見姦臣而不去彈劾是對皇上不忠;若彈劾他,那麽自己危險又會使親人擔憂,這是對母親不孝。這兩者我無法作出决斷,怎麽辦纔好呢?”母親說:“昔日王陵的母親自殺以成全兒子的名聲,你能以忠誠事君報國,我死而無恨。”這並不是不喜愛兒子,是擔心兒子不能至始至終做好事。為人之母,她的責任並非衹是撫養兒子長大,使他不遭水、火之災,還應當培養他的品德,使他不走上邪路,這纔稱得上是慈母。
  慈愛之道,義感人神
  【原文】漢明德馬皇后無子,賈貴人生肅宗。顯宗命後母養之,謂曰:“人未必當自生子,但患愛養不至耳。”後於是盡心撫育,勞瘁過於所生。
  肅宗亦孝性淳篤,恩性天至,母子慈愛,始終無纖介之間。古今稱之,以為美談。
  【譯述】漢明德馬皇后自己沒生兒子,賈貴人生下了肅宗。顯宗命後母撫養肅宗,並且說:“人不一定衹有自己生的孩子纔感情好,衹怕你愛護養育的恩情不夠啊!”後母於是盡心竭力地撫養肅宗,其辛勞的程度超過了親生子。肅宗對待後母也非常誠懇孝順,自然就産生了養育之恩,他們母子慈愛,始終沒有一點隔閡。這件事古今傳誦,成為美談。
  【原文】隋番州刺史陸讓母馮氏,性仁愛,有母儀。讓即其孽子也,坐贓當死。將就刑,馮氏蓬頭垢面詣朝堂,數讓罪,於是流涕嗚咽,親持杯粥勸讓食,既而上表求哀,詞情甚切。上愍然為之改容,於是集京城士庶於朱雀門,遣捨人宣詔曰:“馮氏以嫡母之德,足為世範,慈愛之道,義感人神。特宜矜免,用奬風俗。讓可減死,除名。”復下詔褒美之,賜物五百段,集命婦與馮相識,以旌寵異。
  【譯述】隋朝刺史陸讓的母親馮氏,生性仁愛,有慈母的風範。陸讓是她的庶子,犯了貪贓枉法的罪,應當被處死,即將受刑的時候,馮氏蓬頭垢面來到朝堂,首先數落陸讓的罪行,流涕痛哭,親自捧着一碗粥勸陸讓吃,接着上書皇上哀求,言詞悲哀,情真意切。皇上憐憫而為之改變了態度,於是召集京城的士庶官員來到朱雀門,由捨人宣讀詔書:“馮氏以非親生母親的身份善待庶子的品德,足以成為世人的典範,她的慈愛之道,義感人神。應當嘉奬勉勵,以淨化風俗。陸讓可以免去死罪,予以除名。”又下詔褒奬馮氏,賞賜五百段布帛,還召集那些有身份的婦女與馮氏認識,以示對她的特殊恩寵。
  母親心存大義,以己子救人子
  【原文】齊宣王時,有人鬥死於道,吏訊之。有兄弟二人,立其傍,吏問之。
  兄曰:“我殺之。”弟曰:“非兄也,乃我殺之。”期年,吏不能决,言之於相。相不能决,言之於王。王曰:“今皆捨之,是縱有罪也;皆殺之,是誅無辜也。寡人度其母能知善惡。試問其母,聽其所欲殺活。”相受命,召其母問曰:“母之子殺人,兄弟欲相代死。吏不能决,言之於王。王有仁惠,故問母何所欲殺活。”其母泣而對曰:“殺其少者。”相受其言,因而問之曰:“夫少子者,人之所愛,今欲殺之,何也?”
  其母曰:“少者,妾之子也;長者,前妻之子也。其父疾且死之時屬於妾曰:‘善養視之。’妾曰:‘諾!”今既受人之托,許人以諾,豈可忘人之托而不信其諾耶?且殺兄活弟,是以私愛廢公義也。背言忘信,是欺死者也。失言忘約,已諾不信,何以居於世哉?予雖痛子,獨謂行何!”泣下沾襟。相入,言之於王。王美其義,高其行,皆赦。不殺其子,而尊其母,號曰“義母”。
  【譯述】齊宣王的時候,有人打架鬥毆,死在路上,官吏前來調查。有兄弟二人站在旁邊,官吏詢問他們。哥哥說:“人是我殺死的。”弟弟說:“不是哥哥,是我殺的。”整整一年,官吏不能决斷,就把這事告知宰相,宰相也無法决斷,就稟報了齊宣王。宣王說:“如果放過他們,就是放縱犯罪的人;如果都殺掉,就會妄殺無辜之人。我估計他們的母親能知道誰好誰壞。問問他們的母親,聽聽她對誰死誰活的意見。”宰相受命,召見他們的母親,說:“你的兒子殺了人,兄弟兩人都想相互代替赴死,官吏不能决斷,告知宣王,宣王很仁義,讓我來問問你想殺誰活誰?”母親哭着說:“殺掉年紀小的。”宰相聽後,反問說:“小兒子是父母最疼愛的,而你卻想殺掉他,這是為什麽呢?”母親回答說:“年少的,是我親生的兒子,年長的是丈夫前妻的兒子,丈夫得病臨死之時將他托付給我說:‘好好地撫養他。’我答應說‘是’。既然受人之托,答應了人,又怎能忘人之托而失信於自己的諾言呢?再說殺兄活弟,是以個人私愛敗壞公義道德;背言失信,是欺騙死去的丈夫。既然失言忘約,不守信用,又怎能在社會上立身處世呢?我雖然疼愛自己的兒子,卻怎麽能不顧道義德行呢?”說罷痛哭流涕。宰相入朝後把情形稟報了齊宣王。宣王贊嘆這位母親的德行高義,於是赦免了她的兩個兒子。不但不殺她的兒子,還尊崇這位母親,稱這位母親為“父母”。
  後母賢惠,後子也孝順
  【原文】魏芒慈母者,孟楊氏之女,芒卯之後妻也,有三子。前妻之子有五人,皆不愛慈母。遇之甚異,猶不愛慈母。乃令其三子不得與前妻之子齊衣服、飲食。進退、起居甚相遠。前妻之子猶不愛。於是,前妻中子犯魏王令,當死。慈母憂戚悲哀,帶圍減尺。朝夕勤勞,以救其罪。人有謂慈母曰:“子不愛母至甚矣,何為憂懼勤勞如此?”慈母曰:“如妾親子,雖不愛妾,妾猶救其禍而除其害。獨假子而不為,何以異於凡人?且其父為其孤也,使妾而繼母。繼母如母,為人母而不能愛其子,可謂慈乎?親其親而偏其假,可謂義乎?不慈且無義,何以立於世?彼雖不愛妾,妾可以忘義乎?”遂訟之。魏安釐王聞之,高其義,曰:“慈母如此,可不赦其子乎?”乃赦其子而復其傢。自此之後,五子親慈母雍雍若一。慈母以禮義漸之,率導八子,鹹為魏大夫卿士。
  【譯述】魏時的芒慈母,是孟楊氏的女兒,芒卯的後妻。她與芒卯生了三個孩子。芒卯的前妻留下五個孩子,他們都不愛戴後母。儘管芒慈母對他們五人非常好,但他們仍然不愛戴她。於是,芒慈母讓自己的三個孩子不能與前妻的五子穿一樣的衣服,吃一樣的飯食,即便是起居、進退也對前妻的五子給予特殊的照顧。可是前妻的孩子仍然不能與她慈愛相處。正在這時,前妻的一個孩子違犯了魏王的命令,要被處死。芒慈母為此憂愁悲哀,消瘦了許多。她一天到晚奔波,想辦法拯救這個孩子。有人對芒慈母說:“兒子不愛他的母親已經到了這個地步,你為什麽還這樣為他憂愁勤勞呢?”芒慈母說:“假如是我的親生子的話,他即使不愛我,我也肯定會救他與危難之中。單單對非親生子不能這樣,那與不懂禮數的一般人有什麽區別呢?況且他們的父親因為他們失去了母親,纔把他們托付給我。繼母就是母親,做為人的母親卻不能愛自己的孩子,這能算得上是慈愛之舉嗎?親自己的親生子,而偏廢前妻的孩子,這能算是義舉嗎?既失了慈又不講義,還怎麽立身於世上呢?儘管他們不喜愛我,而我又怎麽能不顧道義呢?”於是,她為前妻子訴訟辯罪。魏安釐王聽說了這件事後,贊嘆芒慈母的德行義舉,並說:“後母有這樣的高義,怎麽能不赦免她的孩子呢?”於是赦免了芒慈母的孩子,恢復他們完整的家庭。從此之後,這五個孩子都非常親善孝順後母,芒慈母即以禮義來教育引導他們。在芒慈母的訓導下,芒慈母傢的八個孩子都成了魏國的大夫卿士。
  【原文】漢安衆令漢中程文矩妻李穆薑,有二男,而前妻四子以母非所生,憎毀日積。而穆薑慈愛溫仁,撫字益隆,衣食資供,皆兼倍所生。或謂母曰:“四子不孝甚矣,何不別居以遠之?”對曰:“吾方以義相導,使其自遷善也。”及前妻長子興疾睏篤,母惻隱,親自為調藥膳,恩情篤密。興疾久乃瘳,於是呼三弟謂曰:“繼母慈仁,出自天愛,吾兄弟不識恩養,禽獸其心。雖母道益隆,我曹過惡亦已深矣!”遂將三弟詣南鄭獄,陳母之德,狀己之過,乞就刑闢。縣言之於郡。郡守表異其母,蠲除傢徭,遣散四子,許以修革。自後訓導愈明,並為良士。今之人,為人嫡母而疾其孽子,為人繼母而疾其前妻之子者,聞此四母之風,亦可以少愧矣?
  【譯述】漢代安衆令漢中程文矩的妻子李穆薑,有兩個兒子,而丈夫前妻的四個兒子認為李穆薑不是生身母親,便越來越憎惡她。可是穆薑慈愛溫和,撫養他們更加盡心盡力,給他們分配衣食的時候,總是比給她的親生兒子多。有人勸她說:“這四個孩子這麽不孝順,你為何不遷居別處遠離他們呢?”穆薑說:“我正以仁義道德誘導他們,讓他們自己棄惡嚮善。”後來,丈夫前妻的長子興疾得了重病,境況十分睏頓,穆薑很同情他,親自為他熬藥調膳,恩情甚深。這樣過了很久,興疾康復之後,他叫來三個弟弟,對他們說:“繼母慈祥仁愛,出自天性。我們兄弟不懂得她的恩養之情,心如禽獸,繼母的仁愛日漸加深,而我們的罪過也更加深重了!”於是他帶着三個弟弟來到南鄭監獄,陳述繼母的優良品德,供述自己的罪過,請求官府治罪。縣令將這件事稟報郡守,郡守沒有治他們的罪,還表彰他們的後母,免除他們的徭役,令他們兄弟回傢,允許他們改過自新。此後穆薑訓導兒子愈加嚴明,這兄弟幾個後來都成了為人們所稱道的良士。現在那些做為人的嫡母,卻不善待非親生子;作為人的繼母而不善待前妻之子的,聽了以上四位母親的事跡,難道一點慚愧都沒有嗎?
  【原文】魯師春薑嫁其女,三往而三逐。春薑問其故。以輕侮其室人也。春薑召其女而笞之,曰:“夫婦人以順從為務。貞愨為首。今爾驕溢不遜以見逐,曾不悔前過。吾告汝數矣,而不吾用。爾非吾子也。”笞之百,而留之三年。乃復嫁之。女奉守節義,終知為人婦之道。令之為母者,女未嫁,不能誨也。既嫁,為之援,使挾己以凌其婿傢。及見棄逐,則與婿傢鬥訟。終不自責其女之不令也。如師春薑者,豈非賢母乎?
  【譯述】魯師春薑嫁出去自己的女兒,三次送到婆傢,三次都被趕回了娘傢。
  春薑詢問婆傢這是為什麽,婆傢的人回答說:“你的女兒經常輕慢、侮辱婆傢的人。”於是春薑把女兒叫來,一邊鞭打,一邊教訓說:“作為人婦最大的美德就是要順從,而且首先要忠貞誠實,現在你因為傲慢無禮被驅逐回傢,幾次都不能悔過。我已經和你講過好幾次了,你卻不能聽我的話。既然這樣,你就不是我女兒了。”鞭打女兒上百下,並留女兒在傢住了三年。三年後再次出嫁,女兒恪守禮義,終於知道為人婦的道理了。現在的做母親的卻往往做不到這些,女兒在未出嫁之前就不能教誨;既出嫁之後,又做女兒的後臺,讓女兒依仗娘傢的勢力去欺凌女婿傢。等到女兒被婆傢驅逐回娘傢,則又興師動衆,與人傢打鬥或公堂爭訟。就是不去責怪自己的女兒不守婦道。這樣對比起來,師春薑難道不能被稱為賢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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