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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建筑 》 中國建築史 》
第七章 元·明·清·第五節 元·明·清建築特徵之分析
梁思成 Liang Saicheng
一、建築型類
城市設計 元、明、清三朝,除明太祖建都南京之短短二十餘年外,皆以今之北京為帝都。元之大都為南北較長東西較短之近正方形。在城之西部,在中軸綫上建宮城;宮城西側太液池為內苑。宮城之東西北三面為市廛民居。京城街衢廣阔,十字交錯如棋盤,而於城之正中立鼓樓焉。城中規模氣象,讀馬可波羅行記可得其大概。明之北京,將元城北部約三分之一廢除,而展其南約裏許,使成南北較短之近正方形,使皇城之前馳道加長,遂增進其莊嚴氣象。及嘉靖增築外城,而成凸字形之輪廓,並將城之全部磚甃。城中街衢衝要之處,多立轉角樓牌坊等,而直城門諸大街,以城樓為其對景,在城市設計上均為傑作(第187圖)。
元、明以後,各地方城鎮,均已形成後世所見之規模。城中主要街道多為南北東西相交之大街。相交點上之鐘樓或鼓樓,已成為必具之觀瞻建築。而城鎮中心往往設立牌坊,廟宇之前之戲臺與照壁,均為重要點綴。
平面佈置,在我國傳統之平面佈置上,元、明、清三代僅在細節上略有特異之點。唐、宋以前宮殿廟宇之回廊,至此已加增其配殿之重要性,致使廊屋不呈現其連續周匝之現象。佛寺之塔,在遼、宋尚有建於寺中軸綫上者,至元代以後,除就古代原址修建者外,已不復見此製矣。宮殿廟宇之規模較大者胥增加其前後進數。若有增設偏院者,則偏院自有前後中軸綫,在設計上完全獨立,與其側之正院鮮有圖案關係者。觀之明清實例,尤為顯著,麯阜孔廟,北京智化寺護國寺皆其例也。
至於各個建築物之佈置,如古東西階之製,在元代尚見一二罕例,明以後遂不復見。正殿與寢殿間之柱廊,為金代建築最特殊之佈置法(第106圖)元代尚沿用之(第110圖),至明清亦極罕見。而清宮殿中所喜用之“勾連搭”以增加屋之進深者,則前所未見之配置法也。
就建築物之型類言,如殿宇廳堂樓閣等,雖結構及細節上有特徵,但均為前代所有之類型。其為元明清以後所特有者,個別分析如下:
城及城樓 城及城樓,實物僅及明初,元以前實物,除山東泰安岱廟門為可疑之金元遺構外,尚未發現也。山西大同城門樓,為城樓最古實例,建於明洪武間,其平面凸字形,以抱廈嚮外,與後世適反其方向。北京城樓為重層之木構樓,其中阜成門為明中葉物,其餘均清代所建。北京角樓及各甕城之箭樓閘樓,均為特殊之建築型類,甃以厚墻,墻設小窗,為堅強之防禦建築,不若城樓之純為觀瞻建築也。至若皇城及紫禁城之門樓角樓,均單層,其結構裝飾與宮殿相同,蓋重莊嚴華貴,以觀瞻為前題也。
磚殿 元以前之磚建築,除墓藏外,鮮有穹窿或筒券者。唐宋無數磚塔除以券為門外,內部結構多疊澀支出,未嘗見真正之發券。自明中葉以後,以筒券為殿屋之風驟興,如山西五臺山顯慶寺,太原永祚寺(第144圖),江蘇吳縣開元寺,四川峨眉萬年寺,均有明代之無梁殿。至於清代則如北京西山無梁殿(第188圖)及北海頤和園等處所見,實例不可勝數,此法之應用,與耶穌會士之東來有無關係,頗堪尋味。
佛塔 自元以後,不復見木塔之建造。磚塔已以八角平面為其標準形製,偶亦有作六角形者,僅極少數例外,尚作方形。塔上鬥拱之施用,亦隨木構比例而縮小,於是檐出亦短,佛塔之外輪廓綫上已失去其檐下深影之水平重綫。在塔身之收分上,各層相等收分,外綫已鮮見唐宋圓和捲殺。塔表以琉璃為飾,亦為明清特徵。瓶形塔之出現,為此期佛塔建築一新獻,而在此數百年間,各時期亦各有顯著之特徵。元明之塔座,用雙層須彌座,塔肚肥圓,十三天碩大,而清塔則須彌座化為單層,塔肚漸趨瘦直,飾以眼光門,十三天瘦直如柱,其形製變化殊甚焉(第197圖)。
陵墓 明、清陵墓之製,前建戟門享殿,後築寶城寶頂,立方城明樓,皆為前代所無之特殊制度。明代戟門稱棱恩門,享殿稱棱恩殿;清代改棱恩曰隆恩。明代寶城,如南京孝陵及昌平長陵,其平面均為圓形,而清代則有正圓至長圓不等。方城明樓之後,以寶城之一部分作月牙城,為清代所常見,而明代所無也。然而清諸陵中,形製亦極不一律。除寶頂之平面形狀及月牙城之可有可無外,並方城明樓亦可省卻者,如西陵之慕陵是也。至於享殿及其前之配置,明清大致相同,而清代諸陵尤為一律。
清代地宮據樣式房雷氏圖,有僅一室一門,如慕陵者,亦有前後多重門室相接者,則昌陵(第164圖)、崇陵皆其實例也。
橋 明、清以後,橋之構造以發券者為最多,在結構方法上,已大致標準化,至清代而並其形製比例亦加以規定[1],故北京附近清代官建橋梁,大致均同一標準形式。至於平板石橋,索橋,木橋等等,則多散見於各地,各因地勢材料而異其製焉。
民居 我國對於居室之傳統觀念,有如衣服,鮮求其永固,故欲求三四百年以上之住宅,殆無存者。故關於民居方面之實物,僅現代或清末房捨而已。全國各地因地勢及氣候之不同,其民居雖各有其特徵,然亦有其共徵,蓋因構架製之富於伸縮性,故能在極端不同之自然環境下,適宜應用。已詳上文,今不復贅。
牌樓 宋元以前僅見烏頭門於文獻,而未見牌樓遺例。今所謂牌樓者,實為明清特有之建築型類。明代牌樓以昌平明陵之石牌樓(第137圖)為規模最大,六柱五間十一樓。唯為石建,其為木構原型之變型,殆無疑義,故可推知牌樓之形成,必在明以前也。大同舊鎮署前牌樓,四柱三間,其鬥拱、檐拱橫貫全部,且作重檐,審其細節似屬明構。清式牌樓,亦由官定則例[2],有木石,琉璃等不同型類。其石牌坊之作法,與明陵牌樓比較幾完全相同。
庭園 我國庭園雖自漢以來已與建築密切聯繫,然現存實物鮮有早於清初者。宮苑庭園除圓明園已被毀外,北平三海及熱河行宮為清初以來規模;北京頤和園則清末所建。江南庭園多出名手,為清初北方修建宮苑之藍本。
二、細節分析
階基及踏道 元明清之階基除最通常之階基外,特殊可註意者頗多。安平聖姑廟全部建於高臺之上(第110圖),較大同華嚴寺善化寺諸例尤為高峻,且全廟各殿,均建於臺上,蓋非可作通常階級論也。麯陽北嶽廟德寧殿(第109圖)及趙城明應王殿(第111圖)階級比例亦頗高。正定陽和樓之磚臺則下闢券門,如城門之製(第107圖),明、清二代如長陵棱恩殿(第129圖)、太廟前殿(第135圖)及北京清故宮諸殿(第148圖)均用三層或重層白石陛,繞以白石欄幹,而殿本身階基亦多作須彌座,飾以雕華,至為莊嚴華麗。至若天壇圜丘,僅臺三層,繞以白石欄幹,尤為純淨雄偉。宮殿階陛之前側各面,多出踏道一道或三道,其居中踏道之中部,更作禦路,不作階級,但以石版雕鎸竜鳳雲水等紋,故宮太和門太和殿階陛欄幹及踏道之雕飾,均稱精絶。
勾欄 元代除少數佛塔上偶見勾欄,大致遵循遼、金形製外,實物罕見。明、清勾欄鬥子蜀柱極為罕見。較之宋代,在比例上石欄幹趨嚮厚拙,木欄幹較為纖弱。營造法式木石勾欄比例完全相同,形製無殊。明、清官式勾欄,每版僅將巡杖以下荷葉墩之間鏤空,其他部分自巡杖以至華版僅為一厚石版而已。每版之間均立望柱,故所呈印象望柱如林,與宋代勾欄所呈現象迥異。至若各地園庭池沼則勾欄樣式千變萬化,極饒趣味[3]。河北趙縣永通橋上明正德間欄版則尚作鬥子蜀柱,及鬥子駝峰以承巡杖,有前期遺風,為僅有之孤例。
柱及柱礎[4] 自元代以後,梭柱之製,僅保留於南方,北方以直柱為常製矣。武義延福寺元代大殿內柱,捲殺之工極為精美,柱外輪綫圓和,至為悅目。柱下復用木櫍石礎,如宋營造法式之製,北地官式用柱,至清代而將徑與高定為一與十之比,柱身僅微收分,而無捲殺。柱礎之上雕為鼓鏡,不如雕飾。但在各地則柱之長短大小亦無定則。或方或圓隨宜選造。而柱礎之製江南巴蜀率多高起,蓋南方卑濕,為隔潮防腐計,勢所使然,而柱礎雕刻,亦多發展之餘地矣。
文廟建築之用石柱為一普遍習慣,麯阜大成殿,大成門,奎文閣等等均用石柱,而大成殿蟠竜柱尤為世人所熟識。但就結構方法言,石柱與木合構將柱頭鑿卯,以接受木闌額之榫頭,究非用石之道也。
門窗[5] 造門之製,自唐、宋迄明、清,在基本觀念及方法上幾全無變化。營造法式小木作中之版門及合版軟門,尤為後世所常見。其門之安裝,下用門枕,上用連楹,以安門軸,為數千年來古法。連楹則賴門簪以安於門額。唯唐及初宋門簪均為兩個,北宋末葉以後則四個為通常做法。門板上所用門釘,古者僅用釘門於橫楅,至明清而成為純粹之裝飾品矣。
屋內槅扇所用方格球紋菱紋等圖案,已詳見於營造法式,為明、清宮殿所必用。法式所有各種直欞或波紋欞窗,至清代僅見於江南民居,而為官式所鮮用。清式之支摘窗及檻窗,則均未見於宋元以前。在窗之設計方面,明、清似較前代進步焉。江南民居窗格紋樣,較北方精緻纖巧,頗多圖案極精,饒有風趣者。
長春園歐式建築之窗均為假窗,當時歐式樓觀之建築,蓋純為園中“布景”之用,非以興居遊宴寢處者,故窗之設亦非為通風取光而作也。
鬥拱[6](第4圖) 就鬥拱之結構言,元代與宋應作為同一時期之兩階段觀。元之鬥拱比例尚大;昂尾挑起,尚保持其杠桿作用;補間鋪作朵數尚少,每間兩朵為最常見之例,麯陽德寧殿,正定陽和樓所見均如是。然而柱頭鋪作耍頭之增大,後尾挑起往往自耍頭挑起,已開明清鬥拱之挑尖梁頭及溜金鬥起秤桿之濫觴矣。
明、清二代,較之元以前鬥拱與殿屋之比例,日漸縮小(第189圖)。鬥拱之高,在遼宋為柱高之半者,至明清僅為柱高五分或六分之一。補間鋪作日見增多,雖明初之景福寺大殿及社稷壇享殿亦已增至四朵六朵,長陵棱恩殿更增至八朵,以後明清殿宇當心間用補間鋪作八朵,幾已成為定律。補間鋪作不唯不負結構荷載之勞,反為重纍,於是闌額(清稱額枋)在比例上漸趨粗大;其上之普拍枋(清稱平板枋),則須縮小,以免阻礙地面對於纖小鬥拱之視綫,故闌額與普拍枋之關係,在宋、金、元為T形者,至明而齊,至明末及清則反成凸字形矣。
在材之使用上,明清以後已完全失去前代之材栔觀念而僅以材之寬為鬥口。其材之高則變為二鬥口(二十分),不復有單材足材之別。於是柱頭枋上,往往若幹材“實拍”纍上,已將栔之觀念完全喪失矣。
在各件之細節上,昂之作用已完全喪失,無論為杪或昂均平置。明、清所謂之“起秤桿”之鎦金鬥,將耍頭或撐頭木(宋稱襯枋頭)之後尾伸引而上,往往多層相疊,如一立板,其尾端須特置托鬥枋以承之,故宋代原為荷載之結構部分者,竟亦淪為裝飾纍贅矣。柱頭鋪作上之耍頭,因為梁之伸出,不能隨鬥拱而縮小,於是梁頭仍保持其必需之尺寸,在比例上遂顯龐大之狀,而桃尖梁頭遂以形成(第189、193、194圖)。
構架[7] 柱梁構架在唐、宋、金、元為富有機能者,至明、清而成單調少趣之組合。在柱之分配上,大多每縫均立柱,鮮有抽減以減少地面之阻礙而求得更大之活動面積者。梁之斷面,日趨近正方形,清式以寬與高為五與六之比為定則,在力學上殊不合理。梁架與柱之間,大多直接卯合,將鬥拱部分減去,而將各架榑亦直接置於梁頭,結構簡單化,可謂為進步。明栿草栿之別,至明清亦不復存在,無論在其平暗之上下,均作法相同。月梁偶衹見於江南,官式則例已不復見此名稱矣。
平梁之上,唐以前衹立叉手承脊榑,宋、元立侏儒柱,輔以叉手。明、清以後,叉手已絶,而脊榑之重,遂改用侏儒柱(脊瓜柱)直接承托。
舉折之製,至清代而成舉架,蓋宋代先定舉高而各架折下,至清代則例則先由檐步按五舉,六舉,七舉,九舉遞加,故脊榑之高,由各架遞舉而得之偶然結果,其基本觀念,亦與前代迥異也。
藻井[8] 平棋樣式至明、清而成比例頗大之方井格,其花紋多彩畫團花竜鳳為多,稱天花板。藻井樣式明代喜以鬥拱構成復雜之如意鬥拱,如景縣開福寺大殿(第127圖)及南溪旋蠃殿所見。至如太和殿之蟠竜藻井,雕刻精美,為此式中罕有之佳例(第148圖)。
墻壁 墻壁材料自古有磚,板築,土磚三種。北京護國寺千佛殿墻壁,土磚壘砌,內置木骨[9],為罕用實例。在磚墻之雕飾上,清代有磨磚對縫之法至為精妙。雕磚及琉璃亦為磚墻上常見之裝飾。明、清官式硬山山墻,作為墀頭,為前代所未見。
屋頂[見註7] 屋頂等第制度,明、清仍沿前朝之製,以四阿(廡殿)為最尊,九脊(歇山)次之,挑山又次之,硬山為下。清代四阿頂將垂脊嚮兩山逐漸屈出,謂之推山,使垂脊在四十五度角上之立面不作直綫,而為麯綫。其製蓋始於營造法式“兩頭增出脊榑”之法,至清代乃逐架遞加其麯度,而臻成熟之境。九脊頂之兩山,在宋代大多與稍間補間鋪作取齊,至清代乃嚮外端移出,大致與山墻取齊,故兩山之三角部分加大,宋、元兩山皆如“挑山”之製,以梁架為內外之間隔,山際施垂魚惹草等飾。明、清官式則因嚮外端移出,遂須支以草架柱子,而草架柱子醜陋,遂掩以山花板。於是明、清官式歇山屋頂,遂與宋以前九脊頂迥然異趣矣。
屋頂瓦飾[見註7]■ (筒瓦),瓪瓦(板瓦),明、清仍沿前朝之舊,元代琉璃瓦實物未之見。清代琉璃瓦之用極為普遍。黃色最尊,用於皇宮及孔廟;緑色次之,用於王府及寺觀;藍色象天,用於天壇。其它紅紫黑等雜色,用於離宮別館。
瓦飾之製,宋代稱為鴟尾者,清稱正吻,由富有生趣之尾形變為方形之上捲起圓形之硬拙裝飾,宋、金、元鴟尾比例瘦長,至明、清而近方形,上端捲起圓蠃旋,已完全失去尾之形狀。宋代壘瓦為脊者,至清代皆特為製範,成為分段之脊瓦,及其附屬綫道當溝等。垂脊與正脊相似而較小。垂獸形製尚少變化,但垂脊下端之蹲獸(走獸)及嬪伽(仙人)則數目增多,排列較密。
通常民居,衹用仰覆板瓦,上作清水脊,脊兩端翹起,稱朝天笏,為北京所最常見。
■瓦之法,北方多於椽上施望板,板上施草泥二三寸,以墊受瓦隴,蓋因天寒,屋頂宜厚以取暖。南方則胥於椽上直接浮放仰瓦,其上更浮放覆瓦,不施灰泥,蓋氣候溫和,足蔽雨露已足矣。
雕飾 明、清以後,雕刻裝飾,除用於屋頂瓦飾者外,多用於階基,須彌座、勾欄、石牌坊、華表、碑碣、石獅,亦為施用雕刻之處。太和殿石陛及勾欄、踏道、禦路,皆雕作竜鳳獅子云水等紋。殿階基須彌座上下作蓮瓣,束腰則飾以飄帶紋。雕刻之功,雖極精美,然均極端程式化,藝術造詣,不足與唐、宋雕刻相提並論也。
彩畫 元代彩畫僅見於安平聖姑廟,然僅紅土地上之墨綫畫而已。北京智化寺明代彩畫,尚有宋營造法式“豹腳”、“合蟬燕尾”、“簇三”之遺意。青緑疊暈之間,綴以一點紅,尤為奪目,清官式有合璽與旋子兩大類。合璽將梁枋分為若幹格,格內以走竜蟠竜為主要母題。旋子作分瓣圓花紋於梁枋近兩端處,因旋數及金色之多寡以定其等第,離宮別館民居則有作寫生花紋等,更有將說書戲劇繪於梁枋者,亦前代所未見也。
[1]王璧文《清官式石橋做法》。
[2]梁思成《營造算例》,劉敦楨《牌樓算例》。
[3]梁思成、劉緻平《建築設計參考圖集》第二集《石欄桿》。
[4]梁思成、劉緻平《建築設計參考圖集》第七集《柱礎》。
[5]陳仲篪《識小錄》,見《中國營造學社匯刊》第六捲第二期。
[6]梁思成、劉緻平《建築設計參考圖集》第四集、第五集《鬥拱》。
[7]梁思成《清式營造則例》。
[8]梁思成、劉緻平《建築設計參考圖集》第十集《藻井》。
[9]劉敦楨《北平護國寺殘跡》,見《中國營造學社匯刊》第六捲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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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百花文藝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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