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诗经类 》 《詩經》心得 》
第29節:第三章(14)
劉緒義 Liu Xuyi
讀多了後世的母愛詩,再來讀一讀這首《凱風》詩,纔明白母愛為什麽能綿延三千年,纔恍悟《凱風》中的母親原來就是我們共同的祖母。
習習和風自南來,吹拂酸棗小樹心。
樹心還細太嬌嫩,母親因之付辛勤。
習習和風自南來,吹拂酸棗粗枝條。
母親明理有美德,我不成器難回報。
寒泉寒泉水清涼,瀎邑之下年復年。
孩子七個都成人,母親仍是很勞苦。
小小黃雀宛轉鳴,聲音悠揚真動聽。
孩子七個都成傢,沒人寬慰慈母心。
小學課本裏選了唐人孟郊的《遊子吟》:“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輝。”此詩好確實好,惜哉把母愛太瑣細化了。殊不知,三千年前的《凱風》僅僅從藝術手法上來看,就比孟詩要高明得多。鐘惺評價道:“棘心、棘薪,易一字而意各入妙。用筆之工若此。”(《評點詩經》)劉沅也說:“悱惻哀鳴,如聞其聲,如見其人,與《蓼莪》皆千秋絶調。”(《詩經恆解》)
這是三千年前的“七子之歌”,說不定還是“五男二女,七子團圓”呢。然而,兒女多了有什麽用?養兒防老嗎?“莫慰我心”啊!兒女天生是母親的債,背着自己到處賣。多少人還記得當時“左手吃娘心上肉,右手吃娘肚內腸”?多少人成了臥冰的王祥、賣身的董永?“不信且看檐前水,點點滴下不入池”。
不過,懂得自愧也是一隻好鳥。否則,三千年來第一首母愛歌不知要推遲多少年纔看得到啊。母思兒事如流水,兒思母愛如風吹。林清玄說,我們為什麽對一個人完全無私的融入愛裏會有那樣莊嚴的靜默呢?原因是我們往往難以達到那種完全融入的莊嚴境界。完全的融入,是無私的、無我的、無造作的,就好像燈泡的鎢絲突然接通,就會點亮而散發光輝。
母愛就像那燈泡的鎢絲啊,沒有了她,人生就亮不了,人性也光輝不了。
做一根鎢絲圖什麽?做一隻黃鳥又能報幾許?
沒有人能回答。
蔣士銓一首《歲暮到傢》就道出了這個中原由:
愛子心無盡, 歸傢喜及辰。
寒衣針綫密, 傢信墨痕新。
見面憐清瘦, 呼兒問苦辛。
低徊愧人子, 不敢嘆風塵。
一句“不敢嘆風塵”,勝過萬千面鏡子,把母親一生的風塵照得裏外通透。
母愛之詩與歌,以《凱風》為濫殤。
孟子是親身感受過母愛的。“孟母三遷”,這一故事是《凱風》的散文版本。所以,孟子生前與一個叫高子的人有過一段關於《凱風》的對話。
高子問:“《詩經·國風·凱風》為什麽沒有怨氣?”孟子說:“《凱風》中,親人的過錯小;《小弁》中,親人的過錯大。親人過錯大還沒有怨氣,是愈加疏遠。親人過錯小而有怨氣,就是受不了一點委屈。愈加疏遠,是不孝;不受委屈,也是不孝。孔子說:‘舜真是最孝的人啊,五十歲了還念念不忘父母。’”
孟子評論《詩經》中《小弁》、《凱風》兩首詩,認為真正的孝就是對親人的大錯怨恨,對親人的小錯容忍。這纔反映了對親人的親。這正是仁這一內在情感的外在表現。
古樂府中有一首《長歌行》,也是遊子頌母之作,詩云:“遠遊使心思,遊子戀所生。凱風吹長棘,夭夭枝葉傾。黃鳥鳴相追,咬咬弄好音。伫立望西河,泣下沾羅纓。”是詩命意遣辭竟全化自《凱風》。
蔣立甫指出:“六朝以前的人替婦女作的輓詞、誄文,甚至皇帝下的詔書,都常用‘凱風’、‘寒泉’這個典故來代表母愛,直到宋代蘇軾在《為鬍完夫母周夫人輓詞》中,還有‘凱風吹盡棘有薪’”。
世上女性因了這首《凱風》,奠定了她們在男人心中的巨碑。
現代女權主義者讀了《凱風》,不知會不會把她手中的那面旗幟舉低一點。
其實,說這是一首母愛之頌歌,已經足夠了。然而,古人猶嫌不夠。毛詩序說,美孝子也。這就又上升了一個層次,不停留在單純地歌頌母愛。母愛是天性,是先天地存在着,她無須你去歌頌。你歌頌她,她可能欣慰,可能會說這是我應該做的嘛,可能還會害羞;你不歌頌她,她會依然如故,一往情深。母愛是要用心去感受的,衹有用一顆孝心纔會感受得到,那種孽障,衹會嫌她做的不夠。能用心感受母愛的,纔可能成為孝子。所以古人把它提升到美孝子的角度,我覺得要比現代解詩者高明得多。孔子說,以德報德,母愛這種德,惟有孝子才能報其萬一。所以,贊美孝子,提倡孝心,就是對母愛最大的回報和贊美。這也正是毛詩的好處。
请欣赏:
请给我换一个看看! 拜托,快把噪音停掉!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
|
第1節:第一章(1) | 第2節:第一章(2) | 第3節:第一章(3) | 第4節:第一章(4) | 第5節:第一章(5) | 第6節:第一章(6) | 第7節:第一章(7) | 第8節:第二章(1) | 第9節:第二章(2) | 第10節:第二章(3) | 第11節:第二章(4) | 第12節:第二章(5) | 第13節:第二章(6) | 第14節:第二章(7) | 第15節:第二章(8) | 第16節:第三章(1) | 第17節:第三章(2) | 第18節:第三章(3) | 第19節:第三章(4) | 第20節:第三章(5) | 第21節:第三章(6) | 第22節:第三章(7) | 第23節:第三章(8) | 第24節:第三章(9) | |
| 第 I [II] [III] [IV] 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