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先生》1943年由伦敦一间出版社Robert Hale Linited出版。我看到的就是这个版本。我没将这本书与当年《纽约客》上发表的原作比较,以考证项美丽在结集成书时是否作了改动。从以上她的响应看,她似乎是不会作改动的。她写下以上那番话是在一年以后的1944年,在《我的中国》里。只不过,《我的中国》是在纽约出版。所有的图书馆都把《我的中国》归于自传类,把《潘先生》归于小说类。我却觉得,无论从其写作方式和内容来看,还是从书中人物──比如邵洵美──对之的反应来看,《潘先生》都应属纪实小说一类。与当代纪实小说相比,它们的真实性甚至更为经得起推敲。书中主要人物甚至都用了真名。而从文字的考究、结构的精致来看,它的文学性也是当代许多纪实小说望尘莫及的。项美丽当算纪实小说这种传媒新体裁的先驱。她在《纽约客》发表的大多文章,其实都可归为这一体裁。事实上,《纽约客》也把这些文章归类于纪实作品,编辑部甚至有专人负责核对文章的真实性。 我还注意到,《潘先生》中用过的一些情节,往往又被用到《太阳的脚步》中,只不过作了少许改写,例如在《潘先生》中写到: 在一个晴朗的傍晚,佩玉突然建议我,要是怀了孩子,最好穿紧身裙,那以后,我们开始讨论多妻制问题。关于这个问题,她母亲最有发言权。她曾是佩玉父亲十位妻子之一。更有甚者,他最后并没死在她们任何人的怀抱里,他猝死于一名歌妓家中。 “十个妻子。”海文把佩玉的话翻译给我听,“但她们之中,没一个人是爱他的。不论他何时回家──他不常回家──她们就都赶紧回避,跑回自己的房间躲起来。” 而在《太阳的脚步》中,我们看到与之相对应、也与现实情况相似的描写: 美凤是他舅舅的女儿。她的生母是个苏州歌女,被她父亲娶回来作了他的第十个妻子。几年后,美凤的养母告诉她,这位女子跟一个男人跑了,因为她不想再作他十四个妻子中的一个,被丈夫忽略,而那男人却答应把他全部的爱都给她。于是美凤被交给她父亲另一位妻子抚养。 这段情节并非完全出自虚构,因为在《潘先生》中,有另一篇文章,篇名叫作《岳母趣事》,好像是以上情节的注释。 也能说明,《太阳的脚步》里写到的美凤,题材多少来自于真实。《岳母趣事》中,当岳母被诊断得了晚期癌症,两个男人出现在她的病房,海文对此这样解说: “这是一个有趣的故事。”海文说,”充满了人性色彩。你管这叫人性?……是的,非常、非常确切。我要告诉你,虽然她或许不想让很多人知道这个故事。这故事有点儿羞于告人。正如你看到的,我岳母很美丽。她曾经是个苏州歌女。所有的歌女都说她们是苏州人,因为那地方出美女。不过我岳母是个真正的苏州女子。你知道,她是我岳父的第十个妻子。他非常爱她,但他也爱其它很多女人──他死在一个歌女家,而不是自己家──因此她很寂寞。她就跟施先生跑了。这你也知道。但你不知道他们俩没钱,所以后来她又跟了郭先生。郭先生一直爱着她,且又非常有钱,所以她终于跟了他。” “这我就不能理解了。”我道,我没法把这故事跟我所认识的那个优雅的老太太联系起来。 “你不理解吗?但这其实很简单。我岳母曾是歌女,她一直接受的是歌女式的教育。这就是为何她们不能作个贤妻,却能作个良妾的原因。她们美丽、风趣、聪明。而施先生也同意让她跟郭先生走。因为施先生需要钱。郭先生为我岳母花了很多钱。不过,她后来还是回到了施先生身边,因为她爱他。” 这两种版本的描写,我想盛佩玉都没看到,因为她不懂英文。即算她曾听闻过这些文章,也是来自于她丈夫的翻译。不过,她对父母的回忆,倒与项美丽不谋而合: 父亲……年四十便去世了。他妻妾满堂。他死得很快,扁鹊也来勿及救他,他也来勿及想一下就拋弃了这个家庭,造成了些年轻的寡妇,又拋下了幼小的子女。我仅四岁,哪记得他是长得怎样的一个人!当然是个好色者,有句俗语: 妻勿如妾,妾勿如偷,偷得着勿如偷勿着。所以他要了六个太太,还老是去寻花问柳,不老而夭,是自己找的呀! 至于母亲,她是父亲在湖北作官时娶的,当他弃官回到上海,便“租了一幢两层楼房子给我们母女住,湖北奶妈带了来。这主要是另眼看待,没有叫我母亲搬进她的大宅──辛家花园。”这样直到丈夫死了,她带女儿去奔丧,“才知道有了一桌子的苦命人,明白了丈夫妻妾成群,明白了丈夫对女性的不尊重。”然后: 祖母强令四岁的我归大娘领养,使她失去了亲生的骨肉,当然痛上加痛。为了不远离我,她不肯离开上海,经友人介绍了一个在上海的福州人,他年纪较大,有两个儿子,他们同居了。 与项美丽的描写大致相同,这倒不奇怪,因为盛佩玉与项美丽之间的沟通,似乎多半要倚赖邵洵美这位好丈夫。这一看来有点滑稽的状况,似乎倒成了这三个人长期保持和平共处关系的原因之一。可以想见,这位丈夫即使愿意为妻子翻译情人的作品,在他翻译时,也一定会作聪明的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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