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类 韓非子   》 大體第二十九      韓非子 Han Feizi

  古之全大體者:望天地,觀江海,因山𠔌,日月所照,四時所行,雲布風動;不以智纍心,不以私纍己;寄治亂於法術,托是非於賞罰,屬輕重於權衡;不逆天理,不傷情性;不吹毛而求小疵,不洗垢而察難知;不引繩之外,不推繩之內;不急法之外,不緩法之內;守成理,因自然;禍福生乎道法而不出乎愛惡,榮辱之責在乎己,而不在乎人。故至安之世,法如朝露,純樸不散;心無結怨,口無煩言。故車馬不疲弊於遠路,旌旗不亂於大澤,萬民不失命於寇戎,雄駿不創壽於旗幢;豪傑不著名於圖書,不錄功於盤盂,記年之牒空虛。故曰:利莫長於簡,福莫久於安。使匠石以千歲之壽操鈎,視規矩,舉繩墨,而正太山;使賁、育帶幹將而齊萬民;雖盡力於功,極盛於壽,太山不正,民不能齊。故曰:古之牧天下者,不使匠石極巧以敗太山之體,不使賁、育盡威以傷萬民之性。因道全法,君子樂而大姦止;淡然閑靜,因天命,持大體。故使人無離法之罪,魚無失水之禍。如此,故天下少不可。
  上不天則下不遍覆,心不地則物不畢載。太山不立好惡,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擇小助,故能成其富。故大人寄形於天地而萬物備,歷心於山海而國傢富。上無忿怒之毒,下無伏怨之患,上下交撲,以道為捨。故長利積,大功立,名成於前,德垂於後,治之至也。



   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前一章回   後一章回 >>   
初見秦第一存韓第二難言第三愛臣第四主道第五有度第六
二柄第七揚權第八八姦第九十過第十孤憤第十一說難第十二
和氏第十三姦劫弒臣第十四亡徵第十五三守第十六備內第十七南面第十八
飾邪第十九解老第二十喻老第二十一說林上第二十二說林下第二十三觀行第二十四
第   I   [II]   [III]   頁

評論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