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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塞北疆土的開拓——內蒙古
柏楊 Bai Yang
蒙古衹有一個,本沒有內外。因為跟中國合併的時間有先後,遂被分割。先跟中國合併的南半部稱內蒙古,後跟中國合併的北半部稱外蒙古。
蒙古人於十四世紀被中國明政府逐出長城後,一直不停地內戰。雖然達延汗於十六世紀一度予以統一,但他的後裔又分為四部,那就是:察哈爾部、鄂爾多斯部、土默特部、喀爾略部。不過這衹是指達延汗的血親後裔,另外還有兩個相當大的部落,跟這四個部落同時並存的,一是住在東北北部嫩江流域的科爾沁部,一是住在東北西部西遼河流域的喀喇沁部。這六大部落中,喀爾喀部的人口最多,察哈爾部的力量最強。
本世紀(十七)初葉,察哈爾部的林丹汗,雄心勃勃地想效法他的祖先達延汗,創立蒙古再統一的偉大事業。一六一九年,他緻函剛成立不久的後金汗國可汗努爾哈赤,信上開頭就說:“統兵四十萬蒙古國可汗,問候水畔三萬人大金國可汗努爾哈赤。”努爾哈赤看了大感沮喪。但林丹汗的才幹跟他的雄心不能配合,他對內完全采取高壓政策,以致引起反感。二十年代時,嫩江流域的科爾沁部,首先脫離林丹汗的統治,於一六二四年跟後金汗國結盟。明年(一六二五)林丹汗嚮科爾沁部進攻,努爾哈赤親自統率精兵赴救。林丹汗不敢作戰,自行撤退。這一次虎頭蛇尾的軍事行動,促使科爾沁部感激後金汗國不止,作更徹底的歸附。
三年後(一六二八),西遼河流域的喀喇沁部,不堪壓迫,也叛高林丹汗,投降後金。四年後(一六三二),後金汗國第二任可汗皇太極,跟投降過去的蒙古部落,組織西徵聯軍,對察哈爾部發動總攻,林丹汗大敗,嚮西逃亡。土默特部和鄂爾多斯部,先後嚮後金投降。林丹汗逃到距青海湖尚有十天行程的大草原上病死,他的殘部在青海一帶仍支持三年。到一六三五年,終於也嚮後金屈服。
滿洲人把上述的這些被徵服的蒙古部落和土地——塞北全境,稱為內蒙古。把漠北還沒有合併的喀爾喀部稱為外蒙古。後來滿洲人入主中國,這種稱謂和區分,一直保留下來。
清政府對蒙古人跟漢人不同,有下列的兩大特點:
其一取消蒙古固有的部落制度,改為盟旗制度,限製遷移,以便予控製。盟旗的行政係統,如下表顯示:
盟旗制度完全仿效滿洲人的八旗制度,滿族八旗:正黃旗、正白旗、正紅旗、正藍旗、鑲黃旗、鑲白旗、鑲紅旗、鑲藍旗(鑲旗是:黃白藍三旗鑲紅邊,紅旗鑲白邊)。這是努爾哈赤創立的圖騰結構,所以滿洲人沒有地的籍貫,衹有旗的籍貫,是一種全民皆兵的新戶籍制度,全體滿洲人是一個大奴隸集團,被劃分為八份,人民受到層層節制,不能離旗獨立。自入關後,原意漸失,演變成為一種單純的軍事制度。但同類型的蒙占盟旗制度,卻一直保存到二十世紀,仍然存在。盟旗制度的特點就是八旗制度的特點,蒙古人被納入組織後,局限在一塊狹小的地區,不能選擇居住地和牧常旗跟旗之間也不能有橫的來往,連流動於各盟旗間的小販,都嚴厲禁止,目的當然是防止他們暗通消息,集結叛變。“逐水草而居”的時代從此消失,即今遇到荒旱,非清政府批準,不能移動。
其二對蒙古人實行愚民政策,阻止他們接受漢民族文化。清政府統治蒙古,有兩個秘密武器,一是利用喇嘛教,使蒙古人沉湎在宗教裏面,不知不覺中喪失戰鬥精神,這方面的效果是可驚的。另一是把公主大批的嫁給蒙古酋長——他們本來稱可汗,投降滿洲人之後,被改封為藩王或公爵,合稱為“王公”。滿洲人的皇姑、皇妹、皇女之流,大多數都嫁給蒙古王公,從沒有一個嫁給漢人的。清政府的政策是,用科舉控製漢人,用婚姻控製蒙古人,結果證明完全成功。公主的兒子自幼隨着母親在外祖父或舅父的皇宮中遊戲,長大後自然有一種嚮心力。紀元前二世紀大政治傢婁敬,嚮當時的皇帝劉邦建議的和親政策可收的效果,現在完全應驗。本世紀(十七)九十年代,玄燁大帝在多倫諾爾(內蒙古多倫)用盛大的宴席招待蒙古高階層時,發現很多蒙古王公都是他的外甥或外孫,又幾乎都是在北京皇宮裏長大的,不禁大為得意。但清政府雖賜給這些王公們財富和榮耀,鞏固他們對人民的統治尊嚴,卻對他們仍深謀遠慮地細心防範,不準他們跟漢人來往,不準學習漢文,不準保管漢文圖書,不準請漢人擔任教師,不準子弟進入漢人學校,不準看漢人的戲劇。目的使蒙古人永遠愚昧無知。從此,面積約一百萬平方公裏的內蒙古,自本世紀(十七)起,也作了滿洲人嫁妝的一部分,帶到中國,永遠成為中國的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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