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总理明确指出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的方针任务,是我们工作的指南针。 了解基本情况以后,我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工作总则第十条规定关于"搜集、整理、编写中国现代史、革命史等资料",结合全国政协委员变化了的具体情况,拟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的方针任务草案,请王首道和齐燕铭同志(时任全国政协秘书长,党组书记,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审阅。他们基本同意,在某些地方略有补充修改。这个草案,归纳起来主要是四条: 1我们今后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认真学习毛主席著作,特别是有关中国近现代史、革命史的著作,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要以认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搜集、整理、研究和编写文史资料。 2历史资料是受一定历史条件制约的,为使资料能够实事求是地反映史实和人物等情况,要注意第一手资料,要提倡百家争鸣;如对于事实有出入的资料,要向有关的人请教和座谈,进行必要的调查和集体研究。 3征集有关重要历史事件的原始资料和重要手稿。 4动员和组织撰写文史资料人员放下包袱,开动机器,解放思想,挖掘潜力,严肃认真,虚心谨慎,尽力而为,从速写出,传之后代,供研究历史的参考。 这个方针任务提出以后,在贯彻执行中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有人不同意"今后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认为写文史资料的老人不一定具有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持异议的人忘记这些老人在新中国生活将近30年,也学习了将近30年,难道他们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一点认识也没有吗?其次,这一届政协委员增加了党、政、军、群老干部900多名,他们都是不同程度地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哺育中成长的,在革命导师的思想指引下在革命道路上走过来的。再次,退一万步说,即使有些老人还不具有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难道用革命的理论和思想为指针还不行吗?请问,应该用什么指针呢? 王首道、齐燕铭和我都坚持这一条必须列入。 "搜集、整理、编写中国现代史、革命史等资料",这是政协工作总则第十条规定的,但也有人反对搜集、整理、编写革命史,认为这不属于文史资料委员会的工作范围,和别的工作单位重复,应该由有关单位去做。这是奇谈怪论。从来历史学家只嫌资料少,没有怕资料多的;更没有听说过搜集、整理、编写史料,只能由一个部门去做,别的部门插手不得。政协为什么不能搜集革命史呢?为什么反对政协工作总则呢?有什么理由不让新增加的党、政、军、群的900多位委员写文史资料呢?如果不剥夺他们响应周总理号召写文史资料的权利,他们要写的文史资料绝大多数只有写革命史,戊戌以来的历史资料可能只有少数人写。戊戌变法(1898年)到五届政协已经80年了,亲历戊戌变法的人所剩无几了。新中国成立近30年了,为新中国而斗争的党、政、军、群的委员,大半是五六十了,他们大多数只能写革命史的资料,能写现代史资料的人很少了,政协工作总则第十条的规定是完全正确的,也符合周总理的指示:"新中国成立以前的史料很值得收集",这不是明明包括革命史在内吗?并且周总理还说:"使后人知道老根子和供研究历史的参考"。革命史资料不是也可以"使后人知道老根子和供研究历史的参考"吗? 燕铭同志和我商量,一致主张坚决贯彻执行政协工作总则,首道同志同意燕铭和我的意见,并且在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下设立革命史组,由红军老干部、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何长工同志兼任组长,开展工作,有声有色,受到党、政、军、群的委员热烈欢迎和积极支持。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设办公室和各个专案组,负责日常工作。我们调董一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他积极负责,工作勤勤恳恳,井井有条。除了革命史组以外,还设立军事组、政治组、经济组、科技文教组(包括文学在内)、工商、社会等小组,我请孔罗荪参加科技文教组,分工管文学方面的史料。 全国政协恢复工作以后,各省市自治区等地方政协也先后纷纷恢复和开展工作。他们十分重视文史资料研究工作,陆续恢复或新建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开展工作。 为了沟通情况,交流经验,推动工作,"搜集、整理、编写中国现代史、革命史等资料",我们出版了内部刊物《文史资料工作情况》向全国政协和地方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等有关方面发行。"搜集、整理和编写中国现代史、革命史等资料"工作,在全国范围内蓬蓬勃勃开展了。 我们召开了文史资料工作会议,提出方针任务,公布各组组长和副组长人选,分工负责,首先审阅整理已经积压多年的资料,其次开展广泛搜集工作,第三准备继续出版《文史资料选辑》。经过集体辛勤努力,于1978年8月,出版《文史资料选辑》第一辑,即第56辑,连接过去已出的55辑。这是不定期内部刊物,委托中华书局印刷出版、发行。印刷出版周期比较长,我们往往连编多期,提前发稿,以便缩短出版周期。从56期到66期有关文学方面的史料,主要有:李维汉:回忆新民学会5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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