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书类 》 讀論語心得全集 》
第28節:論語心得(28)
劉廣宇 Liu Anyu
孔子說:“一個人如果道德不失去,就一定會有人親近。”
譯文
《
第四章
小勝憑智,大勝靠德
在當時奴隸製的野蠻情況尚存在的情況下,孔子能說出這樣的見解,不但顯示了他對於德、禮重要性的充分認識,而且表現了他對“治國之道”的精通。事實上,人心的“規律”確實如此,強製衹會引起表面的恭順,暗中卻積聚逆反情緒;而用積極的教化疏導手段,則會激起其自身的內在的“自治”因素,從而使民心淨化,天下安穩。這無疑是一種待人處世的大智慧,深刻領會其實質要領且加以靈活運用,將會使人們在生活事業中受益頗多。
漢文帝是我國歷史上一位少有的明君,他即位的當年年底,君臣之間就圍繞着是嚴刑峻法還是寬法度、重禮教展開了一場討論。漢文帝說:“法律是治理國傢的準則,用它來禁絶殘暴,引導人們嚮善。現在犯法定罪後,無罪的父母、妻子、兄弟要連坐,收沒妻子兒女為官府奴婢,這種做法是否合適?”許多大臣都說:“百姓不能治理自己,所以製定法律來約束他們。互相連坐,收沒妻子兒女為官府奴婢,以此來使百姓畏懼,讓他們不敢輕易觸犯法律,這種做法由來已久,是適宜的。”漢文帝說道:“我聽說法律公正則百姓忠厚,論罪量刑得當則百姓順從。況且管理百姓而引導他們嚮善,是官吏的職責,官吏既不能加以引導,又采用不公正的法律去論罪,這反而有害於百姓,使他們為非作亂,法律怎麽能禁止得了呢?我看不出這種法律有什麽適宜的地方。”大臣們見文帝不贊成嚴刑峻法,就說:“皇帝的恩惠浩蕩,德澤深厚,不是我們臣子所能趕得上的。讓我們謹奉詔書,廢除一人有罪而妻室收沒為官府奴婢和一些互相連坐的法令。”從此廢除了連坐法。為了廣開言路,倡導規諫,漢文帝又廢除了以“誹謗罪”懲治敢於直言犯上者的刑罰。
在執政13年後,漢文帝又下令廢除了“肉刑”。漢文帝一方面省刑罪,另一方面又註重“勤德而無私”。在他執政的後期,有一年,全國發生了旱災,蝗蟲成災。文帝加恩天下,命令諸侯不要嚮朝廷進貢,廢除對山林湖澤的禁令,減少皇帝的服飾、用具和遊玩的狗馬,裁減官員,打開糧倉賑濟貧苦百姓。
漢文帝在位期間,由於他堅持剋己愛民,勤儉持政,使得國傢經濟日益發展,社會秩序井然,開創了“文景之治”的可喜局面。漢文帝堅持以德化民的舉措及其所取得的良好效果,從實踐上印證了“道之以德,齊之以禮”確實是安邦定國之道。
錢鐘書先在《魔鬼夜訪錢鐘書先生》,裏面有一個說法:世道不好了,壞到連魔鬼都失業的程度了,大傢琢磨這話,很有意思。魔鬼的職業是幹什麽的?是專門幹壞事的,他為什麽失業了?因為壞事被人幹了,所以他就失業了。莊子說:“終身役役而不知其所歸。”終身被功名所束縛而不知道人生的真正本意應該歸結到何處。高人重道,常人重術,沒有哪一代中國人像我們這一代人這樣把追求財富的手段發展到無以復加,然而註重鑽營之“術”,而不修身養性,我們的企業就會被“物欲”所控製。莊子說“物物而不為物所物”,不要為了追求功名利祿而把自己的本性都失去了,把良心都弄丟了。
思想傢荀子說:“君子役物,小人役於物。”君子雖然追求功名,但是不被功名所束縛。日本有個人叫澀澤榮一,參加過明治維新,後來覺得自己不適合從政,改行經商,一生當中創辦了150多傢銀行和企業,是日本勸業銀行的創辦人之一。他一生以《論語》作為自己的經商之道,而且到處宣講,被日本人視為“經營之神”、“經營之父”。他到了80多歲退休時和朋友辦了一個書院,繼續宣講《論語》的倫理道德,也寫了很多書。其中有一本書被翻譯成中文,叫做《論語加算盤》,論語講的是一種道德修養,算盤代表追求經濟利益,他把兩者結合起來。按照我們傳統的說法,這兩者是風馬牛不相及的事,但澀澤榮一覺得這兩者一定要結合起來。香港大學的校訓就叫做“格物明德”。“格物”的含義是人生當中要從各種道德實踐、生活實踐中不斷接觸事物,不斷地探討道理,積纍知識,這叫“格物緻知”。儒傢非常強調生活的細節,孔子強調“慎獨”。我們在大庭廣衆之下不敢亂來,但這不算真功夫,真正的功夫體現在獨處的時候,你還能堅持良好的道德品行,那纔是真功夫。
请欣赏:
请给我换一个看看! 拜托,快把噪音停掉!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
|
第1節:論語心得(1) | 第2節:論語心得(2) | 第3節:論語心得(3) | 第4節:論語心得(4) | 第5節:論語心得(5) | 第6節:論語心得(6) | 第7節:論語心得(7) | 第8節:論語心得(8) | 第9節:論語心得(9) | 第10節:論語心得(10) | 第11節:論語心得(11) | 第12節:論語心得(12) | 第13節:論語心得(13) | 第14節:論語心得(14) | 第15節:論語心得(15) | 第16節:論語心得(16) | 第17節:論語心得(17) | 第18節:論語心得(18) | 第19節:論語心得(19) | 第20節:論語心得(20) | 第21節:論語心得(21) | 第22節:論語心得(22) | 第23節:論語心得(23) | 第24節:論語心得(24) | |
| 第 I [II] [III] [IV] 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