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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 》 滿族民風民俗詳解:圖像中國滿族風俗敘錄 》
1滿族先人的貿易(2)
富育光 Fu Yoguang
女真人最後一次朝貢是在明萬歷十六年(1618)二月,朝貢者為北關葉赫部的女真人。
榷場
遼代在江寧州設立榷場,是與生女真貿易的主要場所。這種榷場互市,成為民間經濟交流的一個重要形式。但是,在當時的江寧州榷場,遼常以低廉的價格和狡詐的手段,騙取生女真各部的貿易品,成為阿骨打起兵反遼的一個重要原因。
女真建金後,榷場發展到一個空前規模,在西北招討司的燕子城、北羊城之間置榷場,主要交易馬匹牲畜。皇統元年(1141),與西夏間設榷場。宋金議和後,榷場遍布宋金交界處,金於壽、蔡、泗、唐、鄧、秦、鞏、洮、鳳翔九處設榷場。金海陵王時期,因戰事,宋金榷場蕭條,至金世宗時,南北榷場又重新恢復和活躍起來。榷場的設置,對溝通南北經濟和民族間經濟文化的交流起了積極作用。
馬市
纍纍椎髻捆載多,拗轆車聲急如傳。
鬍兒鬍婦亦提攜,異裝異服徒驚。
詩人李貢這首詩,是明朝“馬市“生動場景的真實寫照。一群群女真人攜老帶幼,闔傢前往,他們不但帶來了許多名貴皮張、人參、鹿茸等山珍,甚至還帶來了鹿、貂、鷹等活物,在臨時宿營的帳篷、窩棚旁圈養,留下了狗圈、鹿圈、貉子圈等地名。
明朝永樂年間,滿族的直係先祖建州女真和海西女真,已南遷到鬆遼平原和長白山南麓。明廷采取“撫綏政策”,在邊墻一些關卡重鎮,陸續開設了專門為女真人交換物資的官市——“馬市”。明永樂三年(1405)開設廣寧(北鎮)、開原兩處。明天順八年(1464),又在撫順增設一處。遼東馬市最初衹是為購買軍用馬匹而設,並由官方包辦。“凡馬列市,官為之,餘師諸人為市”(《明英宗實錄》),即待官方買賣完畢,方準民間交易。明朝官員用絹、布、米、????等交換女真馬匹,也是一種實物交換。馬市雖然以馬的買賣為主,但也有其他土産貨物交易,尤其到明朝後期,已由官辦的買馬市場,變成漢、女真等族互通有無的民間市場。萬歷年間,又開設清河、瑗陽、寬甸幾處馬市和義州木市。從《全遼志?廣寧鎮境圖》,可見當時馬市的位置在明廣寧鎮,即今遼寧北寧馬市堡鄉。當年人聲鼎沸的馬市交易場景,如今已成為一段凝固的歷史。
在馬市貿易中,明朝官員對入市的貨物徵稅,當時叫“抽分”。《逞傢奴等進入鎮北關馬市抽分清册殘檔》記錄了“換貨物抽銀壹拾叁兩叁錢叁分”。逞傢奴(清佳努)為海西女真葉赫部首領之一。這件檔案記載,此次逞傢奴率1100名人衆入市,勢焰強熾。最初有的收實物,有的收銀兩,後來改為全收銀兩。此檔案亦有明確記載:“馬拾壹匹抽銀柒兩柒錢”,“貂皮伍拾張抽銀壹兩貳錢伍分”,“狐皮叁張抽銀叁分”。
馬市有一定的管理制度,無論開市日期、互市交易、奬懲賞撫,均有嚴格規定。成化十四年(1478)規定開市日期為每月初一至初五、十六日至二十日各一次。馬市由互市雙方首領管理,凡入馬市的馬匹貨物,交官方驗收,對於走私、詐騙、泄露邊情者,抓獲懲處。明廷對互市的女真首領給予賞賜。馬市中,女真人出售的物品有貂、鹿、狍、狐等獸皮,人參、木耳、蜂蜜、鬆榛、東珠、馬匹、糧食、麻布、木鍁等,購進的有鐵鏵、鐵鍋、絹緞、襖子、牛、豬、羊等等。馬市促進了漢族女真等各族的經濟發展,所以,馬市越來越繁榮,到萬歷初年,每隔一兩天就有一次,有時三四天連續互市。
在馬市中,女真人傳統的交易習俗仍具異彩。女真人一般以東珠、貂皮、鷹隼作為等價物,比如一套鐵鏵可值五顆東珠,或三張貂皮,或二翅鷹隼,以此為價。實際上,當時女真人還沒有真正的等價交換的觀念,他們的交易原則是以需要為上。如一個女真人需一口鐵鍋,商人開價說,需拿一鐵鍋裝滿的貂皮方可交換,這個女真人不會還價,就將自己所帶的貂皮裝在鍋裏,如果滿意,雙方成交,如不滿,尚欠五張,女真人如說下一次什麽時間還你,商人一定會同意,因為女真人的爽快和重信義已經名聞遐邇。
馬市還是文化集萃之地。漢族商人不僅帶來漢地的物産,也帶來漢族文化,中原的戲劇、音樂、舞蹈、說唱,使女真人流連忘返。女真人的馬術、箭法、歌舞和淳厚的民風也使漢族人耳目一新。甚至,在馬市中有臨時的學堂,女真人在那裏專攻漢語。清太祖努爾哈赤吸收漢文化,也得利於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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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山東畫報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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