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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传记 》 大智大愚一代名臣:原来曾国藩 》
“兵为将有”之制(4)
张研 Zhang Yan
五、刀矛对杀之时,要让贼先动手,我后动手。头一下已过,第二下未来之时,我拨他头一下,正好杀他。
《守夜条规》规定:
一、扎营之处,凡有来路,派人于五里之外守卡。四五更时,另派亲信人查卡。
二、每棚派两人守上半夜,派两人守下半夜。不许打更,传令者大声,接令者低声。每夜派哨官四人巡更。从二更起,每哨官巡一更。周围巡查,查本哨兼查别哨之勇。
三、起更即关营门。无论客来、文书来,均不许开营门。贼来不许出队,不许点灯,不许呐喊,说话悄悄静静。预备枪炮、火毽,看准再打。
《扎营条规》规定:
一、扎营之地,忌低洼潮湿,水难泄出;忌坦地平洋,四面受敌;忌坐山太低,客山反高;忌斜坡半面,炮子易入。
二、扎营之地,须择顶上宽平,旁面陡峻者、四面陡峻者难得,或一面、二面陡峻亦好。
三、择背山面水者兵法。右背山陵,前左水泽,亦难择此好地。但或前或左或右有一面阻水者,即易御敌。择砍柴挑水便利者,汲道最关紧要,如为贼所断,则不可守。
四、每到一处安营,无论风雨寒暑,队伍一到,立刻修挖墙壕,一时成功。未成之先,不许休息,亦不许与贼搦战。
五、墙子须八尺高,一丈厚。筑墙子不用门板、竹木。里外皆用草坯、土块砌成,中间用土筑紧。每筑尺余,横铺长条小树,庶免雨后崩裂之患。上有枪炮眼,内有子墙,为人站立之地。
六、壕沟须一丈五尺深,愈深愈好,上宽下窄。壕中取出之土,须覆于二丈以外。不可太近,不可堆高,恐大雨时土仍流入壕中也。花篱用木须粗大,约长五尺余,埋土中约深二尺。坚筑旁土,以攀摇不动为主。或用二三层,或用五六层。
七、凡墙子、壕沟、花篱,三者缺一不可。墙子取其高而难登也;壕沟取其深而难越也;花篱取其难遽近前也。曰垒、曰壁、曰土城,名虽不同,皆墙子之类也。曰池、曰堑、曰陷马坑,不甚宽长,其上虚铺以土;曰梅花坑,乱挖深坑,约四五尺,大小无定,名虽不同,皆壕沟之类也。曰木城,立木圆排,周围如城;曰栅,亦系立木,不必周围皆有;乱钉者曰梅花桩,分层次者曰花篱笆;鹿角树之有权丫者曰拗马桩;曰档木,中有横木,用小木斜穿,以架于地;曰地刺,用竹削尖,钉于地,曰铁蒺藜、曰铁菱角,名虽不同,皆花篱之类也。墙子只可修筑一道,壕沟则两道、三道更好。花篱等,则五层、六层更好。
八、一营开两门,前门宜正大,后门宜隐僻。营宫中军帐对前门,中留甬道,宜阔。亲兵各棚扎甬道两旁,前哨扎前门,后哨扎后门,左哨扎左,右哨扎右。两帐相距略宽,以留水火之路。营外开厕数处,宜远,营内开厕两处,专备夜间之用。火药,挖一地窖,上覆草棚,用泥涂之,仍安气眼,免其潮湿。
《行路条规》规定:
一、凡拔营时,以七成队预备打仗,以三成队押夫。若贼在前,则七成队走前,锅帐担子走中间,以三成队在后押之。若贼在后,则以三成队走前,押锅帐担子同行,留七成队在后防贼。如有十营、八营同日拔行,则各营七成队伍分班行走,不许此营之队参入彼营队中,尤不许锅帐担子参入七成队中。至押夫之三成队,专押本营之锅帐担子,不许此营与彼营混乱。
二、凡拔营,须派好手先走。或营官,或统领,或哨官、哨长,皆可择其善看地势、善看贼情者向前探看。在大队之前十里,或二十里,仔细看明。一探树林,二探村庄,恐有贼匪埋伏在内。身边带七、八个人,每遇一条岔路,即派一人往看。若遇过桥过渡,尤须谨慎,恐大队过水之后,遇贼接仗,进则容易,退则万难。
三、每营派一弁在后押尾,凡锅帐担子过完之后,查明恐有病者落后,又恐本营勇夫在后滋事,又恐游勇假名滋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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