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血缘图腾组织在亚洲、欧洲、非洲、美洲、大洋洲都有发现,它一直保持到文明时代开始时才形成的政治社会建立为止。
图腾族是一个血亲组织,出自一个共同的祖系,具有同一个徽识(图腾),以血缘关系结合于一起。这种血缘族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母系血族,另一种是父系血族。
凡是世系按女系计算(远古时代普遍是这种情况)的即是母系血族。外祖母在这个血族中居支配地位,从事采集觅食活动的女性哺育着全族成员。母系血族是由一个公认的女性祖先和她的子女以及她的女性后代的子女所组成,组织血族的权力和图腾象征传女不传男。
世系按男系计算的即是父系血族,这种变化通常是在男性成为血族主体的渔猎经济时代发生的。
从母系到父系传承制度的改变往往伴随着一场社会革命。
根据人类学家的观察和研究,原始时代人类亲属制度和据年龄分级而分配性伴的制度,是上古先民社会组织的基础结构,也是神话年代创造者留下来的社会制度。先民的性关系制度,不能称作婚姻制度。婚姻是文明晚期才产生的新制度。
四
与母系或父系的传承制度相关的是亲属识别制度:
(一)按同祖先的血缘划分,即按同父母所生的兄弟姐妹,或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所生的兄弟姐妹以及与之相同的性别和等级划分。例如,父亲的兄弟(伯/爸)划归父亲范畴,使用同一亲属称谓。同样,母亲的姐妹(娘/姨),都称为“母亲”。母亲或姨母的子女,称为“兄弟”和“姐妹”。
任何妇女,只要我“兄弟”称她为“妻子”,我也就称她们为“妻”。(中国云南纳西族的“公共婚”、“走访婚”遗存了这种原始婚俗的某些痕迹。)
(二)这种亲属制的划分可以扩大到非同一血统以外的人,既包括远房亲戚,也包括陌生人。
一个陌生人只要与他所相遇的氏族中的一个成员有亲戚关系,那么这个陌生人的亲属称谓就根据他与这个成员的亲属关系而定。公共性关系以及后来的异族领袖的“和亲”风俗皆由此而来。
人类学家指出:“这种亲属分类的意义,其基础是图腾团体间所实施的一种特殊的类别婚姻制度,即血族外婚制。这种族外婚制度具有一个显著的特点,是将同一姓族团体分成两个半族。”
关于这种“半族”或“伴族”,里沃斯称作Moiehes,司宾塞称作Class,杜尔干称作Phratrie。
族外婚制主要是一种婚姻制度。这种制度规定:同世代之两个半族不能发生性关系,因此族内的同代男女不能发生性关系。为此,在同族内的同代男女(兄妹)之间,有必要实施接触和交往的禁忌与隔离,即“男女授受不亲”。这就是“礼制”社会的起源{1}。
假如一个图腾族设定为“泰元”,那么根据上述分类原则,它就划分为一个阴半族与一个阳半族。一分为二,一阴、一阳。
关于这种将一个血族分为两半的制度,有位人类学家根据实际观察到的一些原始社会组织,曾作过如下的描绘:
“姓族内部禁止通婚。姓族组织必然开始于两个半族:一个半族的男子和女子只与另一半族的男子和女子通婚。子女属于各自母亲的姓族而分配在两个半族中。半族建立在作为其结合原则的血亲纽带上。”
如果我们将被假定为共同祖先的某一图腾团体称作太极,而把被分为两个半族的团体称为阴(坤)、阳(乾),那么这种原始的血亲分类制就可以进一步划分出四象及八卦,而其原初则是:“太极生两仪”或“太一生阴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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