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类 易經新解:何新全新詮釋古代經典   》 八卦與外婚製圖騰分族組織(1)      何新 He Xin

  一
  中國上古社會形態與其他地區的早期人類社會形態一樣,血親組織是社會制度的主要形式。
  摩爾根在其民族學研究中曾提出一個文化可比較的原理。他指出:“人類出於同源,因此具有同一的智力資本,同一的軀體形式,所以人類經驗的成果在相同文化階段上的一切時代和地區中都是基本相同的。”(《古代社會》第552頁)
  人類早期社會血親組織的基本形態,包含三個主要的特徵:
  1.圖騰制度
  2.族外婚制度
  3.級別分類制度
  什麽是圖騰?
  “圖騰”是一個含義不明確的外來觀念。它被認為是一種神聖而被尊崇的自然物。與之相關的是一種社會組織制度,通常與婚姻分類有關(詳見後)。弗雷澤在《圖騰製及外婚製》中對“圖騰”定義如下:
  “圖騰制度是指一個血親團體與某種自然物之間存在的特殊親密關係,這種物被稱為這一團體的圖騰。”
  杜爾幹(E.Durkeim)說:“圖騰是一種生物或非生物,大多數是植物或動物,血親團體相信自己來源自此物,並以之作為團體的徽幟及他們共有的姓氏。”
  鬍小石指出:“圖騰為部落之標志,以分界限,使婚姻有製,姓氏之分,實肇於此。”
  相信出源自一種共同圖騰的人組合成一個社會團體,這個團體稱為圖騰(Totem)族。這個團體的成員認為不論本團體以前的祖先或現在的人或將來的子孫,皆直接出自這一圖騰。初民社會中,人知有母而不知有父,同一圖騰團的人皆相信所有的團員都是由於本族的女子同這种氏族圖騰的接觸而産生的。在中國遠古,人們所崇拜的“竜(鰐魚)”及“鳳(鴕鳥)”就被視作華夏族團起源的兩種最具典型的圖騰動物。
  二
  人類學家認為,圖騰團體的本質是一種性關係和親屬制度,先民的性關係並非私人的事務,而是公共社會的事務,因此社會中男女的性關係必須先得到團體組織的同意。在初民社會中,社會的單位不是個人,而是整個的團體。摩爾根說:“最古老的組織是以氏族、胞族和部落為基礎的社會組織。氏族社會就是這樣建立起來的。在氏族社會中,管理機關和個人的關係,是通過個人對某個氏(姓)族或部落的關係來體現的。這些關係是純粹人身性質的。此後,産生了以地域和財産為基礎的政治組織。在這裏,管理機關和個人的關係,是通過個人對地域,例如對鄉、區和國的關係來體現的。”{1}
  摩爾根所言的“氏族”,楊希枚認為當稱作“姓族”,即出自同一母係的血緣族團。我則認為以稱之為“血族”或“血緣族”為更恰當。總之,先有血緣性的社族組織,而後演進到地緣性的氏族政治組織,這是一個普遍的早期社會組織演化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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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北京工業大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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