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评传 康震评说李清照   》 分香卖履无子得咎(1)      康震 Kang Zhen

  我们需要一个答案来解释这一切,因为曾几何时,他们两个人之间是那么的和谐、那么的快乐!难道人生真的如此脆弱,感情真的如此脆弱,天长地久的爱情真的只能在神话中出现吗?
  俗语有云,夫妻之间,“锅沿儿不离锅盖”,生活中谁也离不了谁,但正因为如此亲近,也就无法避免争执冲突。俗话又说:“天上下雨地下流,小两口打架不记仇。”夫妻之间只要能互谅互让,任何问题都能迎刃而解。以李清照与赵明诚的相知相爱,不会不懂这个简单道理。从现存的相关资料看来,李清照决不会因生活中的琐碎小事而与赵明诚产生这么大的怨气,在她的作品中也很少触及这类题材。因此,我们可以确定,夫妻之间的小矛盾不可能导致李清照发这么大的怨气。
  那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
  这就不得不谈到宋代社会蓄养小妾与歌妓的风气。
  宋代达官贵人以及文人士大夫有蓄养侍妾与歌妓的风气。宋真宗就曾多次鼓励大臣们应当充分地蓄养歌妓来享受生活,他说:“时和岁丰,中外康富,恨不得与卿等日夕相会。太平难遇,此物助卿等燕集之费。”(沈括《梦溪笔谈》卷25)宰相王曾非常节俭,真宗居然专门派人为他购买侍妾。
  宋代士大夫高官家中多蓄养侍妾歌妓。比如,韩琦官至宰相,“家有女乐二十余辈”(《宋朝事实类苑》卷8);宰相韩绛“家妓十余人”(《侯鲭录》);连一代文豪欧阳修也“有歌妓八九姝”(《韵语阳秋》),苏轼“有歌舞妓数人”(《轩渠录》)。
  不仅私人家中、驿馆、酒楼蓄养歌妓,官府、军营也专门豢养一批歌妓供公家宴会的时候娱乐,被称为“营妓”与“官妓”。宋仁宗年间,家妓、官妓不仅成了达官显贵、文人墨客、官吏商贾生活中的一部分,而且成了主人交易、朋友互赠的一种礼品。
  如此浓厚的风气下,甚至太学中的太学生,也常常出入歌楼妓院或发帖召唤歌妓前来太学中陪酒。在这种风气的影响下,赵明诚无论是在太学读书还是在官府为官,都不可能免俗,所以他在家中或者官府蓄养侍妾乃至歌妓都是非常正常的现象。
  有一个非常鲜明的证据说明赵明诚的确曾经蓄养侍妾与歌妓。李清照在《〈金石录〉后序》中记述赵明诚去世时的情景时写道:“取笔作诗,绝笔而终,殊无分香卖履之意。”分香卖履的典故出自曹操的《遗令》:“余香可分与诸夫人。诸舍中无所为,学作履组卖也。”意思是将家中的部分财物分给各位夫人、侍妾,并交待她们学会自食其力。李清照从反面使用这个典故是为了说明:赵明诚临终之时,并没有像曹操那样将家中的财产、家业交付给其他的侍妾。但从正面来看,却又正好说明赵明诚生前是有侍妾的。
  可是,问题在于,既然赵明诚早年就可能蓄养侍妾、歌妓,为什么李清照当时不发怨气,偏偏在这次长久分别后的莱州团聚时爆发出来呢?
  我们或可做个合理的推测。
  赵明诚年轻时,可能在太学或者官府里与歌妓有过交往,但那时他的社会地位、经济基础都不高,没有能力专门在家中蓄养歌妓。后来与李清照结婚后,情投意合,幸福美满,加上从东京汴梁到青州十年,两人都长年厮守在一起,并不大可能蓄养侍妾与歌妓。即便有蓄养,也多半出于娱乐的目的,不过是逢场作戏,他的全部感情与心思还是放在李清照的身上。对于这一点,李清照心里应是非常明白的,所以可能并不介意。
  但是这一次有所不同。赵明诚离开青州后,先后在几个州郡做官,尤其现在做了莱州知州,已有经济基础与政治地位,身边萦绕着越来越多年轻漂亮的女性。而李清照虽然才华出众,气质优雅,但毕竟已近四十,如何再能够像年轻时那样明媚鲜艳,青春焕发?在丈夫的眼中,结婚二十年的妻子虽并不老,但或也有点人老珠黄之嫌。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心思、他的感情不免开始慢慢转移到其他那些年轻漂亮的侍妾身上。对于丈夫感情上这种细微微妙的变化,像李清照这般聪颖、敏感的女性怎能感受不到?也许,在她看来,丈夫这一次并非逢场作戏,不仅是娱乐,而是要在感情上抛弃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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