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显然,擂鼓墩古墓地下情形已大大超越了盗墓者的经验所及和想象之境界。可以说,战国、秦汉时期的盗墓贼,能遇到此种情况者,其概率或许是千分之一或万分之一。无论是古代的盗墓贼还是现代的盗墓者,都是官府打压抓捕的对象,在百姓间也属于拿不上台面的鸡鸣狗盗之辈,因而一个盗墓贼的眼力再高,能量再大,覆盖面再广,一生所盗之墓也有限得很,仅就数量而言,与现代考古学家无法比拟。据谭维四和谭的弟子辈人物杨定爱等人,在擂鼓墩古墓发掘许多年后说,他们一生主持和参与发掘的大小古墓都在3000座以上,有的达到5000多座。在荆州纪南城一带,一个工地一开工,就是几十座几百座墓葬成片成行地同时发掘,并动用了先进的现代化机械,场面壮观得很。而盗墓贼就远没有这个条件,他们只能利用晚上的时间,偷偷摸摸地像老鼠一样提心吊胆地干,所以一生盗掘的墓葬与现代考古工作者相比,真可谓是小巫见大巫了。但像谭维四、杨定爱等人,即便发掘了如此多的墓葬,所遇到的地下水库式的古墓也仅此一座而已,由此可见相遇之难。那么,这么大的积水是怎么来的呢?这个问题曾令发掘的考古学家困惑了很长时间而不得其解,直到20年之后的1998年,湖北省博物馆联合几家科研单位的人员,对这座古墓墓坑内遗留木椁进行脱水保护。借此机会,对坑内积水问题进行了科学测验,从而解开了一系列历史之谜。勘探与检测表明,这座古墓墓坑处于风化岩石中,岩石具有一定的透水性。墓坑四周岩石本身和地下都含有大量水分,且地下水又埋藏较浅,最浅处埋深小于0.5米。据推算,墓坑的高度应在山岗地表以下13米左右,椁底板是直接建在坑底岩石上的,没有像椁顶和椁墙四周那样填埋木炭或膏泥,说明入葬时坑底岩石干燥无水,而坑壁四周则有渗水现象。通过对墓坑进行抽水试验,即抽干墓坑中的积水,观察墓坑水位的涨落变化,从而得出墓坑周围补充进墓坑的水量是每昼夜2~3立方米,而墓坑的容积大约是475立方米,按每昼夜2立方米的流量计算,将整个墓坑注满水,只需237.5昼夜便可完成(参见谭白明《曾侯乙墓墓坑木椁脱水工程解开历史谜团》)。
因地下水位高于墓坑,在重力作用下,坑壁四周的地下水就会不断渗流于墓坑,直至与地下水持平。从当年残留在椁墙的水锈痕迹看,水深约2.2米即可达到饱和与持平状态。当墓坑被盗掘后,因上部雨水灌入坑内,使坑内的水再度上涨,直至升到椁盖板为止。
当然,作为一个破解之谜,仅限于汉代之前的竖穴土坑木椁墓,若是唐代以山为陵式墓葬,或明代之后开启的券式石砌洞式墓形制,墓内积水形同水库已属常见之现象,不足为奇。但无论历史上还是近现代,所有的盗墓者甚至考古工作者,一旦遇到水库型的墓葬,要想得到墓室内的器物,很难通过摸鱼法实现,最稳妥的办法就是采用吸水法,即以泽竭而渔的方式取出墓中宝物。此种方式方法在中国历史上已是屡见不鲜,只是成败不同而已。
很显然,像擂鼓墩古墓的这个古代盗贼,是无法把一潭清水全部吸出十几米深的洞外的。当时尚未发明潜水泵,像筒车、牛车、踏车、拔车、桔槔等半机械化吸水工具也未得发明创造,即使有如潜水泵、筒车、龙骨水车这样的特殊机械,也不能使用。因为那如同站在擂鼓墩山岗上高声叫喊:“我要盗墓,我要作死1
既然无力向外吸水,是否可以像后世的跳水能手一样,一头扎入水中用手打捞椁室中的文物?回答应当是否定的。盗墓贼胆量再大,技术再高明,但毕竟是一些社会底层的普通百姓。就如同职业杀手的职责是杀人而不是被人杀一样,盗墓者的职责是盗取死者的墓葬以便从中获利,而不是主动寻找死路葬身墓中。在如此狭小深邃的空间内,除非有现代化的潜水服和相应的潜水设备,否则不能为之。明代宋应星在《天工开物》中,说到古代职业采珠人乘舟船下水作业时的情形,曾云:“舟中以长绳系没人腰,携篮投水。凡没人以锡造弯环空管,其本缺处对掩没人口鼻,令舒透呼吸于中,别以熟皮包络耳项之际。极深者至四五百尺,拾蚌篮中。气逼则撼绳,其上急提引上,无命者或葬鱼腹。凡没人出水,煮热毳急覆之,缓则寒慄死。宋朝李招讨设法以铁为钩,最后木柱扳口,两角坠石,用麻绳作兜如囊状,绳系舶两旁,乘风扬帆而兜取之。然亦有漂溺之患。”书中所说的“没人”即下水采珠者,尽管有如此之设备,且在开阔的水面上作业,仍有性命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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