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集 欧阳修集   》 卷二十七 居士集卷二十七      欧阳修 Ouyang Xiu

  ◎墓志六首
  【张子野墓志铭〈康定元年〉】
  吾友张子野既亡之二年,其弟充以书来请曰:吾兄之丧,将以今年三月某日
  葬于开封,不可以不铭,铭之莫如子宜。”呜呼!予虽不能铭,然乐道天下之善
  以传焉,况若吾子野者,非独其善可铭,又有平生之旧、朋友之恩与其可哀者,
  皆宜见于予文,宜其来请于予也。
  初,天圣九年,予为西京留守推官,是时,陈郡谢希深、南阳张尧夫与吾子
  野,尚皆无恙。于时一府之士,皆魁杰贤豪,日相往来,饮酒歌呼,上下角逐,
  争相先后以为笑乐,而尧夫、子野退然其间,不动声气,众皆指为长者。予时尚
  少,心壮志得,以为洛阳东西之冲,贤豪所聚者多,为适然耳。其后去洛,来京
  师,南走夷陵,并江汉,其行万三四千里,山砠水厓,穷居独游,思从曩人,
  邈不可得。然虽洛人至今皆以谓无如向时之盛,然后知世之贤豪不常聚,而交游
  之难得为可惜也。初在洛时,已哭尧夫而铭之,其后六年,又哭希深而铭之;今
  又哭吾子野而铭。于是又知非徒相得之难,而善人君子欲使幸而久在于世,亦不
  可得,呜呼,可哀也已!
  予野之世:曰赠太子太师讳某,曾祖也;宣徽北院使、枢密副使、累赠尚书
  令讳逊,皇祖也;尚书比部郎中讳敏中,皇考也。曾祖妣李氏,陇西郡夫人;祖
  妣宋氏,昭化郡夫人,孝章皇后之妹也;妣李氏,永安县太君。
  子野家联后姻,世久贵仕,而被服操履甚于寒儒。好学自力,善笔札。天圣
  二年举进士,历汉阳军司理参军、开封府咸平主簿、河南法曹参军。王文康公、
  钱思公、谢希深与今参知政事宋公,咸荐其能,改著作佐郎,监郑州酒税、知阆
  州阆中县,就拜秘书丞,秩满,知亳州鹿邑县。宝元二年二月丁未,以疾卒于官,
  享年四十有八。子伸,郊社掌坐,次从,次幼未名。女五人,一适人矣。妻刘氏,
  长安县君。
  子野为人,外虽愉怡,中自刻苦,遇人浑浑不见圭角,而志守端直,临事敢
  决。平居酒半,脱冠垂头,童然秃且白矣。予固已悲其早衰,而遂止于此,岂其
  中亦有不自得者邪?子野讳先,其上世博州高堂人,自曾祖已来,家京师而葬开
  封,今为开封人也。铭曰:
  嗟夫子野,质厚材良。孰屯其亨?孰短其长?岂其中有不自得,而外物有以
  戕?开封之原,新里之乡,三世于此,其归其藏。
  【太子中舍王君墓志铭〈康定元年〉】
  王君之皇考曰赠卫尉少卿讳某。皇妣曰南充县太君胥氏。皇祖讳某。皇曾祖
  讳某。君讳汲,字师黯。娶胡氏,安定县君。子男三人,女五人。男曰尚恭、尚
  喆、尚辞。初,天圣、明道之间,予为西京留守推官。时王君寓家河南,其二子
  始习业国子学,日从诸生请学于予,较其艺,常为诸生先,而尚恭尤谨饬,俨然
  有儒者法度。予固奇王君之有是子也,以故与君游,而君性简质,重然诺,临事
  而敏,与之游者必爱其为人。其后,二子者果皆以进士中第,予亦罢去。不复遇
  王君且七年矣,而尚恭来请曰:“不幸吾先人之亡,将以今年某月甲子,葬于河
  南某县某乡之某原,宜得铭于石以志诸后世。”乃为次其世而作铭以遗之云:
  惟王氏之先,长安万年。四代之祖,刺史壁州。遭巢猾唐,得果而留。卒葬
  西充,为乡壁公。王、孟有蜀,或家或禄。三世不迁,自君东还。始家河南,广
  文之生。举三不中,任仕以兄。主簿之卑,试原、武、密。晋城是令,政专自出。
  令政有称,迁理之丞。蓝田、夏、雒三邑皆闻。寿五十九,终中舍人。在雒逢饥,
  铺粟不殍。褒功劝吏,天子有诏。雒人染疠,躬之不避。以死勤民,在法宜祀。
  刻诗同藏,惟世之扬。
  【学士给事中梅公墓志铭〈庆历二年〉】
  翰林侍读学士、给事中梅公既卒之明年,其孤及其兄之子尧臣来请铭以葬,
  曰:“吾叔父病且亟矣,犹卧而使我诵子之文。今其葬,宜得子铭以藏。”公之
  名,在人耳目五十余年。前卒一岁,予始拜公于许,公虽衰且病,其言谈词气尚
  足动人。嗟予不及见其壮也,然尝闻长老道公咸平、景德之初,一遇真宗,言天
  下事合意,遂以人主为知己,当时搢绅之士望之若不可及。已而摈斥流离,四十
  年间,白首翰林,卒老一州。嗟夫!士果能自为材邪?惟世用不用尔。故予记公
  终始,至于咸平、景德之际,尤为详焉,良以悲其志也。
  公讳询,字昌言,世家宣城。年二十六进士及第,试校书郎、利丰监判官,
  迁将作监丞、知杭州仁和县,又迁著作佐郎,举御史台推勘官,时亦未之奇也。
  咸平三年,与考进士于崇政殿,真宗过殿庐中,一见以为奇材,召试中书,直集
  贤院,赐绯衣银鱼。是时,契丹数寇河北,李继迁急攻灵州,天子新即位,锐于
  为治。公乃上书请以朔方授潘罗支,使自攻取,是谓以蛮夷攻蛮夷。真宗然其言,
  问谁可使罗支者,公自请行。天子惜之,不欲使蹈兵间,公曰:“苟活灵州而罢
  西兵,何惜一梅询!”天子壮其言,因遣使罗支,未至而灵州陷于贼。召还,迁
  太常丞、三司户部判官。数访时事,于是屡言西北事。时边将皆守境,不能出师,
  公请大臣临边督战,募游兵击贼。论传潜、杨琼败绩当诛,而田绍斌、王荣等可
  责其效以赎过,凡数十事,其言甚壮。天子益器其材,数欲以知制诰,宰相有言
  不可者,乃已。其后继迁卒为潘罗支所困,而朝廷以两镇授德明,德明顿首谢罪,
  河西平。天子亦再幸澶渊,盟契丹,而河北之兵解,天下无事矣。
  公既见疏不用,初坐断田讼失实,通判杭州,徙知苏州,又徙两浙转运使,
  还判三司开拆司,迁太常博士。用封禅恩,迁祠部员外郎。又坐事,出知濠州。
  以刑部员外郎为荆湖北路转运使,坐擅给驿马与人奔丧而马死,夺一官,通判襄
  州,徙知鄂州,又徙苏州。天禧元年,复为刑部员外郎、陕西转运使。灵州弃已
  久,公与秦州曹玮得胡芦河路可出兵,无沙行之阻而能径趋灵州,遂请玮居环庆
  以图出师,会玮入为宣徽使,不克而止。迁工部郎中,坐朱能反,贬怀州团练副
  使,再贬池州。天圣元年,拜度支员外郎、知广德军,徙知楚州,迁兵部员外郎、
  知寿州,又知陕府。六年,复直集贤院,又迁工部郎中,改直昭文馆、知荆南府,
  召为龙图阁待制,纠察在京刑狱,判流内铨。改龙图阁直学士、知并州,未行,
  迁兵部郎中、枢密直学士以往,就迁右谏议大夫,入知通进银台司,复判流内铨,
  改翰林侍读学士、群牧使,迁给事中、知审官院。以疾出知许州,康定二年六月
  某日,卒于官。
  公好学有文,尤喜为诗。为人严毅修洁,而材辩敏明,少能慷慨。见奇真宗,
  自初召试,感激言事,自以谓君臣之遇。已而失职,逾二十年,始复直于集贤。
  比登侍从,而门生故吏、曩时所考进士,或至宰相、居大官,故其视时人,常以
  先生长者自处,论事尤多发愤。其在许昌,继迁之孙复以河西叛,朝廷出师西方,
  而公已老,不复言兵矣。享年七十有八以终。
  梅氏远出梅伯,世久而谱不明。公之皇曾祖讳超,皇祖讳远,皆不仕。父讳
  邈,赠刑部侍郎。夫人刘氏,彭城县君。子五人:长曰鼎臣,官至殿中丞;次曰
  宝臣,皆先公卒。次曰得臣,太子中舍;次曰辅臣,前将作监丞;次曰清臣,大
  理评事。公之卒,天子赠赙优恤,加得臣殿中丞、清臣卫尉寺丞。明年八月某日,
  葬公宣州之某县某乡某原。铭曰:
  士之所难,有蕴无时。伟欤梅公,人主之知。勇无不敢,惟义之为。困于翼
  飞,中垂以敛。一失其途,进退而坎。理不终穷,既晚而通。惟其寿考,福禄之
  隆。
  【蔡君山墓志铭〈庆历三年〉】
  予友蔡君谟之弟曰君山,为开封府太康主簿,时予与君谟皆为馆阁校勘,居
  京师,君山数往来其兄家,见其以县事决于其府。府尹吴遵路素刚,好以严惮下
  吏,君山年少位卑,能不慑屈而得尽其事之详,吴公独喜,以君山为能。予始知
  君山敏于为吏,而未知其他也。明年,君谟南归拜其亲。夏,京师大疫,君山以
  疾卒于县。其妻程氏,一男二女皆幼,县之人哀其贫,以钱二百千为其赙,程氏
  泣曰:“吾家素以廉为吏,不可以此污吾夫。”拒而不受。于是又知君山能以惠
  爱其县人,而以廉化其妻妾也。君山间尝语予曰:“天子以六科策天下士,而学
  者以记问应对为事,非古取士之意也。吾独不然,乃昼夜自苦为学。”及其亡也,
  君谟发其遗稿,得十数万言,皆当世之务。其后逾年,天子与大臣讲天下利害为
  条目,其所改更,于君山之稿十得其五六。于是又知君山果天下之奇才也。
  君山景祐中举进士,初为长溪县尉。县媪二子渔于海而亡,媪指某氏为仇,
  告县捕贼。县吏难之,皆曰:“海有风波,岂知其不水死乎?且虽果为仇所杀,
  若尸不得,则于法不可理。”君山独曰:“媪色有冤,吾不可不为理。”乃阴察
  仇家,得其迹,与媪约曰:“吾与汝宿海上,期十日不得尸,则为媪受捕贼之责。”
  凡宿七日,海水潮,二尸浮而至,验之,皆杀也,乃捕仇家伏法。民有夫妇偕出
  而盗杀其守舍子者,君山亟召里民毕会,环坐而熟视之,指一人曰:“此杀人者
  也。”讯之,果伏,众莫知其以何术得也。长溪人至今喜道君山事多如此,曰:
  “前史所载能吏,号如神明,不过此也。”自天子与大臣条天下事,而屡下举吏
  之法,尤欲官无大小,必得其材,方求天下能吏,而君山死矣,此可为痛惜者也。
  君山讳高,享年二十有八,以某年某月某日卒。今年,君谟又归迎其亲,自
  太康取其柩以归,将以某年某月某日葬于某所,且谓予曰:“吾兄弟始去其亲而
  来京师,欲以仕宦为亲荣,今幸还家,吾弟独以柩归。甚矣,老者之爱其子也!
  何以塞吾亲之悲,子能为我铭君山乎?”乃为之铭曰:
  呜呼!吾闻仁义之行于天下也,可使父不哭子,老不哭幼。嗟夫君山,不得
  其寿。父母七十,扶行送柩。退之有言:死孰谓夭?子墓予铭,其传不朽。庶几
  以此,慰其父母。
  【黄梦升墓志铭〈历历三年〉】
  予友黄君梦升,其先婺州金华人,后徙洪州之分宁。其曾祖讳元吉,祖讳某,
  父讳中雅,皆不仕。黄氏世为江南大族,自其祖父以来,乐以家资赈乡里,多聚
  书以招四方之士。
  梦升兄弟皆好学,尤以文章意气自豪。予少家随,梦升从其兄茂宗官于随。
  予为童子,立诸兄侧,见梦升年十七八,眉目明秀,善饮酒谈笑,予虽幼,心已
  独奇梦升。后七年,予与梦升皆举进士于京师。梦升得丙科,初任兴国军永兴主
  簿,怏怏不得志,以疾去。久之,复调江陵府公安主簿。时予谪夷陵令,遇之于
  江陵。梦升颜色憔悴,初不可识,久而握手嘘嚱,相饮以酒,夜醉起舞,歌呼
  大噱,予益悲梦升志虽衰,而少时意气尚在也。后二年,予徙乾德令,梦升复调
  南阳主簿,又遇之于邓。间常问其平生所为文章几何,梦升慨然叹曰:“吾已讳
  之矣。穷达有命,非世之人不知我,我羞道于世人也。”求之不肯出,遂饮之酒。
  复大醉,起舞歌呼,因笑曰:“子知我者!”乃肯出其文。读之博辨雄伟,其意
  气奔放,犹不可御。予又益悲梦升志虽困,而独其文章未衰也。是时谢希深出守
  邓州,尤喜称道天下士,予因手书梦升文一通,欲以示希深。未及,而希深卒,
  予亦去邓。后之守邓者皆俗吏,不复知梦升。
  梦升素刚,不苟合,负其所有,常怏怏无所施,卒以不得志死于南阳。梦升
  讳注,以宝元二年四月二十五日卒,享年四十有二。其平生所为文,曰《破碎集》、
  《公安集》、《南阳集》,凡三十卷。娶潘氏,生四男二女。将以庆历四年某月
  某日,葬于董坊之先茔,其弟渭泣而来告曰:“吾兄患世之莫吾知,孰可为其铭?”
  予素悲梦升者,因为之铭曰:
  予尝读梦升之文,至于哭其兄子庠之词曰“子之文章,电激雷震。雨雹忽止,
  阒然灭泯”,未尝不讽诵叹息而不已。嗟夫梦升,曾不及庠。不震不惊,郁塞埋
  藏。孰与其有,不使其施?吾不知所归咎,徒为梦升而悲。
  【尚书都官员外郎欧阳公墓志铭〈庆历四年〉】
  公讳晔,字日华,于检校工部尚书讳托、彭城县君刘氏之室为曾孙,武昌县
  令讳郴、兰陵夫人萧氏之室为孙,赠太仆少卿讳偃、追封潘原县太君李氏之室为
  第三子,于修为叔父。修不幸幼孤,依于叔父而长焉。尝奉太夫人之教曰:“尔
  欲识尔父乎?视尔叔父,其状貌起居言笑皆尔父也。”修虽幼,已能知太夫人言
  为悲,而叔父之为亲也。
  欧阳氏世家江南,伪唐李氏时为庐陵大族。李氏亡,先君昆弟同时而仕者四
  人,独先君早世,其后三人皆登于朝以殁。公咸平三年举进士甲科,历南雄州判
  官,随、阆二州推官,江陵府掌书记,拜太子中允、太常丞、博士,尚书屯田、
  都官二员外郎,享年七十有九,最后终于家。以庆历四年三月十日,葬于安州应
  城县高风乡彭乐村。于其葬也,其素所养兄之子修泣而书曰:“呜呼!叔父之亡,
  吾先君之昆弟无复在者矣。其长养教育之恩既不可报,而至于状貌起居言笑之可
  思慕者,皆不得而见焉矣。惟勉而纪吾叔父之可传于世者,庶以尽修之志焉。
  公以太子中允监兴国军盐酒税,太常丞知汉州雒县,博士知端州桂阳监,屯
  田员外郎知黄州,迁都官知永州,皆有能政。坐举人夺官,复以屯田通判歙州,
  以本官分司西京,许家于随。复迁都官于家,遂致仕。景祐四年四月九日卒。
  公为人严明方质,尤以洁廉自持,自为布衣,非其义,不辄受人之遗;少而
  所与亲旧,后或甚贵,终身不造其门。其莅官临事,长于决断。初为随州推官,
  治狱之难决者三十六。大洪山奇峰寺聚僧数百人,转运使疑其积物多而僧为奸利,
  命公往籍之。僧以白金千两馈公,公笑曰:“吾安用此?然汝能听我言乎?今岁
  大凶,汝有积谷六七万石,能尽以输官而赈民,则吾不籍汝。”僧喜曰:“诺。”
  饥民赖以全活。陈尧咨以豪贵自骄,官属莫敢仰视。在江陵,用私钱诈为官市黄
  金,府吏持帖,强僚佐署。公呵吏曰:“官市金当有文符。”独不肯署。尧咨虽
  惮而止,然讽转运使出公,不使居府中。鄂州崇阳,素号难治,乃徙公治之,至
  则决滞狱百余事。县民王明与其同母兄李通争产累岁,明不能自理,至贫为人赁
  舂。公折之一言,通则具伏,尽取其产巨万归于明,通退而无怨言。桂阳民有争
  舟而相殴至死者,狱久不决。公自临其狱,出囚坐庭中,去其桎梏而饮食之,食
  讫,悉劳而还于狱,独留一人于庭。留者色动惶顾,公曰:“杀人者汝也。”囚
  不知所以然。公曰:“吾视食者皆以右手持匕,而汝独以左手,死者伤在右肋,
  此汝杀之明也。”囚即涕泣曰:“我杀也,不敢以累他人。”公之临事明辨,有
  古良吏,决狱之术多如此。所居,人皆爱思之。
  公娶范氏,封福昌县君。子男四人,长曰宗颜,次曰宗闵,其二早亡。女一
  人,适张氏,亦早亡。铭曰:
  公之明足以决于事,爱足以思于人,仁足以施其族,清足以洁其身。而铭之
  以此,足以遗其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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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三 居士集卷十三卷十四 居士集卷十四卷十五 居士集卷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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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二 居士集卷二十二卷二十三 居士集卷二十三卷二十四 居士集卷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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