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评传 历代女诗人的诗生活:满目梨花词   》 3死鬼 我只等你十年      Kang Ma

  【个人简历】
  姓名:百里奚妻
  朝代:春秋
  籍贯:齐国
  职业:洗衣女工
  主要作品:《字说》
  百里奚,五羊皮!忆别时,烹伏雌,舂黄齑,炊扊扅。今日富贵忘我为?百里奚,五羊皮,父梁肉,子啼饥。夫文绣,妻浣衣。嗟乎!富贵忘我为?百里奚,五羊皮。昔之日,君行而我啼。今之日,君坐而我离。嗟乎!富贵忘我为?
  ——《字说》
  说到这个百里奚的妻子——杜氏,必须先介绍一下她的老公,她的老公就是赫赫有名的百里奚。这个百里奚可不是一般人,绝对是个纯爷们。此人三十立志,七十成名,可谓是中国古代老年得志的最佳楷模。俗话说,妻以夫贵。按说有个有名气的丈夫,杜氏也该跟着沾光。但不巧的是,等她真正熬到该享福的那一天,却已人老珠黄,成了明日黄花。但好在功成名就的丈夫没有嫌弃她,跟她共享荣华富贵,着实让人佩服。要不怎么还说百里奚是纯爷们,自有他纯的道理。
  现在我们把目光转移到公元前600多年前的某一天。这一天阳光明媚,天气晴好,在南阳城西的一处寒舍,一位年轻的女子杜氏一大早就起来,忙着为远行的丈夫做饭。丈夫出门,总得吃点好的吧。杜氏拿眼扫了一下一贫如洗的屋子,摇了摇头,实在没有可变卖的东西。就到院子里溜达,突然看到家里还有一只正在下蛋的老母鸡,顿时来了精神。心想,老母鸡啊老母鸡,你在我家白吃白住时间也不短了,养鸡千日,用鸡一时,你今天就奉献一次吧。杜氏为了讨好老公,就来了招“劈门闩炖雌鸡”,还煮了一锅小米饭,来为丈夫饯行。杜氏也是没办法,丈夫变得神神道道,性情古怪,长此以往弄不好要神经了。与其让丈夫在家整天愁眉苦脸,还不如让其出去闯荡闯荡,如果混出点名堂岂不更好?孤注一掷也好,死马当活马医也罢,总得试一试。这个即将远行的人就是百里奚。
  当时百里奚啃着鸡大腿,就着小米饭,流着伤心泪,对杜氏说了很多“假如我将来混好了,一定接你去享福”的片汤话,杜氏也是听听罢了,她只希望丈夫出去闯荡后能振作一些。也许她是这么说的:“你这死鬼,我只等你十年,十年之后你还未归,我就改嫁。”此时的杜氏真是百感交集啊,虽然丈夫无能,但毕竟对自己很好。自己本意不想让丈夫出去,没钱就没钱呗,日子过得倒也舒心。但丈夫非要出人头地,玩命冲着荣华富贵一路狂奔,不支持就等于是伤害他。但支持了,她却心里没底。因为丈夫毕竟年纪一大把了,没什么社会竞争力,如果遭受冷遇势必精神上受挫甚至想不开而自杀。这些因素都是有的,但最主要的一点是,杜氏怕百里奚飞黄腾达之后抛弃自己,那就惨了。说到史上的负心老公,可谓多如牛毛。司马相如有钱了,就想甩了卓文君。足智多谋的卓文君一看不妙,写了一首悲痛欲绝的《白头吟》,才算及时遏止了司马相如出轨的苗头。汉成帝搞到赵飞燕,就冷落了班婕妤。李隆基遭遇杨玉环,就厌倦江采苹。陈世美当官了,就想杀掉前妻秦香莲。诸如此类,男人升官发财就容易变心,古代现代都一样。要是哪个老公“不幸”从一而终,女人就犹如中彩票啦。当然,看问题得辩证地看。老公为什么变心?是因为女人没有吸引力啊。什么样的女人没有吸引力呢?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类型:一、水性杨花型。男人喜欢奔放的女人,女人过分奔放就显得浪了,老公就没安全感了。二、撒泼打滚型。动不动就泼妇骂街,动不动就玩菜刀的女人太可怕,老公忍无可忍,抛弃就快了。三、好吃懒做型。打扮自己勤快,家里异常脏乱,这样的女人不可娶。四、狂妄自恋型。总以为自己长得美,总以为自己最贤惠。其实长相很普通,脾气也不好。这种活在臆想世界里的女人,迟早被抛弃。五、没有主见型。就连买一包胭脂都要请示老公的女人,谁敢要?万一家里着火,她是不是要先向老公请示之后才去救火?杜氏不属于以上任何类型,但她就能幸免被抛弃的命运吗?
  离开家之后,百里奚变成了“背包客”,拿着简历四处找工作。他先后游历了宋、齐等国,期待遇到一个赏识自己的明君。但人家一看他没有工作经历,又不是名牌大学毕业,就随便找个借口打发他走。后来百里奚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就先找了个不太景气的小企业混碗饭吃。这个小企业就是虞国。没想到的是,这个虞国的老板虞公是个目光短浅、贪图小利的人,他为了贪图蝇头小利而亡国,倒是给后世创造了一个唇亡齿寒的成语。这个虞公丧国后,百里奚再次失业,又逃亡至楚当了牛童(养牛的人)。没想到歪打正着,他居然把牛养得那么肥硕健壮,楚王被惊动,就让他养马,再后来惊动了秦穆公。穆公一看,这是个人才啊,就以很便宜的价格(五张黑公羊皮)换回了他,让他养国家。百里奚果然不负众望,把一个被动挨打的秦国养成了状如虎豹的大国,从此声名远扬,成为各国竞相挖掘的“超级饲养员”。
  百里奚做官后,锦衣玉食、使奴唤婢、春风得意。一天,府中有个洗衣女工主动请求为百里奚演奏一曲。百里奚纳闷,定睛一看,此女很“眼熟”,就问:“你不是洗衣工吗,怎么还会演奏?”洗衣女工答:“回大人,民女自幼熟通音律,后被丈夫抛弃,无法生存,才流落到府上当了洗衣工。见大人也是懂音律之人,就写了首原创歌曲请您指点。”百里奚一听很高兴,拍手说道:“你说的没错,我于音乐确实是行家。那你开始演奏吧。”洗衣女工自弹自唱了一首歌,百里奚越听越觉得悲伤,越听越觉得凄惨,居然放声大哭。他使劲揉了揉双眼,近身端详眼前这洗衣女工,不禁大呼,这不是他离别三十年的结发之妻杜氏吗?百里奚没有老眼昏花,此人正是杜氏。至于这夫妻二人,为什么会在这么一个特殊的场景相聚,史书上也没有详细记载。也许只有杜氏本人知道内幕,也许她乔装改扮一路“监视”百里奚,也不是没有可能。再有一点值得注意。杜氏在百里奚府中待的时间不短,既然是合法夫妻,理应理直气壮上前相认,为什么她没有相认?为什么她还要做这么一场秀呢?想来原因只有一个,杜氏见百里奚升官发财之后,并无“假如我将来混好了,一定接你去享福”之意。自己故意在百里奚面前走过,也未引起注意,几次考验不成,只好采取这“攻心”之法了。要说杜氏也够有创造力的,这一番声泪俱下的演唱,不费吹灰之力就击垮了丈夫的心理防线。更重要的是,丈夫当着府中那么多人的面,为了怕背负“忘恩负义”的骂名,也得咬牙相认。遇到杜氏这样的老婆,百里奚那真是“再狡猾的狐狸,也干不过好猎手”。夫妻俩抱头痛哭之后,杜氏笑问百里奚:“你忘性很大啊,怎么连我都认不出来了?”百里奚羞愧难当,只能用“我老眼昏花,不识得娘子真面目”来搪塞了。杜氏又再问:“你还记得我宰杀了家中唯一的老母鸡给你吃吗?”百里奚答:“当然记得啦,那鸡炖得味道不错,小米饭也不错,只是缺了点酒。”
  说到这里,杜氏到底给百里奚唱了什么歌,让其一眼就认出了自己呢?请看文本。她当时唱的还真是自己的原创作品《字说》:“百里奚,五羊皮!忆别时,烹伏雌,舂黄齑,炊扊扅。今日富贵忘我为?百里奚,五羊皮,父梁肉,子啼饥。夫文绣,妻浣衣。嗟乎!富贵忘我为?百里奚,五羊皮。昔之日,君行而我啼。今之日,君坐而我离。嗟乎!富贵忘我为?”
  杜氏的这次弹唱有些指桑骂槐的意味,她是想用激将之法来试探老公那颗心是否“变质”:“百里奚啊百里奚啊,五张羊皮换回来的相国。想当年,你出去找工作那天,我把门闩当柴火烧了给你炖鸡吃。你儿子见你吃肉,馋得直哭,让我打发到邻居家写作业。如今你升官发财了,就忘了你的结发之妻吗?如今你身披锦绣,锦衣玉食,你的老婆却靠洗衣物来维持生活。难道你眼睛被驴踢了,装作看不见吗?你怕是让富贵冲昏了头脑?想当年,我哭着送你离去,如今你高高地坐着,我却在这里为你弹唱。呜呼!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家伙,三十年前的那个早晨,你都忘了吗?你都忘了吗?你都忘了吗?你都忘了吗……”
  仔细阅读这首作品,会发现它通俗易懂、朗朗上口,没有那些冠冕堂皇甚至形而上的词语,而是对日常生活中的再现。这些再现不是被直接嫁接到诗里,而是经过杜氏的思虑,有了更为真实的呈现。这首诗歌之所以经典,在于作者心中有情,文字背后有故事。这样的诗有点类似于现代的口语诗,但又比口语诗高级甚至高贵。它规避了口语诗里的脏、乱、差,来源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其实这个杜氏不算是严格意义上的诗人,一是没有大量优秀的作品,二是她多年忙于生计,并没有进行专业持久的创作。但她却是个“一首诗”主义者,这个不得不服,有的诗人写了一辈子都不见得能有一首传世的代表作,而这位杜氏却凭借着一首“歌词”就被载入文学史,这样的运气谁能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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