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志四首
【尚书虞部员外郎尹公墓志铭〈景祐五年〉】
公讳仲宣,姓尹氏。尹氏世居太原,无显者。由公之父赠刑部侍郎讳文化,
始举《毛诗》,登某科,以材敏称于当时,仕至尚书都官郎中,于今人士语尹氏
者,往往能称其名字,由是始有闻人。刑部葬其父于河南,今为河南人。
公举《周易》,威平三年中第,历梓州铜山、凤翔麟游二主簿,京兆府司理
参军,潞州襄垣主簿,迁汝州梁、怀州武陟二令,又迁蜀州军事判官。荐其能者
数十人,拜大理寺丞、太子中舍、殿中丞、国子博士、尚书虞部员外郎,历知汝
州之叶、郑州之荥阳,又知大宁监,通判华州,又知资州,皆有政绩。最后知郢
州,至州之三日,晨起衣冠,得疾卒,实景祐四年三月七日也,年七十一。以五
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葬寿安。母郑氏,德兴县太君。妻张氏,寿安县君。子七人:
源、洙、湘、冲、淑、沂、泳。诸孙十余人。
公既卒,许州进士朱生游资州,资人家家能道公之遗事,及闻公丧,皆巷哭,
其吏与民各以其类之浮屠发哀受吊。朱生既得公善十余事,为作《遗爱录》,以
遗资人。朱生未尝识公者,而言若兹,信矣。
呜呼!善人之为善也,生不赫赫于当时,则其遗风余思在乎人者,必有时而
著。公生而为善,殁也见思。铭者,所以名其善功以昭后世也。铭曰:
物塞而通,必艰其初。至于大亨,乃烨而敷。尹氏之先,久窒不耀。自公再
世,始发其奥。公不坠德,有善在人。孰当其兴?在子与孙。
【资政殿学士尚书户部侍郎简肃薛公墓志铭〈宝元元年〉】
明道二年,尚书礼部侍郎、参知政事、河东公以疾告归其政。天子曰:“吾
不可以数烦公。”乃诏优公不朝,而使视事如故,居岁中,数以告,乃得还第。
又数以告,然后拜公为资政殿学士、户部侍郎、判尚书都省,罢其政事。景祐元
年八月庚申,公薨于家,年六十有八,赠兵部尚书。
公讳奎,字宿艺,姓薛氏。薛氏之先出于黄帝之后任姓,任姓之别为十族,
薛者,奚仲之始封也。其后奚仲去,迁邳,而仲虺留居薛。春秋之际,以国见
《经》,而其子孙后以为氏。此其谱也。隋、唐之间,薛姓居河东者为最盛。
公,绛州正平人也。曾王父赠太保讳某,大王父赠太傅讳某,王父殿中丞赠
太师讳某,三世皆不显,而以公贵。初,太宗皇帝伐并州,太师以策干行在,不
见用,罢。公生十余岁,已能属文辞,太师顾曰:“是必大吾门,吾复何为?”
乃不复事生业,务施贷以赒乡闾,曰:“吾有子矣,后何患?”后五十年,公始
佐今天子参政事,为世名臣,如其言。
公为人敦笃忠烈,果敢明达。初举进士,为州第一,让其里人王严,而居其
次,于是乡里皆称之。淳化三年,再举乃中,授秘书省校书郎、隰州军事推官。
始至,取州狱已成书,活冤者四人。徙仪州推官,士争荐其能。丁太夫人忧,服
除,用荐者拜大理寺丞、知兴化军莆田县,悉除故时王氏无名租,莆田人至今以
为德。迁殿中丞、知河南长水县,徙知兴州。州旧铸铁钱,用功多,人以为苦。
公乃募民有力者,弛其山,使自为利,而收其铁租以铸,悉罢役者,人用不劳。
迁太常博士,御史中丞向敏中荐公材中御史,就拜监察御史,召为殿中侍御史,
判三司都磨勘司,赐绯衣银鱼。出为陕西转运副使,坐举人免官。居数月,通判
陕府。岁余,召还台,安抚河北,称旨,改尚书户部员外郎、淮南转运使、江淮
制置发运使。开扬州河,废其三堰,以便漕船,岁以八百万石食京师,其后罕及
其多。转吏部员外郎,丁太师忧,去职不许。居二岁,入为三司户部副使,与三
司使李士衡争事省中,士衡扳时权贵人为助。
公拜户部郎中、直昭文馆,出知延州,迁吏部郎中,入为龙图阁待制、知开
封府,迁右谏议大夫、御史中丞。契丹使萧从顺来朝,是时,庄献明肃太后垂帘
听政,从顺举止多不逊,以谓南使至契丹者皆见太后,遂请见之。朝议患之,未
有以决。公独以理折之,从顺乃止。而嫉公者谗其漏禁中语,由是拜集贤院学士,
出知并州,改知秦州。秦州宿重兵,兵尝慊食,公为勤俭积畜,教民水种。岁中,
迁枢密直学士、知益州,而秦之余粟积者三百万,征算之衍者三十万,核民旧隐
田数百顷,所得刍粟又十余万,秦州之民与其蕃落数千人,诣转运使请留,不果。
公在开封,以严为治,肃清京师。京师人民至私以俚语目公,且相戒曰:“是不
可犯也。”囹圄为之数空,而至今之人犹或目之。及居蜀,尤有善政。民有得伪
蜀时中书印者,夜以锦囊挂之西门,门者以白,蜀人随之者万计,皆恟恟出
异语,且观公所为。公顾主吏藏之,略不取视,民乃止。老媪告其子不孝者,子
诉贫不能养。公取俸钱与之,曰:“用此为生以养。”母子遂相慈孝。里富人三
女皆孤,民或妄争其产,公析其资为三,为嫁其女,于是人皆以公为仁恩。蜀人
喜乱而易摇,公既镇以无事,又能顺其风俗,从容宴乐,及其临事,破奸发伏,
逆见随决,如逢蒙之射而方朔之占,无一不中。蜀人爱且畏之,以比张尚书咏而
不苛。开封,天子之畿;益州,蜀一都会,皆世号尤难理者。而公尤有名,其猛
宽之政,前后异施,可谓知其方矣。
入拜龙图阁直学士、权三司使,遂拜参知政事。公入谢,上曰:“先帝尝言
卿可用,吾今用卿矣。”公益感激自励。而素刚毅,守节不苟合,既与政,尤挺
立无所牵随。然遂欲绳天下,无细大,一入于规矩。往往不可其意,则归卧于家,
叹息忧愧,辄不食。家人笑其何必若此,公曰:“吾惭不及古人,而惧后世讥我
也。”公尝使契丹,与其君臣语,而以论议服其坐中。其后契丹使来,必问公所
在,及闻已用,乃皆喜曰:“是得人矣”边吏得谍者,言契丹欲弃约举兵。上亟
召大臣议,或欲选将增兵。公曰:“契丹畏誓而贪利,且无隙以开其端,其必不
动,不宜失持重之势而使其可窥。”已而卒无事。他日,上顾公曰:“果如公言。”
于是益重之。明道二年,庄献明肃太后欲以天子衮冕见太庙,臣下依违不决。公
独争之,曰:“太后必若王服见祖宗,若何而拜乎?”太后不能夺,为改他服。
太后崩,上见群臣,泣曰:“太后疾不能言,而犹数引其衣,若有所属,何也?”
公遽曰:“其在衮冕也。然服之岂可见先帝乎?”上大悟,卒以后服葬。于是益
以公为果可用也。
公先娶潘氏,早卒;后娶赵氏,今封金城郡夫人。子男一人直孺,大理寺丞。
女五人:长适故职方员外郎张奇;其次适故开封府士曹参军乔易从,早亡;次适
太原王拱辰,早亡;次适庐陵欧阳修;次又适王氏。公既贵,赠其曾祖而下三室,
曰太保、太傅、太师。追封曾祖妣某氏某夫人,祖妣某氏某夫人,妣某氏某夫人。
公惟孝慈,虽在大位,家人勤俭不知为骄奢,诸子幼孤抚养不异。平生所为
文章四十卷,直而有气,如其为人。五年某月某甲子,其孤直孺奉其柩自京师葬
于绛州,以某年某月某甲子即事。先期,状公之功行上之太常,太常议曰:“谥
法:一德不懈曰简,执心决断曰肃。今其状应法。”乃谥曰简肃。铭曰:
薛夏之封,以国为姓。其后河东,隋唐最盛。公世载德,实河东人。必大其
门,太师之云。公之从事,以难为易。参于大政,不挠不牵。屡决大议,有言炳
然。公不为相,告病还家。赗赙之荣,尚书是加。公有敏德,焯其行事。公有令
名,有司之谥。事告之史,谥传子孙。又刻铭章,纳于墓门。
【薛质夫墓志铭〈宝元二年〉】
故大理寺丞薛君直孺,字质夫,资政殿学士,赠礼部尚书简肃公之子,母曰
金城夫人赵氏。质夫生四岁,为殿直公为参知政事,拜大理评事,迁将作监丞。
景祐元年,公薨,天子推恩于其孤,拜大理寺丞。公以忠直刚毅显于当世,质夫
为名臣子,能纯俭谨饬,好学自立,以世其家。公葬绛州,质夫自京师杖而行哭
至于绛州,行路之人皆哀嗟之。
质夫少多病,后公六年以卒,享年二十有四。初娶向氏,某人之孙,某人之
女;再娶王氏,某人之孙,某人之女,皆无子。呜呼!简萧公之世,于是而绝。
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此为舜娶妻而言耳,非万世之通论也。不娶
而无后,罪之大者可也;娶而无子,与夫不幸短命未及有子而死以正者,其人可
以哀,不可以为罪也。故曰孟子之言非通论,为舜而言可也。质夫再娶皆无子,
不幸短命而疾病以死,其可哀也,非其罪也。自古贤人君子,未必皆有后,其功
德名誉垂世而不朽者,非皆因其子孙而传也。伊尹、周公、孔子、颜回之道著于
万世,非其家世之能独传,乃天下之所传也。有子莫如舜,而瞽不得为善人,卒
为顽父,是为恶者有后而无益,为善虽无后而不朽。然则为善者可以不懈,为简
肃公者可以无憾也。使简肃公无憾,质夫无罪,全其身,终其寿考,以从其先君
于地下,复何道哉?
某娶简肃公之女,质夫之妹也。常哀质夫之贤而不幸,伤简肃公之绝世,闵
金城夫人之老而孤,故为斯言,庶几以慰其存亡者已。悲夫!铭曰:
死而有祀,四世之间。死而不朽,万世之传。简肃之德,质夫之贤。虽其閟
矣,久也其存。
【尚书兵部员外郎知制诰谢公墓志铭〈康定元年〉】
朝散大夫、行尚书兵部员外郎、知制诰、知邓州军州事、兼管内劝农使、上
轻车都尉、阳夏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赐紫金鱼袋谢公讳绛,字希深。其先出
于黄帝之后,任姓之别为十族,谢其一也。其国在南阳宛,三代之际,以微不见,
至《诗·嵩高》,始言周宣王使召公营谢邑以赐申伯。盖谢先以失国,其子孙散
亡,以国为姓,历秦、汉、魏,益不显,至晋、宋间,谢氏出陈郡者始为盛族。
公之皇考曰太子宾客讳涛,其爵陈留伯,至公开国,又为阳夏男,皆在陈郡,故
用其封,复因为陈郡人。然其官邑、卒葬,随世而迁。其谱,自八世而下可见,
曰八代祖汾,为河南缑氏人;至五代祖希图,始迁而南,或葬嘉兴,或葬丽水;
自皇考已上三代,皆葬杭州之富阳。
公以宝元二年四月丁卯来治邓,其年十一月己酉,以疾卒于官。以远不克归
于南,即以明年八月,得州之西南某山之阳,遂以葬。公享年四十有五。初娶夏
侯氏,先卒,今举以祔。后娶高氏,文安县君。三男六女:男某,皆将作监主簿;
女一早亡,五尚幼。
公之卒,其客欧阳修吊而哭于位,退则叹曰:“初,宾客之薨,修获铭其德,
纳诸富阳之原。今又哭公之丧,哭者在位,莫如修旧,盖尝铭其世矣。乃论次其
终始。曰:
公年十五起家,试秘书省校书郎,复举进士中甲科,以奉礼郎知颍州汝阴县,
迁光禄寺丞。上书论四民失业。杨文公荐其材,召试,充秘阁校理,再迁太常丞、
通判常州。丁母晋陵郡君许氏忧,服除,迁太常博士,用郑氏《经》、唐故事,
议昭武皇帝非受命祖,不宜配享感生帝。天圣中,天下水旱而蝗,河决,坏滑州。
又上书,用《洪范》五行、京房《传》,推灾异所以为天谴告之意,极陈时所阙
失,无所讳。与修真宗国史,迁祠部员外郎,直集贤院,通判河南府。移书丞相,
言岁凶,嵩山宫宜罢勿治。又上书,论妖人、方术士不宜出入禁中,请追所赐先
生、处士号。岁满,权开封府判官,再迁兵部员外郎,为三司度支判官。上书,
论法禁密花透背,诏书云自内始,今内人赐衣,复下有司取之,是为法而自戾,
无以信天下。又言后苑作官市龟筒,亦禁物,民间非所有,有之为犯法,因请罢
内作诸器。皆以其职言。又言有司多求上旨,从中出而数更,且谓号令数变则亏
国体,利害偏听则惑聪明,请者务欲各行,而守者患于不一,请凡诏令皆由中书、
枢密院,然后行。郭皇后废,上书,用《诗·白华》引申后、褒姒以为戒。景祐
元年,丁父忧,服除,召试知制诰,判流内铨。议者言李照新定乐不可用,下其
议,议者久不决。公为两议曰:“宋乐用三世矣,照之法不合古,吾从旧。”乃
署。其一议曰:“从新乐者异署。”议者皆从公署。公为人肃然自修,平居温温,
不妄喜怒。及其临事敢言,何其壮也!虽或听或否,或论高而不能行,或后果如
其言,皆传经据古,切中时病。三代已来,文章盛者称西汉,公于制诰,尤得其
体,世所谓常、杨、元、白,不足多也。
公既以文知名,至于为政,无所不达,自汝阴已有能名,佐常州,至今常人
思之。钱思公守河南,悉以事属之。是时,庄献明肃太后、庄懿太后起二陵于永
安,至于铁石畚锸,不取一物于民而足。修国子学,教诸生,自远而至者百余人,
举而中第者十八九。河南人闻公丧,皆出涕,诸生画像于学而祠之。初,吏部拟
官,以圭田有无为均。公取州县田,核其实者,准其方之物贾,差为多少,揭之
省中,他有名而无实者皆不用,人以为便。天下之吏有定职而无定员,故选者常
患其多而久积,吏缘以奸。至公为之选,而集者有不逾旬而去,天下皆称其平。
其遇事尤剧,尤若简而有余。及求知邓州,其治益以宽静为本,州遂无事。先时,
有妖僧者以伪言诱民男女数百人,往往昼夜为会,凡六七年不废。公则取其首恶
二人置之法,余一不问。民始知公法可畏而安于不苛。南阳堰引湍水溉公田,水
之来远而少能及民,而堰撤墩破。公议复召信臣故渠,以罢邓人岁役,而以水与
民,大兴学舍,皆未就而卒。
始公来邓,食其廪者四十余人,或疑其多,及其丧,为之制服,其治衣栉才
二婢,至三从孤弟妹,皆聚而食之。卒之日,廪无余粟,家无余资,入哭其堂,
椸无新衣。然平生喜宾客谈宴,怡怡如也。自少而仕,凡三十年间,自守不回,
而外亦不为甚异,此其始终大节也。铭曰:
寿吾不知,命系其偶。不俾其隆,安归其咎?惟德之明,惟仁之茂。惟力之
为,而公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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