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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书类 》 论语今注今译 》
卷四 里仁(4)
王云五 Wang Yunwu
毛子水 Mao Zishui
[今注]
①《释文》:“参,所金反。”(《说文·森字下》云:“读若曾参之参。”)道,本义为道路,引申为道理,为讲说。(《荀子·儒效》:“道者,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人之所以道也,君子之所道也。”荀子“人之所以道也”的“道”,意同“行”;“君子之所道也”的“道”,则训为讲说。孔子的“吾道”,乃指自己所讲的道理言。孔子生平诲人的道理,头绪多端,语或不同。他怕门人不懂守约的方法,所以向曾参说这话。)贯,是贯穿、贯通的意思。
②唯,以水切。《礼记·曲礼》:“父召无诺,先生召无诺,唯而起。”注:“应辞,唯恭于诺。”
③《礼记·中庸》:“忠恕违道不远。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曾子所说“忠恕”,就是“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的道德。(这个忠恕,就是“一以贯之”的“一”。曾子循当时语言习惯联言“忠恕”。若孔子自己说,恐怕只用“恕”!参《卫灵公篇》“子贡问曰”章。)
[今译]
孔子说:“参,我平日所说的许多道理,是可以用一种道理来贯通的。”曾子说:“是的。”孔子出了讲堂,同学们问曾子:“老师说的什么意思?”曾子说:“我们老师的道理,〔千言万语〕,不过‘忠恕’罢了!”
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①。”
[今注]
①这章的君子、小人,乃以修养的程度分,而不是以地位分的。郑、朱都训“喻”为“犹晓”,意自可通。但这个“喻”字最好训为“乐”。《庄子·齐物论》:“自喻适志与?”李云:“喻,快也。”(喻,借为愉。《论语》这章的“喻”,和“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的“乐”同义。)
[今译]
孔子说:“君子乐于义,小人乐于利。”
子曰:“见贤,思齐焉①;见不贤,而内自省也②。”
[今注]
①包曰:“思与贤者等。”
②省,息井切。郑注:“省,察也,察己得无然也。”
[今译]
孔子说:“见到贤人,便用心学他;见到不贤的人,便反省自己有没有坏处。”
子曰:“事父母,几谏①,见志不从,又敬而不违②,劳而不怨③。”
[今注]
①包曰:“几者微也。”
②“而”字依皇疏本。违有离意,“不违”,不放弃谏志。(《礼记·内则》:“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说则复谏;不说,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熟谏!”)
③《礼记·坊记》:“子云,从命不忿,微谏不倦,劳而不怨。”(《坊记》似即复述《论语》这章的。“不倦”是指“不违”。)
[今译]
孔子说:“服侍父母的道理,如父母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我们要婉约地劝谏。如果父母不听,我们还是尊敬父母,但不放弃了谏争的志愿。我们虽然忧劳,但我们一点也不怨恨。”
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①。”
[今注]
①郑曰:“方,犹常也。”按:《礼记·曲礼》:“所游必有常。”郑注是据《曲礼》为说的。《玉藻》:“亲老,出不易方。”注:“易方,为其不信己所处也。”疏:方,常也。但《晋语》七:“祁奚曰:午之少也,游有乡。”以常释方,不如以乡释方。凡称地为“地方”,似亦从“方向”引出的。(《周礼·故书》:“乃分地邦而辨其守。”“地邦”,似即现代话的“地方”。)
[今译]
孔子说:“父母在的时候,不到远处去游;如出游,必有一定的地方。”
子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①”!
[今注]
①这句话已见《学而篇》“父在观其志”章,当是那一章的脱简。(陈鳣《论语古训》:“汉石经亦有此章,当是弟子各记所闻。”按:陈说亦可通,但石经所据本亦容有脱简。)
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①。”
[今注]
①郑注:“见其寿考则喜,见其衰老则惧。”(《集解》引作孔注。我们据一唐写本作“郑注”。《释文》:“或云包氏,又作郑玄。”)
[今译]
孔子说:“父母的年龄,不可以不知道。一方面为他们的年龄增加而欣喜,一方面为他们的身体衰老而担心。”
子曰:“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也①。”
[今注]
①包曰:“古人之言不妄出口,为身行之将不及。”(《尔雅·释言》:逮,及也。)
[今译]
孔子说:“古人不随便说话,因为说到做不到是可耻的。”
子曰:“以约失之者鲜矣①!”
[今注]
①郑注:“约,俭。俭者恒足。”鲜,仙善切。(《八佾篇》:“礼,与其奢也宁俭。”《述而篇》:“奢则不孙俭则固,与其不孙也宁固。”按:合理的省俭,乃是美德。)
[今译]
孔子说:“因为俭约而犯了过失的,是很少的。”
子曰:“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①。”
[今注]
①《说文》:“讷,言难也。敏,疾也。”郑注:“言欲难,行欲疾。”行,下孟切。
[今译]
孔子说:“一个君子,说话要郑重而做事要敏捷。”
子曰:“德不孤,必有邻①。”
[今注]
①《周礼·遂人》:五家为邻。《韩诗外传》:八家为邻。按:居相近为邻,故引申有亲近义。
[今译]
孔子说:“有德行的人不会孤独,必定有声气相同的人来亲近他的!”
子游曰:“事君数①,斯辱矣;朋友数,斯疏矣。”
[今注]
①数,色角切。《集解》:“数,谓速数之数。”邢疏:“此章明为臣结交,当以礼渐进也。”(刘宝树《经义说略》:“〔数〕当训为数君友之过。”《汉书》项籍传、陈余传、司马相如传下、主父偃传注并云:“数,责也。”《国策·秦策》注:“数让,责让。”皆数其过之意。《儒行》:“其过失可微辨而不可面数也,谓不可面相责让也。”按:《广雅·释诂一》:“数,责也。”但《论语》这个“数”字,未必指面责言,解为急切,似较妥。而就规过言,实应以忠告善道为主,面责人过,总是利少害多。故《群经平议》说亦同刘说。)
[今译]
子游说:“一个人事君,态度上如过于急切,就会找来侮辱;一个人交友,态度上如过于急切,就会被疏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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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重庆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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