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类 《詩經》心得   》 第26節:第三章(11)      劉緒義 Liu Xuyi

  不過,後人終究還是基本上統一了意見,認為這是一首怨婦詩,甚至是一首淫詩。
  怨什麽?還不是怨男人花心。
  不管是寫莊公與莊薑,還是寫莊薑與州籲,道理是相通的。一個男子,衝動的時候,興致如狂風暴雨,欣欣然來,左挑逗,右戲弄,多情風流得不得了;另有歡愛的時候,女子是左等他不來,右等他不到,好些日子都不露面,衹好眼睜睜躺在床上,希望他打噴嚏,希望他知道我在想他。如果這個男子是州籲,那麽這個女子肯定是個淫婦,詩則是淫詩;如果這個男子是莊公,那麽這就是怨婦詩。
  尤其是現代人解《詩經》,喜歡把《詩經》的歷史背景和情境洗幹淨了來看,這樣的一首詩更成了一個情竇初開的女子偶然遭遇陌生男人的戲弄之後,既有些懊惱,又不能忘情,儼然一個騷貨、淫婦。
  然而,既然是古詩,我們多少還得替古人想想。
  追求愛情是古今共有的人性。這在孔子看來,也是無可非議的。三千年前的《詩經》時代,性觀念上雖然比較開放,尤其是進入春秋之後,時當亂世,婚姻關係比較混亂,齊國那些嫁到魯國的女子,大都有些淫行。但這些行為的存在,並非就是合禮的。據《左傳》記載,當時的君子就對此種行為頗有非議。《史記·孔子世傢》也說,孔子是叔梁紇與顔氏女野合而生。所謂“野合”並不是我們現在所講的在野外亂搞,而是指不合禮的婚姻。孔子之父叔梁紇在生孔子之前,就已經有了九個女兒,納妾生了個兒子叫孟皮,可是孟皮是個殘廢:病足。於是纔嚮顔氏求婚。大概是因為叔梁紇年齡太大,不符合當時的禮製。《史記正義》說,“二八十六陽道通,八八六十四陽道絶……二七十四陰道通,七七四十九陰道絶。婚姻過此者。皆為野合……據此,婚過六十四矣。”是時叔梁紇已經過了六十四歲。是故孔子後來也說,三十歲還沒有結婚就不該再娶。孔子三歲時,父親就去世,其母沒有送葬,也是由於禮製的原因。
  由此可見,一個貴族女子的愛情婚姻都是在禮的範圍之內的。《禮記》有明確的規定:“敬慎重正則後親之,禮之大體,而所以成男女之別,而立夫婦之義也。男女有別,而後夫婦有義。夫婦有義,而後父子有親。父子有親,而後君臣有正。故曰:昏禮者禮之本也。”《大學》也格外強調,“治國在齊其傢。《詩》雲:桃之夭夭,其葉蓁蓁;之子於歸,宜其傢人。宜其傢人,而後可以教國人”。這一觀念是符合孔子思想的,孔子選詩以教弟子,怎麽可能把一首淫詩或者怨男人花心的詩拿來教育弟子呢?
  如果按照現代人的理解,那麽莊薑則是在和州籲通姦,一個五六十歲的婦女和兒子輩的通姦,還能把它寫成詩歌張揚,還能被當時的貴族君子用來“弦歌之”,我們的先民都成了些什麽人了啊?
  莊薑不知什麽緣故,自嫁了莊公後,一直沒有生育。這在古代本來就是一件大事。“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這同樣是一種傢族血緣倫理。所以莊公寵幸州籲的生母和公子完的生母,都是可以理解的,不能說他是個變心的男人。衹不過,大概是州籲的生母更討莊公歡心,因而,有意立州籲為太子。但州籲這個人,不僅莊薑“惡之”,而且大臣也極力諫阻。莊薑喜歡的是戴媯之子公子完,也就是後來的衛桓公。桓公得立,說明在大是大非上,當時人們的眼睛都是一致的,莊公和莊薑的看法也是一致的。
  莊薑知道光是美是沒有用的,美而無子,更是麻煩。她不可能不知道自己不受莊公寵愛的原因何在。她怨什麽?有什麽好怨的?除了命。但她懂得修德,莊薑的德在當時衛國上下都是有目可睹的。一個修德之人是不大可能成為一個怨婦的。“德”與“怨”在當時是兩個極端。孔子就不提倡以德報怨,他認為正確的態度是以直報怨,以德報德。從這種思想出發,孔子顯然認為莊公沒有以德報德。《終風》所唱的就是這樣一個主題。
  莊薑在莊公死後,回想起當年與莊公的恩愛與遭際,不免傷從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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