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杨玉环的美只能是一种成熟女人的丰满或丰腴之美。唐代美女云集,如繁花似锦争奇斗妍。武则天、上官婉儿、太平公主的美艳,几乎已被其过人的才气与勃勃野心所掩盖; 公孙大娘和红拂具侠气之美; 薛涛、李冶、鱼玄机具狂放之美;文成公主属胸怀民族大义的高尚之美;崔莺莺体现的是少男少女怀春情结的相思之美;柳氏(柳摇金)体现的是忠于爱情的诚信之美;李娃则有幡然悔悟的善良之美;霍小玉、步飞烟表现的是殉情的凄然和壮烈之美;小蛮和樊素展现的则是令人神往的性感之美。②
两宋时期:端庄内敛,看重才情风韵。
五代至北宋前期的美女评价大体延续了唐代美女的评判风格。不过,自南宋理宗时起,对美女的评价标准出现了比较严重的社会分歧。当时社会存在两种差异较大的评价体系:一是加入了较多政治因素的正统社会的评价;二是来自民间的评价。因为情况复杂,不妨赘述几句。
学术界的主流观念认为,唐代的社会相对比较开放,女性的自由度也相当大。北宋包括南宋理宗前中国妇女地位与唐代相比差别不大。比如在妇女再婚、改嫁等方面,北宋和南宋理宗前与唐代的风俗较少差别。理宗之后,随着程朱等理学家的大力提倡,特别是一些士大夫(或伪道学家)把中国传统文化的许多观念,包括程朱理学的一些观念,诸如"男尊女卑"、"三从四德"、"夫为妻纲"、"男女授受不亲"、"笑不露齿"、"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一女不事二夫"、"妇无二夫"、"烈女节妇"、"贞洁牌坊"等教条化、陈腐化,致使妇女的社会地位日趋下降。
由于上述明显带有性别歧视的传统观念受到男权思想严重的士大夫们的热捧,注入了严重性别歧视的"理学"观念对妇女人性的束缚日益明显。这种束缚,不仅仅体现在思想禁锢上,也体现在妇女人身自由的限制上。(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哪里还有什么人身自由。)譬如:由于贞节观念的强化,有宋一代所谓"节女"人数高达274人。而宋代之前,全部"节女"加起来也不过55人。①
按照打着理学家旗号的伪道学家们的理想,最好全世界的妇女通通成为只懂得听命于男人、任由男人摆布、为男人社会提供性服务的性奴。
不过也有人对宋代妇女社会地位下降提出反对意见。主要理由有二。首先,宋代的商业和手工业已较唐代发达,社会进程比唐朝先进,在此背景下的南宋妇女地位不可能比唐朝低下。(这个理由似乎站不住脚。因为经济发达程度并不必然与妇女地位升降同轨。) 第二,宋代废除了唐代一些歧视妇女的法律,同时颁行了一些新的有利于女性的法规,这些法律的颁布,表明了宋代妇女地位的提高。如唐律规定:"妾乃贱流","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意即妾永远都是贱流,永远也不能扶正为妻; 将妾升格为妻就是触犯刑律,两口子都要被判刑一年半,服完了刑还要被迫离异。唐朝法律还规定:奴婢"当色令相配偶",意即奴婢不能与奴婢之外的人通婚,生下来是奴就一辈子是奴,子子孙孙、世世代代是奴,永远翻不了身。宋朝的《天圣令》将唐朝这些歧视下等妇女的法律规定统统废弃,无疑是妇女地位历史性的一大进步,也是广大下层妇女地位提高的重要标志。(这个理由倒是挺有说服力。)又如唐代官吏公然狎妓,官员们玩弄、强奸营妓甚至虐杀营妓,法律很少追究;而宋律规定,营妓只准"歌舞佐酒",不准"私侍枕席",即与营妓发生关系是不允许的。(严蕊被朱熹打入监牢,就是一个佐证。)南宋小朝廷还提倡吉日用妓女开迎吉祥,民间结婚办喜事有时也请妓女们到场庆贺。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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